消防新规中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探讨
消防水量计算见解

96.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是按表选出的吗?在进行消火栓系统的计算时,大家习惯于根据建筑物的体积,性质对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建筑按表8.4.1进行水量计算。
其实这里明显犯了两个个错误,第一就是忽略了水枪口径对水量的影响;第二充实水柱长度的改变,也会影响实际出水量。
先说第一个问题。
比如:一栋高度小于24 m、体积小于10000 m3的厂房,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表8.4.1,消火栓用水量5 L/S,同时使用水枪数量2支,每根竖管最小流量5 L/S,那么折合成每个消火栓的出水量就是2.5L/S.如果采用DN65的室内消火栓,水枪喷嘴口径19mm,按10米充实水柱计算则水量为4.62 L/S,按7米充实水柱计算则水量为3.78 L/S;如果采用DN65的室内消火栓,水枪喷嘴口径16mm,按10米充实水柱计算则水量为3.34 L/S,按7米充实水柱计算则水量为2.72 L/S;如果采用DN65的室内消火栓,水枪喷嘴口径13mm,按10米充实水柱计算则水量为2.27 L/S,按7米充实水柱计算则水量为1.83 L/S(此项水量不满足);所以上述厂房(或表8.4.1中体积大于5000小于等于10000立方的病房楼门诊楼),当采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6.6条:‘ 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
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时每支水枪的流量近似为5 L/S左右,此时消火栓用水量应按10 L/S取值,而不是是按5 L/S取值。
第二个问题。
比如净空高度为20.5米的戊类厂房,按表8.4.1,其室内消火栓水量是10 L/S;但要满足充实水柱到达室内最高处,即是按倾角60°计算,充实水柱长度也得需要22.5米[Sk=(20.5-1))/sin60=22.5m],此时流量为8.44 L/S,按两只水枪计算是16.88L/S。
消防新规中的疑问探讨与解答

消防新规中的疑问探讨与解答1、一个是关于宿舍按公共建筑进行消防设计,这里的具体参照哪类公共建筑?办公楼、商业还是旅馆?这是指3.3.3条或是3.5.4条?如果是指3.3.3条或3.5.4条,那么这里是否指宿舍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表里的公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
根据新规范的理解,宿舍按照宾馆类的公建设计。
所以大于3000m2的宿舍都需要设置喷淋。
不知道天津消防审查理解是否合理?回复:3.3.3提到的是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在3.3.2中公共建筑没有分类。
3.5.4指的是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3.5.2中多层建筑有宿舍和公寓的规定,高层建筑按一类、二类选用。
各地消防具有解释权和执法权,最好按照当地要求设计。
2、新规第3.5.2条关于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的规定,对于附建的地下室,如地下车库及设备房等,是按主体建筑的性质决定消防用水量还是按“地下建筑”?新规第3.5.3条关于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减少的规定,是否适用上述的附建地下室?回复:3.3.2和3.5.2条中的地下建筑为独立建设的建筑,不含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另执行《汽车规》。
3、新规条文解释3.6.1中规定“一个防护对象或防护区的自动灭火系统的用水量按其中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确定”。
原高规中规定同时使用的灭火系统应叠加,现在是否仅考虑用水量最大的一个系统?不考虑是否同时使用?回复:按条文正文执行。
4、新规4.3.7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
那么当在泵房内采用专用室外消防泵给室外消防管网供水时,也要设取水口吗?回复:只要储存了室外消火栓用水的消防水池,均应设置取水口(井)。
此取水口(井)不执行150m的保护半径的要求,只要求设置。
5、4.3.9-3中的排水设施针对的是水池放空,还是溢流呢?这里排水设施一般指哪些呢?回复:消防水池的溢流和放空一般都设置的。
有关消火栓问题的探讨

关于室内消火栓布臵和安装探讨目前室内消防灭火主要采用方式有:室内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喷淋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主要由消火栓、管网、泵房、水源、水泵接合器以及控制系统的各种阀门等。
现针对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在施工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
问题一:消防供水主干线管径小或任意增加消火栓数量(1)消火栓主干线正常情况下管径大于等于100,当消防水泵接合器配管管径小于100时,将不能满足消防车供水要求,影响系统管网依靠消防外水源的正常流量供给。
(2)在消火栓立管(DN100)上任意增加消火栓个数,使每个独立管段内消火栓数量超过5个,火灾发生时,将会造成每个消火栓的供水量不足,延误灭火时间影响灭火效果。
为了保证消防车供水要求,施工时不得任意变小管径,必须保证供水管径不小于100mm。
为了保证每个消火栓有足够的水量,不得任意增加消火栓数量的个数,当遇到需要增加消火栓时,必须与设计部门取得联系,另设独立管段。
问题二:室外消防管网采用枝状布臵,或管网只有一条进水管或环状管网未设臵分隔阀门消防给水管网有两种形状,环状给水管网和枝状给水管网。
环状给水管网的給水系统内水流四通八达,其供水量为枝状管网为1.5-2倍,而且供水安全可靠。
而枝状管网供水能力小,且不如环状管网供水安全、可靠。
因此消防管网宜采用环状管网,为了保证环状管网的水源,其进水管不应少于2条。
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用水量。
为了检修和局部使用的要求,环状管网应设臵分隔阀门。
阀门设臵应在三通、四通分水处,以便形成独立管段,分隔阀门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超过一根,当竖管超过四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
阀门应长期开启,防止锈蚀,保证管段内始终有水,只有发生故障时,才允许关闭进行检修。
为了保证室内消防管网安全、可靠地正常供水,确保有足够的供水量,室内消防管网布臵应做到下列几点:(1) 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且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
室内外消防栓设置标准

室内外消防栓设置标准
室内外消防栓是消防设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
消防安全。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火灾,合理设置室内外消防栓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室内外消防栓的设置位置、数量、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室内外消防栓的设置位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在建筑物内部,室内消防
栓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楼梯间等易发生火灾的区域,以便及时进行灭火;在建筑物外部,室外消防栓应设置在建筑物周围、道路两侧、停车场等易发生火灾的区域,以便消防车辆接近并进行灭火。
设置位置的选择应考虑到消防栓的使用便利性和灭火效果。
其次,室内外消防栓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高度等因素进行
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建筑物的每个楼层都应设置室内消防栓,且距离不宜超过
30米;室外消防栓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建筑物周围的环境和消防车辆的接近情况确定,保证消防车辆能够方便地接近并进行灭火。
此外,室内外消防栓的设置标准还包括消防栓的管道连接、水压、阀门等方面
的要求。
消防栓的管道连接应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材料制作,并且应有防止冻裂的措施;消防栓的水压应满足灭火需求,一般不低于0.3MPa;消防栓的阀门应设
置在易操作、易识别的位置,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打开并使用。
综上所述,室内外消防栓的设置标准是建筑物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合理的设
置位置、数量和标准能够有效地提高灭火效果,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因此,在建筑物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置,确保消防栓的有效使用和灭火效果。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加大家对室内外消防栓设置标准的了解,从而提高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水平。
消火栓出水流量标准

消火栓出水流量标准
一、标准流量
在消火栓系统工作压力为0.6MPa时,消火栓软管应当提供的出水流量为每分钟16L。
这是消火栓出水流量的一般标准,以满足消防设备在火灾中的灭火需求。
二、最小流量
消火栓软管最小流量是指在消火栓系统工作压力为0.3MPa时,消火栓软管的最小出水流量应不少于每分钟8L。
这个流量可以保证在火灾初期,消火栓系统能够提供足够的灭火用水。
三、最大流量
消火栓软管最大流量是指在消火栓系统工作压力为1.2MPa时,消火栓软管的最大出水流量应不大于每分钟24L。
这个流量限制可以确保消火栓系统在供水压力过高的情况下,仍能保持稳定的工作状态,防止因压力过大导致设备损坏或水资源浪费。
以上就是消火栓出水流量的标准,包括标准流量、最小流量和最大流量三个方面。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旨在确保消火栓系统在火灾中能够发挥最大的灭火效果,同时避免因供水压力过大导致设备损坏或水资源浪费。
关于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的探讨

关于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的探讨作者:田海涛来源:《中国科技纵横》2018年第08期摘要:本文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909)中关于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消火栓栓口动压等相关规定,通过计算实例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的确定方法及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消火栓栓口动压中图分类号:TU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8)08-0186-0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1](以下简称《消规》)第3.5.2条规定: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5.2的规定,其表中规定了各类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同時使用消防水枪数、每根竖管最小流量。
此表中数据作为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确定的主要依据,关于该问题的探讨如下:1 设计流量的确定方法及存在问题1.1 设计流量的理论算法以某建筑高度h由表1可知,该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所需总流量为44.08L/s,远大于《消规》表3.5.2中的30L/s。
即该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灭火时,需要同时使用6支消火栓,6支消火栓在正常工作压力下(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小于0.35MPa)的流量总和为44.08L/s。
1.2 设计流量的常见确定方法《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909)[3]中3.5.2提示第2条规定:消火栓系统和水泵的设计流量可取查表所得值。
实际工程中也常直接选取《消规》表3.5.2中数据作为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
例如上述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直接取30L/s。
1.3 存在的问题(1)上述理论算法中,同时使用的6支消火栓的选取考虑的是水压最难满足的区域发生火灾时的情况。
而所需流量最大的情况应为水压最大的消火栓附近区域发生火灾时,同时使用的6支消火栓的流量之和。
关于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中两个常见问题的几点意见

关于室内、外消火栓系统中两个常见问题的几点意见摘要:在近年来的一些设计当中,关于单纯地下民用公共建筑,其消火栓系统设计用水量的选取,不同地域、不同设计人员,理解各不相同。
此外,对于一些单路市政供水的多层工业厂区临高压室外消火栓管网,当室内消防用水和室外消防用水在室外合用一趟消火栓供水管网时,其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的设置,同样存在较大争议。
这里结合不同使用要求及功能,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具体看法。
关键词:地下建筑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用水量临高压建筑体积(一)地下民用公共建筑消防用水量的选择问题。
近年来,在国内很多城市,单纯的地下建筑不断出现。
如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库等。
那么,根据现行《建筑设计规范》(GB50016-2006)中表8.2.2-2----“工业、仓库和民用建筑一次灭火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相关内容,确定建筑物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主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建筑体积来进行。
同样,对于建筑物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选择,主要依据《建筑设计规范》中表8.4.1的相关要求进行。
对多数民用建筑而言,其确定的依据主要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和建筑物体积等。
通常设计中,确定建筑物体积,主要是指建筑物地上部分的体积,并不包含建筑物地下部分的体积。
以一栋多层带地下室民用建筑为例,在确定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只要计算出该建筑物地上部分体积后,相应对照《建筑设计规范》表8.2.2-2和表8.4.1,即可确定其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流量。
那么,既然对于那些带地下室的多层民用建筑,在计算其建筑体积时,按照不包括地下室部分的体积进行计算。
对于那些单纯的地下民用公共建筑,其建筑物体积又该如何计算呢?进而又如何确定其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呢?对于建筑消防设计而言,须立足于“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同时,在建筑消防设计方面,通常认为----高层建筑以自救为主,多层建筑以旁救为主。
对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内容,在消防用水量方面不难看出,多层建筑中,通常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大于室内消火栓用水量;高层建筑中,通常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大于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室内消火栓流量设置的具体要求

室内消火栓流量设置的具体要求
1.流量要求:根据建筑物的类型、高度和面积等因素,确定消火栓的流量要求。
一般来说,建筑物的消火栓流量要求应不低于每分钟30升。
2. 消火栓数量:根据建筑物的类型、面积和层数等因素,确定每层楼的消火栓数量。
建筑物内的消火栓应布置合理,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灭火救援。
3. 消火栓位置:消火栓应布置在易于察觉、易于接近的位置,且要求安装在墙壁上,高度一般为1.5米至1.8米。
4. 消火栓连接管道:消火栓连接管道的直径和长度应根据消火栓的流量要求和管道阻力来确定。
一般来说,直径应不小于50毫米,长度应不超过30米。
5. 消火栓阀门:消火栓阀门应具有可靠的密封性能和操作性能,能够快速启闭。
阀门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以上是室内消火栓流量设置的具体要求,只有按照要求进行设置和维护,才能够确保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有效地发挥作用。
- 1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新规中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探讨
发表时间:2016-07-12T16:30:54.507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5月总第210期作者:卢婷
[导读] 扑灭易燃物多、空间隔断少的商场难度更大,将其划分至档案馆、图书馆一类,对其设计用水量进行调整更符合实际情况[1]。
卢婷(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云南,昆明,650000)
【摘要】与旧规范相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在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方面做出了一些调整,本文主要对新规范与旧规范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并对相关条文进行探讨。
【关键词】民用建筑;地下建筑;设计流量;消火栓
1.旧规范与新规范消防水量设计差异分析1.1 室内新规范中以各类建筑物的高度与使用功能为依据对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并将地下建筑设计流量内容添加其中,同时还将高层民用建筑与人防工程设计流量引入。
但是,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应内容相比,新规范中这些内容的具体数值并无明显差异。
新规范以10L/s 作为工业建筑最小设计流量,这一数值与之前相比有所提升。
以甲乙丁戊仓库厂房流量设计为参照,同等条件下的丙类仓库厂房要求有所提高。
对于丙类工业建筑,新规范提升了对其重视程度。
关于商店这一建筑,新规范将其划分为档案馆、图书馆一类,使其独立出来,也增加了其设计水量。
这是因为与旅馆相比,作为公共建筑的商店使用性质不同,商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其人员密集度要高于旅馆,一旦出现火灾事件,扑灭易燃物多、空间隔断少的商场难度更大,将其划分至档案馆、图书馆一类,对其设计用水量进行调整更符合实际情况[1]。
新规范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应内容进行整合来对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进行设定。
以5L/s作为超过8 层的住宅设计用水量为旧规范规定,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10L/s作为超过50m 住宅的设计用水量。
新规范中对高层住宅、多层住宅进行了界定,前者为不超过54m 且大于27m,后者为不超过27m且大于21m,主要更改了性质不同住宅高度的划分。
1.2 室外首先,对于建筑物的分类,新规范更为细致,不但划分了民用建筑的一级、二级分类,同时也增添了人防工程、地下建筑分类,对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做出明确规定。
在新规范中,统一以15L/s 作为住宅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同时以建筑体积为依据确定公共建筑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对于不超过5000m3同时大于1500m3 的建筑,新规范有着与旧规范相同的消火栓一次用水量要求,若为大于5000m3 的建筑,新规范中有较大的用水量数值要求[2]。
以下三种情形在旧规范中的消火栓用水量为10L/s,在新规范中均改为15L/s:①建筑物不超过1500m3(不包含甲乙丙类一级、二级耐火等级仓库和民用建筑);②丁戊类一级、二级耐火等级且体积不超过5000m3 的厂房;③丁戊类厂房,体积不超过3000m3 同时大于1500m3,三级耐火等级。
从整体上对新规范与旧规范间的差异进行分析,其更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为建筑体积,以小于1500m3 的小体积建筑为主;另一方面为分类,以丁戊类仓库厂房与民用建筑为主,且建筑均为一级、二级耐火等级,新规范中适当提升了上述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包含住宅)。
此外,新规范也更改了条文中相应的注释。
以相邻两座消防用水量较大的建筑物为依据来对成组布置建筑用水量进行计算,这是旧规范中的注释,而新规范则注释为,以相邻两座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建筑物体积为依据对成组布置建筑的设计流量进行确定,即相邻建筑物体积相加。
旧规范的注释存在一定的歧义,容易导致理解上的偏差,而新规范则清晰明确的将其含义表达出来。
2.相关条文的分析2.1 大空间地下建筑设计流量分析新规范3.5.2 中提到,若地下建筑的体积大于25000m3,则以20L/s 作为立管最小设计流量,以40L/s 作为消火栓设计流量,需使用8 支水枪。
关于立管最小设计流量,新规范中解释为在初期火灾扑灭阶段,相邻一根立管为检修状况情形下的最小需求量。
若建筑的规模较大,则对应立管上下层与最近火点的消火栓出水量为最小流量。
对于内部空间较小的一般建筑而言,这一方法是可行有效的,但对于空间开阔、高大的大空间地下建筑而言,出现火灾时其扑灭效果会因水龙带、建筑结构等因素而受限制,因此,这一方式并不适用于大空间地下建筑。
设计这一类建筑更为适宜的思路是将消火栓布置密度与单个消火栓出流量适当提高。
以某地下空间为例,该地下空间位于广州珠江新城,地下2 层,44 万m2 的建筑总面积。
商业、景观、交通车站为1 层主要功用,集运系统、各设备功能空间、公共停车场为2 层主要功用。
参照地面±0.00m 标高,-7.20m、-11.80m 为1 层、2 层的地面标高。
于2 层水泵房设置消火栓泵组,工况设计为Q=60L/s 的流量,H=80m 的扬程,配有气压给水装置,2 用2 备设置。
依据两处同时起火进行设计,取60L/s 的系统设计流量,在整个建筑空间作用。
相较于新规范,该系统设计流量的设置有所调整。
在出现火灾时,单个消火栓出水量会因高扬程高流量的工况而得到明显提升,起码会有消火栓3 个能够确保半径覆盖内部大多数区域。
所以,新规范中所要求的扑灭流量能够通过火源附近的消火栓得到满足。
同时,高密度的消火栓设置对于初期火灾的扑灭也十分有利,即使火源附近立管处在检修状态也不会受影响。
这一思路也有其不足之处,系统耗材量会因高压力、高流量而增大,同时对部件、管材质量也有相对较高的要求,这一系统整体的投资需求较大。
并且,水枪压力会因扬程而增大,增加了掌控的难度。
2.2 多层多功能含地下室建筑的设计流量分析应以本表中的不同功能来对多功能多层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进行计算,取最大数值,这是
3.5.2 中的条文说明。
这一解释较大的影响了这类建筑的室内设计流量,同时确定这类建筑室外设计流量时这一解释也可作为参考。
根据这一条文以某建筑为例对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进行分析,该建筑的车库为地下1、2 层,I 类车库,32000m3 体积,8000m2 总面积,商业用途为1~3 层,40500m3 体积、
4.5m 层高、3000m2 的每层面积,住宅为4~27 层,83.1m 的屋面标高,2.9m 每层,通过电梯与疏散楼梯连通起住宅与车库、商业与车库。
①住宅,以83.1m 的住宅高度为依据,应取20L/s 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②商业,依据其体积与3 层顶标高,应取40L/s,以3.5.3条为依据需将这一数值降低50%,则最终应为20L/s。
③车库,I 类车库应取不低于10L/s 的设计流量,本建筑取10L/s。
综上所述,这一建筑应取20L/s 作为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以同样的方法对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进行计算,建筑物底部区域如裙房等是室外消火栓的主要作用区,以住宅27m、商业24m为界。
①车库,依据相关规定,I 类车库应取不低于20L/s 的室外设计流量,本案例取20L/s。
②依据3.3.2 条,住宅应以15L/s 作为室外消防设计
流量,商业应以40L/s 作为室外消防设计流量。
对各流量进行对比,40L/s为最大流量。
这一计算方法适用于仅以电梯与楼梯连通,完全分隔开各功能分区的建筑物。
否则,未完全独立的功能区会在火灾时同时失火,而上述设计流量也并不合理。
3.结束语新规范所做的调整较多,但关于多功能且未隔开各功能分区的建筑物来说,新规范的设计流量确定方法并不是完全适用,仍需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结合实际进行确定。
参考文献:[1]吴玉源.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工业相关消防用水量变化[J].工业用水与废水,2015(03):79-82.[2]崔宪文.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几点困惑和探讨[J].给水排水,2015(04):12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