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行业30年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30年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义经 济是 有计 划的商品经济 。18 年 9 7 9 月深 圳特 区首先
以批租的形式 出让 了城市土地使用权 ,建立了城市土地 使用权市场,开 创了城 市房地产 市场的新局 面 18 年 8 9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 ,上海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 房
地产经纪业也飞速发展 。房地产经纪机构数 量由 20 年 0。
一
和建立市场体 系的决定 ,特别是关于建立包括房地产在 内
的生产要素市场 的精神 国家建设部 、国家物价局 、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司联合发 出了 《 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
理 的通知》 通知”发出以后 房地产交易所在各城市纷 。 纷建立了起来。房地产 中介人和其他房地产 中介组织也跟 着发展 了起来。其 中尤 以房地产咨询信息业 ( 咨询 公司、
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提 出了 发展现代服务业 提高
服务业 比重和水平 的 目标 , 作为现代服务业的组成部分 ,
总结改革开放 以来房地产 中介服 务业从无到小 ,从小到大
的发展历程 ,有助于我们在科 学发展观的指导下 ,更快 更
好 的发展房地产 中介服务业 ,使其能更好地 为房地产市场 的健 康持续发展服务 。
壁垒 信息 比较 闭塞 传递不通 畅。 ( 二)起步阶段 (94 ~ 19 年 ) 18 年 1 9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发展到城市 ,随着城市经济
N v mb r o 8 o e e 2 0 3
上海 房地
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 有计划商 品经济的发展 ,政府的部 分职能开始转 向社会 ,房地产市场 中介组织和服务逐步发 展 了起来 。18 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三 中全会通过 的 9
服务 但是政令 明确规定 ,有关房地产的信息 、法律和 法 规等 ,只能来源于主管部门及其相关业务部 门。因此 这
房地产经纪行业30年发展历程

房地产经纪行业30年发展历程房地产经纪行业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为买卖双方提供房屋买卖、租赁、委托销售和租赁等服务的行业。
这个行业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经过3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下面将介绍房地产经纪行业的30年发展历程。
1980年代198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实行新的家庭房屋制度,随之而来的是房屋交易的允许。
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经纪行业应运而生。
在当时,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难以避免的缺陷,如信用问题、抽成等。
但由于行业本身的特殊性、行业发展的速度以及政策的支持,房地产经纪行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1990年代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逐渐放开了房屋买卖限制,这使得房地产经纪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
1991年,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第一份行业规划出台,这是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官方出现。
这份规划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规划划分为三个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培养房地产经纪人员、建立自己的后勤保障系统和市场宣传。
第二个阶段是进一步供应服务。
在第三个阶段,房地产经纪行业将进一步发展而成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随着三个阶段的实现,房地产经纪行业也进一步发展迅速。
2000年代进入21世纪,中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变化,也促进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快速发展。
逐渐建立的相关规则、标准和体系,使房地产经纪人员获得了更大的信任和认可。
同时,房地产经纪市场的壳牌公司也在这一时期诞生,例如中原地产和恒大地产,进一步推动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
2010年代继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00年代的快速发展后,房地产经纪行业进入了一个更稳定的阶段。
在这一时期,房地产经纪公司不仅凝聚了大量的客户,并且也具有了更大的市场定位。
房地产经纪行业变成了协助购房者和卖房者的方便渠道之一,成为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结尾近30年的成长历程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趋势定下了基础,并已经成为房地产行业的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房地产经纪行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维系了市场的稳定,也帮助了人们买卖房地产产生了诸多的便利。
李世东 中国房地产30年历程

李世东中国房地产30年历程从 1958 年开始,房地产收归国有,中国房地产市场从此消失。
直到 1979 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房地产业才有了发展的契机。
按发展速度划分,中国房地产市场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1990年高峰出现在1984年(GDP增长15.2%),低谷出现在1990年(GDP 增长3.8%)。
复苏期 1979-1985 为复苏期其中1986年出现回落第一次繁荣期 1987-1989 为发展期房地产已相对成熟,也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快速发展,并很快达到高峰第一次萧条期 1989-1990 下滑期为2年半 1989年下半年开始全面下滑,次年到了谷底1979—1991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复苏成长。
1980 年4 月,邓小平发表了关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谈话,此后全中国开始了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
1990 年,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再加上浦东开发开放的带动作用,1991 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呈现了明显的回升趋势。
1988 -1993 疤痕记忆萧条期1990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55号令,标志着中国房地产业的肇始,但很快地,第一次房地产泡沫在深圳、海南、北海等地出现。
政府开始第一轮紧缩性宏观调控,房地产泡沫破裂,造成了大量的烂尾楼和银行呆坏账。
第二阶段: 1991—1999年高峰出现在1992年(GDP增长14.2),低谷出现在1999年(GDP 增长7.1%)。
第二次繁荣期 1991-1993年1991年房地产开始提升,1992年开始房地产高速发展,1992年、1993年极度膨胀1992年正如历史上很多年份,具备上涨的自然属性规律。
第二次萧条期 1994-1999年下滑期为5年 1994年开始回落,1997年回到谷底 1998固定投资开始回升 1999年陷入低迷1992—1997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初步形成。
中国房地产经纪业产生与发展的历史

中国房地产经纪业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来源:时间:2007-8-8 14:09:00 作者:编辑:黄文才(一)1949年以前的中国房地产经纪业中国房地产经纪业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兴起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
早在宋代就有“典卖田宅增牙税钱”的记载(《宋史》一七九卷第一三二志)。
据元《通制条格》卷十八《关市》记载的内容,在元代就大量存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当时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即房屋买卖说合的中介被称为“房牙”。
这一称谓一直沿用到清代。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在我国一些随着通商口岸城市,如上海,出现了房地产经营活动,于是房地产掮客应运而生。
房地产掮客活动的范围十分广泛,有买卖、租赁、抵押等。
在上海,房地产掮客大致分为两大类,一为挂牌掮客,以“房地产公司”、“房地产经租处”、“房地产事务所”挂牌。
挂牌掮客一般在报纸上刊登房地产出卖或空屋出租出顶广告,待顾客前来固定经营场所询问,成交收取若干佣金。
第二类为流动掮客,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而以茶楼作活动场所,交换信息,撮合成交,收取佣金。
掮客对于活跃房地产市场,缓解市民住房紧张,促进住房商品流通,起过一定的作用。
但多数经营作法不正,投机取巧,又加上旧政府管理不严,放任自流,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混乱。
(二)1949年以后中国内地房地产经纪业的发展解放初期,民间的房地产经纪活动仍较为活跃。
当时整个房地产经纪活动比较混乱,一部分不法房地产经纪人员用欺骗、威胁等手段,对房东、房客或房屋主、卖主进行敲诈,索取高额费用,并哄抬房价。
在20世纪50年代初,政府加强了对经纪人员的管理,采取了淘汰、取缔、改造、利用以及惩办投机等手段,整治了当时的房地产经纪业。
随后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由于住房作为“福利品”由国家分配,整个社会的房地产资源配置并不是通过市场交易,因此,在这一时期房地产经纪活动基本消失了。
自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中国房地产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
中国房地产市场变革历程

中国房地产市场变革历程中国房地产市场变革历程三大阶段:1978年以前的国家主导的计划(建造、分配)模式阶段;1978年-1998年的商品化开发试点阶段;1998年至今的金融化开发阶段。
在房地产市场化之后的三十多年里,中国房地产行业极大地改善了中国庞大人口的住房问题、消费问题、城市面貌,并带动了将近60个产业发展,对中国经济形成了重大影响。
未来,中国房地产行业将在“城镇化”、“国际化”、“智慧化”、“产业化”、“金融化”等发展政策和趋势影响下,继续对中国的发展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1949-1978,房地产还未成为行业。
1978年之前,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房地产在中国并未成为一个产业。
国家经济发展的若干个“五年”计划中也从未出现“房地产”的发展规划与计划。
彼时,城市住房由国家统一建设,建好后按照不同标准对城市居民进行实物分配,住房是工作单位的员工福利之一,并没有形成房地产市场。
在农村,由于中国实行包括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福利制度在内的城乡二元管理结构,农村的农民住房是以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宅基地自建房为主。
1978年之前,中国的城市数量是50个,城市面貌、城市环境(商业)的改善等全部依赖于国家主导的城市建设规划、建设、运营等,几乎没有主营房地产的企业或机构。
由于缺乏市场要素,城市缺乏足够的发展动力和活力。
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的改善也主要依赖于家族传承、住房分配等,居住环境较差、拥挤不堪。
1978年人均居住面积是12平方米。
二、1978-1998,在“市场”的催化下,中国房地产行业快速形成和发展1978年,中国实施“改革开放”的国家发展战略。
作为重要的一环,房地产首次进入决策层的视,1981年,作为重要的“改革开放特区”城市,深圳和广州开始搞商品房开发的试点。
1982年,中央开始推动实施实质的住房改革,截止1991年,中央决策通过了24个省份、自治区、城市的住房改革方案。
房地产的市场化之路开始起步。
房地产经纪行业30年发展历程

房地产经纪行业30年发展历程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是一个既古老又新潮的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中国房地产经纪活动萌芽于西汉,在唐宋之后得到了较快发展。
1949年后,随着国家废除房地产私有制,禁止房地产买卖、租赁,房地产经纪也逐渐被取缔。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经纪行业开始复苏并以较快速度发展。
目前,我国房地产经纪业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一、房地产经纪30年发展进程房地产经纪具有提高市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等重要作用。
房地产交易(包括买卖、租赁、互换、抵押、赠与等)是房地产经纪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房地产经纪又是房地产快速、高效、安全交易的保障。
房地产经纪和房地产交易相伴而生,相互促进。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房地产经纪大致经历了复苏、初步发展、快速发展、调整发展等阶段。
(一)复苏(1978-1992年)1.复苏的背景我国房地产经纪业复苏以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兴起为背景,以房地产权属登记为条件,以落实私房政策为契机。
1980年开始,国家推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陆续出台了土地有偿使用、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个人建房、房地产市场培育等一系列发展房地产业的政策。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包括房地产市场,这宣告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诞生。
1983年国务院发布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屋产权登记制度,1990年全国基本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为80%以上的房屋所有权人颁发了房屋权属证书,这为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经纪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1980年10月30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北京市、辽宁省落实私房政策两个文件的通知》(城发房字80]264号),开始落实私房政策,使大量房产在短短几年内发生流转,客观上形成了市场供给和需求,激活了房地产市场,也为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再现创造了契机。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历史总结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历史总结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历史可以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开放初期(1980年代至1990年代中期)、房地产市场崛起(1990年代中期至2024年)、房地产泡沫(2024年至2024年)、房地产市场调控(2024年至今)。
开放初期,中国房地产产业开始恢复。
随着经济的推进,中国重新开放土地市场,允许土地使用权出售和租赁。
1988年,中国颁布了《城市住房制度试点方案》,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居住房,并引进了商品房市场。
进入1990年代中期,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崛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民收入的增长,居民对于住房需求的增加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
政府还实施了住房贷款政策,使更多人能够购买自己的住房。
这一时期,房地产业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土地资源短缺等。
2024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对中国房地产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
为稳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如降低房贷利率、鼓励购房等,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回暖。
然而,这些措施也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
房价暴涨,许多房地产商盲目扩张,过度投资,土地市场泡沫严重。
2024年,中国政府意识到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危险,并开始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多个城市纷纷出台限购、限贷等措施,旨在遏制房价上涨,并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逐渐趋于平稳。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业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政府将继续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以避免再次出现房地产泡沫。
同时,房地产业也将面临一些挑战,如城市化带来的土地紧张、产能过剩等问题,需要寻找创新发展的路径。
总结起来,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从恢复到崛起,再到泡沫和调控。
中国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然而,房地产市场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寻找创新发展的路径。
地产中介行业发展历程与趋势

地产中介行业发展历程与趋势前言地产中介行业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房屋买卖、租赁等交易的中介角色。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产中介行业在过去几十年里经历了巨大的变革与发展。
本文将回顾地产中介行业的发展历程,并探讨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发展历程1.1 起源地产中介行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借助中介人的帮助来促成交易。
在那个时代,这些中介人主要是由家族或部落的长老担任,他们具备丰富的地产知识和经验。
随着城市的兴起,房地产市场开始日益复杂化,地产中介行业逐渐形成。
1.2 发展进程在20世纪初,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地产中介行业开始快速发展。
此时的地产中介公司主要以个体户和小规模事务所形式存在,面对的主要是本地的房屋买卖和租赁交易。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地产中介行业也逐渐扩大了其服务范围,包括商业地产、土地开发、物业管理等领域。
20世纪80年代,互联网的兴起给地产中介行业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
房地产信息的在线发布和交流成为可能,消费者可以更便捷地获取到大量的房屋信息。
这一转变使得传统的中介模式受到了冲击,一些新型的房屋交易平台开始出现,将房屋卖给在线买家,绕过了传统的中介机构。
1.3 现状当前地产中介行业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
传统的地产中介公司仍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他们通过专业的服务和全面的资源网络,满足客户对房屋交易咨询、信息介绍、协助交易等方面的需求。
然而,在互联网的冲击下,一些新型的房地产交易平台逐渐崭露头角,他们通过在线的房屋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提供快捷、简单的房屋买卖服务,并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二、发展趋势2.1 科技驱动当前和未来,科技将继续成为地产中介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应用,地产中介行业将更好地应对信息化、智能化的挑战,在信息获取、数据分析、虚拟实境等方面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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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行业30年发展历程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是一个既古老又新潮的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中国房地产经纪活动萌芽于西汉,在唐宋之后得到了较快发展。
1949年后,随着国家废除房地产私有制,禁止房地产买卖、租赁,房地产经纪也逐渐被取缔。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经纪行业开始复苏并以较快速度发展。
目前,我国房地产经纪业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一、房地产经纪30年发展进程房地产经纪具有提高市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等重要作用。
房地产交易(包括买卖、租赁、互换、抵押、赠与等)是房地产经纪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房地产经纪又是房地产快速、高效、安全交易的保障。
房地产经纪和房地产交易相伴而生,相互促进。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房地产经纪大致经历了复苏、初步发展、快速发展、调整发展等阶段。
(一)复苏(1978-1992年)1.复苏的背景我国房地产经纪业复苏以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兴起为背景,以房地产权属登记为条件,以落实私房政策为契机。
1980年开始,国家推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陆续出台了土地有偿使用、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个人建房、房地产市场培育等一系列发展房地产业的政策。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包括房地产市场,这宣告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诞生。
1983年国务院发布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屋产权登记制度,1990年全国基本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为80%以上的房屋所有权人颁发了房屋权属证书,这为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经纪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1980年10月30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北京市、辽宁省落实私房政策两个文件的通知》(城发房字80]264号),开始落实私房政策,使大量房产在短短几年内发生流转,客观上形成了市场供给和需求,激活了房地产市场,也为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再现创造了契机。
2.复苏的表现房地产经纪的复苏主要表现为房地产经纪服务主体的出现和民间房地产市场的形成。
复苏时期的房地产经纪服务主体大致分三类:一类是1985年前后,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性质的换房站、房地产交易所、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地产交易市场(1998年名称统一为“房地产交易所”)这类官办官营的机构,承担着市场管理与房产交易服务职能。
第二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房地产经纪企业。
1988年12月全国首家房地产经纪企业——深圳国际房地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1991年,深圳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发展到11家。
90年代前后,上海也出现了少量房地产经纪企业。
第三类是社会上隐蔽从事房产经纪活动的闲散人员。
这类人员多是熟知房地产信息,熟识房地产相关法律,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离休、退休、退职、停薪留职人员以及城镇无业人员,他们成分复杂,整体素质不高,多被蔑称为“房纤手”、“房虫子”、“房蚂蚁”、“掮客”等。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房地产交易量的上升,一些城市出现了自发组织的半地下的住房交换、租赁市场。
这些市场出现在马路旁、天桥下、广场上等人口聚集的地方,是闲散经纪人活动的主要场所。
上海复兴中路上海跳水池对面、淡水路附近及苏州养育巷半仙弄的房管局房产交易所门前,都曾是有名的民间房屋交易市场。
复苏的房地产经纪已在加快房地产有效流转、改善人民居住条件等方面显示出积极作用。
复苏时期的房地产经纪呈现规则缺失、行为失范、组织松散、整体服务水平较低等特点。
例如1990年,广州市房管部门在对铺面房屋(包括私人出租铺面房屋)进行整顿,处理违反房管制度的“二房东”等违法房产经纪纠纷等201宗。
当时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还未完全市场化,且主体成分庞杂,严格地说,还算不上是一个独立的行业。
但私营性质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已经出现,昭示了房地产经纪发展的方向。
3.复苏时期的行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活动逐渐被认可。
改革开放之前,房地产经纪活动被列为八种投机倒把行为之一,是被打击和取缔的对象。
1978年之后,对经纪活动的限制开始松动。
1983年12月17日,国务院颁布《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国发1983]194号),明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1987年9月17日,国务院颁布《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经纪活动不再是投机倒把行为。
1988年8月8日,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建房字1988]170号),提出“对一些在房地产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尚存在争议的问题,如房地产经纪人问题等,可通过试点,从实践中摸索经验。
”房地产经纪逐渐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认可。
复苏时期,经济发展较早的沿海地区对市场化的房地产经纪活动持开明态度,内陆地区则仍然保守。
例如,《上海市私有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6月17日发布)规定私有房屋可以委托代理人出租,但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具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证件。
这代表依法、规范的房地产经纪活动开始被允许。
相反,《西安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颁布)依旧将“私自交易房屋、居间牟利、倒买倒卖”视为违法行为。
地方政府开始对房地产经纪实行正面的规范和管理。
1986年,重庆、武汉等地开始设立经纪人公开活动的场所,并尝试考核认定经纪人资格。
1987年,上海市开始对私有房屋出租代理行为进行规范。
1989年11月1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福州市房屋交易管理暂行规定》(榕房1989]320号),明确规定:“凡从事房屋中介服务的经纪人,必须向市房屋经纪人交易所提出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发中介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房屋中介服务。
”另外,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地开始设立房地产交易场所(或房地产交易中心)。
房地产交易所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直属的事业单位,既是办理交易手续、权属登记的部门,又是法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提供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隐含或包含在对房地产交易所得管理里面。
(二)初步发展(1992-2001年)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
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台,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合法地位得到确立。
自此,房地产经纪人成为正当职业,房地产经纪行业走上了市场化发展的道路。
1、初步发展的背景199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发1992]61号),明确要求建立和培育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建立房地产交易的中介服务代理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对市场纠纷的仲裁机构等。
这确立了房地产经纪行业市场化发展的道路。
1993年一些沿海地区出现房地产投资过热,1995年国家开始进行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开始调整。
此后出现了商品房销售不畅的局面,这为我国房地产经纪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发展带来了一次良机。
1998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之后,城镇居民长期压抑的住房需求得到释放,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住房金融的支持,面向二手房市场的经纪服务兴起。
2、初步发展的表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大量成立,持证从业人员快速增加。
1993年2月,第一家全国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外合资建银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成立,当年,深圳就批准成立了近7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
1992年7月,上海首家房地产经纪企业——上海威得利房产咨询公司成立,到1998年底,上海已有1905家房地产经纪企业,其中专营性公司984家(外资企业143家);兼营性公司921家(外资企业280家)。
1993年,北京市成立120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至2001年底北京的房地产经纪类公司超过了2000家。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0年,全国房地产经纪机构2.5万家。
1994年,上海率先设立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制度,1996年有6300多人获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1998年持证人数增至10518人。
北京市1996年设立经纪人考试制度,当年通过考试的有241人,以后逐年上升,到2001年已有6067人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据统计,2001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约有20多万。
房地产经纪业务范围扩大,作用明显,业绩显著。
发展初期,我国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业务以新建房销售代理为主,20世纪末,规模较大的机构逐渐从单一的营销策划,发展到市场调研、产权调查、价格评估,金融按揭,法律咨询以及代办产权登记、公证、保险、抵押等各种手续全过程经纪服务,并且一些成立较早的经纪机构开始涉足二手房经纪业务。
1996年,据北京107家中介机构的统计,当年完成成交额62亿元,直接或间接通过中介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促成的交易约占全市总成交额的80%。
1997年上海市通过房地产经纪完成的买卖面积9.42万平方米,租赁面积37.8万平方米,经纪服务收入5511.69万元。
港台房地产经纪企业进入内地。
1994年开始,先后有台湾信义房屋、台湾太平洋房屋、香港中原地产等港台房地产经纪企业进驻上海、北京等地,2001年,美国21世纪不动产公司(北京埃菲特国际特许经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入北京。
外资企业的涌入,推动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和经纪行业的发展。
房地产交易所纷纷转制。
1996年前后,全国各市、区(县)的房产交易所和房产交易市场开始转制。
由于房地产经纪人合法化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建立,房地产交易中心主要提供交易、纳税、贷款、过户、办证等服务,履行房地产市场相关的管理职能,不再直接参与房地产中介服务。
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不再过多直接插手房地产经纪服务之后,有的交易中心成立专门的经纪公司,有的干脆将经纪服务工作直接交给市场。
3、初步发展时期的行业管理国家对房地产经纪的发展进行正面引导和规范成为行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实施,确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设立条件;1995年7月17日,原国家计委、原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
1996年1月8日《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50号发布,2001年8月5日,原建设部令97号修改)发布,明确规定从事房地产经纪的机构,必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
房地产经纪地位合法化,开始得到正面的规范和管理。
房地产经纪发展较早的城市陆续出台专门针对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地方规章,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管理。
1992年11月9日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广州市国土局联合颁发了第一部专门针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暂行规定》,随后《沈阳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相继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