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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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详勘钻探技术要求

公路工程详勘钻探技术要求

S279仓房(鄂豫界)至丹江口市土台段改扩建工程详勘钻探技术要求一、基本规定本段公路钻探应满足《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并补充规定如下:①各钻探机台成员包括现场技术、编录人员都应本着对该项目认真负责的态度,诚实守信的完成自已的本职工作。

②钻孔位置必须按照设计提供的孔位坐标采用全站仪或红外经纬仪测定,并钉桩。

钻机严格按桩就位,终孔后必须进行收点测量。

放点和收点测量记录必须分开手簿,记录规范,完整正确,签名完备。

钻孔孔位坐标采用收点坐标,孔口标高采用收点标高。

③放孔后的孔位不允许随便移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移动的必须填写变更申请表报主管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批准,否则按质量事故作返工处理。

钻孔放点测量误差应该在测量精度和钻孔容许移动误差的范围内,凡收点发现超出容许移动范围,又没有填写变更申请报批的钻孔均为废孔,必须返工。

进场施工前应认真核对孔位钉桩有无被人动过,当发现孔位钉桩遭到人为移动或被人拔走时,应及时通知测量人员重新测量放点。

测量人员重新放点应按放点要求记录测量数据,并加以说明登记,备查。

注:钻孔在设计孔位附近0.5米范围内移动的,属于正常允许范围,可不填变更申请。

溶岩区收放孔坐标误差不得超过30cm,否则按废孔处理,一律返孔重打!!④钻孔孔径:一般情况开孔最小孔径不宜小于1301nm,覆盖层和强风化层及软质、极软质岩石等终孔孔径不小于110mm,对硬质岩终孔孔径不应小于可采用91mm,特殊情况(如硬岩崩塌体)视现场条件再定;孔深超过70m的深孔可根据钻孔地层情况、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技术要求设计钻孔开孔,终孔和变径,但终孔孔径不得小于75mm。

二、钻孔深度钻孔设计深度是设计单位根据工程设计需要,结合场地地质条件的初步判断,按照公路勘察规范的基本要求拟定的。

对设计深度既要满足,也不能机械照搬。

根据工程实践和工程特点,结合本区地质条件,补充下列规定:(1)路堑和料场取土坑钻孔深度一般情况下按设计孔深控制。

【最新公文】2016年井控管理工作要点

【最新公文】2016年井控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钻井、试油气井控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2011年,钻井、试油气井控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集团公司“井控工作要点”,认真落实油田公司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足一次井控、强化二次井控、做好三次井控预案”原则,深化“有装备、能发现、会操作、可控制”井控管理方针的落实,按照“提高技能、预防为主、安装到位、及早发现、正确处置、绝无一失”的总体要求,以施工现场为重点,加大对承包商井控安全监管,做到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实现井控工作“零事故”目标,保障生产建设的安全运行。

二、工作目标实现四个“杜绝”。

即杜绝井喷失控、井喷着火爆炸事故,杜绝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杜绝井场环境污染事故,杜绝井架超负荷施工。

实现安全生产、清洁生产。

完成四个“100%”。

即井控设备检修率100%,井控持证率100%,HSE做到全员持证,重点工序监管到位率100%。

确保四个“到位”。

即思想认识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应急演练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主要工作(一)不断加强井控管理基础工作。

1、持续完善井控管理相关制度,重新修订“长庆油田井控安全管理办法”、适时修订“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2、完善井控基础资料建设,一是强化室内井控资料管理,做到有据可查;二是统一现场井控资料格式,督促用好“井控综合记录本”,使现场井控管理资料正规化。

3、各有关单位(项目组)要完善井控预案,建立健全井控组织机构,强化属地管理,落实直线责任。

4、做好“试油(气)井控实施细则”的宣贯工作,严格落实细则要求。

5、坚持井控例会制度,对施工现场井控管理现状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查找不足,并根据各阶段性井控安全问题,提出可行性措施。

6、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反违章“六条禁令”,强化公司钻井、试油气、修井“八条禁令”的执行,杜绝违反“禁令”进行施工。

7、认真落实“钻井、试油气井控管理处罚细则”,该细则对井控设备、人员持证、井控措施落实等方面违约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各项目组、监督部要严格执行,提高井控工作的执行力。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1、井场修建规范(1)井位勘定应遵循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但井场修建应满足井控安全和钻井作业安全及环保的基本要求。

(2)一般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河流、水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距矿产采掘井巷道不小于100m。

安全距离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的,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环境评估,按其评估意见处理。

(3)井场水平高差不超过0.5 m(井场长、宽每10米,水平高差不超过0.1米),井架、机泵房地平面水平高差不超过0.14 m,且稍高于四周,形成1%~2%的坡度,利于排水。

(4)井场施工时,边坡长度小于10 m时,坡度比例为1:0.4,大于10m时应结合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崖坡高度每超过10 m,加留一处平台,宽度不小于1 m 。

(5)井场大小不得小于表1的要求。

井场面积标准表1(6)油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50 m×35m;丛式井常规区域每增加1口,挖方加长4.5m,高气油比区块挖方加长5~5.5m。

气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70 m×50 m;丛式井每增加一口,挖方加长10 m。

2、泥浆池修建规范(1)泥浆池由钻井单位确定具体开挖位置,由钻前施工单位按泥浆池施工标准实施。

(2)泥浆上水池布置在井场的后场,沉砂池布置在钻机的一侧(实方位置),如需增加沉砂池容积时,应在原基础上沿大门方向继续前挖。

(3)油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12 m,气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20 m。

(4)泥浆池大小应不小于表2的要求(注:表中尺寸为池底尺寸)。

泥浆池容积标准表23、生活区场地修建规范(1)生活区原则上应选择在井口上风向位置,尽量避开沟崖、滑坡、塌方等危险地带,选择在地势较为平坦、地质条件较为稳定、便于排水的地带。

(2)钻井队生活区与井场设施应分开摆放。

2011年油气井钻井工程标准及处罚条款

2011年油气井钻井工程标准及处罚条款

附件1钻井工程质量标准(2011年修订版)1、井身质量:井身质量合格率100%。

(1)直井:表1①采用单点照相或电子单多点测斜方式;井身质量指标执行表1。

②测斜间距:油田:1000米以前,每50米测斜一次,1000米以后,100米测斜一次;丛式井组中直井测斜间距:1000米以前,每30米测斜一次,1000米以后,50米测斜一次。

完井后测连斜。

气田:2000米前,每100米测斜一次;井深超过2000米后,每300米测斜一次;若井斜有超标趋势,应加密测斜。

(2)定向井:①直井段井斜角要求同直井规定(表1);②斜井段全角变化率(连续三点即90米井段):造斜井段和扭方位井段不大于5°/30m,其它斜井段的全角变化率不大于2°/30m;③中靶半径:油田:≤30 m,特殊井执行方案设计要求。

气田:≤60 m。

④测斜方式:采用磁性单点、电子单多点或随钻测斜方式;⑤测斜间距: 测斜间距按表2执行;【注】防碰井段指在该井段钻进时可能钻碰邻井或以后井钻进时可能在该井段相碰的井段。

(3)井径扩大率:平均井径扩大率<15%,最大井径扩大率≤20%,油层井径扩大率<10%。

2、取心质量:单井平均取心收获率≥95%,特殊情况执行地质设计。

3、油层保护:(1)API失水量达到地质设计和/或油气层保护技术要求(特殊情况另行说明)。

(2)从钻穿最后一个油气层起,油井浸泡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气井浸泡时间不得超过168小时(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除外)。

4、下套管作业:(1)完钻井深、表层套管下深、油层套管下深、套管串结构、短套管位置、人工井底等执行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2)乙方负责从甲方指定地点拉运套管至作业现场,对常规套管乙方必须按照SY/T5396-2000《石油套管现场检验方法》进行现场质量检验,对新型套管乙方必须按照SY/T6474-2000《新套管、油管和平端钻杆现场检验方法》进行现场质量检验,资料记录齐全、准确、有效;入井时还须进行外观检查后,方可下井。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施工规定

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施工规定

XX油田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为了规范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标准,保证钻井施工安全,有利于油气井后续管理和维护作业,有利于节约土地和降低成本,同时,根据市场开放的客观需要,为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的实施进程,结合长庆油田的地貌特征及外部关系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井场修建规范1.选定原则(1)井位勘定应遵循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但井场修建应满足井控安全和钻井作业安全及环保的基本要求。

(2)一般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河流、水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距矿产采掘井巷道不小于100m。

安全距离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的,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环境评估,按其评估意见处理。

2.技术要求(1)井场水平高差不超过0.5 m(井场长、宽每10米,水平高差不超过0.1米),井架、机泵房地平面水平高差不超过0.14 m,且稍高于四周,形成1%~2%的坡度,利于排水。

(2)井场施工时,边坡长度小于 10 m时,坡度比例为1:0.4,大于10m时应结合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崖坡高度每超过10 m,加留一处平台,宽度不小于1 m 。

(3)井场大小不得小于表1的要求。

井场面积标准表1(4)油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50 m×35m;丛式井常规区域每增加1口,挖方加长4.5m,高气油比区块挖方加长5~5.5m。

气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70 m×50 m;丛式井每增加一口,挖方加长10 m。

二、泥浆池修建规范1.泥浆池由钻井单位确定具体开挖位置,由钻前施工单位按泥浆池施工标准实施。

2.泥浆上水池布置在井场的后场,沉砂池布置在钻机的一侧(实方位置),如需增加沉砂池容积时,应在原基础上沿大门方向继续前挖。

3.油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12 m,气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20 m。

钻井施工现场环境规范

钻井施工现场环境规范

钻井施工现场环境规范背景钻井施工是一项复杂而危险的工作,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有必要制定钻井施工现场环境规范。

目的本规范的目的是确保钻井施工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确保人员的安全。

规范内容1. 现场准备- 在钻井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准确的勘测和评估,确保施工区域的稳定和安全。

- 钻井施工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排除可能存在的障碍物和危险物。

- 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风良好,避免有毒气体积聚。

2. 废弃物处理-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被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废弃物必须分类存储,并进行妥善封存,防止泄漏。

- 废弃物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妥善处理和处置。

3. 水源保护- 在钻井过程中,必须确保周围水源的安全和保护。

- 避免钻井液、废水等对附近的水资源造成污染。

- 使用防渗透措施,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层。

4. 噪音控制- 钻井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噪音的传播范围和强度。

- 使用隔音设备和降噪措施,减少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噪音污染。

5. 燃料和化学品管理- 钻井现场必须妥善管理和储存燃料和化学品。

- 避免燃料和化学品泄漏,造成火灾和环境污染风险。

- 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料和化学品,并按照相关法规储存和使用。

总结钻井施工现场环境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准备、废弃物处理、水源保护、噪音控制以及燃料和化学品管理的规范,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确保钻井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

钻井施工现场布置规范

钻井施工现场布置规范

钻井施工现场布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钻井施工现场布置与摆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钻井施工现场布置和不同类型钻机的井场摆放。

2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Y/T5053.1—2000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防喷器SY/T 5087—2005 含硫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SY/T5323—2004 节流和压井系统SY/T 5466—2004 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T6426—2005 钻井井控技术规程SY/T6629—2005 陆上钻井作业环境保护推荐作法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06年版)长庆石油勘探局安全防护设施及检测仪器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版)3 钻前工程现场技术要求3.1 现场布置原则3.1.1 根据自然环境、钻机类型及钻井工艺要求确定钻井设备安放位置。

3.1.2 充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方便施工。

3.1.3 满足防喷、防爆、防火、防毒、防冻、防洪防汛等安全要求。

3.1.4 在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井场布置时,应有切实的防护设施。

3.1.5 有利废弃物回收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3.1.6 钻机井架和动力基础应选在挖方处。

3.2 井场及大门方向的确定3.2.1井场方向的确定3.2.1.1以井口为中点,以井架底座的两条垂直平分线的延长线为准线,划分井场的前、后、左、右。

3.2.1.2以与大门平行的井架底座的垂直平分线为准线,大门所在区域为前。

13.2.1.3站在大门前方的准线上,面对大门,准线左侧区域为左,准线右侧区域为右。

3.2.2 大门方向的确定3.2.2.1 大门方向应符合SY/T6426—2005《钻井井控技术规程》要求。

钻井队标准化工作生活区建设规范

钻井队标准化工作生活区建设规范

钻井队标准化工作生活区建设规范钻井队标准化工作生活区建设规范一、井场布置(一)井场布局及场面条件1.各型钻机井场有效面积(不包括附属设施的占地面积)不得小于SY/T5466—1997中3.1.6要求的尺寸。

2.井场应平坦坚实,井场及场内道路能承受大型车辆行驶。

3.井场中部应稍高于四周,井场周围挖环形排水沟,以利排水。

14.井场应满足钻井设备布置及钻井作业的要求。

5.井架绷绳坑锚位置,应按同类型钻机井架安装说明书执行。

6.丛式井应按照设计要求,预留出相应的井场面积。

7.在草原、苇塘、林区布置井场时,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防爆、防污染等法规执行。

8.在河床、海滩、湖泊、盐田、水库、水产养殖场等区内的井场,应设置防洪、防腐蚀、防污染等安全防护设施。

29.农田内的井场,四周应挖沟或围土堤,与毗邻的农田隔开。

井场内的污油、污水、钻井液等不得流入农田或水溪。

10.在沙漠区内布置井场应注意防风、防砂。

(二)井场设备基础1.设备基础的平面布置及安全距:按SY/T5958—94中的规定执行,并按各类型钻机设备基础平面位置摆放图及要求进行施工。

2.设备基础地基:地基承载力不小于0.15Mpa。

遇不良地基应进行技术处理,达到其安全载荷要求。

33.设备基础尺寸及载荷:应依据设备型号及组合基础图执行。

4.设备基础类型:可采用浇混凝土基础、混凝土预制板基础、桩基基础、金属构件基础。

5.冻土地区现浇灌混凝土基础的地基,应埋入冻结线以下250mm。

6.设备基础顶面及水平偏差:设备基础顶面应高于场面100mm。

井架、水柜、机房、泥浆泵基础找平偏差为±3mm,其它基础为±5mm。

(三)井场排污池容积、防渗、及位置1.井场钻屑池与排污池容积:要达到本4井设计尺寸,应能容纳钻井作业、完井作业期间的全部钻屑与废弃液。

钻屑池、排污池、钻井液储备池容积按SY/T5466—1997中3.5.4执行。

2.排污池与钻屑池必须作好防渗处理,防止废弃液渗漏、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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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修建规范
1、井场修建规范
(1)井位勘定应遵循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但井场修建应满足井控安全和钻井作业安全及环保的基本要求。

(2)一般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河流、水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不小于500m,距矿产采掘井巷道不小于100m。

安全距离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规定的,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安全、环境评估,按其评估意见处理。

(3)井场水平高差不超过 m(井场长、宽每10米,水平高差不超过米),井架、机泵房地平面水平高差不超过 m,且稍高于四周,形成1%~2%的坡度,利于排水。

(4)井场施工时,边坡长度小于 10 m时,坡度比例为1:,大于10m 时应结合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崖坡高度每超过10 m,加留一处平台,宽度不小于1 m 。

(5)井场大小不得小于表1的要求。

井场面积标准表1
(6)油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50 m×35m;丛式井常规区域每增加1口,挖方加长,高气油比区块挖方加长5~。

气井单井挖方(实方)不小于70 m×50 m;丛式井每增加一口,挖方加长10 m。

2、泥浆池修建规范
(1)泥浆池由钻井单位确定具体开挖位置,由钻前施工单位按泥浆池施工标准实施。

(2)泥浆上水池布置在井场的后场,沉砂池布置在钻机的一侧(实方位置),如需增加沉砂池容积时,应在原基础上沿大门方向继续前挖。

(3)油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12 m,气井泥浆池内侧边缘距井口的距离不小于20 m。

(4)泥浆池大小应不小于表2的要求(注:表中尺寸为池底尺寸)。

泥浆池容积标准表2
3、生活区场地修建规范
(1)生活区原则上应选择在井口上风向位置,尽量避开沟崖、滑坡、塌方等危险地带,选择在地势较为平坦、地质条件较为稳定、便于排水的地带。

(2)钻井队生活区与井场设施应分开摆放。

常规油井区的生活区距井场边缘距离应不小于50米,高气油比区域的生活区与井场边缘距离应不小于200米。

气井生活区与井场边缘距离应不小于200m。

(3)生活区场地的修建面积应满足所有生活设施的摆放需求。

4、钻前道路修建规范
(1)应避开易滑坡、坍塌、泥沼等不良地段,按照通行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选择线路,充分利用原有道路。

(2)平坦地段修筑钻前道路,路基宽度应不小于7m,有效路面不小于6m。

山区修筑钻前道路应因地制宜,路基宽度应不小于6m,有效路面应不小于5m。

(3)转弯处曲率半径不小于18m,路面宽度不小于8m。

(4)在多弯、相互不能通视处应设置会车道。

一般每间隔250-400 m 修一处会车点,会车点路面宽8 m、长度大于20 m。

(5)道路纵坡坡度一般不大于15%(8°),局部复杂路段最大不超过36%(20°),确保各种施工车辆正常通行。

5、竣工验收与违约处罚
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组外协人员牵头,组织钻井、地质、监督以及钻前施工单位人员,按照规范进行全面验收,由钻井监督填写《钻井井场及钻前道路验收签认单》,不合格的必须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由钻井监督予以违约处罚。

(1)修建井场未达到要求,扣违约金1~3万元。

(2)修建泥浆池未达到要求,扣违约金~1万元。

(3)修建生活区距井场距离未达到要求,每口井扣违约金1万元,并要求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新钻井每口井扣违约金2万元。

(4)钻前道路未达到要求,扣违约金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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