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位、双专业和辅修各专业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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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2013版)

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2013版)

工商管理Business Administration(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一.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面向广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等组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懂经济、专管理、善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具有专业分析、决策和管理才能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双学位、双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工商企业管理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达到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能适应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辅修专业:培养掌握工商管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毕业生具有的知识、素质、能力毕业生具有的知识1、工商管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2、人文社科公共基础类知识;3、信息技术及管理软件知识;4、现代管理、经济理论知识;5、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及相关知识;6、经济法规及政策知识。

毕业生具有的素质1、现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2、良好的身体素质;3、稳定的心理素质;4、管理伦理素质;5、职业道德素质;6、法纪素质;7、综合管理素质毕业生具有的能力1、中文及外文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2、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3、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4、组织、协调和公共关系能力;5、对企业管理环境分析、判断及处理的能力;6、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企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培养特色1.人才培养紧扣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教学内容及课程案例,教学模式根据广东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优势学科建设及特色品牌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加大对广东经济前沿问题研究,加强对本地企业实际问题的探讨,建立企业、学校、毕业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人才适应能力动态跟踪体系,以适应广东省制造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2.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并重的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企业导师,组建专兼结合的理论水平高、企业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建立兼职教师参与专业课讲授、毕业论文指导的整个教学活动的互动机制,探索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机制;建立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制度,完善选派、考评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机制,提高教师实践知识的授课能力;建立专业教师出国交流制度,提高双语授课能力。

温州大学(筹)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筹)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筹)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知识面,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毕业就业的竞争能力,学校决定继续推行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制,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课程设置与修读1、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由开设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对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经教务处审核后实施。

2、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课程为20学分左右,在三至四个学期内开设完成.双专业为50学分左右,双学位为60学分左右,其中专业必修课至少为35学分,其余为限选课学分,在五至六个学期内开设完成,双学位的还须完成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

3、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第一学年里主修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及格,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专业;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

0及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学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4、每位本科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或双专业、双学位,所申请修读专业与主修专业的专业课程重复不得超过6学分。

二、学籍与成绩管理1、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修读从第三学期开始,本科学生在前一学期的期中以后,根据教务处公布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在规定时间内上网选取专业,修读结果以教务处公布的名单为准。

2、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教学组织形式以单独编班授课为主,开班人数为30人以上,授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课程考试统一安排在开学后第一个双休日。

如果由于学生人数减少不适于单独开班授课,采用学生随现有课程班听课,但必须完成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门课程的作业、实验、测验、考试等教学环节。

3、如果主修专业里,已修过与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内相同的课程,其学分数相同,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可申请免修该课程。

具体办法:由学生本人申请,主修学院核实,开设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

4、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实行重修制,不及格者不得补考。

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XXXX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校在本科生中设立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模式1.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文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经济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教育,完成该本科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达到该专业的双学位授予条件,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2.辅修专业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辅修证书。

二、报名资格1.入学满一年的在校本科生(学生最早可在第二学期期中申请报名,第三学期开始修读);2.已完成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包括2.0)3.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修读1个双学位专业或1个辅修专业。

三、报名程序1.每年四月份及十月份开设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院提出招生计划,并经学校批准发布;2.学生报名时须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批准,再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由招生学院进行审核,如设有考核面试环节,学院自行组织考核面试。

对于各学院审核或考核面试通过的确定拟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须与教务处及招生学院签订协议,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报名备案。

3.学生凭录取通知办理选课手续,参加课程学习即取得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学籍。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1.修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实施专门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由开设专业的学院组织制订,教务处批准实施。

教学计划由平台课程和毕业论文构成。

华南师范大学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法

华南师范大学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法

华南师范大学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法
为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学校实行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和综合人才实验班培养方式。

一、辅修制
1、在校本科生修完一年级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没有重修科目),均可报名参加辅修专业学习。

2、辅修专业采用学分制管理、每个辅修专业需修8至10门课程,总学分为30个学分。

学习时间为二年。

3、学生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学分,由学校统一报省教育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二、双专业、双学位
在辅修专业基础上,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全日制本科生除完成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取得本专业学位外,可同时修读与本专业相同的或不同的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毕业时取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称为双专业。

符合授予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学士学位,并取得两个学位的证书,称为双学位。

1、在校本科生修完一年级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没有重修科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2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2、在修读双学位课程中,如果主、辅修有一门课程重修两次均不及格,即转为双专业。

在修双专业的课程中,如果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同一门课程重修两次考试均不及格者,即转为辅修专业。

3、第四学年尚未完成第二专业教学计划的,可延长一年学习时间,如在延长一年的学习时间内仍不能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即转为辅修专业。

修读双学位的可延长两年学习时间,但不得超过两年,如在延长两年学习时间内仍不能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即转为双专业。

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暂行办法

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暂行办法

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暂行办法为深化教育改革,适应社会需要,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鼓励学业优秀、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跨学科辅修专业、双学位,为对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辅修和双学位教育的教学要求第一条双学位教育,是指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院考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后,可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教育形式。

第二条辅修专业教育,是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修读本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院考核同意,选择其它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考试考核成绩达到及格成绩以上后,可获得学院颁发的辅修专业结业证书的教育形式。

第三条承办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的系部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承办系部必须严格管理,选派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四条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1)辅修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0-25分,其中辅修理工科类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0分,辅修文、管、经、法、艺学科类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5分。

(2)双学位教育必修学分须在辅修学分基础上增加15-17学分,其中实践课程5学分,理工类专业的毕业设计12学分,其他专业学位论文10学分。

第五条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采用单独编班的教学形式,纳入学院统一的日常教学管理,由学院教务处统一下达教学任务;各系部可根据专业和学生人数自行决定班级规模,但独立编班人数不少于20人。

第二章申请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的条件及程序第六条申请辅修、双学位教育的条件(1)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必须是已修满主修专业5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的在校本科生。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介绍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介绍

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发布时间: 2006-3-14第三十二条辅修专业是主修专业之外附加选修的专业。

选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修读有关课程。

辅修专业学分不低于25学分(主辅修专业所修相同课程,其学分不再重复计入辅修专业学分)。

双专业是指兼修本专业以外的任何一个专业,修满两个专业要求的学分数,可以取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资格。

第二专业学分不低于50学分。

双学位是指修读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等不同学科门类中的两个专业取得毕业资格,都符合学士学位条例规定者,可以取得双学士学位资格。

第二学位学分不低于75学分。

第三十三条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数在2.0及以上者,可以在第三学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在校三年级学生第一、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在2.8及以上者,可以在第五学期申请修读第二专业。

在校三年级学生第一、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在3.0及以上者,可以在第五学期申请攻读第二学位。

第三十四条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送开设专业的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审核,呈主管教学校长审批。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5周前各院系报送辅修专业、双学位、双专业开课计划。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8周办理申请手续,第10周完成审批手续。

第三十五条辅修专业课程考试不及格,不影响主修专业毕业和学位。

未能修满辅修专业学分者,其辅修所取得的学分,可作为主修专业的选修课的学分。

辅修专业的学籍管理和辅修专业资格等有关项目的审查工作由开设辅修专业的院、系负责。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毕业时发给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

未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学生,不发辅修专业证书。

修读双专业者,在取得第一专业的毕业资格,且第二专业也修完应修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并取得规定学分,才获得第二专业毕业资格。

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实施办法

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实施办法

山东理工大学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实施办法鲁理工大政发[ ] 号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教高字[2009]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批复》(鲁教高字[2012]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章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第一条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者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之后,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第二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以下简称辅修专业)类型:(一)普通本科在校生在本校修读双学位教育辅修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二)普通本科在校生在本校修读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辅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每一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作为辅修专业。

第六条申请辅修专业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已修完两个学期的课程。

(二)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前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同时修读两个专业的学习任务。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七条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详细了解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及规定的课程体系,征求有关老师的意见,然后自主确定辅修专业。

第八条申请攻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期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理工大学辅修专业申请表》,经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择优选拔,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第九条核准修读的学生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查询应缴的学费,将学费在规定时间内存到学校指定的账户或银行卡,持“存款业务回单”到辅修专业学院确认最终修读资格。

第十条各学院要严格审核辅修专业学生修读资格,保证培养质量。

招收辅修专业学生不得影响对主修学生的正常教学。

辅修专业人数最少不得少于20人。

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篇1: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淮北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我校实行辅修双学位和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为规范辅修教学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双学位是指学生修读跨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并符合有关学位条例规定而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双专业是指我校在籍本科生修读主修专业期间,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的专业。

2.本科生辅修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二、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1.根据社会需要、学生专业需求和学科特点,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确定开设第二专业目录。

2.第二专业教学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原则上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3.学院应根据同届本科生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代码、学分数等要素确定40~50学分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课程)4.第二专业目录及培养方案要求由教务处于每学年统一向学生公布。

三、申请条件与审批程序1.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凡已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均可报名申请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2.开设第二专业的学院,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五周前填写开设第二专业申请表,并提交培养方案和招生人数,报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同意后向全校公布。

3.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修专业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修读双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同意后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汇同开设第二专业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合格并经主管教学校长同意后公布被批准学生名单。

同时,将学生名单及所修第二专业报财务处备案。

5.已被批准修读双专业的学生,应按照收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凭学费票据到教务处注册,领取双专业听课证,没有听课证不允许修读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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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Business Administration(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一.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面向广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等组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懂经济、专管理、善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具有专业分析、决策和管理才能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双学位、双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工商企业管理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达到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能适应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辅修专业:培养掌握工商管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毕业生具有的知识、素质、能力毕业生具有的知识1、工商管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2、人文社科公共基础类知识;3、信息技术及管理软件知识;4、现代管理、经济理论知识;5、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及相关知识;6、经济法规及政策知识。

毕业生具有的素质1、现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2、良好的身体素质;3、稳定的心理素质;4、管理伦理素质;5、职业道德素质;6、法纪素质;7、综合管理素质毕业生具有的能力1、中文及外文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2、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3、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4、组织、协调和公共关系能力;5、对企业管理环境分析、判断及处理的能力;6、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企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培养特色1.人才培养紧扣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教学内容及课程案例,教学模式根据广东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优势学科建设及特色品牌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加大对广东经济前沿问题研究,加强对本地企业实际问题的探讨,建立企业、学校、毕业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人才适应能力动态跟踪体系,以适应广东省制造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2.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并重的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企业导师,组建专兼结合的理论水平高、企业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建立兼职教师参与专业课讲授、毕业论文指导的整个教学活动的互动机制,探索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机制;建立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制度,完善选派、考评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机制,提高教师实践知识的授课能力;建立专业教师出国交流制度,提高双语授课能力。

3、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都是利用周末和假期进行课程学习,使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和辅修课程,在有限的大学期间能获取第二专业和学位,实现拓宽学生专业领域和就业面。

四.专业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五.专业核心课程管理学、运筹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市场营销学、技术经济学。

六.毕业学分要求双专业、双学位课内总学分不低于67.0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少于18学分。

辅修专业课内总学分不低于34.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少于4学分。

七.主要实践教学环节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专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

八.课程设置类别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集中周数各学期计划学分先修课程总学时含实验含上机四五六七八九理论教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B 3.5 56 3.5微观经济学 3.048 3.0管理学 3.0 48 3.0*应用文写作 2.0 32 2.0基础会计 3.0 48 3.0经济法 3.0 48 3.0宏观经济学 3.048 3.0统计学 3.0 48 3.0运筹学 3.5 56 3.5*财务管理 3.5 56 3.5 基础会计市场营销学 3.0 48 3.0*管理信息系统 3.0 56 3.0*组织行为学 3.0 48 3.0 管理学技术经济学 3.0 48 3.0*生产与运作管理 3.5 56 3.5人力资源管理 3.0 48 3.0小计辅修专业31.0 6.0 9.0 6.5 3.0 6.0双专业、双学位49.0 9.5 11.0 10.0 9.0 9.5实践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 2.0 2.0专业实习(假期分散进行)4.0 4.0毕业论文12.0 12.0 小计辅修专业 4.0 4.0双专业、双学位18.0 2.0 4.0 12.0 小计辅修专业34.5 6.0 9.0 6.5 3.0 10.0双专业、双学位67.0 9.5 11.0 10.0 11.0 13.5 12.0 注:辅修专业的学生不用修读带“*”的课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Information Management and Information System(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一、培养目标双学位、双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现代管理、信息科学和计算机科学技术基础,具有较强的现代经营管理、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能力,熟练掌握英语,能在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信息系统与管理软件的分析、设计、实施、运行、管理与评价以及基于计算机网络环境的信息管理、经营管理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辅修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信息系统开发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能从事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开发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毕业生具有的知识、素质、能力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现代经营管理、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等方面原理、方法与技术的基本训练;并使之融合内化,形成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的专业素质;从而具备综合所学专业知识,开发与运用信息与信息系统,分析解决经营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具有的知识:1、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英语、数学、哲学、经济法、人文社科类公共知识、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公共知识等;2、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包括经济学、管理学、运筹学、管理统计、管理博弈论等;3、信息技术与工具,包括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等;4、信息系统及信息管理理论、技术,包括信息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分析与预测、数据挖掘、电子商务等。

毕业生应具有的素质:1、现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2、坚定的政治素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较强的法制观念;3、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职业素质,尤其具有信息管理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职业品格;4、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毕业生应具有的能力:1、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从事经营管理的基本能力;2、信息组织、分析、传播与开发利用等信息管理的基本能力;3、开发与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解决经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4、信息分析与开发、市场开拓能力。

三、专业培养特色1、基于技术的管理,实现有效复合突出以组织管理问题解决能力培养为主线,发挥本校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全面发展的优势,专业课程设置实现信息管理学、信息经济学和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三大类知识的融会贯通,强化融经济学、管理学、信息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于一体的“厚基础、宽口径、适应能力强”的专业特色,强调“基于技术的管理”,实现不同学科方法在同一管理问题背景下的有效复合。

2、高度重视实践,实践教学体系化强调实践教学环节,高度重视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

不仅安排大量的课程实验、实训,还有专门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环节,相辅相成,形成体系,突出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创新精神以及运用信息技术解决经济、商务、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灵活应用多种教学方法,传授不同学科知识根据经济管理类和信息技术类知识在问题解决能力上的不同特点,综合运用多媒体远程教育等多种现代化教学手段,广泛利用教师的纵、横向科研项目成果,以及往届学生的优秀作品,灵活采用技术规范教学法、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实现人才培养在质量和数量上的和谐发展。

四、专业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五、专业核心课程信息管理学、管理博弈论、信息分析与预测、管理信息系统。

六、 先修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计算机文化基础。

七、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八、 课程设置类别课程 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各学期计划学分先修课程 总学时 含实验 含上机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双学位双专业基础课 03100826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C2.5 40 2.5 小计2.5402.5类别课程 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 集中周数各学期计划学分先修课程 总学时含实验含上机四五六七八九理论教学50101930 管理学 3.0 48 3.0 3.0 50100540 *经济学 4.0 64 4.04.0 50102030 运筹学 3.0 483.053100220 信息管理学 2.0 322.052105530 *管理统计学 3.0 48 10 3.0 53101530信息分析与预测 3.0 48 8 3.020130925 数据库原理及设计 2.5 40 12 2.5 24123930 *计算机网络B 3.0 48 83.053100530 管理信息系统 3.0 48 8 3.0 01125725 电子商务概论 2.5 40 16 2.552109725 管理博弈论 2.5 402.5 24123225*数据挖掘2.5 40 12 2.5 小计辅修专业21.5 344 44 3.0 5.0 5.5 5.5 2.5 双专业、双学位 34.0 544 74 7.0 8.0 8.5 5.5 5.0 实践教学*数据库原理及设计课程设计1.0 16.0 16 1.0 53200120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设计2.032.032 2.0 052007C5 *毕业设计(论文) 10.0 160.010.0 小计辅修专业2.0 32 2.0 双专业、双学位13.0 208 481.02.010合计辅修专业23.5 376 3.0 5.0 5.5 7.5 2.5 0.0 双专业、双学位49.57929.5 8.0 9.5 7.5 5.0 10.0注:辅修专业的学生不用修读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一培养目标与要求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特别是广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地掌握计算机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训练,获得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工程实践能力、具备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研究、设计、开发、管理的跨学科的“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富创新、有个性”的新型人才。

双学位、双专业:1.较系统地掌握计算机软件的基本理论基础、具有软件开发和应用的基本技能。

2.掌握计算机软、硬件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逻辑设计和软件开发能力。

3.具有了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动态和获取新知识与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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