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注销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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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
十三、开发商收取的认购、订购、预购定金该怎样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和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的定金,并签订定金合同,才能确认为购房定金.若只开收据注明定金,而未签订定金合同(认购、订购、预购合同),则不认为是购房定金。
十四、开发商在交房时有关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及开正式发票问题
六、现在买房都是网上签订合同并从网上打印下来,但有的开发商为什么还用老合同来签
首先问清楚要买的这个房是预售商品房还是已经办过大证的房,如果已办过大证就不用在办理预售许可证,也就说不用在上网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了,直接用老合同即可。
七、想在某个地方买房,但不知道开发商手续全不全,敢不敢买.
无论在哪个地方买房,首先要弄明白两个问题:1、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开发商是否有大证或房产证。两个有其中一个就说明这个房手续没问题,可以购买.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
1。开发公司提交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岳阳市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
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
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由市场处工作人员来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修改;修改好以后开发商须把之前打印出并出现错误的那页取出,然后把修改好的那页从网上打印下来并装订进去即可。
四、有的楼盘没办预售证房子都卖出很多
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外出售房屋是属于非法销售,所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有的公民明知道这种房手续不全还是要买,属个人自愿,建议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要办下来

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及信息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及信息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及信息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建开字[2010]5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高新区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投机性炒房”、“假退房真转让”等变相炒房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规范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网签合同”)的撤销及信息变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商品房网签合同严肃性。

网签合同应严格执行购房实名制,商品房在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得擅自将购买的商品房再行转让。

二、已在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除以下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合同信息:(一)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二)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证);(三)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四)房屋交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经有关部门认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五)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贷款的有效证明);(六)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证明);(七)商品房交付后,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合同中已约定解除的(提交测绘机构的房屋测绘报告);(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写明具体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据)。

如何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去哪里开

如何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去哪里开

如何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_去哪里开如何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1.商品房预售人申请。

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手续由预售人单方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如需提供原件,凡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原件存放处单位公章,委托代理需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主管行政部门受理。

商品房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预售人提供材料齐备的,房产部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在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在备案表和预售合同上加盖“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章”,留存一份商品房预售登记表,另两份分别由预售人、预购人留存。

3.主管行政部门审批:(1)初审:审批科经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并将材料呈科领导审核。

(2)审核:审批科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表》上盖备案章(1个工作日)。

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去哪里开(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交易所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建档须提交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商品房建设准建证(从2004年7月1日之后报建的楼盘提供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8.商品房建设平面图(有规划局、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公章);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0.商品房屋合同备案按揭登记申请表(预售许可证的发证日期是2004年7月1日之后的,申请表要盖东莞市建设局公章);(二) 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须提交资料: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磁盘);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在境外销售的合同须办理公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需要多久商品房合同备案一般需要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

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撤销购房合同备案申请怎么写

撤销购房合同备案申请怎么写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撤销购房合同备案申请怎么写篇一:购房合同撤销备案篇一:九种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情况九种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情况1、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问题(出现严重漏水、房屋安全隐患等),要求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或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认定书或鉴定书,方可办理。

2、屋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因其中一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定后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已生效的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决书等相关司法文书,方可办理。

3.、公安、检查部门要求协助办理相关案件,需注销合同备案的,应出具纪检、公安、检查部门的正式函件,方可办理。

4、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在所购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需注销原所购房屋合同备案的,应先提出申请,经房产管理部门同意,将新换购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后,方可办理注销原所购的房屋合同备案手续。

5、贷款办不妥能退房。

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因贷款购房手续未获相关金融机构批准,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金融机构支行、市级分行(总行)的两级审核未经批准的证明材料及开发商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发票,方可办理。

但如果退房人拥有两套(含所购商品房)及以上房产需注销合同备案的,必须按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规定的,先行缴纳相关税费(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提交缴税票据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6、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因出国留学或定居原因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或定居许可证明、护照、户口和身份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大使馆签证等相关资料,方可办理。

7、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因工作调出本地原因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公安部门全家户籍转出、双方单位转出和接受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相关资料,方可办理。

撤销商品房合同备案的申请书

撤销商品房合同备案的申请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撤销(变更)申请书种类:撤销变更申请人情况售房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证件名称号码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名称号码房屋买受人姓名(名称)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名称号码号码代理人代理人证件名称证件名称号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房屋状况房屋坐落地址及房间号区街(路)号间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建筑面积(㎡)用途撤销(变更)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沈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单位(我个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上述撤销(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并声明本申请书填报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如因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因撤销(变更)所发生的任何不良后果以及所引起法律责任,均由双方申请人承担。

售房单位公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沈阳市房产局印制(此页由房屋登记机构填写)初审意见:初审人:(签字)年月日核准意见:核准人:(签字)年月日受理号发件人领件人领件日期附记:“从加到乘”评析静安区教育学院特级教师曹培英万航渡路小学副校长张敏万航渡路小学罗杰张:“从加到乘”这节课,罗杰老师上得比较轻松,感觉效果蛮好的。

我们发现罗老师的教学设计很有特色,把教材用活了。

你能不能介绍一下,这节课的教学设计思路和教学活动安排的意图。

罗:“从加到乘”是数学新教材第三册第二单元中“乘法的引入”的第二课时。

这节课的主要教学目标是在上节课初步接触了几个几,会写连加算式的基础上,让学生懂得同数连加用乘法简便,会把同数连加的算式改写成乘法算式。

知道乘法算式怎么写、怎么读,以及乘法算式中各部分的名称。

这节课的教学设计,首先是进一步加工教材内容。

新课程理念强调不要一味地“教教材”,而是“用教材”。

“乘法的引入”这部分教材是由游乐园、几个几和从加到乘三部分组成的。

我将游乐园作为一个贯穿全课的情境,利用这个情境展开从加到乘的教学。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2.12•【字号】合房〔2018〕130号•【施行日期】2018.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房〔2018〕130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12月12日合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的管理工作。

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前,应当申请办理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入网认证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保管商品房网上签约用户密钥。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网签系统建立楼盘表,并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后十日内在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公示以下信息:(一)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建设计划;(三)商品房销售信息;(四)经工商部门备案的合同示范文本;(五)商品房房源信息、销售价格(住宅需经物价部门明码标价备案)、销售状态和权利限制状况等。

第六条对外信息发布平台上显示为“可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销售。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1.11•【字号】成房发[2013]13号•【施行日期】2013.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房发〔2013〕13号)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局属相关单位:《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2月17日经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局市场处。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2013年1月11日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监督工作。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以下统称主城区)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入网权限管理、系统维护及网络信息技术支持。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变更、注销,坚持方便、及时、高效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登记备案第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由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联机打印和双方署名后,通过房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行办理。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1.11•【字号】成房发[2013]13号•【施行日期】2013.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成房发〔2013〕13号)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局属相关单位:《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2月17日经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局市场处。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2013年1月11日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监督工作。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以下统称主城区)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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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变更、注销,坚持方便、及时、高效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登记备案第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由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联机打印和双方署名后,通过房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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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注销备案申请表
申请注销合同明细
合同备案号
Hale Waihona Puke 房屋座落出卖人买受人
证件号码
是否按揭
按揭贷款银行
注销合同原因
填表说明
1.买受人需带身份证明亲自到场,本人不能到场的,受托人需携带公证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办理。
2.需提供的相关文件,证照,在申请登记时,须带齐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表格需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书写、字迹清晰,不能涂改,不能使用修正液,所有盖章处印章应清晰。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提供按揭银行(签章):
经办人(签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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