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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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小税种总结表

7个小税种总结表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 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从量定额征收
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
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
税。
积,待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再作调
整。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税额
(一)一般规定:
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应从批准征用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
(2)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
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
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 地使用税。
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作为计 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 由征税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 屋买卖——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 —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 额”。 【特别掌握】 交换价格不相等 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 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 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 计税依据。
1.合同类: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
依据。【提示1】以凭证上的“金额”
5
印花税
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 往中书立、领受、使 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 征收的一种税。
合同类(10类):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

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比例

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比例

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比例税收分成一、中央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三、分享收入比例分享。

1、增值税:中央地方按75%与25%2、营业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部分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中央地方按60%与40%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个人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归中央外,其余中央地方按60%与40%比例分享。

5、资源税:除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之外,全部归地方。

6、城建税:除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外,其余部分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6%、其他全部印花税,归地方。

8、教育费附加:归地方。

据了解,对于所得税地方分享40%的部分,天津高新区、开发区、保税区和天津市(包括滨海新区)的按照12%和88%分享,中新生态城按照100%享有。

地方税收明细一、营业税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3、金融保险业 : 5,4、邮电通信业 : 3,5、文化体育业 :3,6、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11/6页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 5,9、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二、城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工程施工企业缴纳的税种

工程施工企业缴纳的税种

工程施工企业缴纳的税种在我国,工程施工企业一般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

下面将分别对这几种税种的缴纳情况进行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按一定比例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主要税种之一。

对于工程施工企业来说,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一般按照销售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征收。

工程施工企业在进行销售或者其他经营活动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详细记录每笔交易的金额、税额等信息,然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缴纳增值税款。

增值税的缴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成本和利润水平,因此企业要合理规划和控制好增值税的缴纳。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在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各类所得应依法缴纳的一种税种,是我国税收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工程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利润,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工程施工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避免因漏报或者逃税而受到处罚。

再者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城市维护和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

工程施工企业在城市承建工程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一般为0.5%至1%,金额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将有助于城市的发展和改善,工程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这一税种。

此外,工程施工企业还需要缴纳房产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一系列税种。

房产税是指企业拥有的房屋及土地所应缴纳的税款,根据房产的评估价值和税率计算。

资源税是指企业资源开采、利用所应缴纳的税款,针对不同的资源种类和用途有不同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是指企业通过土地开发、转让获得的利润所应缴纳的税款,根据土地增值额和税率计算。

这些税种的缴纳对于工程施工企业来说都有其特定的缴纳规定和要求,企业需按照相关法规及时缴纳。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资源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资源税的税率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 资源种类、开发情况、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等因素进行设定,一般采用比例 税率或定额税率的形式。
资源税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国家和地 区的税制规定有所不同,一般以资源 的开采量或使用量为计税依据,根据 不同的税率进行计算。
0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根据土地增值额的不同分为四个等级, 税率从30%到60%不等。
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 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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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耕地占用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用途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农业用地转为 非农业用地,以及在农村占用非农业用地建房的税率较高,而城市规划区内的耕 地占用税税率较低。具体的税率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计算方法
耕地占用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占地面积和适用税率来计算的。即:应纳税额=实 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率。
征收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为拥 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土地用途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城市的税率较高,县城和建制镇的税率较低,工矿区 的税率则更低。此外,对于不同的土地用途,如商业用地、工业 用地和住宅用地等,税率也有所不同。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 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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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耕地占用税 • 土地增值税

简述税收的分类

简述税收的分类

简述税收的分类税收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下面将对税收的分类进行简要介绍。

一、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所得的一种税种,其征收对象是个人。

根据个人所得的来源和形式的不同,个人所得税有不同的税率和征税方式。

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所得的一种税种,其征收对象是企业。

企业根据其获利状况与规模大小的不同,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3. 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征税的税种,其征收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人。

增值税的税率有多档,根据商品和服务的不同,采用不同税率进行征收。

4. 资源税:资源税是一种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利用的一种税种,其征收对象是矿业企业。

资源税是根据资源的种类和开采程度来确定税率的。

5.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流转和转让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税种。

土地增值税是针对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权人征收的。

二、按照税收的用途和性质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中央税:中央税是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的税收,用于国家的总体经济建设和管理。

2. 地方税: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的税收,用于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

3. 直接税:直接税是指直接按照纳税人的收入、财产等进行征收的税种,如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4. 间接税:间接税是指通过税收转嫁到商品、服务价格中的税种,如增值税和消费税。

5. 进口税:进口税是指对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税种,用于调节国内市场的竞争和保护国内产业。

综上所述,税收的分类主要包括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和按照税收的用途和性质的不同。

这些不同分类的税收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维护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运行和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纳税筹划经典案例

纳税筹划经典案例

纳税筹划经典案例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规划、安排和调整自己的经济活动,以达到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税收效益的目的。

以下是几个纳税筹划的经典案例,分别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方面。

一、增值税筹划某机械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采购大量原材料,原材料供应商往往会给企业提供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原材料供应商,可以向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

针对这一情况,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原材料供应商,以达到降低增值税税负的目的。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某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为了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企业可以在进行技术研发前,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安排计划,对研发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和评估,尽可能降低研发成本和税收负担。

此外,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增加扣除金额,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三、个人所得税筹划某高收入个人,年收入较高,需要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

为了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个人可以合理规划自己的收入结构,比如将部分收入转化为资本利得或长期投资收益,以享受较低的税率。

此外,个人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进行税务筹划,比如利用捐赠、理财等方式,以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

四、消费税筹划某酒厂生产高档白酒,需要缴纳高额的消费税。

为了降低消费税负担,企业可以在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整,比如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与消费者沟通、促销等方式,提高产品的销量和销售额。

五、土地增值税筹划某房地产企业开发了一个住宅小区项目,需要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进行税款缴纳。

为了降低土地增值税负担,企业可以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整,比如在保证住宅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项目的开发成本和销售价格。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等方式进行税务筹划。

资源税、烟叶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土地增值

资源税、烟叶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土地增值
案例: 2011年3月份,某烟草公司收购了1000担1 级烟叶,价格700元/担,同时向执法部门购 买没收的烟叶,支付价款20000元。2011年 4月份到税务机关申报。
三、印花税
启用《印花税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除 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外的各类印花税 纳税人填报 。
三、印花税
《印花税纳税申报表》表样及填写说明
谢谢大家!
新申报表演示课件
资源税、烟叶税、印花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新申报表演示内容
一、资源税 二、烟叶税 三、印花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土地增值税
新申报表演示内容
一、资源税 启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在 中国境内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 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在申报缴纳资 源税时使用,纳税人代扣代缴资源税不使 用该表进行申报。
五、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表样 及填表说明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表样 及填表说明
五、土地增值税
案例: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转让公园社 区房产,全部是普通标准住宅,共取得收入5,400,000.00元。 3月底已完成清算,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700,000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450,000(其中:土地征用及 拆迁补偿费300,000元;前期工程费50,000元;建筑安装工 程费580,000元;基础设施费120,000元;开发间接费用 240,000元);利息支出120,000元;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107.500元;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297,000元(其中营业 税27000元,城建税18900元,教育费附加8100元),共预 缴土地增值税30000元 。

《中国税制(第十二版)》第八章 与资源有关的税种

《中国税制(第十二版)》第八章 与资源有关的税种
•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对土地转让环节的管理,健全产权登记制度,加强对房地产业的监督 和管理。与此同时,还应运用经济手段特别是要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进行调节和管理。 为此,国务院在1993年12月2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它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我国开征土地增值税。
8.2.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 (8)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9)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1)为了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对一些重点产业划分了征税界限并给予了政策性减免税照顾。 • (1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 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3)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 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14)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 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 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8.3.2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要素
• 8.3.2.1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 按照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 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但不包括以继承、赠予方式无偿转让 房地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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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一、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资源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的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注意: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但是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是不用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转为自用时一次性征收,属于价内税。

资源税不仅包括符合规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自2011-11-1起,开采陆上和海洋的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自营油气田,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依法缴纳资源税。

二、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

税目和税率一、税目(目前有7大类)1.原油。

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2.天然气。

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出来的天然气。

煤矿开采的天然气是不征资源税的(煤矿瓦斯属于煤矿开采的天然气)3.煤炭。

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炭。

(洗煤,选煤是在原煤开采地初加工的)蜂窝煤,煤球是不交资源税。

4.其他非金属原矿。

是指宝石,玉石,天然碱等这些自然资源非金属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

铁矿石,锰矿石6.有色金属矿原矿。

铜矿等7.盐。

包括固定盐以及液体盐(卤水)。

固定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二、税率(一)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原油,天然气,煤炭使用比例税率其他都是用定额税率(二)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税额确定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3.新增: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实物量计算缴纳资源税,以开采量扣除作业用量、消耗量之后的产量为课税数量,由作业者代扣资源税。

计税依据一、从价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额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原油,天然气)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违约金,优质费)。

与销售应税矿产品缴纳的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其中:(1)开采矿产品的纳税人由其关联单位销售,按照关联单位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如果既有对外销售资源税应税产品,又有用于连续生产非资源税产品的或自用的,对于自用这部分,按照对外的平均售价来确定。

(2)纳税人将开采的矿产品直接用于出口的,按照离岸价征收资源税。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1.销售数量包括开采应税产品的纳税人实际销售的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纳税人不能提供明确的销售数量,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3.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其计算公式为:加工量*倍数=原矿的数量4.纳税人自产的液体盐连续加工生产应税产品固体盐,在销售固体盐环节交税如果自产的液体盐连续加工生产非应税产品,这时是需要交税的。

纳税人外购的液体盐连续加工生产应税产品固体盐,在销售环节交纳的资源税,准予扣除外购的资源税按照领用的数量来扣除。

应纳税额的计算1.纳税人开采的原煤(1)直接对外销售。

按照销售额*税率计算资源税销售额中不包括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的运输费用(2)将开采的原煤自用与加工成洗煤或选煤,在原煤移送环节不用交税。

自用于其他方面,视同销售原煤。

2.纳税人将开采的原煤加工成洗煤或选煤(1)直接对外销售的(资源税应税产品连续加工成应税产品,在加工环节不需要交税)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洗选煤销售额包括销售副产品的销售额,但不包括从坑口至车站,码头的运输费用(2)洗选煤用于自用:视同销售洗选煤。

3.纳税人以自采的未税原煤加工成洗选煤,不管是自用还是销售,都是要交资源税。

如果以外购的已税原煤加工成洗选煤,不管是自用还是销售,都是不用交资源税的。

如果以上两个分不清楚,则按照销售洗选煤的销售额来核算。

税收优惠一、减免税项目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铁矿石资源税减按80%征收。

(实际税金*80%)4.尾矿再利用不征收资源税。

5.对地面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6.油气减征资源税项目:(1)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2)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税金*(1-40%))(3)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税金*(1-30%))(4)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税金*(1-20%))(5)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税金*(1-30%))7.煤炭减征资源税项目:(1)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2)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出口应税产品不退资源税的规定进口不征,出口不退二、征收管理资源税的纳税时间基本和增值税,消费税一样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纳税时间按照书面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协议约定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账款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纳税时间按照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方式结算销售应税产品,纳税时间按照收到收讫凭证的当天。

4.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纳税义务人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开具首次支付货款凭证的当天。

三、纳税地点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应该向开采地或生产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2.如果纳税人是跨省开采,即核算单位和开采单位不再一地,对于其开采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该向收购地纳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不论是自然人、法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与外资、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部门。

房地产转让环节税金:转让方: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承受方:契税、印花税一、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行为征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税依据——增值额一、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

二、扣除项目的确定(一)新建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价款或土地出让金)(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国家统一缴纳的有关费用(譬如承受方支付的契税,土地闲置费用,签订合同缴纳印花税,缴纳相应登记、过户手续费,都可以从房地产转让收入中扣除)2.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6项(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前期工程费;(3)建筑安装工程费(4)基础设施费(5)公共配套设施费(6)开发间接费用一般情况下全部销售是按照地价款和开发成本的实际发生额来扣除配比情况下,按照销售比例来扣除3.房地产开发费用即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以及财务费用关键取决于利息处理(1)如果利息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的比例来分摊利息支出,并能够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分摊比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利息的扣除包括①提供金融机构证明;②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③不包括加息、罚息。

(2)如果利息不能够按照转让房地产的比例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两税两费”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税两费”即“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地产企业转让新建房,销售环节的印花税不准作为税金项目扣除。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新建房,销售环节的印花税准予作为税金单独扣除。

5.加计扣除20%项目(只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款+房地产开发成本)*20%(二)存量房的扣除项目(1)房地产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即: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2)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按国家统一缴纳的有关费用(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营业税=(卖出价-受让的价格)*5%,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能取得评估价格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

不能取得评估价格达能提供购房发票: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购房时缴纳契税(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

特殊规定(1)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扣除金额=发票的金额*(1+几年*5%)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提供发票的营业税=(转让房地产应税收入-购买发票的金额)*5%提供发票的契税可以扣除,金额=提供发票的金额*4%可以取得评估价格,契税不能扣除。

(2)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税率-扣除项目*速算扣除率一般计算步骤:1.计算扣除项目的金额2.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的金额3.算出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的金额,判断出税率和速算扣除率4.按照应纳税额的公式计算出应纳税额纳税人有以下情况,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税务机关是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扣除项目按照房地产的公司账面记载来确定。

1项目的意思是虚报、隐瞒了房地产的应税收入,则税务机关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确定为房地产的应税收入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来确定扣除项目金额,收入是按照账面确定的。

2项目的意思是扣除项目里面有可以扣除房地产评估价格,但是提供的金额不符实,则按照评估价格来扣除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是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收入,费用按照账面记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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