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最新整理区委农工办关于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自查报告.docx

最新整理区委农工办关于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自查报告区委农工办关于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的自查报告市农委:xxx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建设,把“菜篮子”工程抓实、抓好,全区“菜篮子”产品供应丰富,价格平稳,质量可靠,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要,并正朝着更加充足、更加优质、更加安全的方向发展。
根据《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x办函〔20xx〕113号)、《xxx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x菜办〔20xx〕1号)、《关于印发《xxx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x农联发〔20xx〕)1号)等文件要求,就xxx区开展“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自查工作总结如下:一、指导思想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与“中优、西控”战略,紧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强化供给保障能力、完善市场流通环节、保总量、保质量、稳价格”为指导思想,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强化产品质量检测、创新调控保障机制等,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蔬菜、肉类等农产品的生产及供应,确保“菜篮子”产品的安全、有效供应;建立稳固的产销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建立健全“菜篮子”农产品追溯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增强应急保障供应能力。
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调控保障有力、季节供应均衡的目标。
三、工作举措(一)加强蔬菜基地标准化建设,提高生产体系建设水平1.抓好蔬菜供应基地建设以“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蔬菜标准园、示范区和设施农业基地为载体,依托各类农业项目,建设一批标准化、设施化蔬菜生产基地,大力提升蔬菜生产供应能力。
一是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柏木河工程建设,为保障灌溉奠定坚实基础。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修订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4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考核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第三条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结果分为4个等级。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以此类推。
第二章生产能力第五条蔬菜面积(6分)。
指本市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的播种面积。
考核年度蔬菜播种面积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5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得绩效分0.5分,直至满分。
数据来源:省、市统计局数据第六条蔬菜产量(6分)。
指本市生产的各种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也不含蔬菜加工产品)的产量。
考核年度蔬菜产量达到或超过前3年平均值的98%得基础分5分。
蔬菜销售补贴方案

蔬菜销售补贴方案蔬菜销售补贴方案1为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进一步保障市场有效供给,稳定市场价格,让百姓吃上“放心菜、便宜菜”,提高我市国企主导平价菜销量市场份额,确保我市“15+N”种基本蔬菜平均价格下降0.5元/500克,其他蔬菜品种平均价格稳中有降,根据《东方市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4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年度目标。
确保国企主导平价菜销量市场份额占比15%以上,确保“15+N”种基本蔬菜平均价格下降0.5元/500克,其他蔬菜品种平均价格稳中有降。
(二)季度目标。
国企主导平价菜销量市场份额比例第三季度达15%、第四季度达15%以上。
我市“15+N”种基本蔬菜每个季度均价与同比下降0.5元/500克,其他蔬菜品种价格稳中有降。
二、价格调控品种(一)“15+N”种基本蔬菜。
15种基本蔬菜:芹菜(西芹)、油菜(上海青)、黄瓜、萝卜(白萝卜)、茄子、西红柿、豆角(长豆角)、土豆、胡萝卜、青椒、尖椒、圆白菜、韭菜、大白菜、蒜苔。
我市指定“N”种基本蔬菜:地瓜叶、生菜;共17种基本蔬菜。
(二)其他蔬菜品种。
菜心、空心菜、小白菜、芥菜、苦瓜等。
三、价格调控定价原则由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上年全年蔬菜价格及当日海口江楠批发市场批发价格、我市批发市场价格及农贸市场价格,结合我市年度菜价目标任务,于每日下午制定完成次日的政府倡议价,并在政府相关进行发布,同时发送市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通过后台推送至电子秤上。
四、补贴和奖励的标准、条件(一)补贴条件。
自愿按照政府倡议价销售蔬菜,购买平价蔬菜零售保险,铺设电子秤且销售蔬菜符合质量、菜品标准要求的全市范围内蔬菜销售摊位、专区。
(二)摊位补贴标准。
每月给予500元/摊位(专区)的摊位补贴(含摊位费、水电费、卫生费等)。
(三)奖励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摊位(专区),日均蔬菜销量达200斤(含200斤)以上的,每月给予300元的销售奖励;日均蔬菜销量达100斤(含100斤)以上200斤以下的,每月给予200元的销售奖励。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23•【字号】龙政综〔2020〕83号•【施行日期】2020.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20〕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23日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引导、激励我市产品、工程、服务业企业或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龙岩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18〕3号)、《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岩委发〔2019〕5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龙岩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设立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促进龙岩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各类企业或组织。
第三条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严格申报、评审和授奖程序,结合市场评价、专家评审等方式,坚持评审标准,宁缺毋滥,好中选优,评定奖项。
第四条龙岩市政府质量奖每届的评审周期为二年。
龙岩市政府质量奖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三个。
第二章评审机构和职责第五条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由龙岩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负责(以下简称质评委)。
质评委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和工信局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莆政办[2017]182号【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2.08【实施日期】2017.12.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7〕1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8日莆田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7〕46号)和《福建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7〕55号)精神,为全面落实莆田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协调(一)成立机构。
成立“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各县(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织协调。
市商务局负责我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的总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考核任务分工全面、精准地落实好。
市农业局负责对接省农业厅需要衔接的“菜篮子”工作其它事项。
二、考核指标任务分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
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
(一)“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方面。
市农业局负责优化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加大支持力度,稳定和发展蔬菜、肉类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强化“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浙政办发〔2017〕108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0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以高效生态农业为发展方向,坚持保供给与保生态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以沼气、生物天然气、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到2020年,力争全省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县域内种养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适度发展,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
2023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公文常用)

关于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委、市政府:2021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部署,实现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充足、质量安全。
目前,全市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万亩左右,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万头左右,水产养殖面积超**万亩。
据统计,2021年至2022年,全市蔬菜产量**万吨、肉类产量**万吨、水产品产量**万吨,与2019-2020年度相比(全市蔬菜产量**万吨,肉类产量**万吨,水产品产量**万吨),呈稳定向好增长态势,推动2022年一产用电增速**%,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亿元,同比增长**%、增速全省第一。
2021年-2022年12月份,全市农产品生产环节共监测样品**万批次,合格率为**%,连续10年保持“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完善“菜篮子”管理体系。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检查调研“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推动各项稳产保供措施落细落实。
两年来市级财政资金安排超****万元,重点保障“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菜篮子”工程建设和政策性农业保险等重点项目必要支出。
完善市县两级“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信息联络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保供农业企业工作联络平台,加强上下信息互通、政企资源共享。
二是强化疫情期间“菜篮子”应急保障。
印发“菜篮子”产品供求应急调控预案,坚持实行“一周一报”制度,建立“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应急调配重点企业台帐,确保应急调配企业不少于**家,满足市民生活应急需求。
印发《某某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蔬菜、猪肉等“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定《某某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制度(试行)》,与承储企业签订《应急食品(冻猪肉)储备协议书》,落实100吨政府储备冻猪肉,定期组织对冻猪肉协议储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冻猪肉储备数量准确、质量安全。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龙政综〔2017〕216号【发布部门】龙岩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1.09【实施日期】2017.1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7〕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七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茶叶、水果、蔬菜、薯业、畜禽、林竹、花卉苗木等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原则--坚持绿色发展。
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体系,促进全产业链绿色化、清洁化,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突出产业融合。
用工业理念优化升级农业产业,推进产品初加工,重点发展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打造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产业集聚。
以园区为平台,加强对产业的规划、引导和提升,按“一产业一方案”综合精准施策,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向适宜发展区域和园区集聚集群,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强化项目带动。
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短板,积极策划生成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带动,延伸产业链条,补齐产业发展短板,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注重科技创新。
统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以创新激发新活力、培育新动能、拓展新空间,带动新业态和新模式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
完善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引导广大农民参与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中来,稳步提高农民在产业各环节的增值收益,不断扩大优势特色产业的扶贫成效,让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群众充分分享产业发展成果。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力争实现七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830亿元以上,比2016年增加26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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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0〕5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龙岩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已经龙岩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龙岩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促进蔬菜等主要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以及全省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质优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能力建设与机制创新并重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关于“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大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市场流通体系、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协调发展、产销衔接顺畅、品种数量充裕、质量安全可靠、市场价格稳定、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良好局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二、工作措施(一)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菜篮子”市、县、乡三级行政首长和各相关部门领导共同负责的责任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办法。
按城镇消费人口测算“菜篮子”产品的总需求量,将“菜篮子”中常年菜地保有数量、“菜篮子”重点产品自给率、主要食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市场供应应急管理等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市、县、乡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主要内容,具体量化指标根据各县市区的城镇消费人口等因素确定;明确部门职责,经贸、发改(物价)、财政、农业、畜牧、建设、国土、规划、交通、环保、工商、质监、检验检疫等部门各尽其职,围绕“菜篮子”基地和菜市场建设、基金征收和价格管理、资金筹集、发展社会生产和农业技术指导以及初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用地保护、产品运输、基地环境保护、质量提升和检测体系建设等方面落实有效措施,形成“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大力发展生产。
一是发展蔬菜生产。
建立蔬菜基地保有制度,加大新菜地开发建设力度,加快蔬菜基地向中远郊转移。
按城镇吃菜人口人均20平方米标准,规划建设常年蔬菜基地保护面积,实行登记造册,征一补一,占补平衡。
加大蔬菜设施栽培的扶持力度,每年新建蔬菜大棚1000亩以上,提高基地规模生产能力和抗灾能力。
二是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
进一步推广畜牧业健康养殖模式,大力推广动物防疫灭病技术,大力实施畜禽水产品标准化工程建设,积极创建无公害畜禽养殖基地,提高养殖效率。
加大禽蛋业机械化养殖扶持力度,每年新增基地养殖5万羽,逐年提高本地蛋品自给率。
加大养殖业污染整治,增强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提高组织化水平。
扶持产销协会、产销合作社、公司+农户、公司带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合作组织发展规模生产,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搞活市场流通。
一是加强市场建设。
加紧规划龙岩红坊农产品批发市场,各县(市)要分别规划建设1个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加快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农家店”。
二是加大储备力度。
扶持龙岩市果蔬保鲜加工中心建设,鼓励蔬菜基地建立田间小型冷库,调节蔬菜上市总量,提高蔬菜上市品质。
在已建立生猪活体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季节性耐储蔬菜储备制度,确保在每年的春淡秋淡以及重要节日期间储备重要的耐贮蔬菜品种5至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研究建立蛋品储备制度,按人均每人每天0.05公斤的消费量储备5至7天的库存,应对灾害天气,保障应急需求,调节市场供应。
三是减少流通环节。
引导“菜篮子”基地直接进市场入超市设立营销网点,引导超市进入市场设立零售摊点,发展“农超对接”、“基地+农户”,“场场挂钩”等产销一体化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
四是拓展产销协作。
加强“菜篮子”产品产区与销区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协作平台,搞活“菜篮子”产品流通。
扶持奖励购销大户加大副食品调入,增加日常库存。
(四)强化市场监管。
一是强化副食品价格监测制度。
开展副食品生产、流通的成本调查,加强价格变动分析,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启动价格日报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二是强化市场调控。
适时设立“菜篮子”产品平价专柜,平抑市场价格。
当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当地政府认为有必要时,可在城区主要市场、超市建立“菜篮子”产品平价专柜,对重要副食品通过政府补贴等形式,减少销售费用,降低销售价格,直至主要“菜篮子”产品总体价格恢复正常为止。
当市场副食品价格严重异动时,报请省政府或根据省政府的要求,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控制物价上涨。
三是加强市场管理。
工商、物价等部门充分利用12315、12358举报投诉网络,加强对市场流通环节的价格巡查,严厉打击相互串通、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等不服从价格管理规定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提高产品质量。
一是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大力实施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与安全、包装标识与贮运、检测检疫等标准,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二是抓好源头的净化工作。
完善农业投入品的日常监管机制,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国家禁限用兽药、渔药、农药以及其它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加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创建工作,提高产品质量。
三是抓好市场准入的把关。
严格实行牲畜定点屠宰制度,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办法,积极探索蔬菜、禽蛋、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产品质量。
加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大上市产品检测力度,提高检测的密度和濒次,保障产品质量。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
以打击非法屠宰、运输、储存、销售病死猪及其产品和非法使用、销售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行政执法,严禁以罚代刑,提升整治成效,保障消费安全。
(六)加强舆论宣传。
高度重视媒体宣传在稳定人心、稳定市场的重要作用。
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的引导和对媒体的管理。
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要讲大局,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多宣传各级党政关心群众生活所采取的各项政策措施;多宣传良好的生产形势和政策效应;多宣传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炒作价格的异常变动,发布有利于平稳市场、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的信息,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蔬菜、猪肉等“菜篮子”主要商品生产、供应及价格的变化情况,做到报道准确、不作炒作,营造和谐的社会消费环境。
(七)完善政策保障。
一是健全基金征收。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制度,不断壮大价格调节基金总量,增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
龙岩中心城市和漳平市要完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或取消基金的征收,所征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
将“菜篮子”工程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当地财政安排,从2011年起,全市每年要确保5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投入,其中龙岩中心城市2000万元,其它六县(市)3000万元,专项用于对开发建设新菜地、改造“菜篮子”基地基础设施、市场升级改造和建设、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菜篮子”产品信息体系建设等进行扶持。
三是落实用地政策。
各县(市、区)要落实畜牧和水产养殖发展规划,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的有关规定。
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因城乡建设和环境整治需要搬迁的,应妥善安排好新的基地地点。
加强蔬菜生产基地的保护,将蔬菜基地保护区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优先安排土地整理项目,对于确需征用菜地的要从严掌握,严格执行菜地补偿标准,并相应增加新菜地面积。
四是提供运输优惠。
落实“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市内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运输粮食、食用油、蔬菜、马玲薯、禽、蛋、生猪(包括猪肉)、牛羊(包括牛羊肉)、水产品、鲜牛奶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混装少量其它商品或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五是关心社会特殊群体。
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具体办法由市民政、教育部门会同市财政、经贸、物价等部门制定。
四、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菜篮子“工作,把“菜篮子”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总体协调、日常管理和工作考评。
各县(市、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建立行政首长为组长的“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
要加大对“菜篮子”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做到“三纳入”、“四到位”,即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安排重点项目,机构、人员、资金、责任到位,切实保证各类政策及时落实兑现,保证“菜篮子”产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证群众消费安全。
二要密切部门配合。
“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
经贸部门要主动牵头,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新情况、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
发改(物价)、财政、农业、畜牧、建设、国土、规划、交通、环保、质监、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主动履职的基础上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出贡献。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菜篮子”工作的决策部署,细化相关制度、方案、预案,加强检查督促,不折不扣地落实相关政策。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地、本部门的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市里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
切实落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实行“菜篮子”工作问责制,将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不落实、不执行上级各项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的,或组织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地方政府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