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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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第三章-消火栓系统

建筑消防工程-第三章-消火栓系统
栓的定义 室外消火栓是设置在建筑物外面消防给水管网上的供水设施, 主要供消防车从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取水实施灭 火,也可以直接连接水带、水枪出水灭火,是扑救火灾的重要 消防设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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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消火栓的设置范围 (1)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和堆场周围应设置 室外消火栓系统。 (2)用于消防救援和消防车停靠的屋面上,应设置室外消火 栓系统。 (3)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等于3000m²的戊 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 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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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直升机停机坪出入口处设置消火栓距停机坪距离不小于5m 。 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并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 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但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且体 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多层仓库、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4m 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以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 系统技术规范》第3.5.2条中规定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场所, 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20<N≤30
同一时间火灾起数 1
2
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 L/S 15 20 30 35
45
60
30<N≤40 75
40<N≤50
50<N≤70
3
90
N≤7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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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消火栓用水量
耐火 等级
建筑体积
建筑物名称及 类别
1500m3
1500m3≤
< V≤3000
3000m3< V≤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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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室外消防给水引入管设有倒流防止器且发生火灾时因其水头 损失导致室外消火栓不能满足火灾时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 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的要求时,应在该倒 流防止器前设置一个室外消火栓。

消防新规中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探讨

消防新规中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探讨

消防新规中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探讨发表时间:2016-07-12T16:30:54.507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5月总第210期作者:卢婷[导读] 扑灭易燃物多、空间隔断少的商场难度更大,将其划分至档案馆、图书馆一类,对其设计用水量进行调整更符合实际情况[1]。

卢婷(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云南,昆明,650000)【摘要】与旧规范相比,《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在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方面做出了一些调整,本文主要对新规范与旧规范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并对相关条文进行探讨。

【关键词】民用建筑;地下建筑;设计流量;消火栓1.旧规范与新规范消防水量设计差异分析1.1 室内新规范中以各类建筑物的高度与使用功能为依据对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并将地下建筑设计流量内容添加其中,同时还将高层民用建筑与人防工程设计流量引入。

但是,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应内容相比,新规范中这些内容的具体数值并无明显差异。

新规范以10L/s 作为工业建筑最小设计流量,这一数值与之前相比有所提升。

以甲乙丁戊仓库厂房流量设计为参照,同等条件下的丙类仓库厂房要求有所提高。

对于丙类工业建筑,新规范提升了对其重视程度。

关于商店这一建筑,新规范将其划分为档案馆、图书馆一类,使其独立出来,也增加了其设计水量。

这是因为与旅馆相比,作为公共建筑的商店使用性质不同,商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其人员密集度要高于旅馆,一旦出现火灾事件,扑灭易燃物多、空间隔断少的商场难度更大,将其划分至档案馆、图书馆一类,对其设计用水量进行调整更符合实际情况[1]。

新规范对《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应内容进行整合来对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进行设定。

以5L/s作为超过8 层的住宅设计用水量为旧规范规定,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10L/s作为超过50m 住宅的设计用水量。

室内消火栓的设计安装及设置场所

室内消火栓的设计安装及设置场所

关于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置场所和设计安装要求设置场所1、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厂房和仓库。

2、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

注: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体积大于5000m³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建筑、展览建筑、商店建筑、旅馆建筑、医疗建筑和图书馆建筑等单、多层建筑。

4、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以及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单、多层建筑。

5、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他单、多层民用建筑。

设计要求1、室内消火栓的选型应根据使用者、火灾危险性、火灾类型和不同灭火功能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室内消火栓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采用DN65室内消火栓,并可与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设置在同一箱体内。

2)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0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φ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0m;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2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0m。

3)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但当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时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1mm或13mm的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6mm的消防水枪。

3、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包括设备层在内的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4、屋顶设有直升机停机坪的建筑,应在停机坪出入口处或非电器设备机房处设置消火栓,且距停机坪机位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5、消防电梯前室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并应计入消火栓使用数量。

6、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的要求,但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0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³的多层仓库、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4m且每单元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的住宅,以及本规范表3.5.2中规定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场所,可采用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在项目中的实际应用(上)解析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在项目中的实际应用(上)解析

问题3
(问题3) 3.3.2 注4规定,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时,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表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请问:单座建筑总建筑面积如何计算?某建筑群地下室较大,请问总 建筑面积仅指地上单栋建筑的面积?还是地上单栋+地下建筑的 总面积?也或地上总建筑面积+地下总建筑面积?
问题4
(问题4) 3.3.2条和3.5.2条: (1)地下建筑是指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还是包含建筑物附属的 地下室? (2)带地下车库的建筑物,室内和室外消火栓水量是否按照地上 建筑和地下建筑分别取流量,然后选大者为设计流量? (3)单独的地下建筑作为人防用,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套用地下 建筑还是人防?
解答
商住楼的室外消防流量按表3.3.2的公共建筑取值;商住楼的室内消防 流量按表3.5.2的其他建筑取值(多层),或公共建筑取值(高层) ;商住 楼的火灾延续时间按表3.6.2的其他公共建筑考虑。
问题6
(问题6) 3.5.2条注3:“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 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请问 如下三类建筑单体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水量的确定是否正确: 问(1):假设有一栋高度22米的住宅楼:一层是层高5米的商业,面 积800平方米,即体积V=4000立方米;二层以上是住宅,住宅楼层总 高度17米。单独按首层商业计,体积小于5000,可不设消火栓;单独 按住宅楼层计,高度小于21米,可不设消火栓。是否该栋建筑可不设量、人数等,均按1起火灾考虑。 3.2.2仅适用于市政消防给水设计,不适用于民用建筑消防设 计。(市政消防和室外消防的区别)
问题2
(问题2)3.3.2条注1:什么叫“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建筑物间距 多少的两栋建筑需要计相邻的体积?

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折减要求

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折减要求

以下内容摘自《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3.5.3当建筑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50m且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超过20L/s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本规范表中数据减少5L/s;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减少50%,但不应小于10L/s。

6.1.3 建筑物室外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建筑高度超过54m的住宅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s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
提示:1.车库的消火栓流量不再折减
2.一种及以上的自动灭火系统全保护时,方可进行折减。

表中数据见微信历史记录
每日一题:。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 15S909(2018修正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 15S909(2018修正版)

编制说明1 编制依据本图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函[2013]86号“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2 设计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

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3 编制目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是新编规范,专门针对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编制,涵盖了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等诸多方面内容,其中许多内容是以往的规范没有涉及到或没有规定的,还有些内容是对以往的规定做了更改。

在规范执行过程中,也会像以往的规范一样,存在理解偏差、不能正确合理把握、具体措施不当等问题,广大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者等相关技术人员,特别是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的技术人员需要有一个过程来深刻理解和掌握规范的规定。

本图集旨在系统地、直观地、权威地对规范予以解析,将会给技术人员带来极大的方便,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能保证工作质量。

4 适用范围本图集供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使用。

工业建筑、市政工程可参考使用。

5 编制原则5.1 以规范的条文为依据,正确、形象地解释规范的条文。

5.2 尽量采用图示解释规范的条文,不便图示的辅以文字说明。

5.3 本图集选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的条文、执行中容易产生分歧的条文及关联到其他相关规范的条文。

5.4 图示中着重强调条文的含义、执行方法、适用条件以及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

5.5 图示只是对规范条文的解释与示意,不按工程设计中图纸绘制深度要求编制。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 15S909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 15S909

编制说明1 编制依据本图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函[2013]86号“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2 设计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当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范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

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3 编制目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是新编规范,专门针对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编制,涵盖了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等诸多方面内容,其中许多内容是以往的规范没有涉及到或没有规定的,还有些内容是对以往的规定做了更改。

在规范执行过程中,也会像以往的规范一样,存在理解偏差、不能正确合理把握、具体措施不当等问题,广大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者等相关技术人员,特别是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的技术人员需要有一个过程来深刻理解和掌握规范的规定。

本图集旨在系统地、直观地、权威地对规范予以解析,将会给技术人员带来极大的方便,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能保证工作质量。

4 适用范围本图集供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使用。

工业建筑、市政工程可参考使用。

5 编制原则5.1 以规范的条文为依据,正确、形象地解释规范的条文。

5.2 尽量采用图示解释规范的条文,不便图示的辅以文字说明。

5.3 本图集选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的条文、执行中容易产生分歧的条文及关联到其他相关规范的条文。

5.4 图示中着重强调条文的含义、执行方法、适用条件以及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

5.5 图示只是对规范条文的解释与示意,不按工程设计中图纸绘制深度要求编制。

室内消防用水量8.4规范

室内消防用水量8.4规范

201110108.4 室内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8.4.1 本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方法与最小用水量计算原则。

1 建筑物内设有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等数种消防设备时,应根据内部某个部位或区域着火后同时开启灭火设备的用水量之和计算。

例如,百货楼内的营业厅设有消火栓、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而百货楼地下室的库房内设有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应选用营业厅或地下室两者之中的用水总量较大者,作为设计用水量。

总之,凡着火后需要同时开启的消防设施的用水量,应叠加起来作为消防设计流量。

2 本规范表8.4.1中规定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是计算和确定消火栓用水量、消防水池储存水量、消防水箱容量以及消防增压泵供水量等消防设施的依据。

对于消火栓每股水柱的实际出水量,应根据消火栓栓口、消防水带的口径、水枪喷嘴口径、充实水柱等多项参数计算确定。

表中的水量与消火栓实际出水量两者计算方法不同,应按实际需要计算;住宅楼梯间设置的干式消防竖管可陶消防车供水,不计入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之内。

建筑物内的消防用水量与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的体积、建筑物内可燃物的数量、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物的用途等因素有关。

1)建筑物高度:普通消防车(例如解放牌消防车)按常规供水的高度约为24m。

根据消防车的供水能力,建筑的消防给水可分为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和低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划分高度采用24m。

若一般消防车采用双干线并联的供水方法,能够达到的高度(一般情况下,从报警至出水需20多分钟)约为50m。

国外进口的云梯车也达50m,在50m高度内,消防车还能协助高层建筑灭火,但不能作为主要灭火力量。

2)建筑物的体积:建筑物的体积越大,灭火力量需要越多,所需水枪的数量越多、充实水柱长度越长。

因此,所需消防用水量越多。

3)建筑物内可燃物数量:建筑物内可燃物越多,消防用水量越大。

如以室内火灾荷载为15kg/m2(等效木材)作为基数,其消防用水量为1,则火灾荷载为50kg/m2(与木材的等效换算值)时消防用水量就需要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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