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成本科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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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开发成本下的明细科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征用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安置费)2前期工程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测绘、三通一平、建委收取的水泥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房管局收取的白蚁防治费等)3基础设施费(小区道路桥梁、供水、供电、供气、排污、通讯、照明、环卫、绿化)4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含为建筑施工而支付的监理费)5公共配套设施费(居委会、派出所、幼儿园、消防、锅炉房、水塔、车棚、公共厕所等支出)6开发间接费用(项目银行贷款利息、直接为项目服务的工程部、技术部、监理部等单位发生的工资、办公费、设备折旧费等)A,监理费:支付给监理公司的监理费是从属于施工承包工程的,与建安项目具有配比性;入其他科目均不够合理,应入“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成本”。

但如果是配套工程的监理费用,则相应归于配套费用,入开发成本——配套设施。

B,白蚁防治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的规定,六、关于地方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费用如何计征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归集方向的通知》(苏地税函〔2011〕81号)的规定,按新建房屋按建筑面积收费,七层以下(含七层)2.3元/㎡,八层以上0.70元/㎡标准收取的白蚁防治费为代收费用,若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若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

开发成本明细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开发成本明细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开发成本明细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1. 哎呀,直接材料可不能小瞧啊!就像建房子的砖头水泥一样重要呢!比如在生产产品时,那些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像铁块、布料啥的,都属于直接材料。

这部分可是开发成本里很关键的一项哟!
2. 嘿,直接人工也是很重要滴!这不就相当于施工队的工人嘛!像生产线上工人的工资、奖金这些,都是直接人工。

比如说制作一件精美的工艺品,工人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对应的报酬,就是这里面的啦!
3. 间接费用也是不可忽视的呀!它就像幕后的小助手呢!比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水电费等。

就好比一场演出,灯光师、音响师等他们的花费也不能不算呀!
4. 燃料及动力,这也好理解呀!就像汽车要加油才能跑起来一样!像生产设备运行所需的燃料和电力。

比如工厂里的大型机器开动起来,消耗的电呀、油呀,都在这一块呢!
5. 制造费用不就是那些杂七杂八的开销嘛!就跟生活中的零碎支出似的!像车间设备的折旧费、修理费等。

就像是家里的一些小物件的损耗花费呀!
6. 开发过程中的设计费用可别小瞧呀!这就像给作品定个调一样重要呢!比如产品外观的设计费用。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产品没有精心设计,能吸引人吗?肯定不能呀!
7. 还有那些试验费用也得算进去呀!这就像是测试游戏好不好玩一样!比如新产品的测试开销。

只有经过试验,才能知道产品成不成熟呀,对不对?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开发成本的明细科目设置和核算内容都很有讲究,每一项都关系到最终的成本和效益,都得重视起来呀!。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会计科目如何设置一文搞懂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会计科目如何设置一文搞懂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会计科目如何设置一文搞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成本的和内容有哪些?项目有哪些?分别核算哪些内容?一问帮您廓清思路!(一)开发产品成本按用途可分为四类:(二)开发产品成本(开发成本)项目(1)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建筑安装工程费(4)基础设施建设费(5)公共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用(1)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主要包括用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大的配套费又叫城市费和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额外费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按占地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体育场馆专项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

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和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建设单位是大配套费的缴纳主体,征收标准以各地方具体政策为准。

(2)前期工程费:指项目投资开发出现前期发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3)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建筑安装费用。

主要开发项目建筑工程费和开发项目安装工程费等。

(4)基础设施建设费: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基础设施支出,主要就包括开发项目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等社区管网工程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园林环境工程费。

(5)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益性配套设施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

房地产开发会计科目设置

房地产开发会计科目设置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会计核算科目设置一、开发成本(公司进行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发生的各项购建成本)1、开发成本 -开发项目名称(是指按《规划工程允许证》同意的开发项目)( 1)开发成本 -开发项目名称 -土地征用及拆迁费(下设明细:土地价款、拆迁赔偿费、土地契税、交易花费、市政配套设备费等)(2)开发成本 -开发项目名称 -先期工程费(下设明细:可行性研究费、勘探测绘费、三通一平费(含甲供材)、规划设计费、规划管理费、交通环境方案费等)(3)开发成本 -开发项目名称 -建安工程费(下设明细:地基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含甲供材)、安装工程费(含甲供材)、公共装饰工程费(含甲供材)、精装饰工程费(含甲供材)、工程监理费等)(4)开发成本 -开发项目名称 -基础设备费(下设明细:供电工程支出、供水工程支出、排污工程支出、开发小区内道路、照明工程支出、智能化工程支出、绿化园林环境支出等)(5)开发成本 -开发项目名称 -公共配套费(下设明细:非经营性共用花费、独自物业用房花费、工程监理费等)(6)开发成本 -开发项目名称 -开发间接费(下设明细:应分派开发间接费、专项借钱花费等)二、开发间接花费(项目部直接为开发产品发生的各项间接花费)(1)开发间接花费 -薪资薪金(2)开发间接花费 -员工福利费(3)开发间接花费 -办公花费(4)开发间接花费 -折旧摊销费(5)开发间接花费 -劳动保护费(6)开发间接花费 -房租物业管理费(7)开发间接花费 -工程管理费(8)开发间接花费 -项目营销设备建筑费(9)开发间接花费 -一般借钱花费(切合资本化部分)三、预收账款(公司依据《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定预收的款项)1、预收账款 -预收订金(是指依据合同商定预收但未开具发票的房款)(1)预收账款 -预收订金 -一般住所(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2)预收账款 -预收订金 -非一般住所(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3)预收账款 -预收订金 -商店(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4)预收账款 -预收订金 -车库(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2、预收账款 -预收售房款(是指依据合同商定预收且已开具发票的房款)(1)预收账款 -预收售房款 -一般住所(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2)预收账款 -预收售房款 -非一般住所(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3)预收账款 -预收售房款 -商店(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4)预收账款 -预收售房款 -车库(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四、对付账款(公司因接受建筑劳务等应支付的款项)1、对付账款 -暂估成本(是指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预提对付未付的开发成本)(1)对付账款 -暂估开发成本 -待结算工程成本(2)对付账款 -暂估开发成本 -待建工程成本(3)对付账款 -暂估开发成本 -待上交花费五、开发产品(公司竣工时库存开发产品的实质成本)1、开发产品 -开发项目名称(是指按《规划工程允许证》同意的开发项目)(1)一般住所(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2)非一般住所(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3)商店(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4)车库(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六、主营业务收入(公司确认的销售开发产品的收入)1、主营业务收入 -开发项目名称(是指按《规划工程允许证》同意的开发项目)(1)一般住所(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2)非一般住所(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3)商店(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4)车库(按《预售允许证》附件的房号设置协助核算项目)七、主营业务成本(公司确认开发产品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1、主营业务成本 -开发项目名称(是指按《规划工程允许证》同意的开发项目)(能够不设置核算项目俗称半和科目)(1)一般住所(2)非一般住所(3)商店(4)车库。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 会计科目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 会计科目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会计科目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会计科目主要涉及以下几类:
1. 土地开发成本:包括在开发土地(即建设场地)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开发间接费用。

2. 房屋开发成本:包括开发各种房屋(包括商品房、周转房、出租房、代建房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3. 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包括开发的、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4. 代建工程成本: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的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在核算开发成本时,房地产企业应设置明确的会计科目,并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归类和记录。

此外,房地产企业还需要考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费等成本因素,这些费用也可能需要单独核算。

总之,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会计科目设置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进行合理分类和核算,以准确反映企业的开发成本和经营状况。

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房地产开发成本明细科目1. 开发初期费用房地产开发初期费用为开发项目在项目启动阶段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科目:•项目筹备费用:涵盖了项目前期调研、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政府审批等费用。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购置费用以及与土地相关的手续费、土地整理费等支出。

•项目推广费用:用于项目市场推广的各项费用,如广告宣传费、媒体费用等。

•人力资源费用:涉及到人员招聘、培训、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设备及工具费用:用于购置项目所需的设备、工具等。

•其他费用:涵盖了开发初期的其他各项费用,如律师费、咨询费等。

2. 建设投资费用建设投资费用是指房地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科目:•建筑工程费:包括建筑施工、装修、安装等相关费用。

•市政设施费用:涵盖了与市政设施建设相关的费用,如道路修建、供水、供电等费用。

•开发设施费: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设施费用,如水泵站、物业管理设施等费用。

•设备购置费用:用于购买项目所需的各类设备费用。

•工程勘察费:包括项目建设前所需的勘察费用,如勘察设计费等。

•工程设计费:涵盖了项目建设设计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

•其他建设投资费用:涵盖了建设投资过程中的其他各项费用,如工程保险费、工程管理费等。

3. 资金借贷费用资金借贷费用是指项目在借贷过程中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科目:•利息费用:指在借贷期间所需支付的利息费用。

•手续费:涵盖了借贷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用,如贷款手续费等。

•担保费用:若项目采取了担保措施,则需支付相应的担保费用。

•其他借贷费用:涵盖了在借贷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

4. 购置费用购置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最终交付前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科目:•购置土地费用:包括购买土地的费用、土地使用权的费用等。

•购置建筑物费用:用于购置项目中的各类建筑物、楼盘等。

•购置设备费用:用于购置项目所需的各类设备、机器等。

•购置软件费用:包括购置项目所需的各类软件费用。

房地产开发成本科目设置明细

房地产开发成本科目设置明细

房地产开发成本科目设置明细房地产开发的成本科目设置是开发商进行项目投资和盈利分析的重要依据,也是业内人士评估开发商风险和投资价值的关键指标。

合理的成本科目设置明细能够对开发商进行优良的资金调配,同时也能够在项目的运营和管理中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投资回报率。

本文将针对房地产开发成本科目设置明细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读。

一、土地成本房地产开发的第一步是土地购买,土地成本是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最大的成本之一,也是投资风险最大的部分。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租金、土地购买价款、税费以及相关的中介费用等。

土地成本的高低决定了开发商项目的投资与盈利占比。

二、开发建设成本开发建设成本是指所有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建筑施工和装修服务所需要的总成本。

开发建设成本主要包括设计费用、建筑工程成本、材料采购成本、劳动力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用等。

三、销售和市场费用销售和市场费用指投资开发商为促进房地产销售所支付的费用。

该类包括销售人员薪资、广告宣传、市场调研、销售咨询和公关费用等。

四、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是指用于处理财务事务的成本,包括利息成本、折旧费、财务会计和税务咨询费等。

五、风险费用风险费用是指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中所承受的项目风险,并形成的成本。

包括整个项目的风险率、债务开销和保险费等。

六、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指用于开发商房地产开发业务中的管理服务所需要的成本,包括项目管理,管理人员薪酬、法务、人事和办公等费用。

七、咨询费用咨询费用是指开发商为经营项目所采取的咨询费用。

包括在房地产开发中所需要的法律咨询、税务咨询、市场咨询以及管理咨询那些的费用等。

八、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与其他成本类别不同的项目费用,例如借款利息、某些项目统计服务的费用等。

以上内容涵盖了房地产开发的成本科目设置明细,这些科目的设置明细尤其关键,它们关乎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利润盈亏和商业风险。

外部环境因素和财务管理瑕疵都可能对这些成本以及成本结构构成影响,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对这些管理成本制定和管理这些成本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及科目设置

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及科目设置

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及科目设置1.目的:加强成本管理,规范集团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成本,便于成本资料的比较和分析;2.范围:适用于集团内全资、控股及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3.职责:总部财务管理部负责本规范的推行、解释、修改并检查执行情况;集团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严格按照国家以及集团成本管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成本核算工作,建立成本核算责任制,完善成本核算基础工作,改进成本核算办法,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配开发成本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本核算资料,并及时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同时对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向总部财务管理部反馈;4. 方法和过程控制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成本核算的一般步骤依次如下:4.1.1 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和项目特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4.1.2 设置有关成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和归集开发成本及费用;4.1.3 按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确定应分摊成本费用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方法、标准;4.1.4 将归集的开发成本费用按确定的方法、标准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4.1.5 编制项目开发成本计算表,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成本;4.1.6 正确划分已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成本,分别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成本;4.1.7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根据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成本,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成本;4.1.8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总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情况;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4.2.1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4.2.1.1 满足成本计算的需要;4.2.1.2 便于成本费用的归集;4.2.1.3 利于成本的及时结算;4.2.1.4 适应成本监控的要求;4.2.2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方法各公司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成本核算对象;4.2.2.1 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可以以各期区为成本核算对象;4.2.2.2 同一项目有裙楼、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成本核算对象;4.2.2.3 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4.2.2.4 根据核算和管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否摊入房屋等开发产品成本,均应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对于只为一个房屋等开发项目服务的、应摊入房屋等开发项目成本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可以不单独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房屋等开发项目的成本;成本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4.3.1 成本费用项目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况,按制造成本法设置成本项目;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下列八项:4.3.1.1 土地获得价款4.3.1.2 开发前期准备费4.3.1.3 主体建筑工程费4.3.1.4 主体安装工程费4.3.1.5 社区管网工程费4.3.1.6 园林环境工程费4.3.1.7 配套设施费4.3.1.8 开发间接费4.3.2 各成本项目的核算内容4.3.2.1 土地获得价款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政府地价及市政配套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发费,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交纳的契税、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B、合作款项: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C、红线外市政设施费:红线外道路、水、电、气、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接口补偿费;D、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净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勘察设计费1 勘测丈量费:包括初勘、详勘等;主要有: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施工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2 规划设计费:规划费:方案招标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效果图设计费、总体规划设计费;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修改设计费、环境景观设计费等;其他:可行性研究费、制图、晒图、赶图费、样品制作费等;3 建筑研究用房费:包括材料及施工费B、报批报建增容费1 报批报建费:包括安检费、质检费、标底编制费、交易中心手续费、人防报建费、消防配套设施费、散装水泥集资费、白蚁防治费、墙改基金、建筑面积丈量费、路口开设费等、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项目整体性报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2 增容费:包括水、电、煤气增容费C、“三通一平”费:1 临时道路: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道路的设计、建造费用;2 临时用电: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用电规划设计费、临时管线铺设、改造、迁移、临时变压器安装及拆除费用;3 临时用水: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设施的设计、建造、管线铺设、改造、迁移等费用;4 场地平整:基础开挖前的场地平整、场地清运、旧房拆除等费用;D、临时设施费1 临时围墙:包括围墙、围栏设计、建造、装饰费用;2 临时办公室:租金、建造及装饰费用;3 临时场地占用费:含施工用临时占道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4 临时围板:包括设计、建造、装饰费用;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主体内列入土建预算内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A、基础造价:包括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桩基咨询及检测费、降水;B、结构及粗装修造价:主要包括砼框架含独立柱基和条基等浅基础、砌体、找平及抹灰、防水、垂直运输、脚手架、超高补贴、散水、沉降缝、伸缩缝、底层花园砌体高层建筑的裙楼有架空层,原则上架空层结构列入裙楼、有转换层结构并入塔楼;C、门窗工程:主要包括单元门、入户门、户内门、外墙门窗、防火门的费用;D、公共部位精装修费:主要包括大堂、电梯厅、楼梯间、屋面、外立面及雨蓬的精装修费用;E、户内精装修费:主要包括厨房、卫生间、厅房、阳台、露台的精装修费用;A、室内水暖气电管线设备费;1 室内给排水系统费自来水/排水/直饮水/热水;2 室内采暖系统费地板热/电热膜/分户燃气炉/管道系统/暖气片;3 室内燃气系统费;4 室内电气工程费:包括楼栋及单元配电箱、电表箱、户配电箱、管线敷设、灯具、开关插座、含弱电工程管盒预埋B、室内设备及其安装费1 通风空调系统费:包括空调设备及安装费用、空调管道、通风系统费用;2 电梯及其安装费;3 发电机及其安装费:包括发电机供货、安装、机房降噪费;4 消防系统费:包括水消防、电消防、气体灭火、防排烟工程费;5 人防设备及安装费:包括密闭门、气体过滤装置等;C、弱电系统费1 居家防盗系统费用:包括阳台及室内红外探测防盗、门磁、紧急按扭等;2 对讲系统费用:包括可视及非可视对讲系统费用;3 三表远传系统费用:包括水、电、气远程抄表系统费用;4 有线电视费用:包括有线电视、卫星电视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5 电话系统费用:包括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6 宽带网:包括主体内外布线及终端插座费用;A、室外给排水系统费1 室外给水系统费:主要包括小区内给水管道、检查井、水泵房设备、及外接的消火栓等费用;2 雨污水系统费用B、室外采暖系统费:主要包括管道系统、热交换站、锅炉房费用C、室外燃气系统费:主要包括管道系统、调压站D、室外电气及高低压设备费1 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安装:包括红线到配电房的高压线、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及箱式变压设备费用;2 室外强电管道及电缆敷设:室外强电总平线路部分费用;3 室外弱电管道埋设:包括用于电视、电话、宽带网、智能化布线的管道预埋、检查井等费用E、室外智能化系统费1 停车管理系统费用:包括露天停车场管理系统、地下室或架空层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费用;2 小区闭路监控系统费用:包括摄像头、显示屏及电气系统安装等费用;3 周界红外防越系统费用:红外对扫等;4 小区门禁系统费用;5 电子巡更系统费用;6 电子公告屏费用指项目所发生的园林环境造价,主要包括:A、绿化建设费:包括公共绿化、组团宅间绿化、一楼私家花园、小区周边绿化支出;B、建筑小品:雕塑、水景、环廊、假山等;C、道路、广场建造费:道路广场铺设、开设路口工程及补偿费等;D、围墙建造费:包括永久性围墙、围栏及大门;E、室外照明:室外照明电气工程,如路灯、草坪灯;F、室外背景音乐;G、室外零星设施:儿童游乐设施、各种指示牌、标识牌、示意图、垃圾桶、座椅、阳伞等;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A、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包括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等;B、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C、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D、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该成本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如:A、游泳池:土建、设备、设施;B、业主会所:设计、装修费、资产购置、单体会所结构;C、幼儿园:建造成本及配套资产购置;D、学校:建造成本及配套资产购置;E、球场;F、设备用房:配电房、水泵房土建及装修费;G、车站建造费:土建、设备、各项设施;开发间接费核算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A、工程管理费1 工程监理费:支付给聘请的项目或工程监理单位的费用;2 预结算编审费:支付给造价咨询公司的预结算的编制、审核费用;3 行政管理费: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人工费以及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部门的行政费4 施工合同外奖金:赶工奖、进度奖5 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主管部门的质监费;6 安全监督费:建设主管部门的安监费;7 工程保险费;B、营销设施建造费1 广告设施及发布费:车站广告、路牌广告;2 销售环境改造费:会所、推出销售楼盘含示范单位周围等销售区域销售期间的现场设计、工程、装饰费;临时销售通道的设计、工程、装饰等费用;3 售楼处装修、装饰费:设计、工程、装饰等;4 样板间:包括样板间设计、装修、家具、饰品以及保洁、保安、维修费;主体外搭设的样板间还包括建造费用;主体内样板间销售后回收的设计、装修、家具、家私等费用,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单列或单独记录,考核时从总费用中扣除;5 其他;C、资本化借款费用包括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折价或溢价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汇兑差额;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包括手续费等;D、物业管理完善费包括按规定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以及小区入住前投入的物业管理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三类,均不属于房地产的制造成本范畴,三类期间费用与“开发间接费”均有联系和区别,会计科目与帐簿设置4.4.1 “”科目该科目核算产品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成本管理软件运用成熟的单位,可以将明细科目仅设置到二级,即八项成本项目,三级、四级明细数据在成本管理软件中保存;成本项目数据必须定期月、季度与成本管理软件中的相应数据进行核对,并保持一致;在各级明细科目下,应按各成本核算对象设立核算项目,成本核算对象可分层次设立;为了归集暂时不能确定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以及需要先归集后分配的成本,在每个项目的成本核算对象中,加设一条“待分摊成本”进行归集;成本核算对象的具体设置参见下图:××项目住宅商铺在建二期写字楼··············拟开发土地待分摊成本项目开工前,所有成本均在成本核算对象“拟开发土地”中核算;项目开工后,将已开工部分逐期自“拟开发土地”中转入“在建×期”;具体核算要求详见万科集团存货核算规范;4.4.2 “开发间接费”科目该科目归集和分配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但不能明确属于特定开发环节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这类费用先归集,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4.4.3 “预提费用”科目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的,应由本受益期、受益对象承担的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但尚未支付的成本、费用;4.4.3.1 费用预提的时间:至少每季度末预提一次;4.4.3.2 费用预提的范围:对完工开发产品应进行成本预提,未完工产品按实际支付金额核算成本;4.4.3.2 费用预提的金额:以成本管理软件中的动态成本总额减帐面已列入成本总额的差额计提;4.4.3.3 核算方法:预提时,借记“开发成本—成本预提及结转”,贷记本科目;次月月初,再将上述分录用红字冲回;4.4.4 “待摊费用”科目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在本期发生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共同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费用;4.4.5 “完工开发产品”科目核算已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开发产品的库存实际成本;具体核算要求详见万科集团存货核算规范;房地产成本核算科目明细表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4.5.1 土地获得价款一般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将土地成本计入特定的成本核算对象中;如果分不清成本核算对象,可先在“土地获得价款”之“待分摊成本”的核算项目进行归集,然后再在有关成本核算对象间分配;也可以不进行归集而直接通过设定分摊方法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有关分配方法如下:4.5.1.1 按占地面积计征地价、进行补偿、缴纳市政配套费时的分配方法方法一:先按小区的占地面积将土地成本分配到各小区;再将分配到各小区内的土地成本,按小区内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和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的占地面积进行直接分配;然后将分配到小区内道路、广场等公用场所占地面积的土地成本,按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进行间接分配,计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的开发成本;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分配数加间接分配数,即为该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土地成本;方法二:也可将公用占地面积先分摊到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上,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自身的占地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占地面积,再乘以单位面积的土地成本来分配;4.5.1.2 按建筑面积计征或补偿时的分配方法:按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来分摊;4.5.2 开发前期准备费、主体建筑工程费、主体安装工程费、社区管网工程费、园林环境工程费、配套设施费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相应成本项目;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费用,可通过各成本项目下的“待分摊成本”之核算项目进行归集,再按下表所示分摊标准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4.5.3 开发间接费4.5.3.1 应先通过“开发间接费”科目分项目归集开发间接费的实际发生数,在每月季末,根据其实际发生数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开发项目的各成本核算对象;具体分配及核算方法参见万科集团费用核算规范4.5.3.2 车位及车库、其他配套设施及留作自用的固定资产,均不分配开发间接费;成本核算工具成本管理软件是成本核算的主要工具,金蝶财务软件是成本核算的辅助工具,其数据可由成本管理软件引入;成本报表成本报表是成本信息管理的中心,通过成本报表可动态了解项目成本总体情况、与目标成本的偏差情况、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信息;各公司都应完整、详细、动态的编制成本报表;成本报表种类、编报时间及要求详见结算报表格式及集团成本审算中心的有关规定;附则本规范未涉及或未尽的成本核算事项,按国家或集团有关成本管理的规定执行;关联文件:财务管理部:万科集团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VKCW03-03万科集团费用核算规范VKCW03-04万科集团存货核算规范VKCW03-06附:“开发成本”科目编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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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科目设置
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征用费: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土地效益金、土地开发费,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房屋成本和相应税金等。

2.拆迁补偿费: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股价入账,分别冲减有关成本。

3.市政配套费:指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征用生地向当地市政公司交纳的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讯等建造费、管线铺设费等。

4.其他:如土地开发权批复费、提地面积丈量测绘费等。

二、前期工程费:
指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筹建、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查、测绘、“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如:人防工程建设费、规划管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贴费)、拆迁管理费、招投标管理费等。

2.规划设计费:项目立项后的总体规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含支付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调研费),制图、晒图费,规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

3.勘测丈量费: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察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4.“三通一平”费: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供电、道路(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盒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包括开工钱垃圾清运费)等。

5.临时设施费:工地甲方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以及沿红线周围设置的临时围墙、围栏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

临时设施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家具等不属于临时设施费。

6.预算编、审费:支付给社会中介服务费机构受聘为项目编制或审查预算而发生的费用。

7.其他:包括挡光费、危房补偿鉴定费、危房补偿鉴定技术咨询费等。

三、基础设施费:
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小区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之外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费用,红线外两米于大市政接口的费用,以及向水、电、气、热、通讯等大市政公司交纳的费用。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道路工程费:小区内道路铺设费。

2.供电工程费:变(配)电设备的购置费,设备安装及电缆铺设费,供(配)电贴费、电源建设费,交纳的电增容费等。

3.给排水工程费:自来水、雨(污)水排放、防洪等给排水设施的建造、管线铺设费用,以及向自来水公司交纳的水增容费等。

4.煤气工程费:煤气管道的铺设费、增容费、集资费,煤气配套费,煤气发展基金、煤气挂表费等。

5.供暖工程费:暖气管道的铺设费、集资费。

6.通讯工程费:电话线路的铺设、电话配套费,电话电缆集资费,交纳的电话增容费等。

7.电视工程费:小区内有线电视(闭路电视)的线路铺设和按规定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8.照明工程费:小区内路灯照明设施支出。

9.绿化工程费:小区内人工草坪、栽花、种树等绿化支出;绿地建设费。

10.环卫工程费:指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支出。

如垃圾站(箱)、公厕等支出。

11.其他:小区周围设置的永久性围墙、围墙支出、园区大门、园区监控工程费、自然下沉整改费等。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各项费用(含设备费、出包工程向承包方支付的临时设施费和劳动保险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

发包工程应依据承包提供的经甲方审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来确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费
a.基础工程费: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理费、桩基咨询费。

b.主体工程费:即土建结构工程费(含地下室部分)。

c.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

2、安装工程费:
1.电气(强电)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照明等电气设施安装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

2.电讯(弱点)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通讯、保安监视、有线电视系统等电讯设施安装费。

3.给排水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上下水、热水等给排水设施安装费。

4.电梯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电梯及其安装、调试费。

5.空调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换热站、冷冻站、风机盘管控制、楼宇自控系统等空调设施安装费。

6.消防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自动喷洒、消防栓、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安装费。

7.煤气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煤气管线等燃气设施安装费。

8.采暖安装工程费:主体工程内的水暖、汽暖等供热设施安装费。

9.上述各项如有甲供材料、设备,还应分别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

3、装修工程费:
内外墙、地板(毯)、门窗、厨洁具、电梯间、天(顶)蓬、雨篷等的装修费,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

4、项目或工程监理费:
指支付给聘请的项目或工程监理单位的费用。

5、其他:
工程收尾所发生的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能够归类的,应按从属主体原则归类的,应按从属主体原则归类计入上述相应费用中),现场垃圾清运费、工程保险费等。

九、配套设施费:
1.指房屋开发过程中,根据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2.该成本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具体核算内容可区别以下情况:
a.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不会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如建造消防、水泵房、水塔、锅炉房(建筑成本)、变电所(建筑成本)、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景观(建筑小品)、环廊、街心公园、凉亭等设施的支出。

b.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根据法规或经营惯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
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

c.开发小区内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

3.对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况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根据当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承诺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摊入本成本项目。

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措施,得到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则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

十、开发间接费: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开发产品的开发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开发间接费的内容包括:
1.现场管理费用:内部独立核算、开发项目现场管理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修理费、办公费、办公用水电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运输费、通讯费、业务交际费、劳动保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周转房摊销等。

2.利息并借款费用: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

3.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按规定应拨付给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的物业管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4.质检费:包括俺规定支付给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费,项目发生的材料、设备质量检验费、工程质量自检费、工程竣工验收费等质量鉴定性费用。

5.其他:项目交付使用后发生的,按规定或协议应由开发商承担、补贴给物业管理公司的水、电、煤气、暖气等价差,以及其他应计入开发间接费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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