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奖”申报条件及需要资料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2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一、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由四部分组成:(1)申报表3份(附电子版);(2)申报资料1份,资料要求见以下第二、三条;(3)工程简介光盘1份(一般10分钟、住宅小区15分钟)。
包括工程立项、合法性、创优计划、全员创优意识、质量控制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工程全貌、主要施工过程(包括基础、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重点部位、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等,投产使用情况。
(4)工程照片(彩色数码照片)1份。
每个项目应附工程彩色照片不少于16张(其中工程全貌3-4张、重要部位施工过程4-6张、主体设备安装2-3 张、应用新技术2-3 张、投产使用2-4 张、工程重要和独具特色的部位2张以上),每张相片须附简要说明,并刻入一张光盘(光盘上注明工程名称)。
二、申报资料装订要求如下:(1)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
平装、胶订;塑料夹装订无效;(2)申报资料封面采用250克铜版纸;(3)申报资料的封面按附件4的要求打印;(4)所有打印的正文内容均用四号楷体。
三、申报资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如下:(1)申报资料封面;(2)资料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3)申报表(1份);(4)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工程立项等文件复印件(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件);(5)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6)施工图设计审查资料及文件;(7)建设(开发)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建单位的工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上人员任职名单及执业资格证(注册)复印件;(8)工程质量奖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先进的认定证明;申报的建筑工程获“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证书扫描件;申报工程获得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河南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奖证书扫描件;(9)设计奖证书复印件或优秀设计认定证明;(10)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证明文件资料(经项目监理单位验收认可);(11)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单位及有关机构的工程质量评价文件资料;(12)安全文明施工的奖励证书复印件或工程项目安全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13)工程竣(交)工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环保、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消防等验收文件);建筑、市政等工程备案文件复印件;(14)反映设计概算执行情况的工程结算书或审计报告复印件;(1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16)工程项目投产使用后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要由相应财务部门盖章);(17)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会员单位缴纳本年度本协会会费收据复印件。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奖”申报条件及需要资料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奖”申报条件及需要资料---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豫工建协字(2005)14号一、申报“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奖”工程条件:1、申报工程是2001年10月1日---2005年9月30日内竣工的,并通过验收的工程,工程投入使用年1年以上。
无民工工资拖欠。
2、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3、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4、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体育馆、游泳馆等不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公共建筑;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竣工使用2年以上的人住率在90%以上;6、工业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二、申报需要的资料:1、申报表一式3份;2、申报资料一份;3、光盘一份(10分钟);4、工程照片及光盘一份,照片不少于16张(其中工程全貌3—4张、重要部位4—6张、主体设备2—3张、应用新技术2—3张,投产使用2—4张),并刻成光盘;三、申报资料装订如下:1、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
平装、胶订;2、申报资料封皮采用250g铜板纸。
3、申报资料的封面按附件5的要求打印。
4、所有打印的正文内容均用3号楷体。
四、申报资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如下:1、申报资料封皮(封面);2、申报表(1份);3、资料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4、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立项文件复印件。
5、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6、省、部级工程质量奖证书复印件;7、设计奖证书复印件或使用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的设计优秀认定证明原件;8、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证明文件资料;9、工程监督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文件复印件;10、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环保、消防等验收文件);11、建筑、市政等工程备案文件复印件。
12、所有文字、证书、印章;照片须清晰可辨。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准确无误。
附件4:申报表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申报表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公章)二OO 年月日填表说明1、申报表要用黑色碳素墨水正楷填写或黑色四号GB2312楷体打印,表中除第九页外不得有空白项,名称要写全称,表中所有单位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人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必须详细、如实填写。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

附件2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一、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由四部分组成:(1)申报表3份(附电子版);(2)申报资料1份,资料要求见以下第二、三条;(3)工程简介光盘1份(一般10分钟、住宅小区15分钟)。
包括工程立项、合法性、创优计划、全员创优意识、质量控制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工程全貌、主要施工过程(包括基础、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重点部位、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等,投产使用情况。
(4)工程照片(彩色数码照片)1份。
每个项目应附工程彩色照片不少于16张(其中工程全貌3-4张、重要部位施工过程4-6张、主体设备安装2-3 张、应用新技术2-3 张、投产使用2-4 张、工程重要和独具特色的部位2张以上),每张相片须附简要说明,并刻入一张光盘(光盘上注明工程名称)。
二、申报资料装订要求如下:(1)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
平装、胶订;塑料夹装订无效;(2)申报资料封面采用250克铜版纸;(3)申报资料的封面按附件4的要求打印;(4)所有打印的正文内容均用四号楷体。
三、申报资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如下:(1)申报资料封面;(2)资料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3)申报表(1份);(4)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工程立项等文件复印件(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件);(5)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6)施工图设计审查资料及文件;(7)建设(开发)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施工总承包单位、参建单位的工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安全负责人;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以上人员任职名单及执业资格证(注册)复印件;(8)工程质量奖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先进的认定证明;申报的建筑工程获“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结构工程”证书扫描件;申报工程获得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河南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奖证书扫描件;(9)设计奖证书复印件或优秀设计认定证明;(10)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证明文件资料(经项目监理单位验收认可);(11)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单位及有关机构的工程质量评价文件资料;(12)安全文明施工的奖励证书复印件或工程项目安全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13)工程竣(交)工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环保、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消防等验收文件);建筑、市政等工程备案文件复印件;(14)反映设计概算执行情况的工程结算书或审计报告复印件;(1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材料;(16)工程项目投产使用后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要由相应财务部门盖章);(17)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会员单位缴纳本年度本协会会费收据复印件。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建设工程奖(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根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文件,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省建设工程“AA杯”奖(以下简称“AA杯”奖),是AA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评选工作在AA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指导下由AA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建协”)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省住建厅。
第三条“AA杯”奖由建筑业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推荐,由省建协组织“AA杯”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最终以投票方式评出入选“AA杯”奖工程。
第四条“AA杯”奖评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按参评的工程质量和数量从严控制,每次不超过40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二章评选机构第五条评选机构按下列要求设立:1、在省建协秘书处设立“AA杯”奖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负责受理、审核申报资料及评选的组织工作;2、组建复查小组,负责“AA杯”奖的复核检查评价工作;3、成立“AA杯”奖评选委员会,负责“AA杯”奖的评审工作。
评委会成员由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组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监督指导。
第六条复查小组按下列要求组建:根据评选工作需要,从省建协专家库中按专业抽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专家,组成若干复查小组,复查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
复查专家每年更换三分之一以上,原则上每位复查专家连续参加复查工作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AA杯”奖评选对象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或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已建成投入使用一年以上,质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各类新(扩)建工程。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附件: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二〇一六年修改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精神,鼓励和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各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创新意识,深入开展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活动,依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保证和提高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规范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是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省级质量综合奖,是我省唯一推荐参评经国务院确认设立的我国工程建设方面国家级质量综合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省级奖项。
第三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评奖范围涵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行业,凡是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均可以参与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活动。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涉及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的各个工程建设程序和环节。
工程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评选和奖励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及项目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中择优推荐符合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条件的项目,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
第五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评审工作由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参评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是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
列入国家、省、省辖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作为参评重点。
工程总投资或建设规模应符合以下标准:一、总投资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铁路、公路、机场、地铁、城际铁路、桥梁、内河航运、运输场站等交通建设工程项目;2、电力、煤炭、燃气和新能源工程项目;3、水利建设工程项目;4、通信工程项目。
二、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农业、林业项目;2、城市道路、高架桥、立交桥、隧道、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等项目。
(一)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办法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办法[2021年(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鼓励和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各单位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创新意识,深入开展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活动,依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规范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是我省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省级质量综合评价,是我省推荐参评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我国工程建设方面国家级质量综合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省级优质工程。
第三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遵循“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与经济性,宣传和弘扬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各行业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可参与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评价。
第四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每年评价一次,并从中择优推荐符合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条件的项目,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
第五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评价工作由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价范围第六条参与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的项目应为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
第七条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范围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公用工程(六)建筑工程(七)绿色生态工程具体评价范围详见附录一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价范围:(一)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二)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第三章参评条件第九条参与评价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项目,建设程序应合法合规,同时须在勘察设计、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工程质量、综合效益等方面达到省先进水平。
第十条参与评价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有切实可行的创优目标和创优策划。
河南省市政优良工程评选办法
附件河南省市政优良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全省市政公用行业创优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有关市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工程依照本办法进行河南省市政优良工程(以下称“省优”)评选。
第三条“省优”评选,以“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根据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市场行为、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综合评选。
第四条“省优”每年评选一次。
由省市政公用业协会市政工程分会(以下称“市政分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申报“省优”的工程项目应具有以下规模:1、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及排水、城市桥梁、广场等;2、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综合管廊、隧道、地1铁及轻轨高架、海绵城市-低影响雨水开发系统项目等;3、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净配水厂、泵站等;4、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中水、排水、给水、热力、燃气管道等;5、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城市照明等工程。
第六条下列工程项目不在评选范围之内:1、建设程序不符合法定要求,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2、有质量、安全隐患和功能性缺陷的;3、往年申报落选的;4、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它事件的,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5、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或安全问题有举报、投诉、且以上情况已核实的;6、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评选办法
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评选办法第一条评选范围凡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建筑企业的总工程师,符合本评选办法均可申报。
第二条申报条件(一)、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任现职五年(含)以上,外省进豫企业须在本省从事施工三年(含)以上。
(二)、有健全的企业技术进步规划体系和技术进步管理体系。
(三)、近两年没有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且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类:1、一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2、两项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3、两项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银奖(用户满意工程);4、三项市优质工程。
(四)、带领企业致力从事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作,能够在承建工程中,大力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倡导绿色施工,推动建筑节能及“四节一环保”技术应用,且近两年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类:1、一项省级(含)以上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2、一项省级(含)以上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3、两项市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五)、积极推动工法的开发编写与推广应用,参与编写省(部)级规范及标准,且近两年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类:1、一项国家级工法;2、两项省级工法;3、一项参与编写省(部)级规范标准。
(六)、坚持科技进步与发明,且近两年至少获得以下荣誉中的一类:1、一项国家发明专利;2、两项实用新型专利;3、两项市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4、两项市级以上(含)科技成果鉴定。
(七)、在施工组织设计、BIM应用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
(八)、专业承包企业参照评选条件前七条,须提交相关荣誉的分包合同。
(九)、外省进豫的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时,所申报的内容必须是在豫施工所获奖项。
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总工程师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一、纸质材料1、河南省建筑业优秀总工程师申报表2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总工程师职称证、任命文件;4、企业技术进步规划体系和技术进步管理体系;5、优质工程证明材料;6、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证明材料;7、工法或参与编写省(部)级规范及标准(首页、编写人员页、重要编写内容页)证明材料;8、发明专利或科技进步奖或科技成果鉴定证明材料。
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
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建筑工程类)(征求意见稿)1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本省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评审标准和评价方法,规范评审工作行为,依据《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现行规范、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钢结构工程,组织评审省优质结构工程质量奖项。
1.0.3申报参评的建筑结构工程,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0.4评审省优质结构工程,应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方法和程序,组织初评小组对申报工程在正常施工过程进行随机初评检查评价和推荐,是评审建筑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的基本程序和主要依据。
1.0.5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是我省的结构精品工程。
应按照设计要求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
1.0.6本标准未纳入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经国家、省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且有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者,经省优质结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可纳入评审。
2基本规定2.0.1参加评审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是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为前提:其申报的结构工程项目,应有明确的质量计划目标和有效的质量保证预控措施;有与工程规模、结构技术专业特点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的过程控制。
2.0.2评审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的结构类别和范围如下:1. 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预制装配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其附属的钢结构、砌体结构工程;2.砌体结构工程,包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结构、多孔砖砌体结构或其它具备评审条件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3.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构件制作、钢结构安装工程,防腐、防火涂装质量和钢结构工程附属的其它专业结构工程;。
4上述评审范围结构工程附属的地下结构防水工程、回填土工程和隔墙、围护结构、填充墙砌体工程及其它与结构工程质量相关的分部、分项工程等。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奖励表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中州杯)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成立中州杯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评选办)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日常工作。
省辖市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和工业、交通、水利等省级相关部门(以下简称推荐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行业)内中州杯评选的推荐工作。
第四条中州杯评选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建成且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新(扩)建工程,包括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园林工程、装饰工程和工业交通水利工程五大类。
第五条中州杯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六条中州杯评选周期设置为一年,相关评选活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
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120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省评选办根据各推荐部门的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质量管理状况和质量创优情况等因素分配当年的推荐数量。
第七条省评选办和推荐部门分别建立中州杯评审专家库,并制定专家标准和管理办法。
各推荐部门的专家库应报省评选办备案。
第八条中州杯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申报中州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2.工程应具备当年评选规定的规模(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3.工程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4.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工程质量具有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5.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正确;6.已参加过中州杯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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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奖”申报条件及需要资料
---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豫工建协字(2005)14号
一、申报“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奖”工程条件:
1、申报工程是2001年10月1日---2005年9月30日内竣工的,并通过验收的工程,工程投入使用年1年以上。
无民工工资拖欠。
2、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
3、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修缮、历史遗迹重建工程;
4、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体育馆、游泳馆等不以建筑面积计算的公共建筑;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竣工使用2年以上的人住率在90%以上;
6、工业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需要的资料:
1、申报表一式3份;
2、申报资料一份;
3、光盘一份(10分钟);
4、工程照片及光盘一份,照片不少于16张(其中工程全貌3—4张、重要部位4—6张、主体设备2—3张、应用新技术2—3张,投产使用2—4张),并刻成光盘;
三、申报资料装订如下:
1、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
平装、胶订;
2、申报资料封皮采用250g铜板纸。
3、申报资料的封面按附件5的要求打印。
4、所有打印的正文内容均用3号楷体。
四、申报资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如下:
1、申报资料封皮(封面);
2、申报表(1份);
3、资料目录(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4、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立项文件复印件。
5、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
6、省、部级工程质量奖证书复印件;
7、设计奖证书复印件或使用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的设计优秀认定证明原件;
8、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证明文件资料;
9、工程监督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文件复印件;
10、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环保、消防等验收文件);
11、建筑、市政等工程备案文件复印件。
12、所有文字、证书、印章;照片须清晰可辨。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准确无误。
附件4:申报表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公章)
二OO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报表要用黑色碳素墨水正楷填写或黑色四号GB2312楷体打印,表中除第九页外不得有空白项,名称要写全称,表中所有单位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人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必须详细、如实填写。
2、参建的施工单位应完成申报项目产值(附合同或决算单)的10%:
3、工程规模及主要技术指标栏,填写本行业有代表性的可比性技术指标。
4、设计优、特点栏主要填写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设计的新颖性、环保性等、特点。
5、工程质量概述栏主要突出填写工程质量的优、特点及施工所采用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所取得的突出成果。
6、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意见栏,主要填写工程验收时的质量评价和对该项目的申报意见。
7、施工安全监督部门意见栏,由安全监督部门填写申报意见。
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给予明确的评价(结论)。
8、主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见栏,由主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填写。
9、推荐单位意见由各行业、地方协会填写。
国资委所属企业由上级主管单位填写。
10、申报表中所有公章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或政府部门的公章,且必须为红章,复印件无效。
11、参建单位栏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