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公式
2020年中级经济师《金融》常用公式: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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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速度对称原理
平均流动率=资产的平均到期⽇/负债的平均到期⽇
平均流动率>1,表⽰资产运⽤过度;
平均流动率<1,表⽰资产运⽤不⾜。
2.(1)“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资本=核⼼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资本=实收股本+公开储备
附属资本=⼀定⽐例的普通准备⾦+长期次级债务,其规模不得超过核⼼资本的 100%。
核⼼资本充⾜率不能低于4%,总资本充⾜率不能低于8%
(2)“巴塞尔协议Ⅲ”
⼀级资本充⾜率下限要求上调⾄6%,核⼼⼀级资本充⾜率提⾼⾄4.5% ;
对系统重要性银⾏的附加资本要求为1% ;
要求商业银⾏设⽴“资本防护缓冲资⾦”,总额不得低于银⾏风险资产的 2.5% ;
各国可根据情况要求银⾏提取 0-2.5%的逆周期缓冲资本。
此外,还提出了 3%的最低杠杆⽐率以及 100%的流动杠杆⽐率和净稳定资⾦来源⽐率要求。
3.我国《资本办法》规定:
监管资本=⼀级资本+⼆级资本=核⼼⼀级资本+其他⼀级资本+⼆级资本
核⼼⼀级资本=实收资本/普通股、资本公积可计⼊部分、盈余公积、⼀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部分
其他⼀级资本=其他⼀级资本(如优先股及其溢价)、少数股东资本可计⼊部分
⼆级资本=⼆级资本⼯具及其溢价、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部分、少数股东资本可计⼊部分
最低资本要求:。
巴塞尔协议公式

巴塞尔协议公式
摘要:
1.巴塞尔协议简介
2.巴塞尔协议公式定义
3.巴塞尔协议公式应用
4.我国对巴塞尔协议公式的采用及影响
正文: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金融监管规范之一,它旨在确保金融机构具备充足的资本以应对潜在风险。
巴塞尔协议自1988年首次发布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目前最新的版本是巴塞尔协议III。
巴塞尔协议中涉及的一个关键概念便是巴塞尔协议公式,它用于计算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
巴塞尔协议公式定义了资本充足率,即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例。
公式如下:
资本充足率(CRR)= (Tier 1资本+ Tier 2资本)/ 风险加权资产(RWA)
其中,Tier 1资本是核心资本,包括普通股、股票溢价、其他综合收益等;Tier 2资本是补充资本,包括次级债、优先股等。
风险加权资产(RWA)则是对金融机构的各类资产进行风险加权后的总和,其计算方法依赖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因素。
巴塞尔协议公式在金融机构的日常运营和监管中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金融机构需要根据公式计算自身的资本充足率,以确保资本水平充足。
其次,监
管机构可以通过审查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从而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我国在金融监管方面积极采纳国际标准,对巴塞尔协议公式进行了全面采用。
这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降低系统性风险。
同时,巴塞尔协议公式对我国金融机构的运营产生了积极影响,促使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
总之,巴塞尔协议公式作为金融监管中的重要工具,对于确保金融机构稳健运营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附)巴塞尔协议讲解-

全面改革资本监管规则
修改资本定义,增强损失吸收能力
扩大风险覆盖范围,提高风险权重要求 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弥补资本充足率的缺陷 建立逆周期资本框架,缓解银行体系的顺周期性 引入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要求,降低“大而不倒” 的道德风险 提高总体资本要求,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
G20“匹兹堡峰会”确定由FSB、BCBS主导推进 国际金融监管制度改革,要求2010年11月“首尔 峰会”提交金融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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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危机后国际金融体系治理架构
G20
FSB
IMF
脆弱性评估常设委员会 (SCVA)
BCBS 189-Basel III: A global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more resilient banks and banking systems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更具稳健性的银行和银行体系的全球监 管框架》 BCBS 188-Basel III: International framework for liquidity risk measurement, standards and monitoring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 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
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推出的背景
全面改革资本监管规则
建立流动性监管国际标准
过渡期安排
我国实施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总体考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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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iii杠杆率公式

巴塞尔协议iii杠杆率公式巴塞尔协议 III 中的杠杆率公式是金融监管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
咱们先来说说啥是巴塞尔协议 III 哈。
它就像是金融世界的一套“游戏规则”,为了让银行们别玩得太“过火”,保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
而杠杆率公式就是这套规则里的一个重要工具。
杠杆率公式简单来说,就是用来衡量银行的杠杆水平的。
它就像一把尺子,能测量出银行是不是借了太多的钱来搞业务。
公式是这样的:杠杆率 = 一级资本净额 /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100% 。
这里的一级资本净额,就是银行的核心资本,是银行最坚实的“后盾”。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呢,包括了银行的各种资产,不管是在表内明明白白能看到的,还是那些藏在表外不太容易发现的。
给您举个例子哈。
比如说有一家银行,它的一级资本净额是100 亿,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是 1000 亿。
那按照杠杆率公式一算,杠杆率就是 10%。
可别小看这个公式,它作用大着呢!如果一家银行的杠杆率太低,那就说明它借的钱太多,风险就大。
监管部门一看,就得让银行赶紧调整,多准备点资本,少借点钱,免得哪天资金链断了,引发金融危机。
在实际操作中,计算这个杠杆率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银行的业务那么复杂,各种资产的分类、计量都得搞清楚,一个不小心算错了,那可就麻烦啦。
而且,这个杠杆率公式还会影响银行的经营策略。
有些银行为了达到监管要求,就得调整自己的资产结构,不能一味地追求高杠杆、高利润,得更加注重风险控制。
巴塞尔协议 III 中的杠杆率公式,就像是给金融世界安装了一个“安全阀”,虽然有时候会让银行觉得有点“束缚”,但从长远来看,是为了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总之,巴塞尔协议 III 的杠杆率公式虽然看起来有点复杂,但对于保障金融稳定可是功不可没呢!。
巴塞尔协议一二三介绍与区别

巴 塞 尔 协 议
亮
点
背景: 雷曼兄弟破产两周年之际,《巴塞尔协议Ⅲ》 在瑞士巴塞尔出炉。最新通过的《巴塞尔协议 Ⅲ》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催生, 该协议的草案于2010年提出,并在短短一年时 间内就获得了最终通过。
核
心
1.增加资本质量和数量要 求,最低资本要求中的核 心一级资本要求由2%提至 4.5%,另加2.5%的资本保 护缓冲和0-2.5%的反周期 资本缓冲要求,因此要求 可以高达9.5% 2扩大资本对风险的覆盖 范围和提高资本对风险的 敏感度,降低监管资本套 利的可能性
谢谢!
3年7月,根据英国《银行家》最新公 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榜单,按照一级资 本排名,中国工商银行居全球银行首位。这是 该榜单出炉近100年来亚洲银行首次登上首位。 工行2012年15%的资本增长使其一级资本排名 从2012年的第三位跃升至2013年首位。2012 年排名第一的美国银行降至第三,摩根大通仍 稳居第二位。
结论:该银行5.52%的一级风险资本比例高于4%的 一级资本最低要求。然而,7.45%的总风险资本比 例低于8%的总资本比例要求,因此该银行必须筹集 新资本或者减少风险资产以满足《巴塞尔协议1》的 标准。
巴 塞 尔 协 议
背景:
巴塞尔协议Ⅰ实行十多年来,一方面,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国 际银行业竞争规则和国际惯例,在加强银行业监管、防范国 际金融风险中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近些年来,金 融创新层出不穷,新的风险管理技术迅速发展,使巴塞尔协 议日益显得乏力和过时。尤其是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 机,波及全世界,而巴塞尔协议机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受到人们的责难。 在这样的背景下,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第一次建议, 决定修订1988年协议,以增强协议规则的风险敏感性。
巴塞尔资本协议

目标标准比率
根据征求意见的结果和对系统的初步检验,委员会同意应建立 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应普遍达到的最低标准,这项标准应与长 期保证所有国际银行拥有一个统一稳健的资本比率的目标相一 致。
委员会确定,相对于加权风险资产的资本目标标准应为8%,其 中核心资本成分至少为4%。
资本充足度的具体测定
《巴塞尔协议》对国际银行业的统一资本要求包括: 1. 核心资本(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率不得 低于4%,即: 核心资本比率= 核心资本/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100%≥4%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资产×风险权重
巴塞尔协议 Ⅰ,II, III
Basel Capital Accord Ⅰ,II,III
巴塞尔协议就是由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包括
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
瑞典等十国 )的中央银行在瑞士巴塞尔达成的若
干重要协议的统称。其实质是为了完善与 补充单个国家对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不足 ,减轻银行倒闭的风险与代价,是对国际 商业银行联合监管的最重要形式,并具有 很强的约束力。
我们从广义角度进行介绍
巴塞尔协议一包括的主要文件列举如下: 1975年,《对银行国外机构监管的原则》 1983年,在1975协议基础上进行修改 1988年,《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简称 《旧巴塞尔资本协议》 《1992年7月声明》即《国际银行集团及其跨境机构监管的最 低标准》 1996年,《资本协议关于市场风险的补充规定》 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1998年,《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报告》
对1988年协议的评价
《巴塞尔协议》的积极作用:
1988年协议公布实施后为众多国家广泛采用, 成为评估银行经营状况的重要指标,发挥了积极作 用。
《巴塞尔协议2.5》、《巴塞尔协议Ⅲ》和《多德-弗兰克法案》

资本金要求
《巴塞尔协议2.5》要求银行计算两个VaR值。其中之一是一般 的VaR(即基于过去1~4年的市场变量),另一个就是压力风 险价值度。计算出两个VaR之后,银行要对其进行汇总,计算 资本金总量的公式为: Max(VaRt-1,mc×VaRavg) + max(sVaRt-1,ms×sVaRavg)
该资本金与留存缓冲资本金类似,但其实施与否取决于不同国 家监管机构的规定
逆周期缓冲资本金是对银行收益的周期性提供保护,该类资本 金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可以介于0~2.5%之间,的国家,上表被修改
在设定资本金留存缓冲和2.5%的逆周期缓冲资本后对股息的限制
1类股权资本比率 4.50%~5.75% 5.75%~7.00% 7.00%~8.25% 8.25%~9.50% >9.50%
最小缓存收益率 100% 80% 60% 40% 0
杠杆比率
除了建立基于风险加权资产的资本金比率外,《巴塞尔协议Ⅲ 》 还建立了一个最小杠杆比率
资本金占整体风险暴露比率必须高于3% 整体风险暴露包括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资产(不实施任何加权)
式中, VaRt-1和sVaRt-1分别为前一天的VaR和压力VaR(基于 10天展望期和99%置信区间)。VaRavg和sVaRavg分别为过去 60天的平均VaR和压力VaR (基于10天展望期和99%置信区 间)。参数mc和ms由银行监管部门决定,其下限为3
资本金要求(续)
《巴塞尔协议2.5》之前,资本金要求为: max(VaRt-1,mc ×VaRavg)
资本金要求
《巴塞尔协议Ⅲ 》对资本金要求如下: 1类股权资本金在任何时刻均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4.5% 整体1类资本金(1类股权资本金加上附加1类资本金)在任 何时刻均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6% 整体资本金(整体1类资本金加上2类资本金)在任何时刻均 不得低于风险加权资产的8%
巴塞尔协议

1、《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
该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2、电子支付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
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3、BBS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铜紫荆星章(英语:Bronze Bauhinia Star,简称BBS)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予长期服务社会并有杰出表现的人士。
自1998年起开始颁授。
另外BBS 是“电子公告板”的英文缩写。
全称是Bulletin Board System,BBS最早是用来公布股市价格等类信息的,当时BBS连文件传输的功能都没有,而且只能在苹果计算机上运行。
4、EV A是经济增加值模型(Economic V alue Added)的简称,是Stern Stewart咨询公司开发的一种新型的价值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指标,EV A是基于剩余收益思想发展起来的新型价值模型。
EV A的基本理念是: -资本获得的收益至少要能补偿投资者承担的风险; -也就是说,股东必须赚取至少等于资本市场上类似风险投资回报的收益率。
经济附加值= 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 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总额*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5、EV A是英文Economic V alue Added的缩写,一般译为附加经济价值。
它是全面衡量企业生产经营真正盈利或创造价值的一个指标或一种方法。
所谓"全面"和"真正"是指与传统会计核算的利润相对比而言的。
会计上计算的企业最终利润是指税后利润,而附加经济价值原理则认为,税后利润并没全面、真正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最终盈利或价值,因为它没有考虑资本成本或资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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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公式
(实用版)
目录
1.巴塞尔协议概述
2.巴塞尔协议公式的含义
3.巴塞尔协议公式的组成部分
4.巴塞尔协议公式的计算方法
5.巴塞尔协议公式在我国的应用
正文
1.巴塞尔协议概述
巴塞尔协议,全称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资本充足协议”,是国际上对银行资本充足率进行规范的一项重要协议。
该协议旨在确保银行具备充足的资本金,以应对可能的风险和损失,保障银行业的稳健发展。
自1988 年首次推出以来,巴塞尔协议已经经历了多次修订,目前的版本是巴塞尔协议 III。
2.巴塞尔协议公式的含义
巴塞尔协议公式是指在巴塞尔协议中规定的用于计算银行资本充足
率的数学公式。
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的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用以衡量银行在面临风险时能够吸收损失的能力。
巴塞尔协议公式将银行的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分别与不同类别的风险加权资产相乘,得到各自的资本充足率,从而综合评价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
3.巴塞尔协议公式的组成部分
巴塞尔协议公式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核心资本充足率和附属资本充足率。
核心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的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核心资本主要包括普通股、留存收益等,是银行最基本的资本,能够在银行面临破产风险时首先吸收损失。
附属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的附属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附属资本主要包括优先股、次级债券等,是在核心资本之外的资本,其吸收损失的能力相对较低。
4.巴塞尔协议公式的计算方法
巴塞尔协议公式的计算方法如下:
核心资本充足率 = 核心资本 / 风险加权资产× 100%
附属资本充足率 = 附属资本 / 风险加权资产× 100%
资本充足率 = 核心资本充足率 + 附属资本充足率
其中,风险加权资产是指银行各项资产根据其风险程度分别乘以相应的权重后相加得到的总额。
5.巴塞尔协议公式在我国的应用
我国自 1994 年开始实施巴塞尔协议,已成为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银行业在实施巴塞尔协议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资本充足率,保障了银行业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