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地下及覆土火药炸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 B50154-19921总则为做好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储存火药、炸药的地下及覆土仓库及其转运站、站台库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储存火药、炸药的天然洞库、地面仓库及火药制造厂生产线内覆土工序转手库的工程设计。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火药、炸药存放规定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单库存放量以梯恩梯为标准,其他火药、炸药应按附录二梯恩梯当量值进行换算。
各种火药、炸药均宜按单独品种专库存放。
但当条件受限制时,可按下列火药、炸药分组存放:一、黑索金、奥克托金、特屈儿、太安、高能混合炸药;二、4号炸药;三、胶质炸药;四、梯思梯、梯萘炸药、粉状铵梯炸药、二硝基萘、地恩梯;五、黑火药;六、单基火药、双基火药;七、乳化炸药、水胶炸药。
地下仓库的存药条件,宜符合下列规定:一、装药与主洞室横截面积比(Ks)宜小于等于0.26,Ks应按下式计算:式中Sy—装药实测横截面积(m2);Sd--主洞室实测横截面积(m2)。
二、装药长径比(KL )宜小于等于18,KL应按下式计算:式中L—装药长度(m);D—装药等效直径(m)。
三、库房内垛位的间隔不应小于0.1m,库房内运输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m,沿墙的检查道宽度不应小于0.7m。
表2.0.3各种火药、炸药的堆垛高度限值库房内的温度最高不宜高于30℃,最低不宜低于一10℃。
存放双基火药的仓库最低温度不宜低于-4℃。
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宜保持在50%-80%之间。
3总体布置第一节库址选择选择岩石洞库的库址时,在地形地质方面宜符合下列要求:一、洞库所在山体宜山高体厚,山形完整,无大的地质构造;二、地下水少,岩体中无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
通用规范下混凝土抗渗等级选取方法及探讨

通用规范下混凝土抗渗等级选取方法及探讨摘要:建筑工程中地下部分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混凝土抗渗等级的选取是地下工程设计的关键环节。
在地下混凝土结构中采用抗渗混凝土,可以有效地提高混凝土浇筑后的密实度,有效改善混凝土内部孔隙结构,弥补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及浇筑后养护不到位的不利影响,从而减少地下水影响下的渗透通道,缩短渗透路径,从而提高混凝土的抗渗性。
关键词:地下工程;防水;工程埋置深度;抗渗等级1 抗渗混凝土概述1.1抗渗混凝土概念抗渗混凝土(impermeable concrete)是指抗渗等级大于或等于P6级的混凝土,抗渗等级是以28d龄期的标准试件,按标准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时所能承受的最大水压力来确定。
GB 5016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根据混凝土试件在抗渗试验时所能承受的最大水压力。
1.2 抗渗混凝土等级划分抗渗混凝土按抗渗压力不同分为P4、P6、P8、P10、P12、>P12六个等级,一一对应表示能抵抗0.4、0.6、0.8、1.0及1.2MPa的静水压力而不渗水,其中当抗渗等级≥P6的混凝土为抗渗混凝土;表达方式上以字母P加阿拉伯数字表示异于早些年的S加阿拉伯数字表示抗渗等级的大小是基于设计上没有统一造成表达方式不同而已,而P是用于房建工程。
但是目前逐步统一都是用P做为抗渗等级的代表。
2.目前相关规范对混凝土抗渗等级的要求2.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8.4.4条筏形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当有地下室时应采用防水混凝土。
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按下表1选用。
对重要建筑,宜采用自防水并设置架空排水层。
表1 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2.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第12.1.10条高层建筑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
当有防水要求时,混凝土抗渗等级应根据基础埋置深度按下表2采用,必要时可设置架空排水层。
表2 基础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注:条文说明: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GB 50108修改了混凝土的抗渗等级要求;考虑全国的实际情况,修改了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由C30改为C25。
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排水、防火措施,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一、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一)主要标准根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安全监理审查内容,所涉及的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03)(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3)《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111—98)(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其中,第三章土方工程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执行)(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8)《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9)《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G20—84)(10)《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11)《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12)《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95)(13)《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1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1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1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19)《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1997年版))(2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1)《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2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23)《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2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97)(2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2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2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29)《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GBJ130—90)(30)《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3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3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3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34)《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二)涉及安全的其他标准(1)《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98)(2)《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92)(3)《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6)《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85)(7)《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30—99)(8)《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1)(9)《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94)(10)《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11)《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86—2000)(12)《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CJJ/T88/2000)(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7)《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18)《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三)产品制造标准(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87)(2)《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88)(3)《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5)《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03)(6)《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92)(7)《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JG5099—1998)(8)《机械式停车场安全规范总则》(JG5106—1998)二、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内容(一)地下管线探测安全保护规定(一)地下管线探测安全保护规定《CJJ 61—2003)附录A地下管线探测安全保护规定如下:(1)从事地下管线探测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作岗位的安全保护规定,做到安全生产。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19921 总则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本规范不适用于储存火药、炸药的天然洞库、地面仓库及火药制造厂生产线内覆土工序转手库的工程设计。
第,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火药、炸药存放规定第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单库存放量以梯恩梯为标准,其他火药、炸药应按附录二梯恩梯当量值进行换算。
第各种火药、炸药均宜按单独品种专库存放。
但当条件受限制时,可按下列火药、炸药分组存放:一、黑索金、奥克托金、特屈儿、太安、高能混合炸药;二、4号炸药;三、胶质炸药;四、梯思梯、梯萘炸药、粉状铵梯炸药、二硝基萘、地恩梯;五、黑火药;六、单基火药、双基火药;七、乳化炸药、水胶炸药。
第,宜符合下列规定:一、装药与主洞室横截面积比(Ks)宜小于等于0.26,Ks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S y—装药实测横截面积(m2);S d--主洞室实测横截面积(m2)。
二、装药长径比(K L)宜小于等于18,K L应按下式计算:式中L—装药长度(m);D—装药等效直径(m)。
三、库房内垛位的间隔不应小于0.1m,库房内运输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m,沿墙的检查道宽度不应小于0.7m。
四、各种火药、炸药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表表2.0.3 各种火药、炸药的堆垛高度限值第,应符合本规范第第,最低不宜低于一10℃。
存放双基火药的仓库最低温度不宜低于-4℃。
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宜保持在50%-80%之间。
3 总体布置第一节库址选择第,在地形地质方面宜符合下列要求:一、洞库所在山体宜山高体厚,山形完整,无大的地质构造;二、地下水少,岩体中无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
第,在地形地质方面宜符合下列要求:一、所选山谷宜稳定,土体完整且无地下水;二、进洞土层宜为晚更新世(Q3)马兰黄土和中更新世(Q2)离石黄土;三、库址上游的雨水汇水面积宜小,避免在暴雨季节产生突发性洪流危害。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19921总贝卩第条为做好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储存火药、炸药的地下及覆土仓库及其转运站、站台库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储存火药、炸药的天然洞库、地面仓库及火药制造厂生产线内覆土工序转手库的工程设计。
第条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火药、炸药存放规定第条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单库存放量以梯恩梯为标准,其他火药、炸药应按附录二梯恩梯当量值进行换算。
第条各种火药、炸药均宜按单独品种专库存放。
但当条件受限制时,可按下列火药、炸药分组存放:一、黑索金、奥克托金、特屈儿、太安、高能混合炸药;二、4号炸药;三、胶质炸药;四、梯思梯、梯萘炸药、粉状铵梯炸药、二硝基萘、地恩梯;五、黑火药;六、单基火药、双基火药;七、乳化炸药、水胶炸药。
第条地下仓库的存药条件,宜符合下列规定:一、装药与主洞室横截面积比(Ks)宜小于等于,Ks应按下式计算:式中S y—装药实测横截面积(mi);S d--主洞室实测横截面积(mf)。
二、装药长径比(K.)宜小于等于18,K.应按下式计算:式中L—装药长度(m>;D—装药等效直径(m。
三、库房内垛位的间隔不应小于,库房内运输道的宽度不应小于,沿墙的检查道宽度不应小于四、各种火药、炸药的堆垛高度,不应大于表的规定。
表各种火药、炸药的堆垛高度限值第条履土库药垛位间隔、运输道宽度及堆垛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条三、四款的规定。
第条库房内的温度最高不宜高于3O'C,最低不宜低于一10Co存放双基火药的仓库最低温度不宜低于- 4C 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宜保持在50%—80 %之间。
3总体布置第一节库址选择第条选择岩石洞库的库址时,在地形地质方面宜符合下列要求:一、洞库所在山体宜山高体厚,山形完整,无大的地质构造;二、地下水少,岩体中无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gb5054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GB50154-19921 总则为做好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储存火药、炸药的地下及覆土仓库及其转运站、站台库的新建、扩建工程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储存火药、炸药的天然洞库、地面仓库及火药制造厂生产线内覆土工序转手库的工程设计。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火药、炸药存放规定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的单库存放量以梯恩梯为标准,其他火药、炸药应按附录二梯恩梯当量值进行换算。
各种火药、炸药均宜按单独品种专库存放。
但当条件受限制时,可按下列火药、炸药分组存放:一、黑索金、奥克托金、特屈儿、太安、高能混合炸药;二、4号炸药;三、胶质炸药;四、梯思梯、梯萘炸药、粉状铵梯炸药、二硝基萘、地恩梯;五、黑火药;六、单基火药、双基火药;七、乳化炸药、水胶炸药。
地下仓库的存药条件,宜符合下列规定:一、装药与主洞室横截面积比(Ks)宜小于等于0.26,Ks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S y—装药实测横截面积(m2);S d--主洞室实测横截面积(m2)。
二、装药长径比(K L)宜小于等于18,K L应按下式计算:式中L—装药长度(m);D—装药等效直径(m)。
三、库房内垛位的间隔不应小于0.1m,库房内运输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m,沿墙的检查道宽度不应小于0.7m。
表2.0.3 各种火药、炸药的堆垛高度限值库房内的温度最高不宜高于30℃,最低不宜低于一10℃。
存放双基火药的仓库最低温度不宜低于-4℃。
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宜保持在50%-80%之间。
3 总体布置第一节库址选择选择岩石洞库的库址时,在地形地质方面宜符合下列要求:一、洞库所在山体宜山高体厚,山形完整,无大的地质构造;二、地下水少,岩体中无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
2024年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的安全知识(2篇)

2024年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的安全知识1.火药燃烧的特性及炸药爆炸三要素火药燃烧的特性主要表现在它的能量特征、燃烧特性、力学特性、安定性和安全性方面。
火药的爆炸是一种化学过程,但与一般的化学反应过程相比,具有三大特征,一是反应过程的放热性;二是反应过程的高速度;三是反应生成物必定含有大量的气态物质。
2.火炸药爆炸影响因素影响火炸药爆炸的因素很多,主要有炸药的性质、装药的临界尺寸、炸药层的厚度和密度、杂质及含量、周围介质的气体压力和壳体的密封、环境温度和湿度等。
3.爆炸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和防护措施爆炸所产生的空气冲击波的初始压力(波面压力)可达100MPa,其峰值达到一定值时,对建(构)筑物及各种有生力量(动物等)构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或损伤。
防护措施:生产、贮存爆炸物品的工厂、仓库的厂址应建立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地带,禁止设立在城市市区和其他居民聚集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
厂库建筑与周围的水利设施、交通枢纽、桥梁、隧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输油管道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生产爆炸物品的工厂在总体规划和设计时,应严格按照生产性质及功能划分各分区,并使各分区与外部目标、各区之间保持必要的外部距离。
工厂的平面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安全距离和各小区的特点,在选定的区域范围内,充分利用有利、安全的自然地形加以区划。
为保证爆炸事故发生后冲击波对建(构)筑物等的破坏不超过预定的破坏等级,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销毁场等区域内的建筑物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称为内部安全距离。
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销毁场等与该区域外的村庄、居民建筑、工厂住宅、城镇、运输线路、输电线路等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称为外部安全距离。
在生产工艺布置方面应尽量采用新技术、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遥控化、做到人机隔离、远距离操作。
还要在生产现场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安装防雷电设施、自动快速雨淋灭火和火灾报警系统,采取防静电措施。
《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2—4 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筑设计安全规范WJ 2470-19971 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从事火药、炸药、弹药、引信、火工品研究与应用的研究所、院校、试验场及工厂,在新建、扩建、改建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构)筑物时,应遵循的安全技术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研究所、院校、试验场及工厂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的各种危险性建(构)筑物的设计。
2 引用文件GB50154—92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JB2—82 常规兵器发射或爆炸时压力波对人体作用的安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工厂设计安全规范》1990年3月26日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3 定义3.1 危险品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和存放的各种火药、炸药、弹药、引信、火工品、氧化剂的成品和半成品及其有燃烧和爆炸危险性的原材料。
3.2 危险性建筑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和存放危险品的场所,包括危险品研制实验室、研制工房、试验工房、生产工房、拆分工房、理化性能实验室、试验和销毁用构筑物及存放间(库)等。
3.3 小量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危险性建筑物内(抗爆和抑爆间室除外)炸药及其制品的存药量不超过50kg(下述炸药质量均指TNT当量),火药及其制品的存药量不超过100kg。
抗爆和抑爆间室内炸药最大存药量不超过50kg。
3.4 整体爆炸全部危险品同时发生爆炸。
3.5 总药量危险性建筑内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危险品实际的存药量之和。
3.6 计算药量危险性建筑内研制、加工、试验、拆分、销毁、运输和存放过程中使用的,能一次同时爆炸或燃烧的危险品的最大药量。
用于计算危险性建筑的内部距离和外部距离。
3.7 设计药量危险品一次可能同时爆炸的最大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