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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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的联锁保护装置

锅炉的联锁保护装置

锅炉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热能供应设备。

电力、机械、冶金、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 以及工业和民用采暖都需要锅炉供给大量的热能。

锅炉是利用燃料燃烧释放出的热能或其他能量将工质( 中间载热体) 加热到一定参数的设备。

应用于加热水使之转变为蒸汽的锅炉称为蒸汽锅炉, 也称为蒸汽发生器; 应用于加热水使之提高温度转变为热水的锅炉, 称为热水锅炉。

从能源利用的角度看, 锅炉是一种能源转换设备。

在锅炉中, 一次能源( 燃料) 的化学贮藏能通过燃烧过程转化为燃烧产物( 烟气和灰渣) 所载有的热能, 然后又通过传热过程将热量传递给中间载热体( 例如水和蒸汽), 依靠它将热量输送到用热设备中去。

锅炉按其用途可以分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船舶锅炉和机车锅炉等四类。

前两类又称为固定式锅炉, 因为是安装在固定基础上而不可移动的。

后两类则称为移动式锅炉。

在锅炉中进行着三个主要过程:(1) 燃料在炉内燃烧, 其化学贮藏能以热能的形式释放出来, 使火焰和燃烧产物( 烟气和灰渣) 具有高温。

(2) 高温火焰和烟气通过“ 受热面“ 向工质( 热媒) 传递热量。

(3) 工质( 热媒) 被加热, 其温度升高或者汽化为饱和蒸汽, 或再进一步被加热成为过热蒸汽。

以上三个过程是互相关联并且同时进行的, 实现着能量的转换和传递。

伴随着能量的转换和转移还进行着物质的流动和变化。

水一汽系统、煤一灰系统和风-烟系统是锅炉的三大主要系统, 这三个系统的工作是同时进行的。

通常将燃料和烟气这一侧所进行的过程( 包括燃烧、放热、排渣、气体流动等) 总称为“ 炉内过程“; 把水、汽这一侧所进行的过程( 水和蒸汽流动、吸热、汽化、汽水分离、热化学过程等) 总称为“ 锅内过程“ 。

一、基本概念1、热量:热量是一个过程量,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热水、天气很热等一些比较直观的概念,但是热量是如何计量的呢?规定:在一大气压下,使一千克水温度升高一摄氏度时所需要的热量为一大卡。

有机热载体锅炉标准

有机热载体锅炉标准

有机热载体锅炉标准有机热载体锅炉是一种利用有机热载体进行热能传递的设备,主要用于工业过程中的热能供应。

有机热载体锅炉标准涉及到锅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等方面的规范,以确保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

以下是有机热载体锅炉标准的一般性内容:一、设计和制造标准设计原则:标准应规定有机热载体锅炉的设计原则,包括热载体的选择、系统热平衡、热载体流速等方面。

材料标准:规定有机热载体锅炉所使用的材料的技术要求,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强度、耐腐蚀性和耐高温性能。

结构要求:包括锅炉的结构设计、烟气通道、传热表面等方面的要求,确保锅炉结构合理、牢固。

二、安装和调试标准安装程序:规定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装程序,包括基础建设、设备安装、管道连接等,确保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系统调试:定义有机热载体锅炉系统的调试步骤和要求,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前进行充分的检测和调整。

三、运行和维护标准操作规程:制定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操作规程,包括启动、停机、调节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确保设备在运行中安全可靠。

维护要求:规定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定期维护要求,包括清洗、检修、更换零部件等,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性能测试和评价标准性能测试方法:规定有机热载体锅炉性能测试的方法和步骤,包括热效率、热负荷、温度分布等性能参数的测试。

性能评价标准:制定对有机热载体锅炉性能的评价标准,确保设备达到设计要求,并在运行中具备高效稳定的性能。

五、安全和环保标准安全规定:规定有机热载体锅炉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规定,包括防爆装置、过热保护、压力保护等,以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环保要求:制定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环保要求,包括废气排放标准、废热利用等,以确保设备对环境友好。

六、质量控制和检验标准质量控制体系:规定有机热载体锅炉制造商应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制造过程中的质量可控。

检验方法:制定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性能测试等,以确保交付客户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化工厂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操作规程

化工厂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操作规程

化工厂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操作规程一、点火升温(一)导热油炉投入运行前的必备条件1、办理有机热载体炉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

新炉安装后应经当地锅炉检验所检查验收合格,使用单位填好“锅炉登记卡”,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

无证炉不得投入运行。

2、司炉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持有《热载体炉司炉操作证》,司炉人员除了符合工业锅炉司炉工条件外,还应经过热载体炉专门知识培训。

3、使用单位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二)点火前的准备工作1、有机热载炉内、外部的检查和准备,包括:有机热载炉内部残存水已放尽、吹干;炉膛内杂物清除干净;各检查孔、人孔等都已密闭,使用填料符合热载体炉介质要求。

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查1)压力表弯管前端的针形阀或截止阀处全开状态。

压力表精度、量程、表盘直径符合要求,无压力时指针回零。

2)液位计放油管阀门处关闭状态,放液管已与储存罐正确联接。

3)温度计及自动记录仪表已校验合格;超温超压报警、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已投入,电器控制各接点无异常。

4)燃烧通风设备检查,无异常。

2.介质化验及冷态循环有机热载炉使用的热传导液质量合格,对热载体锅炉安全运行关系极大,所以,应先对使用的热传导液取样化验或有供应方的相关质量证明,应明确:1)热传导液最高使用温度是否与有机热载体炉供热条件一致。

炉出口温度至少应比热传导液允许使用温度低30~40℃,否则热传导液在使用中会很快分解变质,提前失效。

2)抽样化验,测定热传导液的外观质量、闪点、粘度、酸值、残炭和水分,与热传导液生产厂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同时也为今后运行中介质质量变化监测提供依据。

3、装油将化验合格的热传导液用加油泵往炉内和膨胀器内注入热传导液。

在加油泵向系统注热传导液时,应再检查一遍炉体、用热设备、管道系统的排污阀、放油阀是否关好,以免热传导液流失。

同时将管道和炉体上的排汽阀逐一打开,排除空气,直至有油流出时关闭。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动部关于颁发《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通知 (劳部发〔1993〕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近几年来,有机热载体炉在我国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数量不断增多,因泄漏引起的火灾事故多有发生。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为了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现颁发实施。

各有关设计、制造、使用等单位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程。

各级劳动部门应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3条 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条 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 结构与技术要求 第5条 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6条 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有机热载体锅炉规章制度范文(4篇)

有机热载体锅炉规章制度范文(4篇)

有机热载体锅炉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运行,确保生产和办公场所的供暖和热水供应,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有机热载体锅炉指使用有机热载体作为工质的锅炉设备。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章锅炉设备管理第五条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的选择、安装、改造、维修和报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专业技术部门的审核合格。

第六条锅炉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热载体锅炉设备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锅炉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锅炉设备的运行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说明书和相关规定进行,严禁擅自操作和改动。

第八条锅炉设备出现故障、泄漏、异常噪音等现象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停机,并报告相关人员处理。

第九条锅炉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主要包括清洗、检修、更换部件等。

第十条锅炉设备的保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且操作可靠,定期检验并记录。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在进入锅炉操作室进行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包括耐高温手套、防护眼镜、工作服等。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警觉,严禁随意离岗或与他人闲聊。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时刻关注锅炉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六条锅炉设备出现火灾、泄漏等突发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在应急情况下,应立即启动报警装置,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锅炉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避免因停机时间过长造成生产和供暖中断。

第五章安全监控第十九条锅炉设备应安装相应的安全监控装置,包括温度、压力、水位监测装置等,并定期检测和校准。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一、安全阀设置1、自然循环气相系统至少装设两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一个安全阀安装在锅炉的气相空间上方,另一个安全阀安装在系统上部的用热设备上或供气母管上。

2、液相强制循环节流减压蒸发气相系统的闪蒸罐和冷凝液罐上应当装设安全阀,额定热功率大于1.4MW的闪蒸罐上应当装设两个安全阀。

3、气相系统的安全阀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串联一个爆破片,安全阀和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应当不小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爆破片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装设一个截止阀,在锅炉运行时截止阀应当处于锁开位置。

解释:对气相系统安全阀设置的规定一、自然循环气相系统安全阀设置的要求1、自然循环气相系统至少装设两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

1)一个安全阀安装在锅炉的气相空间上方。

2)另一个安全阀安装在系统上部的用热设备上或供气母管上。

二、液相强制循环节流减压蒸发气相系统安全阀设置的要求1、闪蒸罐和冷凝液罐上应当装设安全阀。

2、额定热功率大于1.4MW的闪蒸罐上应当装设两个安全阀。

三、气相系统安全阀和爆破片设置的要求1、气相系统的安全阀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串联一个爆破片。

2、安全阀和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应当不小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

3、爆破片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装设一个截止阀。

4、在锅炉运行时截止阀应当处于锁开位置。

4、液相锅炉应当在锅炉进口和出口切断阀之间装设安全阀。

当液相锅炉与膨胀罐相通,并且二者之间的连通管线上没有阀门时,锅炉本体上可以不装设安全阀。

闭式膨胀罐上应当装设安全阀。

解释:对液相锅炉及系统装设安全阀的规定一、装设安全阀的目的1、原《规程》规定“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本体上可不装安全阀”。

2、考虑锅炉进出口都装有切断阀,由于锅炉本身就是系统的热源,当锅炉与系统的连接被切断后,就可能存在被加热导致压力升高的危险。

3、在锅炉进口和出口切断阀之间装设安全阀,目的是压力升高时泄压,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关于颁发《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通知劳部发【1993】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近几年来,有机热载体炉在我国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数量不断增多,因泄漏引起的火灾事故多有发生。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为了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现颁发实施。

各有关设计、制造、使用等单位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规程。

各级劳动部门应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3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第5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6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锅炉是一种新型的热动力设备,其工作过程中使用有
机热载体来传递热量。

由于其具有安全、高效、环保、节能等优点,
逐渐被广泛应用于化工、纺织、食品、医药等领域。

但是,这种设备
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

一、设备安全
1、检查设备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发生
意外事故。

2、检查设备的各个零部件,如加热装置、防爆装置、安全阀等,
确保其完好无损、可靠工作。

3、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和火灾探测器,能够及时发现可燃气体和
火灾等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操作安全
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运行期间,要时刻关注各项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
设备异常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维护保养要及时、彻底,定期检查和更换易损件,防止发
生意外事故。

三、应急管理
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措施,针对不同的应急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2、开展应急演练,熟悉应急处理流程,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设备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范围,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

总之,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监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需要所有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密切配合。

只有充分重视安全,做好监管和管理工作,才能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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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并联炉管数大于或者等于5根的液相锅炉,任一根炉管出口有 机热载体温度超过设定限制值时;
5、液相强制循环锅炉有机热载体流量低于设定限制值时;
6、火焰加热锅炉出口烟温超过设定限制值时;
7、电加热元件金属表面温度超过设定限制值时;
8、膨胀罐的快速排放阀或者膨胀管的快速切断阀动作时;
9、系统内出现导致安全阀动作的超压报警时;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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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锅炉及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当根据供热能力、有机热载体种类、 燃料种类和操作条件的不同,按照保证安全运行的原则设置。
解释:对锅炉设置安全保护装置的基本要求
、设置的依据:
1、供热能力
2、有机热载体种类
3、燃料种类
4、操作条件
闪蒸罐、冷凝液罐和膨胀罐还应当装设超压报警装置;
5、膨胀罐的快速排放阀和膨胀管的快速切断阀应当设置动作报警
装置。
四、加热装置联锁保护
系统内的联锁保护装置,应当在以下情况时能够切断加热装置, 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发出报警:
1、气相系统的蒸发容器、冷凝液罐和液相系统内膨胀罐的液位下
降到设定限制位置时;
2、气相锅炉出口压力超过设定限制值时;
二、理由:
1、有机热载体锅炉泄漏是安全运行的大忌。
2、火焰加热锅炉的炉膛发生泄漏,势必会引起火灾,甚至会发生
爆炸。
3、配备惰性气体灭火系是避免和减缓火灾发生的一种手段。
三、系统报警装置
1、自然循环气相锅炉出口处应当装设超压报警装置;
2、液相强制循环锅炉的出口处应当装设有机热载体的低流量、超
温、超压和低压报警装置;
10、运行系统主装置联锁停运时。
五、系统联锁保护
有机热载体系统的联锁保护装置,应当在以下情况时能够切断加 热装置和循环泵,并且发出报警:
9、系统内出现导致安全阀动作的超压报警时;
10、运行系统主装置联锁停运时。
解释:对加热装置联锁保护的规定
加热装置联锁保护的目的
1、实施锅炉燃烧调节和系统自动控制是保证锅炉及系统安全操作
的基本要求。
2、有机热载体易燃且受到热稳定性的限制。
3、有机热载体对超温非常敏感,一旦发生裂解变质则会导致结焦
和传热恶化,甚至泄漏、火灾和爆炸。
3、火焰加热锅炉应当装设出口烟气超温报警装置;
4、闪蒸罐、冷凝液罐和膨胀罐应当装设高液位和低液位报警装置,
闪蒸罐、冷凝液罐和膨5、胀罐还应当装设超压报警装置;
6、膨胀罐的快速排放阀和膨胀管的快速切断阀应当设置动作报警
装置。
解释:对设置系统报警装置的规定
设置系统报警装置的目的
1、当锅炉及系统某个部位发生超温超压等异常情况时发出报警信
二、设置的原则:
按照保证安全运行的原则设置。
三、设置的要求:
锅炉及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当根据供热能力、有机热载体种类、 燃料种类和操作条件的不同,按照保证安全运行的原则设置。
二、炉膛灭火系统
火焰加热锅炉的炉膛应当配备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解释:对配备炉膛灭火系统的规定
一、规定:
火焰加热锅炉的炉膛应当配备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号。
2、提醒运行操作人员进行运行调整,以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二、设置系统报警装置的要求
1、自然循环气相锅炉出口处应当装设超压报警装置;
2、液相强制循环锅炉的出口处应当装设有机热载体的低流量、超
温、超压和低压报警装置;
3、火焰加热锅炉应当装设出口烟气超温报警装置;
4、闪蒸罐、冷凝液罐和膨胀罐应当装设高液位和低液位报警装置,
3、液相锅炉出口温度超过设定限制值时;
4、并联炉管数大于或者等于5根的液相锅炉,任一根炉管出口有 机热载体温度超过设定限制值时;
5、液相强制循环锅炉有机热载体流量低于设定限制值时;
6、火焰加热锅炉出口烟温超过设定限制值时;
7、电加热元件金属表面温度超过设定限制值时;
8、膨胀罐的快速排放阀或者膨胀管的快速切断阀动作时;
4、加热装置联锁保护,能够起到调节和减缓有机热载体对超温、
结焦和传热恶化的效果。
二、加热装置联锁保护的要求
系统内的联锁保护装置,应当在以下情况时能够切断加热装置, 并且发出报警:
1、气相系统的蒸发容器、冷凝液罐和液相系统内膨胀罐的液位下
降到设定限制位置时;
2、气相锅炉出口压力超过设定限制值时;
3、液相锅炉出口温度超过设定限制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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