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2020疫情上报制
新时代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档案工作的思考--以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例

新时代重大突发公共口生事件档案工作的思考——以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例■苏珊珊摘要:笔者以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月市炎为例,分析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及对档案工作的影响,并据此提出新时代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档案相关工作要求。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档案2020年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暴发,世界卫生组织将此次疫情定性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此,中共中央迅速集结全国力量全面开展疫情抗击工作。
我国各级档案主管部门、档案科研机构等以服务全球疫情治理为理念,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抗疫档案工作。
在此背景之下,笔者从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特点出发、以档案工作为核心,探讨新时代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档案工作应如何开展。
一、新冠肺炎疫情的特点及对档案工作的影响(--)新冠肺炎疫情遍及全球>随着全球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面对全球性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国际社会正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暴发更是很好的印证了这个观念。
因此,档案部门在开展档案工作时应具有全球化视野,以新冠肺炎防疫档案数据共享利用为导向,密切关注境内外、国内外疫情发展状态,尽可能全方位、立体化收集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档案资料,真实记录好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及时满足社会各界对于防疫档案的信息需求。
(二)新冠肺炎疫情未来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由于各国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水平和能力的差异,使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然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因而,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以中国为例,从1月初开始新冠肺炎患者逐步增多,到2月中旬在院治疗的新冠肺炎患者高峰时期达到3.8万人,3月开始各医院病人开始陆续出院,然而在全国疫情防控形势逐步良好、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的情况下,6月门日,北京市再次发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直接打破北京56天确诊病例“零新增”的纪录。
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工作流程(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流程及要求)

审核流程
4. 区县已审核的数据,跟目前上报市卫健委的报送的数据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统计”前一日24时 统计表进行逻辑核对,如核对一致的勾选区县对应□ 点击审核完成审核(审核可依次多选,但不 可用上方全选按钮) —— 特别注意,几天后,将只保留网络直报方式,不会再手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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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5. 审核境外疫情输入报告,流程与“全国新冠肺炎疫情报告”相同
审核发现异常的数据如区县修改,无需再次审核
各区县在市级审核后如需修改数据,需电话告知市疾控审核人员(特殊情况: 如果是市级已审核,县区再修改数据,依然会是已审核,一点,数据保持一致, 确保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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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压头,国家要求在
两天内能够达到网络直报相 的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 工作流程及要求
2020年6月8日
致谢
本课件是在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急传科 周银柱科长提供的课件基础上,先后经过岳阳市CDC 应急办吴永刚科长、湘潭市CDC肖远志科长、湘西自 治州莫英瑛科长的建议修改而成!供全省疾控系统应 急办同行学习参考,特此致谢!
第一部分 报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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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流程
➢2.境外人员医学观察数据填报规则:累计=前日累计+新增 尚在医学观察=前日尚在医学观察人数+新增-当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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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上午和全天的数据填报后,不能删除,如发现错误只能修改(目 前特殊情况:县区审核后如县区报告有误市级可直接修改) 数据填报以区县为单位,市级和省级数据为系统自动汇总,不能 自行填报和修改(目前特殊情况:市级在县区审核后可修改) 填报时间:上午时段为当日3时-14时,全天时段为14时-次日3时。 超过填报时段无法填报数据 为保证在规定时间完成三级审核,请务必在当天12时和24时前完 成上午和全天的数据报送。
联防联控制度

联防联控制度
1.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师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
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医教”联合体,实行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制度。
属地医疗卫生机构每月对结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指导,发生疫情时驻点指导,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在开学前、学期中和学期末开展传染病疫情隐患自査自评自改,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报告,属地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要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再由当地政府层层上报,同时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逐级向上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建立纵向和横向长效信息报告制度。
4.一旦出现学校传染疫情,学校与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处置工作。
对于重大疫情,学校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响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査、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学生复课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介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易县高陌初级中学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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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第二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当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病毒已在我国定殖并形成较大污染面,疫情发生风险依然较高。
为扎实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切实维护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有效保障猪肉产品供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报告与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猪、野猪出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或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通报信息,按照“可疑疫情—疑似疫情—确诊疫情”的程序认定疫情。
(一)可疑疫情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信息后,应立即指派两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到场,开展现场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符合《非洲猪瘟诊断规范》(附件1)可疑病例标准的,应判定为可疑病例,并及时采样送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根据现场诊断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可疑疫情。
(二)疑似疫情可疑病例样品经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或经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的,应判定为疑似病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疑似疫情。
(三)确诊疫情疑似病例样品经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复检,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的,应将疑似病例判定为确诊病例。
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确诊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疫情;涉及两个以上关联省份的疫情,由农业农村部认定疫情。
相关单位在开展疫情报告、调查以及样品采集、送检、检测等工作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备查。
确诊病例所在省份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疫情快报要求将有关信息逐级上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样品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3年第二版)非洲猪瘟疫情属重大动物疫情,一旦发生,死亡率高,是我国生猪产业生产安全最大威胁。
当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病毒已在我国定殖并形成较大污染面,疫情发生风险依然较高。
为扎实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切实维护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有效保障猪肉产品供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报告与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生猪、野猪出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或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通报信息,按照“可疑疫情一疑似疫情一确诊疫情”的程序认定疫情。
(一)可疑疫情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信息后,应立即指派两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到场,开展现场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符合《非洲猪瘟诊断规范》可疑病例标准的,应判定为可疑病例,并及时采样送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根据现场诊断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可疑疫情。
(二)疑似疫情可疑病例样品经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或经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的,应判定为疑似病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疑似疫情。
(三)确诊疫情疑似病例样品经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复检,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的,应将疑似病例判定为确诊病例。
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确诊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疫情;涉及两个以上关联省份的疫情,由农业农村部认定疫情。
相关单位在开展疫情报告、调查以及样品采集、送检、检测等工作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备查。
确诊病例所在省份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疫情快报要求将有关信息逐级上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将样品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切实维护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疫情报告与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生猪、野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根据非洲猪瘟诊断规范(附件1)判断,符合可疑病例标准的,应判定为可疑疫情,并及时采样组织开展检测。
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判定为疑似疫情;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为阳性的,应判定为确诊疫情。
相关单位在开展疫情报告、调查以及样品采集、送检、检测等工作时,要及时做好记录备查。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诊后,应将疫情信息按快报要求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病料样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背景信息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备份。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程序将有关信息报农业农村部。
在生猪运输过程中发现的非洲猪瘟疫情,对没有合法或有效检疫证明等违法违规运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处理;对有合法检疫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的,疫情处置、扑杀补助费用分别由疫情发生地、输出地所在地方按规定承担。
疫情由发生地负责报告、处置,计入输出地。
各地海关、交通、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发现可疑病例的,要及时通报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样品采集、检测、诊断、信息上报等工作,按职责分工,与海关、交通、林业和草原部门共同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农业农村部根据确诊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认定并公布疫情。
必要时,可授权相关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并公布疫情。
二、疫情响应(一)疫情响应分级根据疫情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非洲猪瘟疫情响应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范本(4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由传染病等因素引发、具有较强传播性和危害性的突发事件。
为了及时掌握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加强应急响应和防控措施的落实,制定本报告制度范本,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流程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本报告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其下属各级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流程1.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按照预定程序报告给所在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
2. 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到报告后,应当核实并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将报告情况向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有关单位汇报。
3. 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将报告情况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
4.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通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国家级应急响应。
5. 启动应急响应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报告情况向国务院、相关部委和地方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协调应对措施。
四、报告内容1. 基本信息(1)事件名称:简要描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名称。
(2)发生地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发生的地点。
(3)报告单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或个人。
(4)报告时间: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时间。
(5)事件级别: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划分,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等级别。
2. 事件描述(1)事件起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原因和触发因素。
(2)事件特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特征,包括传染性、危害性、传播途径等。
(3)事件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范围和规模估计。
(4)事件进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过程和当前进展情况。
3. 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响应的具体措施和时间。
(2)组织机构: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单位参与的应急响应组织机构。
(3)任务分工:各相关单位在应急响应中的具体任务和职责分工。
疫情报告员职责

疫情报告员职责一、背景介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自2020年开始爆发以来,迅速蔓延至全球范围,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报告员作为疫情防控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承担着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的责任。
二、疫情报告员职责1. 收集疫情信息疫情报告员应及时收集各类与疫情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疫情传播途径、病例分布情况、疫情防控措施等。
可以通过阅读相关报道、观看新闻、参与疫情防控会议等方式获取信息。
2. 统计疫情数据疫情报告员需要对收集到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整理,包括病例数量、感染率、康复率、死亡率等数据。
统计工作需要准确无误,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3. 制作疫情报告根据统计的疫情数据,疫情报告员需要编制详细的疫情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疫情的发展趋势、感染情况、防控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的信息。
报告的撰写应准确、简明扼要,使上级部门和相关人员能够清晰了解疫情形势。
4. 及时上报疫情信息疫情报告员应将编制好的疫情报告及时上报给上级部门或指定的疫情信息平台。
确保疫情信息的传递畅通,以便上级部门能够及时做出决策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协助疫情调查在需要进行疫情调查时,疫情报告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所需的疫情信息和数据。
协助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溯源等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
6. 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疫情报告员还应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向公众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公众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可以通过制作宣传资料、组织宣讲活动等方式开展工作。
7. 监测疫情动态疫情报告员需要密切关注疫情的发展动态,及时了解疫情的变化情况。
对于疫情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参与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8. 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报告员还应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如参与疫苗接种、病例排查、核酸检测等工作。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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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疫情上报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重大动物疫情的传播扩散,确保公共卫生和人体健康,加强监测和报告制度,制定本制度。
1、建立疫情登记、统计制度,并按照所在地的市
或者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机构的要求,及时报告。
2、对重大动物疫情,不瞒报、缓报、谎报,不阻
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3、发现动物群体发病、死亡,或者发现严重染疫
或者疑似严重染疫的动物,及时向所在地的市或
者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4、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
和相关机构开展疫情的扑灭和公共卫生工作。
5、疫情登记、统计和疫情上报工作由专人负责
(注册相关负责人)
xx兽医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