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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5•【字号】南府办[2009]211号•【施行日期】2009.09.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府办〔2009〕2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为了加强对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的组织领导,加快项目推进,将五象新区建设成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重要总部基地,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黄方方市长副组长:刘长林常务副市长周家斌副市长肖志钢市长助理、市北部湾办(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主任(指挥长)成员:阮兆丰市政府秘书长黄善武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润斌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永超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黄汉锋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北部湾办(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主任(常务副指挥长)王艳珍市监察局局长刘雄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陈世平市经委主任刘志烈市财政局局长谭玫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新市建委主任封宁市规划管理局局长陈竑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周异助市商务局局长朱林玉市审计局局长范卫东市法制办主任钱健市信息办主任李伟时市招商局局长刘晓鸣市绩效考评办主任黄宁邕宁区政府区长孙志强良庆区政府区长谭良良建宁水务集团公司董事长揣小勇南宁供电局局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南宁市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负责制定新区总部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总部基地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北部湾办公室(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0•【字号】南府发[2011]34号•【施行日期】2011.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的通报(南府发〔2011〕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2010年,全市政府系统各级信息部门和广大政务信息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的总体要求,密切关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扎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为各级政府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南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公安局等74个先进单位,廖中原等56名优秀信息员,予以表彰通报。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全市各单位及政务信息员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努力,扎实工作,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为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名单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附件:201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名单一、先进单位74个一等奖9个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兴宁区人民政府市国家安全局宾阳县人民政府武鸣县人民政府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二等奖13个市地方税务局隆安县人民政府良庆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家税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上林县政府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青秀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三等奖24个市统计局马山县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南区人民政府市审计局横县人民政府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步奖28个市商务局邕宁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南宁供电局南宁日报社市园林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卫生局市科学技术局威宁公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国土资源局市体育局市规划管理局大明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市地震局共青团南宁市委员会市社会科学院南宁国际会议展览有限责任公司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法制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二、优秀信息员56名一等奖3名廖中原市公安局李云华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许乃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二等奖15名宋冬冬市公安局孙炳清市地方税务局廖世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梁厦市信访局覃俚娌市国家安全局张秀慈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胡艳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怀庆市教育局韦燕燕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蒋丽芳武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李腊梅市信访局赵晓程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黎健市交通运输局邹楚荣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王佳林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三等奖38名陆建德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庞照市财政局虞江军市国家税务局覃小勤市信访局申广富市民政局杜勇市农业局杨柳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白克宁市统计局刘茜市环境保护局吴希玉市城市管理局欧阳钢桥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谈淑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卢明发市水利局刘雁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冯梅丽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郭李宏茜市广播电影电视局邱丽萍市审计局易方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陈颖市物价局谢国亮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陆兆强市粮食局马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曾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夏秋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岑延满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韦丽娟市林业局黄凤权相思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寇有庚南宁供电局秦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黎彦彤市文化新闻出版局罗春玉威宁公司农荣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韦小柳南宁建宁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志炜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周芹市司法局王凤岭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邓丽芬沛宁公司李坚南宁百货大楼公司。
玉长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玉长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8【案件字号】(2020)桂行终33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善能黄碧辉叶坚【审理法官】周善能黄碧辉叶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玉长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当事人】玉长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玉长华【当事人-公司】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刘宏国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邹小松广西中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宏国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邹小松广西中钧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宏国邹小松【代理律所】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广西中钧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玉长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关于一审是否遗漏当事人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废止行政赔偿证明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确认一审法院认定的证据合法有效,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据此,本院对一审查明的基本事实予以确认。
另查明,良房拆协(2018)-592号《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抬头处打印的乙方为玉长华,但落款处为玉家志签名捺手印,应以实际签名捺手印的玉家志为签约人。
一审判决认定玉长华签订该协议有误,应予纠正。
玉长华的户籍登记户号406000578,户主玉长华。
玉家志的户籍登记户号406015254,户主玉家志。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一审是否遗漏当事人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以户为单位。
与此相对应,征收集体土地时对住宅的安置补偿同样以户为单位。
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办公室与各被征收户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均是与户主签订,而不是与每个户内家庭成员签订协议。
因此,玉长华作为户主可以代表该户处理安置补偿事项,其家庭成员对此也没有异议。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综合保税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综合保税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12•【字号】南府办[2013]179号•【施行日期】2013.12.1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综合保税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南府办〔2013〕179号)各有关单位:为了高效推进南宁综合保税区申报及开发建设步伐,尽早实现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向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的目标,南宁市人民政府经商自治区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成立南宁综合保税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组长:周红波南宁市市长副组长:吴炜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南宁市北部湾办主任农冰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雄昌自治区北部湾办副主任王雅冬南宁海关副关长董国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成员:黄宏群自治区北部湾办路港处副处长、调研员张伟南宁海关加工贸易处处长林海洪南宁检验检疫局局长黄孝林南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驻京联络处主任黄汉锋南宁市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李耕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陈世平南宁市工信委主任赵志萍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郭维宁南宁市规划局局长梁培正南宁市商务局局长梁枫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尹承生南宁市城乡建委副主任韦杰鹏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经投局局长朱财斌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局局长周叱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局长谷明佳南宁市良庆区区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南宁综合保税区申报及开发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南宁市北部湾办,办公室主任由南宁市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黄汉锋同志兼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申报组、规划建设组、征地拆迁组、招商促进组等五个工作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10.06
•【字号】桂政发〔2023〕22号
•【施行日期】2023.10.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九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
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确定的第九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01项),现予公布。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扎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工作,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进文化自信自强,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和世界旅游目的地作出新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6日第九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01项)
注:起始项目编号855为前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的顺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南府干[2013]20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南府干[2013]20号](https://img.taocdn.com/s3/m/097b5939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8c.png)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南府干〔2013〕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王静同志(女)挂任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挂任期1年);万成同志挂任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任期1年);刘素华同志(女)挂任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挂任期1年);邢义波同志挂任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挂任期1年);任宋日正同志为南宁市伊岭工业发展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黄海珍同志(女)为南宁市伊岭工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免去其南宁市伊岭工业发展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唐小若同志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韦翯钰同志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免去其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张先进同志为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黎云同志为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任孙志强同志为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李金旭同志为上林县象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任杨敏同志(女)为马山县苏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甘献乐同志为马山县苏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任甘诚同志为隆安华侨管理区(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潘健同志为隆安华侨管理区(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任高虹同志(女)为南宁市兴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李孙添同志为南宁市兴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任朱亚明同志为南宁江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张春友同志为南宁江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任钱健同志为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黄品贞同志为南宁仙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任廖伟福同志为南宁市西乡塘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何史年同志为南宁市西乡塘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任蓝建东同志为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苏宁同志为南宁市邕宁新兴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任黄奕信同志为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张有信同志为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免去其广西良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何青青同志的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免去马琳同志的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3年7月起执行);免去田建华同志(女)的南宁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从2013年7月起执行);免去陈建才同志的南宁市水利局副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免去朱传波同志的南宁市水利局副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免去颜三秋同志的南宁市农业局副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免去朱茂福同志的南宁市林业局副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免去韦惠兰同志(女)的南宁市审计局副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免去黄运清同志的南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免去梁纪东同志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免去兰锦富同志的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提前退休。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4〕7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桂政发〔2005〕6号)精神,现就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具体方案按照国函〔2004〕79号批复和桂政发〔2005〕6号通知,南宁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具体方案是:1、撤销南宁市城北区、永新区和邕宁县,设立南宁市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
2、将原邕宁县的四塘、五塘、昆仑3个镇划归兴宁区管辖。
将兴宁区安宁街道划入新设立的西乡塘区管辖。
调整后兴宁区辖三塘、四塘、五塘、昆仑4个镇,朝阳、民生2个街道,总面积约751平方公里,总人口27.3万人。
兴宁区人民政府驻厢竹大道。
3、新城区更名为青秀区,将原邕宁县的长塘、伶俐、刘圩、南阳4个镇和蒲庙镇的莫村划归青秀区管辖。
调整后青秀区辖长塘、伶俐、刘圩、南阳4个镇、津头1个乡、建政、新竹、中山、南湖4个街道,总面积约872平方公里,总人口52.5万人。
青秀区人民政府驻仙葫大道。
4、将原邕宁县的吴圩、苏圩、延安3个镇,原永新区江西镇(除老口、兴贤2个村外)划归江南区管辖。
调整后江南区辖那洪、沙井、江西、吴圩、苏圩、延安6个镇,福建、江南2个街道,总面积1154平方公里,总人口40.2万人。
江南区人民政府驻壮锦大道。
5、将原城北区和永新区(不含原永新区江西镇的同新、同华、锦江、安平、同良、同宁、同江、那廊、智信、扬美等10个村,)划归西乡塘区管辖。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元旦、春节促消费工作措施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元旦、春节促消费工作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22•【字号】南府规〔2023〕22号•【施行日期】2023.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24年元旦、春节促消费工作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2024年元旦、春节促消费工作措施》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2月22日南宁市2024年元旦、春节促消费工作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消费,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鼓励汽车消费(一)扩大汽车消费。
安排1000万元发放购车消费券,对新购置符合条件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以消费券方式给予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消费者购车给予叠加补贴。
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优惠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零售企业积极促销,对2024年一季度销售额超5000万元且同比增速10%以上的新能源汽车零售企业给予奖励:一季度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企业,按照销售额增量给予奖励,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50万元;一季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的企业,销售额超5亿元的奖励100万元、超10亿元的奖励300万元、超20亿元的奖励600万元、超3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南宁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加快老旧汽车更新。
引导老旧车辆有序退出,采取经济激励、科学划定限行区域、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手段,加快推进国三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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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
(试行)
根据《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修订)》精神,结合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实际情况,制定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安排办法(试行)如下: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安排入学的原则
本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下同)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应安排在地段学校就读。
如因公办地段学校班额所限,不能全部安排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城区教育局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按如下顺序优先安排,超出生源调剂安排到其他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一)适龄儿童户口和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都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以法定监护人购房或建房时间先后排序,下同);
(二)适龄儿童户口在本市各城区建成区、家庭住址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
(三)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拆迁的城区常住户籍住户子女、合法租住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
(四)适龄儿童户口在本市各城区各乡镇、家庭住址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顺序和需提供的证件
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如下顺序统筹安排。
(一)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明晰家庭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
合同(以购房或建房时间先后排序);
(二)在本市城区内产权明确的房产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拆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和拆迁部门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等证明材料(以拆迁补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
(三)夫妻双方(或单方)在南宁市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提供缴费证明及银行对账单(按先双方、后单方原则,以累计父母双方缴费月份多少排序);
(四)夫妻双方(或单方)在良庆区范围内单位、企事业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单位或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按先双方、后单方原则,以合同签订时间先后排序);
(五)在本城区租赁合法房产居住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居住证(优先安排本城区内的居住证,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时间先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