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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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

附件4-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必备内容CMA章或CMAF章CAL章CNAS章(选择项)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产品名称:受检单位:生产单位:委托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类别:国家监督抽查检验机构名称(检验报告封面背面内容)注意事项:1、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地址:电话(含区号):邮编:传真(含区号):E-mail:(检验报告内容第一页无标识标签检验)承检机构名称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第一页有标识标签检验)检验报告批准:审核:主检:附件4-7文书说明:1.此文书用来统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具的检验报告形式,仅用来统一检验报告的封面、封面背面内容和检验报告第一页内容。

2.此文书仅规定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具的检验报告的必须具备的内容,各检验机构可在此基础上添加其他内容。

3.检验机构出具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时,正常情况下,按1或2填写。

若产品标准有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企业执行自己的企业标准,若抽查项目在企业标准中规定又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在使用企业标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的同时,在“备注”栏中说明,该批产品“**项目”不符合**行业标准或规定。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一式四份(生产领域抽查为三份)。

一份由检验机构寄送受检企业(特指流通领域抽样,若在生产领域抽样,无此份)。

一份由检验机构寄送生产企业。

一份分三种情况寄送:①抽样领域为生产企业,直接寄送负责抽查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②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且已确认生产企业的,若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同属一个行政区域管辖,直接寄送负责抽查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若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管辖,寄送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③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且无法确认产品生产企业的,寄送给负责抽查后处理的流通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
抽样人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
5年月日
单位地址
营业执照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单位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检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产品信息
进货量
销货量
存货量
执行标准
抽样数量
抽样日期
2015年月日
备样数量
封样状态
备样封存地点
备样封存于该抽样单位
抽样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抽样说明
样品抽样于该单位合格品销售区域内,依据GB475-2008标准要求抽取。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抽样说明
样品抽样于该单位合格品销售区域内,依据GB475-2008标准要求抽取。
备注(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受检单位对上述内容无异议
受检单位签名(盖章)
2015年月日
抽样人签名:
抽样单位(盖章)
2015年月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
编号:-
任务来源
任务类别
第二联受检单位留存
受检单位
单位名称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
编号:
任务来源
任务类别
第一联下达任务部门存档
受检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营业执照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单位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检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产品信息
进货量
销货量
存货量
执行标准
抽样数量
抽样日期
2015年月日
备样数量
封样状态
备样封存地点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象须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象须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象须知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事先不得告知抽查对象(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向抽查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样品由抽样机构持注明抽查内容的《委托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

属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规定情形时,抽样人员不得抽样。

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何单位不得拒绝。

对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抽查对象拒检、涉嫌存在无证无照等违法行为的,抽样机构、检验机构应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3.由抽样机构按标价或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无标价时)购买(不以破坏性试验方式进行检验除外)。

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其经营者应当告知生产者和供货者抽样检验情况并配合异议处理、结果处理等。

4.抽查对象如实提供抽样单所填信息,当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为企业标准且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法查询时,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应在10日内提供相关标准。

未在10日内向抽样人员提供产品执行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的,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中相应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

5.抽查对象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6.抽查对象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样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导致无法复检的,以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7.抽查对象对执行此次抽查任务的单位、个人及有关此次抽查工作的任何意见,请及时向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反馈,书面反馈应加盖公章,并留下电话、传真电话、Email 等。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请查询网站。

在用计量器具的抽、巡检制度(5篇)

在用计量器具的抽、巡检制度(5篇)

在用计量器具的抽、巡检制度1、目的、适用范围为使本企业产品在开发、设计制造、安装和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合格完好,并保证测量满足预定准确度的质量要求。

2、职责2.1生产部负责制订在用计量器具的抽、巡检计划并实施。

2.2使用部门配合计量部门开展计量器具拍、巡检的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3.1由生产部根据各类计量器具的实践工作情况,编制以自检为主的抽检计划,抽检数量每季度为应受检总数的____%以上,每月底下达下月的抽检计划。

3.2生产部专职人员组织在用计量器具的抽取,使用部门的兼职计最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3.3检查人员首先抽查外观,实施检定规程中以示值为主,其它项目为辅的抽检,示值不合格的转入修理,修理后作修复检定,做好抽检记录,合格的及时返回使用部门。

3.4生产部对本月抽检信息加以汇总,并统计本月抽检合格率,合格率在____%以上为正常波动范围,合格率低于____%时,应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调整检定周期,对数据分析资料归档存放。

3.5专职计量员对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巡检,每月不少于三次,并做好巡检记录和信息反馈工作。

3.5.1巡检的主要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的外观、零位、保养、使用、运行情况等,对器具的使用要求,为操作者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3.5.2巡检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无法解决的,将信息及时反馈生产部。

在用计量器具的抽、巡检制度(2)抽、巡检制度是指对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进行抽查和巡查的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正常使用情况,以保证计量结果的可靠性。

具体的抽、巡检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抽查制度:按照一定的比例和频次,从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中随机抽取部分计量器具进行检查。

抽查的对象可以包括各类计量器具,例如称重器、仪表等。

2. 巡检制度:对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进行定期的巡查,检查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存放条件、维护情况等。

巡查可以由计量人员、计量管理人员或专门的巡检人员进行。

在用计量器具的抽、巡检制度(3篇)

在用计量器具的抽、巡检制度(3篇)

在用计量器具的抽、巡检制度抽、巡检制度是指对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进行抽查和巡查的管理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和正常使用情况,以保证计量结果的可靠性。

具体的抽、巡检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抽查制度:按照一定的比例和频次,从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中随机抽取部分计量器具进行检查。

抽查的对象可以包括各类计量器具,例如称重器、仪表等。

2. 巡检制度:对使用计量器具的单位进行定期的巡查,检查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存放条件、维护情况等。

巡查可以由计量人员、计量管理人员或专门的巡检人员进行。

3. 抽、巡检内容:抽、巡检的内容包括对计量器具的准确度进行检查,比较计量结果与标准值之间的差异;检查计量器具的外观、标志、使用说明和维护记录等是否完整和准确;检查计量器具是否经过合格的验证和检定等。

4. 抽、巡检记录:对每次抽、巡检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计量器具的基础信息、抽、巡检的时间、检查的结果等。

记录可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保存,方便管理和查询。

5. 异常处理:如果在抽、巡检过程中发现计量器具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可以对问题计量器具进行标记、停止使用、返回制造商进行维修等措施。

通过抽、巡检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单位及时发现和解决计量器具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计量器具的正常运行,提高计量管理的水平。

在用计量器具的抽、巡检制度(2)一、引言计量器具是衡量物理量的设备,对于各个行业和领域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无论是工业生产、科学研究还是公共服务,都需要依赖准确可靠的计量器具。

因此,对于计量器具的抽、巡检制度非常重要,可以确保计量器具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测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计量器具抽、巡检制度的重要性、实施方法、管理措施和监督审核等方面,以提供给相关机构和企业参考。

二、重要性1. 确保计量器具的正常运行:经过长时间使用,计量器具可能会出现损坏、偏离准确度等问题。

通过抽、巡检制度,可以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并进行维修和校正,以确保计量器具的正常运行。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
获证
情况
无有(生产许可证CCC其他:)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商 标
抽样数量
产品等级
抽样基数/批量
销售价

标注执行标准/
技术文件
抽样日期
发票/收据号码
商品条码
抽样地点
生产实体店电商:
封条起始编号
封样状态描述
检样数量
备样数量
备样封存地点
承检单位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组织单位其它
抽样
单位(机
构)
单位(机构)名称
单位(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备注:(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受检单位对上述内容无异议。
受检单位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抽样人员(签名):
抽样单位(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任务来源任务类别来自受检单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区
(标称)生产单位或进货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区
企业规模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经济类型
从业人员数: 人
营业收入
万元
年产量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资料


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材料两种形式,
按省、市、县三级实施计划分别报盘输出,并分 市地上报。监督检验结果材料包括: 《产品质量监督企业抽查情况汇总表》 《不合格报告寄送情况汇总表》 检验工作小结 产品检情分析报告(质量指数代表品需逐一分析) 检验结果数据(包括企业调查信息) 电子邮件标题中应注明‚××年×季度(以季度 编号方式)××单位(以机构代码表示)××级 监督抽查结果数据(××种产品××批次数)‛
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
标(含经备案且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
判定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局批准发布的产
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
4.1 质量判定和监督检查的检验结论分类
4.1.1 产品质量判定总则

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 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 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 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涉及现场检验的,承担产品质 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检验机构(以下 简称承检机构)应在现场对检验结 果进行确认,企业应在相应的检验 原始记录上签章。
1.1.4 现场检查
抽样中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 题、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 无照生产等情况,抽样人员应停止抽 样并及时报告企业所在地县(市、区) 质监局,各有关县(市、区)局接到 报告后应依法组织查处。
4.2.2 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表述
检验结论判定为‚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 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时:
依据《××××评价规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个 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项目实测值符合××企业标准号
《标准名称》要求,但不符合××标准(列出标准号)推荐
性要求。检验结论:符合企业标准号《标准名称》要求,不 符合××标准号《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

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质量抽查记录表

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质量抽查记录表质量文件编号: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质量抽查记录表被抽查部门: 被抽查人员:检查结果序号相关要求 ? ? 1、检验报告 (1) 报告格式的选用是否正确。

填写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应采用电脑打印,, (2) 是否有更改现象。

“检验报告编号”是否符合要求~且报告各页是否均有一致的编号, (3) “注册代码”、“使用单位”、“检验日期”、“仪器设备”以及受检设备相关信息等栏目填写是否正确、齐全~且与原始记录一致。

(4) 检验依据是否正确各项目“检验结果”填写是否齐全且符合相应检验规则要求~并与(5) 原始记录一致。

(6) 缺陷的定性、定量、定位表述是否正确。

(7) 数值修约、计量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8) 是否有漏检、错检的项目。

(9) 项目“结论”栏的填写是否正确。

“批准”、“审核”、“检验”的签署是否符合要求~相应人员资格是(10) 否符合要求,注:采用电子签名时~检验机构应当有相应的规定确保符合要求,。

(11) 签发日期的时效性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

(12) “检验结论”填写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检验规则的判定条件。

(13) 结论页是否加盖了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2、对应的原始记录 (1) 是否使用经检验机构正式发布的记录格式。

(2) 是否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是否清晰。

(3) 更正是否采用划改~且有更改人签名和日期。

(4) 编号是否符合编号规则~与检验报告是否存在唯一对应关系。

(5) 是否记录了主要仪器设备的名称、编号。

(6) 受检设备相关信息填写是否齐全。

(7) 是否详细填写各个项目的检验情况和检验结果,不得有空栏,。

(8) 是否清晰准确地表述不符合或缺陷的定性、定量、定位~是否准确。

(9) 数据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专用图表是否详细填写。

(10) 对于检验过程中变更~是否有相关的确认记录。

(11) 技术记录是否经过规定的校核/审核。

(12) 检验、校核/审核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抽样单填写说明


• 四、抽样单位信息栏:抽样人员应按要求 全面如实的填写抽样单位的信息。 • 五、抽样人签名必须要两人以上,同时必 须加盖抽样单位公章; 被检单位也应有联系人签字,并加盖 被检单位公章。 • 六、备注:有需要说明的事项在此填写。
• 抽样单应经受检单位负责人或代表人(注明职务) 确认无异议的,应签署“情况属实”或“无异议” 并签字,同时加盖受检单位公章,需特别说明的 情况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 未能加盖公章的,要说明原因并签字
• 13、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填写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时实际支出的全部货 币总额,可从企业资产负债表等统计表中获取,但该 值不包括租赁厂房和土地成本。 • 14、体系或产品认证情况,询问企业是否通过 ISO9000 、ISO14000 、ISO18000 、HACCP22000 或其他体系认证,通过其他体系认证应写明具体的认 证编号。 • 15、是否国有控股,凡属于国有股份占相对多数的属 于国有控股企业,反之就不是。在相应的选择框上打 钩。 • 16、是否规模企业是指是否列入统计局定期统计的企 业名单中的企业。在相应的选择框上打钩。
• 16、抽样基数填写抽样现场所抽规格型号的样品 (同批号)的总数量。 • 17、封样状态填写“完好”,并取得企业的确认。 • 18、销售单价填写抽查特定型号规格的产品的销 售单价。 • 19、其中食品买样数量及金额填写所抽的样品中 买样的数量/金额。 • 20、产品销量填写计划规定的产品上年度国内销 售量。新办企业可不填此项 。
七、关于企业规模的确定:
• 大型是指人数在20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0万 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0万元及以上; • 中型是指人数300-2000人、销售额3000- 30000万元、资产总额4000-40000万元; • 小型是指人数300人以下、销售额3000万元以下、 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下;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 判定其规模,否则按销售额下调一级判定。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抽样单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抽样单编号:说明:1、此抽样单一式三份,分别留存承检机构、被抽查单位和任务下达部门。

2、检测类别分为:监督检验(定期、不定期、复查)、仲裁检验、委托检验。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原始记录检验单位:检验日期编号注:1、样本的编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删减。

2、当样本单位具有负偏差时,商品发生短缺。

检验结果判定时,应将商品负偏差取绝对值后方可与商品允许短缺量进行比较判断。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原始记录检验单位:检验日期:编号:注:1、样本的编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删减。

2、当样本单位具有负偏差时,商品发生短缺。

检验结果判定时,应将商品负偏差取绝对值后方可与商品允许短缺量进行比较判断。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报告报告编号: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检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验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验单位(印章)_______________声明1、本单位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项目经考核授权,授权证书编号为。

2、本单位用于定量包装商品检验的计量器具其量值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

3、本报告无检验单位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4、本报告无主检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无效。

5、本报告涂改无效。

6、复制本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单位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7、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出具报告单位提出,逾期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8、此报告仅对本检验批负责。

检验单位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投诉电话:共页第页1、检验基本情况2、净含量标注检查结果共页第页3、净含量检验结果4、总体结论:5、报告说明:主检人员(签字) 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审核人员(签字) 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批准人员(签字) 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_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技术服务协议甲方(检验单位):乙方(被检验单位):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品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有关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技术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乙方提供的商品检验批进行净含量计量检验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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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
外资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资企业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受检产品信息
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CMC);其他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质量等级
生产日期
批号
抽样日期
产品标价
标注执行标准
抽样基数
批量
相关技术文件
抽样数量
(含备样)
备样量
封样状态
备样存放地
保存条件
保质期
寄送地点
寄送截止时间
抽样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E-mail传真Βιβλιοθήκη 备注(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产品编号:
抽样地点:
经手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抽样人(签名):
抽样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一联交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二联交检验机构)(第三联交负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第四联交受检企业)(第五联抽样单位留存)
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
编号:
任务来源
任务类别
受检单位
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编号
经济类型
内资
国有有限责任公司
集体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私营(含个体)
股份合作其他企业
机构代码证号
企业规模
企业人数
年产值
年产量
港澳台
合资经营合作经营
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港澳台独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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