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核查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一、我省土地调查基本情况 .............................. 1 二、目标任务 (2)(一)总体目标 ..................................................................... . (2)(二)主要任务 ..................................................................... ...................... 2 三、实施原则 (3)(一)坚持国家统一标准 (3)(二)充分利用已有成果 (3)(三)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 4(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 4 四、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 (4)(一)工作内容 ..................................................................... . (4)(二)责任分工 ..................................................................... ...................... 5 五、农村土地调查 (7)(一)调查比例尺 (7)(二)遥感影像资料采购 (7)(三)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的确定 (7)(四)权属调查 ..................................................................... . (8)(五)地类调查 ..................................................................... .. (10)(六)耕地坡度分级 .................................................................................. 11 六、城镇土地调查 .....................................12(一)调查范围和比例尺 ..................................................................... . (12)(二)初始地籍调查 (13)(三)变更地籍调查 (13)(四)统计汇总 ..................................................................... .................... 13 七、基本农田调查 (13)(一)基本内容 ..................................................................... .. (13)(二)基本方法 ..................................................................... .................... 14 八、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14)(一)基本内容 ..................................................................... .. (14)(二)基本方法 ..................................................................... .................... 14 九、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 14 十、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15) 1(一)建设目标 ..................................................................... .. (15)(二)总体要求 ..................................................................... .. (15)(三)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6)(四)省、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 (16)(五)省、市、县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 ........................................... 16 十一、统一时点变更 (17)(一)基本要求 ..................................................................... .. (17)(二)主要内容 ..................................................................... .................... 17 十二、成果汇总 (17)(一)数据汇总 ..................................................................... .. (17)(二)图件编制 ..................................................................... .. (18)(三)成果分析与文字报告编写 .............................................................. 19 十三、主要成果 .. (20)(一)县级调查成果 (20)(二)市级、省级汇总成果......................................................................20 十四、更新调查成果与二次调查的衔接 (21)(一)衔接原则 ..................................................................... .. (21)(二)衔接内容及要求 ..................................................................... ........ 21 十五、检查验收 .. (22)(一)自检 (22)(二)预检和验收 ..................................................................... ................ 22 十六、实施计划 ......................................... 22 十七、保障措施 (23)(一)组织保障 ..................................................................... .. (23)(二)政策保障 ..................................................................... .. (24)(三)制度保障 ..................................................................... .. (24)(四)技术保障 ..................................................................... .. (26)(五)经费保障 ..................................................................... .. (26)2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目标任务与基本要求

三是基本农田调查
在乡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土地应用总 体规划,依照基本农田维护区〔块〕划定和调 整资料,将基本农田维护地块〔区块〕落实至 土地应用现状图上,汇总统计基本农田的散布 、面积、地类等状况,并注销上证、造册。国 务院指导对这项任务十分关注,要求将〝红线 〞和〝高压线〞落真实图上。
►三是,树立效果质量责任制,明白责任人。对 调查队伍,实行调查人员责任制,谁调查谁签 字,谁签字谁担任。对反省验收,实行验收人 员责任制,谁参与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担任 。
►四是,实行严厉的奖罚措施,对虚报、瞒报调 查数据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清查当事人法律责 任,并对主管指导清查行政责任。
谢谢!
►对中央调查效果停止片面的内业反省,对重点 地域重点地类展开外业核对,对调查数据核对 确认。
中央担任的任务
主要包括:实地展开乡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 查和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展开团体土地权属调 查和国有土地运用权调查,树立各级土地数据 库。
四、技术特点
二次调查技术方法与一次 调查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 点:
二是疆土资源管理的需求
准确的土地调查资料是疆土资源各项管理任务的基础 。展开第二次全疆土地调查,对全国范围内的每一块土地 停止一次片面的土地调查,查清土地应用现状,获取到基 础数据和图件,是迷信修编土地应用规划,有效实施土地 用途控制,严厉落实各项耕地维护措施,促进城镇存量土 地开发和外部挖潜,确保土地资源浪费集约应用的基本依 据。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调查内容

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调查内容(一)农村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及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级为单位实施。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农村土地调查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以相关权利人认定的权利界线进行调查。
第一次土地调查时已签订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且权属无变化,经核实无误的,可继续使用;已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经核实无误的,可继续使用,权属发生变化的,重新进行调查,并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土地权属有争议的,须进行调处,达成一致的,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达不成协议的,搁置争议,按使用现状进行调查,并填写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
2、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类调查范围包括县级行政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
其中,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特殊用地单独作为图斑处理,具体地类按《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细分。
3、调查方法农村土地调查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在调绘中,采用实地定性、影像定位相结合的原则,在计算机上,以影像为依据,将实地调查信息进行整理入库。
对于影像没有显示或影像不够清晰的地物,根据地物的多少、难易、大小等情况,可采用直接补测法、间接补测法、仪器补测法等方法,进行地物的位置、形状、范围补测。
(-)基本农田调查将划定和调整的基本农田图件上的基本农田位置、范围等,标绘在土地利用数据库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三)城镇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包括对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地区的变更地籍调查和对未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地区的地籍调查,并对各类数据进行汇总统计。
具体调查执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对已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宗地,经核实无误的,可继续使用。
权属发生变化的,重新进行调查,并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1、调查范围城镇土地调查包括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地籍调查,按城市建城区和建制镇图斑划分原则确定范围界线。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六、二次调查的目标及计划
1、总体目标 采用先进技术,在现有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查 清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 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 管理的需要。
2、时间计划
2007年1-至6月:准备阶段 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组织实施阶段
第四节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一、国家对二次调查的重视情况
成立了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曾培炎副总理任组长,国务
院副秘书长和国土资源部部长任副组长。
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总体方案》。 召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电视电话会议。
统一土地分类标准
中央宣传部制定并向中央新闻媒体下发了二次调查的宣传方案。 中编办原则同意为土地调查办公室增加编制 制定颁布了《土地调查条例》 财政部保证二次调查经费
4、专项用地统计调查
统计工业、基础设施、商业、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利用状况
5、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国家、省、市(地)、县四级
建立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系统
6、统一时点变更
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
完善土地变更调查制度
五、技术特点
1、调查采用遥感影像为主要信息源,正射影像图为调查底图 2、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3、统一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
国家负责制定统一的数据库标准。 国家建立全国数据库 全国不要求统一应用软件
4、实现土地信息传输、交换的自动化
与“数字国土”和“金土工程”相结合 实现数据交换和传输通过网络实现
2008年上半年,完成东部调查、2008年底完成中部地区及西部重点城市调查、 2009年上半年,完成全国调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 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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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02-04 信息来源: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9] 1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自2007年7月1日全面部署启动以来,各地认真组织,扎实推进,调查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但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地区调查工作进展滞后、对上报土地调查数据有顾虑等问题。
上述问题不解决,将直接影响下一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为按时、保质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采取综合措施,整体推进工作各地要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2008年工作,以按照时限、全面完成、保证质量为重点,制订2009年具体工作计划和安排。
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综合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动工作。
部建立动态通报制度,根据各地确定的工作时限,定期通报地方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成果核查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部将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
对于地方在土地调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部将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实地会商解决。
对于经通报和督导后,整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仍然滞后的,部领导约谈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改进仍不明显的,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
二、统筹协调,按要求分步骤完成任务《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目标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各地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统筹协调,重点抓好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城镇各类专项用地面积统计,保证部2009年底前汇总全国土地利用数据,按时向国务院上报汇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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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耕地是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人地矛盾十分突出,人均耕地仅为1.4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且每年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的数量,分布,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将基本农田上图,登记上证,造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前提,是监督,考核各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国家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内容.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状况,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确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是有效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
(四)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明确规定,"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有量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以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准".要求必须全面,准确掌握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实际情况,必须及时,快速获取各类土地数据.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清各地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建设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信息快速更新机制,为考核各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收缴等提供准确依据,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一、调查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土资源的利用与开发越来越重要。
因此,进行全面、准确地土地调查是国土规划的一个关键步骤。
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于六十年前(1954年)完成,此后国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经济、人口和土地利用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的土地资源情况和变化趋势,更好地在规划过程中进行科学决策,需要进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二、调查目的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潜力和变化趋势,制定相应的国土规划和总体规划,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本次调查的目的为:1. 系统、全面地调查我国土地资源的类型、质量、数量、分布、利用等状况。
2. 系统评估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潜力,筛选出适宜的开发类型。
3. 研究并预测我国土地利用的未来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土地规划和总体规划。
三、调查内容和范围1. 调查类型。
本次调查主要涉及国土类别、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含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生态修复、城镇用地和工业用地等)、遥感监测等方面。
2. 调查数据。
本次调查包括土地利用、土地开发、土地质量、土地资源分布、土地利用量统计表、自然保护区县等的数据情况。
3.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覆盖全国范围,包括土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土地的品质等。
四、调查方法和技术1. 实地调查。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土地利用和开发情况,收集土地变化、用地规模等信息。
2. 遥感技术。
本次调查应用遥感技术,收集高分辨率影像,并结合专业人员对影像图像的分析和判读,进行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等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3. 地理信息系统。
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对各地块进行精准测量和数据管理。
五、调查组织与管理1. 组织机构。
依托国土资源部,成立专门的调查组织机构,对调查的决策、协调、实施、监督、管理等进行统一管理。
2. 人员培训。
按照调查的需要,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熟练的调查技能和专业知识。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8.05.07•【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08]37号•【施行日期】2008.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8〕37号)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江西、湖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发〔2008〕1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状况,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08年5月份,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研检查组,对全国有代表性的省(区、市)开展调研和检查。
请各省(区、市)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见附件)的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附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调研检查方案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发〔2008〕1号)要求,为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状况,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的要求,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研检查组,对全国有代表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调研和检查,具体方案如下:一、目的通过对有代表性的省份进行调研和检查,全面了解掌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准备和实际开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调查工作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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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核查总体方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八年月目录一、目的和意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核查任务ﻩ4(一)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核查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核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基本农田核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土地调查数据库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核查原则与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原则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依据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技术路线与技术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技术路线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技术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技术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核查的主要成果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内业核查成果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外业实地核查成果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总体成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组织实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组织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责任与分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进度安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保障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组织保障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制度保障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技术保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核查总体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的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为确保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核查是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充分运用高技术等手段,对各地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二次调查成果的真实可靠,确保为国土资源管理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提供准确的土地数据。
土地调查成果核查作为二次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质量地圆满完成二次调查,客观评价各地土地调查工作的整体状况,建立土地调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的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平台,集约节约用地,切实保护好耕地和国民经济发展科学决策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评价各地土地调查工作整体状况的重要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二次调查工作,专门成立了土地调查办公室,全面部署和安排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不仅包括外业调查、成果汇交、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成果质量核查采用有效的技术手段,对各地调查成果开展全面的质量核查,实现二次调查掌握各地真实土地基础数据的工作目标,成果核查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要求,成果核查已经作为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中央财政事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财政已经拨付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开展成果核查工作。
另外,各地调查成果质量能够综合反映出各地土地调查工作的水平,成果质量是各地调查工作组织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采用科学有效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各地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开展检查,真实反映各地调查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全面、准确、客观评价各地二次土地调查的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保持调查成果真实性,确保调查成果质量的重要环节。
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实施国土资源依法管理的根本和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土地基础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国务院38号文件明确规定,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中心目的是“查清目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
国务院要求二次调查成果将作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数据,也将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还将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根本依据。
各地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调查工作,真实掌握本地区的土地基础数据。
但在调查实施过程中,部分地区顾及到地方保护和受地方经济利益驱使,对调查成果的真实性把关不严。
同时由于技术、人员等因素限制,一些地方获取的土地基础调查数据难免与实地有不一致或不准确的地方。
这些都将严重影响全国调查成果的真实性。
为此,国务院要求,充分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对各地的调查成果开展百分百的内业核查,对部分重点地区重点地类开展外业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地区地类不一致的问题。
通过开展内外业的核查,消除部分地区调查成果误差较大的隐患,确保国家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满足国家宏观管理的迫切需求。
三是实现各级调查成果正确汇交,是建设全国土地调查基础平台的重要手段。
二次调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获取全国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并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多尺度,多类型,互联共享的土地资源管理数据平台。
开展调查成果的核查,对各地提交的外业调查和内业建库成果开展全面检查,实现对地方成果的正确汇交、各级数据有效整合,同时,通过开展数据核查,对各地提交的数据库成果进行自动化检查,提高调查成果质量,完善土地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保证汇交到中央的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从数据库结构、数据格式以及逻辑关系等方面能够充分满足国家土地调查数据库系统建设的质量控制要求,为建设全国土地资源管理数据平台做好前期数据整理等关键基础性工作。
四是为集约节约用地,切实保护好耕地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必须以正确的科学决策为先导。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逐渐显现出来,掌控好土地资产已经越来越成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在成果核查的基础上,建立高质量的本底数据库,并进行土地年度更新,为建立土地调查的长效工作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及时保证国家掌握真实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为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达到集约节约用地,保护好耕地资源奠定基础,确保我国不低于十八亿亩耕地的底线和粮食安全,真正为国民经济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核查任务(一)农村土地调查成果核查1.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核查(1)开展全国各县级调查单位的全辖区100%内业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一致性核查,对比检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遥感正射影像的地类一致性。
(2)对东部沿海地区及五十万以上人口城市等重点地区,开展耕地、建设用地等重点地类的外业核查,实地对照土地利用数据与实地的一致性。
(3)利用土地利用数据库,重新汇总各地类面积,检查汇总数据与上报数据的一致性。
2.开展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成果核查(1)全面检查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对提交的土地权属界线图、权属界线协议书,权属调查表等资料进行逐项检查,对权属资料的内容完整性、齐全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等全面检查。
(2)抽取一定比例的权属调查资料,实地现场测绘,核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核实是否与实地一致。
(二)城镇土地调查成果核查(1)全面检查城镇土地调查成果,包括对城镇地籍数据库、地籍权属调查成果、地籍测绘成果以及地籍图、宗地图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逐项检查。
(2)按比例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图幅,开展外业权属调查检查、地籍测绘检查,实地重点核实城市、建制镇内部宗地的界址点、界址边、地类与实地的一致性。
(3)检查数据库汇总面积与上报统计资料的一致性,检查城镇土地调查范围与农村土地调查范围是否衔接。
(三)基本农田核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调整资料以及基本农田上图有关规定,全面核查基本农田的分布、范围和面积。
(四)土地调查数据库检查依据二次调查成果数据汇交有关要求,对汇交的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数据库成果汇交格式、数据库图层、命名、数学基础、数据精度、拓扑关系以及各图层逻辑关系等。
三、核查原则与依据(一)原则1.统一部署,各尽其责成果核查工作由全国土地调查办统一部署,各省、市(地)、县级土地调查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工作思路,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成果核查工作。
各地建立明确的土地调查成果核查工作责任分工和追究办法,各级土地调查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紧密围绕农村土地调查,突出核查重点,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促进成果核查工作圆满完成。
2.保质保量,扎实推进各地区严格按照核查工作的总体安排,依据二次调查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核查任务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同时,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安排好本地区成果核查工作,扎实推进成果核查工作,保障成果核查质量。
3. 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各地在充分认识核查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