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老年护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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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基本内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基本内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参鉴价值。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创设的背景和成因 I .人口老龄化形势 日 趋严峻。人 口 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是


日本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根本原因。由于较低的生育率、死 亡率和人口预期寿命的延长,日本的老龄化速度较为迅猛 ,6 5 岁 及其以上 的老年人 口比重从2 0 0 0 年 的1 7 鬈 跃升到2 0 1 0 年的2 3 % 。
据日本国家统计局推测 , 2 0 3 0 年这一比例将达 ̄ U 3 2 % 。这意味着,
在不久的将来,日本每3 人中就将有一名老年人。此外 ,从老年 人口结构看 ,7 5 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增长最快 ,而这一群体需要 长期护理的可能性最大。据估计,卧床不起、患有痴呆症的老年 人口数量将从2 0 0 0 年的2 8 o 万增加到2 0 2 5 年的5 2 0 万。而医疗技术 的进步,使得疾患老年人存活率大大提升,他们通常有日常护理 之需。 日本卫生部一项研究表明,4 5 % 的国民在一生当中都需要
日本是亚洲第一个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人口 平均寿命较高的国家。为应对严峻的老年长期护理问题,日本率 先采用保险机制建立了国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其对已步入老龄 化社会且与 日 本一样都较为重视家庭养老的中国来说具有重要的
后不得不长期滞留医院接受护理服务。据报道,4 3 % 的老年患者 在医院的居住时间超过6 个月,3 0 % 的老年患者在பைடு நூலகம்院的滞留时间
口比重将由1 3 . 3 鬈 增加到1 6 % ,平均每年递增0 . 5 4 个百分点,到 2 0 3 0 年全国老年人 口规模将会翻一番。老年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
前 ,日本女性 ,尤其是家庭中的儿媳一直承担照料父母的责任。 然而 ,随着时代的变迁 ,妇女开始进入劳动力市场,且劳动参与 率呈上升之势,加上家庭规模逐渐萎缩 ,这直接导致传统家庭的 护理供给能力日渐式微。与此同时,人们对待由谁来照料老年人 的观念也发生了改变。越来越多的日本老年人愿意接受家庭之外 的护理援助和支持,尤其是那些应当承担护理之责而又因经济能 力、身体条件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应护理服务的家庭,寻求社会护 理援助的诉求更加强烈。 3 .医疗费用高企。医疗费用高企是日本实施长期护理保险 政策的必要条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之前 ,日本主要是通过 老年医疗保障制度来应对与E l 俱增的老年护理需求的。由于社会

日本115项养老服务细节流程

日本115项养老服务细节流程

日本115项养老服务细节流程1.老年人可以选择在家中接受定期的健康护理服务。

The elderly can choose to receive regular health care services at home.2.养老服务可以包括定期的居家护理和生活照料。

Elderly care services can include regular home care and daily living assistance.3.有专业护理人员进行上门服务,确保老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Professional care workers provide home services to ensure the health and safety of the elderly.4.老年人可以参加日间活动中心,与其他人一起度过愉快的时光。

The elderly can participate in day care centers and enjoy their time with others.5.针对老年人的体能锻炼和康复训练有专业的团队提供。

There are professional teams providing physical exercise and rehabilitation training for the elderly.6.养老服务也包括精神抚慰和心理治疗,帮助老年人保持良好的心态。

Elderly care services also include spiritual comfort and psychological therapy to help the elderly maintain a good attitude.7.提供营养餐饮服务,确保老年人的膳食均衡。

Provide nutritional catering services to ensure a balanced diet for the elderly.8.养老服务还包括定期的医疗检查和健康指导。

日本老年护理

日本老年护理

日本老年护理老年护理,是指因年事已高、身患慢性疾病、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老人,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他人的援助活动。

日本老年护理保险(在日本被称之为介护保险)是2000年4月开始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运用社会保险的机制,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实施社会化的护理服务,对克服由于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负担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老年人口中护理需求日益增大,借鉴日本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对适时建立我国老年护理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日本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一)在老年人口中护理需求日益增大国际上认定,老龄化社会是指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高于总人口的7%或60岁以上人口高于10%的社会。

2006年,日本65岁以上的人口达到2431万人,占总人口的19%以上。

2010年将达到25%,2025年将达到28%,老年人的护理问题成为全社会沉重的负担。

据日本厚生省统计,到2000年止,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有20万人患有老年痴呆症,120万人长期卧床不起,加上其它原因需要他人护理的共有280万人,并且此后人数将以年增3.5%的比例持续上升。

据厚生省和劳动省人口动态经济调查显示,65岁以上老龄者死亡前平均卧床时间为8个半月。

老龄者需要护理的人数随年龄而增加。

如65~69岁人群平均67人需要1名护理人员;70~74岁为28人、75~79岁为15人、80~84岁为9人、85岁以上则4人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护理才能维持正常生活。

(二)“护理缺失性住院”带来严重的医疗赤字1963年日本建立老年人福利制度,对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免费收容和照料。

其他老年人入住福利院养老的费用需要部分或全部自理。

20世纪70年代日本医疗保险对6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免费医疗,但不属于低保对象的老年人在福利院养老的费用仍需要部分自理。

为此造成医院滞留大量不愿出院的老年人,由于护理缺失产生老年人住院实现护理的现象,造成医疗费用剧增。

日本养老管理制度

日本养老管理制度

日本养老管理制度一、日本养老管理制度的概述日本是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养老管理制度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

日本的养老管理制度包括基本养老金制度、福祉服务制度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这些制度为老年人提供了保障和帮助,确保他们在晚年能够过上安宁、幸福的生活。

二、基本养老金制度基本养老金制度是日本养老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日本政府为所有65岁以上的居民提供的养老保障制度。

根据该制度,65岁以上的居民可以获得基本养老金,以帮助他们在老年生活中支付生活费用。

基本养老金制度的资金来源包括来自居民的缴纳和政府的补贴。

在日本,基本养老金制度分为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済年金。

国民年金是针对没有参加任何其他养老保险的自雇人士和个体经营者的制度,其缴费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

厚生年金是针对在私人公司就业的职工的制度,其缴费由雇主和员工共同缴纳。

共済年金是针对在地方公务员、国家公务员等职业的人士的制度,其缴费由雇主和员工共同缴纳。

基本养老金制度的实施,为日本老年人提供了特定的养老保障,可以有效地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同时,基本养老金制度的资金来源也比较稳定,可以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福祉服务制度除了基本养老金制度,日本还有福祉服务制度来帮助老年人。

福祉服务制度包括长期照护保险、社区日间服务、居家护理服务、老年人公寓、老人设施等多种形式。

这些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身心健康的关怀和照顾,以保障他们能够得到充分的照料和关爱。

其中,长期照护保险是日本福祉服务制度的核心内容,它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的护理和医疗服务。

长期照护保险由政府设立,通过居民的缴费和政府的补贴来运作。

老年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不同形式的护理服务,从而确保他们在晚年得到充分的照顾和帮助。

在日本,福祉服务制度的目标是让老年人能够在自己的社区中得到充分的关怀和服务。

通过这些服务,老年人可以得到养老金以外的额外帮助,确保他们能够过上幸福、安宁的晚年生活。

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日本为老年人提供的又一项重要保障措施。

日本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启示

日本老年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启示
为老年人 的经济 收入 、 医疗保 健 、 复护理 等主要 康 生活需求构 建 了一 张“ 全 网” 尤 其 是其 中的护 安 , 理 保险制度 , 在解决庞 大 的老年人 口的照料 、 理 护 服务 需求 中发 挥 了重要 作用 。我 国也正 在经历 快
速发展 的人 口老龄化 , 老年人 口的规模 及其照料 、
重制 度的建设 与法律 的完善 , 重视 疾病 的预 防, 积极 为 家庭 护理提 供 支持 , 促进 老 年护 理服 务
的社会化 。
[ 关键词]日本 ; 老年护理 保 险 ; 养老模 式
[ 中图分类号]C 1. [ 936 文献标识码]A
[ 收稿 日期 ]2 1 0 0—0 9—2 6

或个人都能承担的。而护理保险就是让人们在年
轻 时通过 个 人 或单 位 雇 主缴 纳 保 险 费 的方 式 购
4 . 8
买, 当他 们 年 老 或遭 遇疾 病 、 故 丧 失 收 入 米 源 事 时, 为其 提 供保 险金赔 付 , 于支付 其 个人及 其配 用 偶生 活护理 方 面的 费用 , 使其 能够 得 到 良好 的护
‘ 国问题研究》 2 1 年第 1 外 01 期
总第 19期 9
日本老 年 护 理保 险制 度 的 发展 与启 示
王 莉 莉 叶 晓恬
( 中国老龄科 学研 究 中心 , 京 10 1 ) 北 0 0 3
[ 内容摘要]日本是 世界上 老年护理 保险制 度较 为 完善 的 国家之 一。 日本 的护理 保 险制度
护理 服务需求 都在不 断增大 , 家庭规模 缩小 、 但 传
统养 老模式弱 化 以及社 会养老 服务滞后 的现实 却
用 问题 。从个人 层 面来 讲 , 当一 个人 的 自理 能力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世界上较为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一,对于我国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构建社会福利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本文将介绍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为了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而设立的,该制度于2000年正式实施。

其核心思想是通过社会共同的力量来共担长期护理成本,使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当的护理服务。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有以下主要特点:适度的保险费用。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采取了一种每人每月缴纳保险费的方式,缴费金额根据个人收入和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

这种分级缴费的方式可以确保年轻人和贫困人口能够负担得起保险费用,从而实现社会公平。

全面的服务范围。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包括了从家庭护理到机构护理的全面服务范围。

老年人可以选择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也可以选择去护理机构接受护理。

这一制度还提供了人员培训、康复辅助器具和住宿服务等多项保障,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公平的评估和认定。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通过评估来确定老年人是否符合享受护理保险的条件,评估项目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和健康状况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老年人享受护理保险的依据,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多元化的服务提供者。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鼓励社区和私人企业成立介护服务机构,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选择。

这种多元化的服务提供者,既可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可以促进市场竞争,进一步推动护理行业的发展。

我国应加大对长期护理服务的投入。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我国需要加大对长期护理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可以为我国提供一个可行的参考模式。

我国应提高社会福利保障的公平性。

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应该以公平为原则,通过合理的分级缴费和评估认定,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适当的护理保险服务。

我国应注重提高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

护理人员是实施护理服务的核心力量,他们的培养和素质将直接影响到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是全球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医疗、护理等需求方面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日本政府于2000年10月实行了“介护保险制度”,旨在提供全面的医疗保健、疗养、护理服务等保障。

该制度为日本老年人提供了长期护理,延长了生命期,减轻了家庭护理的负担,这对我国老龄化社会来说有着重要的启示。

一、实行强制参加制度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为全民强制参加,覆盖所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

而我国的社保制度虽然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但由于参保人口不足和缴费意愿低下,致使保障效果不尽如人意。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社保制度,加强民众的保险意识,实行强制参加制度,确保保障的覆盖面。

二、实行财源多元化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实行财源多元化,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的作用。

政府负责补贴低收入者,企业提供员工的医疗护理保险计划,并支付社保费用,个人也需要缴纳保险费用。

因此,我国可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下,建立社会化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的作用,保障老年人的福利。

三、区分不同等级的照护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区分轻度、中度、重度等不同等级的照护,并制定了相应的护理计划和付费标准。

轻度照护主要包括家庭陪护和日间护理等,中度照护则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帮助,而重度照护则需要提供全天候的护理服务,包括有专业服务的养老院。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重视轻度和中度照护,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减轻全社会对护理人力和资源的压力。

总之,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作为老龄化社会的有效措施,为我国构建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国需要积极消除保险意识薄弱、参保率低的问题,实施强制参加制度、多元化财源,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完善照护级别制度,缓解养老压力,使老年人在晚年无忧。

日本养老制度及现状

日本养老制度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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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法定领取年龄
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的正常领取养老金年龄均为65岁,同时,国民年金参保人可申请从60岁起提前领取,也可选择从66岁后延后领取。如果提前领取,将会相应降低给付额;如果延后领取,将会相应提高给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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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金替代率
据日本财务省测算,2009年日本标准老年家庭(月收入为平均水平的丈夫加入厚生年金40年,期间妻子均为专业家庭主妇的老年家庭)厚生年金与收入关联部分的养老金金额的替代率为25.6%,加上国民年金的替代率18.35%(夫妻同时领取为36.7%),总的替代率为62.3%。根据改革计划,日本养老金替代率从2009年起逐步下调。以标准老年家庭为例,替代率从2009年的62.3%下调至2025年的55.2%、2038年的50.1%。若低于50%,则采取提高消费税等方式来维持这一水平。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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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和运作办法
一、撤消了年金福利事业团,重新组建年金资金经营基金会。 二、引入竞争机制,扩大经营范围,改以往的间接资金预托信贷形式为有计划有步骤的向资本市场直接投入形式。三、实物资产由直接管理改为通过招标实施代管和代营,精简审核程序,废止设置学识经验这种监察制度,以及业务委托的报批制度,给经营者一个宽松的空间。四、强化运作过程中的监督机制,设置投资专门委员会,特别是对直接进入市场的资本进行严格的调查和审核,以及运作过程中的监督, 推行国际财会标准制度,将经营状况的一切信息彻底公平。
推迟支付养老年金的时间
推行在职高龄老人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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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老年护理保险制度
发表时间:09-03-12 11:16:29 来源:转载点击:499
其中自动扣除,其它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大约80%的第1号被保险者的护理保险费是从年金中自动扣除的,只有20%的第1号被保险者由本人或家属缴纳一定的费用。

第二类称为第2号被保险者,是指40岁至64岁的人,他们的护理保险费与医疗保险费一起缴纳。

根据收入的不同水平缴纳不同数额的护理保险费。

另外,根据老年人口比重不同,不同区域的被保险者缴纳保险费为基准额乘以0.5至1.5的系数,保险费额高低相差大约有3倍左右。

以适应不同区域老人护理的负担差异。

40岁至64岁的被保险者,只有被确诊患有闭塞性动脉硬化、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合并症、帕金森综合症、老年痴呆症等15种慢性疾病才能享受护理服务。

(二)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投入
老人在享受护理服务时,原则上必须缴纳护理费用的10%,在余下的 90%费用中,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一半,护理保险费用承担一半,其费用负担的结构如下。

以2003年为例,日本全年护理保险年度预算额为5.4兆日元,由被保险者承担50%,其中第1号被保险者2400万人承担保险费的18%;第2号被保险者4300万人承担保险费的32%。

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50%,其中中央财政承担25%,都道府县承担12.5%,市町村财政承担12.5%。

这种预算结构既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又体现了个人的义务。

(三)护理保险的申请与认定
日本护理保险服务的支付对象有严格的限定。

首先由于衰老、上述15种慢性疾病等自然原因而引发的护理需要的第2号被保险者才有资格接受服务。

交通事故等人为原因造成的患者,原则上不能享受护理保险服务。

但第1号被保险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其次接受护理之前必须经过严格的专家认定程序。

其程序如下:
一是被保险者先向市町村政府管理部门提出护理申请。

二是市町村派出认定调查员对申请人进行访谈调查,作出首次认定。

三是市町村委托主治医生对被申请人进行体检,由其提出审查意见。

四是市町村护理认定审查委员会根据上述两次调查作出二次认定。

认定结果分为四类:重新调查;有自理能力,不能接受护理服务;要支援,但只能接受居家护理服务,不能利用老人护理设施;要护理,并根据轻重程度分为轻度护理、中度护理、重度护理、最重度护理和特重度护理。

五是原则上每隔半年必须重新接受一次专家认定。

(四)护理保险的给付服务
护理保险的给付服务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居家护理服务。

即访问护理员到被保险者自己的家里进行护理,偶尔去护理设施接受一下检查。

另一类是设施护理服务。

即被保险者完全离开家居,住进护理设施接受福利护理员各种程度的护理。

居家护理服务可以细分为13类,从来访护理、来访医疗、来访康复、到有利于功能康复的住宅改装等。

以2004年价格为例,最低可利用金额为每月6.2万日元,最高可达20万日元,个人届时承担10%,低收入阶层还可以享受特别减免。

设施护理服务可分为3类,一是需要特别护理的老人院,每月自费为5万~6万日元;第二类是老人保健设施,每月自费额约7万日元;第三类是疗养型病床设施,费用是三者中最高的。

(五)护理人员的资质与培训
日本从事老年护理保险服务的人员大致分为两类。

第一类称为福利护理员,第二类为访问护理员。

前者需要2年的正规学习,并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及格后,才能取得上岗资格,他们一般在护理设施内就职,从事技术性较强的护理服务。

访但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老人绝对值数量已为世界之冠。

今后我国老人护理问题将会成为十分沉重的社会负担。

因此我们必须未雨绸缪,从日本等老龄化国家汲取经验,探索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并能取得真正实效的老年护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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