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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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儿童游乐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某儿童游乐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某儿童游乐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某儿童游乐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旨在确保游乐场的安全环境,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儿童和家长的安全与健康。

本制度应严格执行,所有工作人员需遵守,以确保儿童游乐场能够提供安全放心的娱乐环境。

二、儿童游乐场安全管理职责1. 管理层责任(1)确保儿童游乐场设备、设施和安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2)组织开展儿童游乐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制定相关安全文件,明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保留相关安全记录及事故报告。

2. 员工责任(1)熟悉并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2)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及时上报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并积极配合解决。

(4)接待和引导游客时,要主动关心和回答游客关于安全的问题。

三、儿童游乐场设备管理1. 设备购置与维护(1)购置的儿童游乐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设备的质量要可靠、结构牢固、零部件完好。

(2)设备每日开放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3)设备按规定定期保养和维护,保证其安全性能。

2. 设备运营管理(1)设备的运营安全由专门人员负责,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运行规定和操作方法。

(2)设备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任何违反操作规定的行为。

(3)设备的运行状态必须保持良好,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查和修复。

四、儿童游乐场安全巡查和维护1. 定期安全巡查(1)每个工作日开放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巡查,确保各项设施和设备完好,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有问题的设施。

(2)工作人员要按照巡查方案进行巡查,并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做好巡查记录。

2. 每日维护(1)每天开始营业前,应对游乐场进行全面的清洁和卫生消毒,保障游客的健康安全。

(2)对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修复,应及时、全面地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五、儿童游乐场安全应急处理1.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1)制定儿童游乐场应急预案,明确不同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游乐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游乐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游乐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游乐场的管理,提高游乐场的服务质量,确保游客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游乐场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游乐场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游乐场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游乐场的运营管理,保障游客权益,确保游乐设施安全可靠,提供安全、舒适、愉悦的游乐体验。

第四条游乐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游玩安全管理规定,并向游客公开,并且每年更新一次。

第五条游乐场应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工作人员,保障游客的安全与畅游。

第二章游乐场的开放和关闭第六条游乐场的开放时间应当符合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游乐场应当在开放前完成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并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八条游乐场应当统一制定游玩时段,规定游客的进出时间和次数,并按照规定的价位收取门票。

第九条游乐场的关闭时间应当与开放时间相一致,并确保游客能够安全有序地离开。

第三章游玩的安全管理第十条游乐场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游玩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游乐场应当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工作,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游乐场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和专业人员,及时处理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并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第十三条游乐场应当做好游客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提供游玩前的安全须知和使用说明。

第十四条游乐场应当建立游玩事故处理机制,对游客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纠正问题。

第四章游客权益保护第十五条游乐场应当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得欺诈、误导、侵犯游客的权益。

第十六条游乐场应当提供干净、整洁、卫生的游玩环境,确保游客的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游乐场应当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和意见,并积极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游乐场应当公开游玩项目的价格、规则和注意事项,不得隐瞒或变相收费。

第五章工作人员的管理第十九条游乐场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游乐场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热情地为游客提供服务,不得有恶劣服务行为。

移动式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三篇)

移动式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三篇)

移动式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移动式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移动式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精细、严谨的原则,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保护公共安全。

第四条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移动式游乐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公众参加游乐活动的安全。

第五条移动式游乐设施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承担安全责任,确保设施运营安全。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第六条市质监局是本市移动式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移动式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规范,推动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

第七条市质监局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移动式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动移动式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监管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运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以暂停其运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众安全。

(四)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移动式游乐设施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公安机关。

(五)定期发布移动式游乐设施的安全信息,加强公众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移动式游乐设施的经营者第八条移动式游乐设施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二)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技术人员;(三)具备相应的资金、场地和设备,以及运营管理能力;(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配套的安全设施设备;(五)具备应急预案和培训措施,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第九条移动式游乐设施的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执法考核机制;(三)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四)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五)对游客进行安全警示和服务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救援和急救设施。

游乐设安全管理制度

游乐设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游乐设施安全管理,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实行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游乐设施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游乐设施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2.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入职的游乐设施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对游乐设施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4. 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游乐设施操作规程,确保游乐设施安全运行。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擅自操作未经批准的游乐设施。

5. 应急预案(1)制定游乐设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安全生产记录(1)建立健全游乐设施安全生产记录,包括设备检验、维修、保养、事故处理等。

(2)安全生产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便于查阅和审计。

7. 安全监督与考核(1)设立安全监督岗位,对游乐设施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游乐设施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游乐场管理制度范文

游乐场管理制度范文

游乐场管理制度范文为了确保游乐场的安全、有序和良好的秩序,维护游客和员工的利益,制定以下游乐场管理制度。

一、入场准则1.游客在进入游乐场前须遵守相应的规定进行购票。

2.游乐场内禁止携带易燃、爆炸物品以及其他危险物品。

3.服装上禁止有带有犯罪、淫秽等违法或不良信息。

二、游玩安全1.游客在游乐设施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游乐设施的操作规则进行操作。

2.游客必须遵守游乐设施的年龄、身高、体重等限制要求,以确保安全。

3.禁止脱下安全带、起身或悬挂物品在游乐设施上。

4.游乐设施使用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待解决后方可继续使用。

5.游客在游乐场内应注意自己的安全,尽量避免碰撞他人或乱跑。

三、员工职责1.游乐场工作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游乐场管理制度,做好自己本职工作。

2.游乐场工作人员应对来访的游客进行询问和指导,解答游客的疑问。

3.游乐场工作人员应每天检查游乐设施的运行情况,并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游乐场工作人员应熟悉急救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进行急救。

5.游乐场工作人员应对违反游乐场管理制度的游客进行劝阻和制止,如情况严重可要求其离开游乐场。

四、紧急情况处理1.游乐场应设置显眼的紧急求助设备,并向游客进行介绍。

2.游乐场内设有急救点,应配备急救箱、紧急医疗器械等。

3.游乐场应建立明确的疏散通道,并在特定位置设有疏散标志和指示牌。

五、卫生管理1.游乐场应常规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场内清洁整洁。

2.游乐场应配备清洁人员,负责场内卫生清理工作。

3.游客在游乐场内不得乱丢垃圾,可选择指定的垃圾容器进行分类投放。

六、规范管理1.游乐场应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确保游客的安全。

2.游乐场应向游客提供清晰明了的解说和操作指南,以确保游客了解和遵守游乐场的规定。

3.游乐场应确保场内的价格公开透明,禁止收取额外的服务费用。

4.游乐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危机处理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游乐设备营运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游乐设备营运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游乐设备营运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游乐设备营运现场的安全,保障游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游乐设备的营运管理,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游乐设备的营运现场安全管理。

第三条:营运现场安全责任1.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对营运现场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2.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聘请具备相关资格证书的专业工作人员负责游乐设备的运行和监控。

3.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安全制度1.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制定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流程。

2. 游乐设备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的要求,如违反安全制度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现场安全保障1.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确保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设置安全通道和疏散路线,确保游客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第六条:设备维护1.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按照厂商的维护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2.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记录设备的检修记录和维护情况。

第七条:风险评估1.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2.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制定应对各类风险的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八条:事故处理1.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建立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事故。

2. 游乐设备的经营者应配备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进行及时的救援。

第九条:监管机构的职责1. 监管机构应对游乐设备的营运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经营者进行整改。

2. 监管机构应对游乐设备的营运现场进行随机抽查,保障游客的权益。

第十条:违规处罚对违反本规定的游乐设备经营者,监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等相应的处罚,并视情节严重性决定是否吊销相关许可证。

第十一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经营者应依据本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游乐设备营运现场的安全。

游乐场管理制度

游乐场管理制度

游乐场管理制度篇一:游乐园管理方案水上游乐园安全运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游乐园安全运营工作,保护游客、受训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游乐培训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根据国家法规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游乐园安全运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拓展游乐园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游乐园的安全运营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体工作人员坚持“管运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运营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安全具有一票否决权,实现安全文明运营。

第三条对在安全运营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游乐园安全运营的领导机构,由游乐园经理和安全防护人员组成,实行安全运营经理负责制。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游乐园安全运营管理工作,制订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和游客、受训者保护计划,实施安全运营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经营单位成立安全运营责任小组,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运营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运营监督检查,确保游客和受训人员安全。

安全运营小组组长由经理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防护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经理是本园安全运营的第一责任人,安全防护员是园安全运营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安全防护员的职责:1.协助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人员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开展安全检查和设施维修。

定期每周一次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每年两次进行闭园全方位检修。

5.及时更换安全防护装备。

日常驻扎活动游乐现场指导活动中的安全保护工作。

遇紧急的不安全操作时,有权指令停止任何活动,并立即报告负责人处理。

6. 搞好安全运营的宣传教育和参加专业安全培训。

娱乐设备安全管理办法5篇

娱乐设备安全管理办法5篇

娱乐设备安全管理办法5篇娱乐设备安全管理办法最新5篇安全管理,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娱乐设备安全管理办法最新,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娱乐设备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精选篇1一、发现火情后,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首先引导场所内的客人进行疏散,要迅速用娱乐场所内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二、当值的娱乐场所管理人员立即通知娱乐场所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当值的娱乐场所管理人员视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

疏散预案一、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要马上通知娱乐场所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二、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庆正确引导娱乐场所内的人员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确逃离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三、为了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人员的现场指挥。

四、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危难面前最后一个离开的思想准备,根据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挥的指令,对需要抢回的设备、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娱乐设备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精选篇2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游艺、游乐场所;(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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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法【5篇】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篇1】第一条为加强室内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歌舞厅、音乐茶座、餐饮剧场、娱乐(宫)、录相厅等室内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

第三条市消防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消防机关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规定的防火责任由娱乐场所经营者负责;娱乐场所经营者承包经营的,由发包者负责。

娱乐场所营业房屋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娱乐场所承包经营的发包者与承包者,应当签定放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放火责任,并严格落实。

第五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本单位的放火安全责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娱乐场所,其室内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放火规范以及其它有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并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批。

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已经开业的娱乐场所,其建筑、装修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并按照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条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连接的,应当设立防火分隔。

分设包间的房间隔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应当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装修、制景材料,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

音响控制台、电工房等重点部位应当使用非燃材料。

木墙裙应当刷防火涂料,装饰用纺织品应当作阻燃处理。

第十条娱乐场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及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疏散通道至出口应当装有中英文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

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应当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得超过20米。

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

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

疏散通道内应当设有应急照明等,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

二层以上的娱乐场所,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并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当由正式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内的电线,应当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应当穿金属套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应当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

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应当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当保持接触良好。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内使用霓虹灯时,变压器应当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

灯管的电极与导体保持10厘米的距离,并应当安装在绝缘材料上。

娱乐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霓虹灯。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

面积较大、包间较多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排烟设施和自动灭火装置。

第十五条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第十六条严禁在娱乐场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公安机关备案。

日常营业不得超员。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防火责任制的规定,做好职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经培训后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懂得防火知识;(二)掌握灭火常识;(三)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责任;(四)发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凡未经培训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营业场所中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

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

营业场所内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留宿。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在危险部位停工、停业、罚款。

罚款具体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违反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处5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

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篇2】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二、防火巡查制度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

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篇3】为加强对游乐场的管理,确保儿童有一个安全的娱乐场所,特制定本规定:1、儿童游乐场专供儿童使用,谢绝成人在设施上活动、嬉戏;2、小孩活动时,家长或保姆要注意保护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不要从滑坡往上爬,摇秋千时幅度不要过大,下落时,需待秋千平稳停止后由家长或保姆扶小孩下来;3、家长或保姆要教育小孩不可从游乐设施上直接往下跳,遇有小孩荡秋千或坐滑梯时,旁观小孩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发生意外;4、教育小孩不要在游乐场内追逐打闹,特别要注意避让游乐场内的墙柱,以免发生撞伤或意外;3、礼貌,互敬互让,遇有其他小孩在旁等待,不要长时间独占使用;4、持环境卫生,不乱丢果皮杂物,不玩泥沙,不随地大小便;5、自觉爱护场内的一切设施。

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篇4】1.0目的使儿童游乐场及其休闲健身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物业公司所属各管理处的儿童游乐场和休闲健身设施。

3.0管理内容3.1游乐场仅供十二岁以下儿童使用。

3.2儿童进入游乐场需有成人陪同,不得让儿童独自玩耍。

3.3不得让儿童携带尖锐或硬度较高的玩具进入游乐场。

以免损坏游乐设施、伤及自己或他人。

3.4家长应注意儿童游玩的安全,恶劣天气或天黑之后严禁进入游乐场玩耍。

3.5工程部人员每天应对游乐设施和休闲健身设施进行一次巡检,依照《组团儿童乐园和休闲健身设施日检表》,逐项检查并记录。

3.6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维修量较大,应向工程助理报告,经同意后关闭游乐场所和休闲健身设施,在入口处设置相关标志,维修结束经工程助理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0相关记录4.1《组团儿童乐园和休闲健身设施日检表》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篇5】1、儿童娱乐中心所有游乐设施仅供儿童使用,成人请勿在游乐设施上闲坐、嬉戏。

2、未成年使用任何游乐设施均需有成人陪护。

3、使用秋千时应注意:1)荡幅不宜过大,下落时需待秋千停稳,请勿在秋千摆荡过程中下落;2)荡秋千时,请确保秋千摆荡区域内无人站立、坐卧、嬉戏、追逐;3)每次仅限一人使用,起荡或助荡时切勿用力过猛,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4、滑梯时应注意:1)不要从滑梯上直接往下跳或从滑道往下跑或沿滑道由下往上爬、跑,以免造成意外伤害;2)遇有多人同时使用滑梯滑道时,请注意保持时间和距离间隔。

5、使用翘翘板时应注意:1)翘板两端的儿童重量要相当,不宜悬殊过大;2)使用时两手必须紧握把手,请勿脱手使用翘翘板;3)两端加力要适中,请勿用脚加力踩踏翘翘板,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6、用木马时应注意:1)请勿站立在木马上;2)使用时须双手紧握把手,均匀用力;3)请勿将手脚靠近座板下弹簧,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7、遇有儿童在使用游乐设施时,旁观儿童要与之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发生意外。

8、成人要告诫并看管好儿童不要在游乐中心内追逐打闹,特别要注意避让游乐中心内的墙、柱、凸出地台,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9、讲文明礼貌,互敬互爱,遇有其他小孩在旁等待,不要长时间独占使用。

10、自觉爱护场内的一切设施,保持环境卫生,不乱丢果皮杂物,不玩泥沙,不随地大小便。

11、游乐设施供全体业户使用,如有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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