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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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档案室管理规定办法

财务档案室管理规定办法

财务档案室管理规定办法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财务档案室管理相关的职员,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管理员、职员和领导人员。

二、管理责任财务档案室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查阅、销毁等工作,并需要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在日常管理中需遵守公司现行制度,为财务管理提供保障。

三、档案管理1. 种类归类财务档案按照文件分类,按编号顺序进行整理。

档案管理员须制定档案分类规则,并记录档案存放位置和档案使用记录,确保档案位置清晰,并避免遗漏。

2. 存储设备存放财务档案的设备应具备一定的防盗、防火和防水能力。

不得将财务档案放置在无法锁闭的车间、走廊、储藏室等场所内。

同时,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保密措施财务档案室管理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的保密制度,并按照规定保护有关财务的秘密。

需将包括交易记录、股东列表和经营计划等核心财务数据置于安全器具内,并限制查阅人员。

4. 查阅控制档案查阅需按规定程序办理,申请人需出具相应的文件,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行查阅。

查阅人员不得随意带出档案,更不得将档案泄露给外部人员。

对于高度机密的档案,需由主管领导或授权的代表担任查阅工作,并制定专门的操作流程。

5. 档案合规性档案管理员需确保档案的合规性,不得盲目销毁财务档案,应按规定期限停止使用,并进行分类归档。

对于已经过期的文件,需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销毁。

四、预防措施在日常管理中,财务档案室管理人员需加强巡逻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同时,需要落实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并进行档案安全使用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以上就是财务档案室管理规定办法的全部内容。

为了保证公司财务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我们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及时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1、财务(包括内部核算财务)要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定期整理,装订成册或立卷后送公司档案室存档。

存档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核对、清点数量无误并签署存档记录表后,档案管理员方可给予存档。

存放会计档案的档案柜必须双锁开关,钥匙由主管会计和财务经理各持一把(不同锁)任何人经批准后方可查阅财务档案,必须由主管会计、财务经理共同开锁,由主管会计妥善保管,严防失火、损坏、丢失。

2、公司内部任何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外来人员调阅或复制档案,要凭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

3、档案封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档案部门共同鉴别,由总经理批准后由主管财务会计与财务经理共同监督。

封存的档案须核对“财务会计档案封存清册”。

“财务会计档案封存清册”必须长期留存。

4、会计人员变动,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

并由财务经理或主管会计监交,填写移交清册,并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5、主管财务会计须设置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记录簿,档案通话调取等事项必须及时备案,办事员人员无法兼理财务会计档案管理。

6、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凭证,是记帐的依据。

会计帐簿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簿籍,是编制会计报表的依据,取得或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是会计核算方法中不可缺少的两项内容。

7、会计凭证分后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有关会计人员对公司出现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逐笔按凭证的具体内容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基本建设记帐凭证。

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具有: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摘要、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或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经办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8、会计凭证要妥善保管,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要遵循借贷记账法的原则,据以登记帐簿。

9、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凭证单独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每月终了应当将已登记过帐簿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分类装订成册。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财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二)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三)安全保密原则:确保财务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便捷利用原则: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确保财务档案的便捷利用。

第二章财务档案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财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

(三)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等。

(四)财务计划:包括年度财务计划、季度财务计划、月度财务计划等。

(五)其他财务资料:包括合同、协议、借款合同、投资协议、税务登记证、审计报告等。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归档第五条财务档案的归档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整理:对已完成的财务凭证、账簿、报告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其完整、准确。

(二)编目:编制财务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数量、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

(三)装订:按照规定格式装订财务档案,确保其整齐、牢固。

(四)编号:对装订后的财务档案进行编号,方便查询和管理。

(五)移交:将整理好的财务档案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第四章财务档案的保管第六条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存放: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将财务档案存放于适宜的档案柜中,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二)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受潮、受霉、虫蛀、鼠咬等损坏。

(三)保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确保财务档案的机密性。

(四)检查:定期对财务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财务处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处所有档案的管理,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审计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财务处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保密安全原则;(三)便于利用原则;(四)科学规范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财务处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财务处各类文件、报告、请示、通知、会议纪要等;(二)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财务分析报告等;(三)审计档案:包括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建议等;(四)电子档案:包括电子文件、电子账簿、电子报表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归档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二)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类别、年度、顺序号进行排列;(三)归档材料应填写《档案归档登记表》;(四)归档材料应进行编号、编目、装订;(五)归档材料应定期进行整理、检查、鉴定。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二)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防止损坏;(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四)档案查阅应严格登记,查阅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法规和保密规定执行;(二)档案查阅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三)档案查阅人员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乱涂乱画;(四)档案查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擅自复制、借出。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初步鉴定;(二)档案鉴定委员会对档案进行审查、讨论;(三)档案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意见,报财务处领导审批;(四)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报经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第九条档案销毁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档案无保密信息;(二)档案销毁应采取焚毁、碎纸、化浆等方式;(三)档案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确保档案安全;(四)档案销毁后应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

财务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部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部所有文件档案的管理,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影像文件等。

第三条财务部文件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室存放;(三)规范操作,确保安全;(四)科学利用,提高效率。

第二章文件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文件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文件档案的分类、编号、归档范围进行收集;(二)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毁;(三)对收集到的文件档案进行初步整理,确保文件档案的整洁、有序。

第五条文件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文件档案的种类、时间、内容等进行分类;(二)对文件档案进行编号,确保编号的唯一性、连续性;(三)编制文件档案目录,方便查阅;(四)对电子文件、影像文件等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文件档案的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文件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文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分类存放;(二)对纸质文件档案进行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等措施;(三)对电子文件、影像文件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数据完整、安全;(四)建立文件档案保管责任制,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七条文件档案的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对文件档案进行清理、分类、整理;(二)对破损、褪色的文件档案进行修复、复制;(三)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文件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第四章文件档案的查阅与利用第八条文件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者需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二)查阅者需按照文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密级进行查阅;(三)查阅者不得将文件档案带出档案室,如需复制,需经批准。

第九条文件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文件档案的种类、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三)提高文件档案的利用效率,为财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税务资料等。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毁或丢失。

2. 准确性原则:财务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安全性原则: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财务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4. 有效性原则:确保财务档案的查询和利用便捷、高效。

第二章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财务档案的收集:1. 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各类财务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收集应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3. 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原则。

第五条财务档案的整理:1. 财务档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分类、编目和编号。

2. 档案分类应遵循时间顺序、类别和重要程度等原则。

3. 每份档案应附有详细的档案登记卡片,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日期、页数、保管期限等。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财务档案的保管:1. 财务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虫蛀的专用档案室。

2. 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备,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3. 档案室钥匙由专人保管,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 财务档案的借阅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簿。

第七条财务档案的利用:1. 财务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2. 查询和利用财务档案需填写查询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3. 查询和利用财务档案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带出档案室。

4. 查询和利用财务档案应尊重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擅自涂改、伪造或销毁。

第四章财务档案的销毁第八条财务档案的销毁:1. 财务档案的销毁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销毁申请表。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规范财务档案工作,确保财务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财务档案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济业务活动。

(二)完整性:财务档案应完整无缺,不得随意销毁或篡改。

(三)安全性:财务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

(四)规范化: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章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财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

(三)财务报告: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

(四)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

第五条财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分类:根据档案的类别、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

(二)编目:为每份档案编制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形成日期等信息。

(三)装订:将档案资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四)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归档保存。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财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二)对档案实行分级保管,重要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

(三)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条件。

(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七条财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档案时,应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损坏。

(三)查阅档案后,应将档案归还原位。

第四章财务档案的销毁第八条财务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销毁档案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销毁条件。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财务档案必须真实反映财务活动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财务档案应当完整、系统,确保财务信息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露。

(四)便捷性原则:优化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财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三)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四)财务分析报告及有关文件。

(五)其他与财务活动有关的资料。

第五条财务档案的收集要求:(一)财务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完整、准确。

(二)对财务档案的收集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收集责任人。

(三)对收集到的财务档案应当进行初步整理,确保档案的整洁、规范。

第六条财务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归档等要求进行整理。

(二)对财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为永久、长期、短期档案。

(三)对财务档案的整理应当符合档案管理规范,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七条财务档案的保管要求:(一)财务档案应当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

(二)档案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如档案柜、温湿度控制器等。

(三)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财务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财务档案的保护措施:(一)对财务档案进行定期消毒、防虫、防霉,确保档案的完好。

(二)对财务档案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三)对财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四章财务档案的利用与销毁第九条财务档案的利用:(一)财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合法、合理、有序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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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天峰集团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构成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税务报告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会计核算及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纳税申报资料:月度、季度年度税务申报资料及其他为外部机构提供的各类报表
5、各类合同协议:订单、协议、合同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表:
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各类公司结算银行
卡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务人员交接清单、发票存根、收据存根。

银行、税务登记管理资料。

第三章会计档案日常管理
第三条账册管理
(1)当日工作结束后,须及时整理会计作凭证,当期及时打印凭证月底及时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

(2)月末结账后,须及时打印科目文件(余额表),并装订成册。

(3)月末结账后,须及时打印月度会计报表,并连同报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归档。

(4)月份申报结束后,须及时打印各类申报表,并装订成册。

(5)月末结账后,须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时归档。

(6)年终决算后,须将年度财务报告及时归档。

(7)年度结束后,需将各类财务帐册按类分别月排序装订。

第四条磁介质管理
月度或年度结束后,对电子台账数据及本地账务数据必须有效存档及备份。

涉及绝密资料需硬盘数据备份,每年应定期将硬盘数据作一次性全部备份并刻录光盘双重备份存放于不同地点。

磁盘备份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帐套资料及财务报表、预算考核报表等。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立卷要求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

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
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式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1)分类标准统一
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凭证,二类账簿,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2)档案形式统一
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每个公司的档案分类别存放于一个档案柜。

柜满按递增序列排序。

(即档案的存档按照公司区分档案柜)
(3)管理要求统一
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每年建一册,按分类标准列明各项资料的内容、数量等相关信息。

(4)编码规则
意为:天峰房地产-财务部会计凭证类-2018年-001号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

(1)会计凭证的装订
一般每月装订一次,如果凭证较多且原始附件比较齐全,可半月或更短周期进行装订。

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及月份妥善保管归档。

○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
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

要检查附件是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有无不应装订的附件。

按凭证的厚度及张数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账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检查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用对角两孔装订,即只装订凭证左上角,且必须采用包角。

装订时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不宜超过2厘米,方可保证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公司全称、起止号码、当月总凭证册数、本册册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在凭证的脊梁处应注明凭证的月份、总册号、本册号、本册凭证起止号,以便查阅。

每本凭证装入一个凭证盒,凭证盒封面信息与凭证封面信息要完全一致。

另:凭证封面全宗号是全年会计凭证的排序号,就是自1月第一本至12月最后一本连续排。

目录号是当月凭证排序号。

比如说三月份第
五本凭证,那目录号是5, 全宗号是1月总本数加2月总本数加5. (2)会计账簿的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度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装订。

基本要求是:
○将帐薄按总帐、日记帐、明细帐进行分类,
○将明细帐按科目的属性进行分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辅助核算。

○各大类必须分别装订,明细帐可按科目的属性根据帐页的厚度进行装订。

○会计账簿封面必须齐全并填写完整。

(3)报表报告类的装订
○会计报表、税务报表、预算考核表编制完成并报送后,应打印纸质报表按月装订成册并专人保管
○每年末需将全年的各类报表分别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
○月报表及年报表均需有封皮及封底,封皮要有报表名称、编制单位、所属时间、对外报送单位、会计主管等信息。

(4)文件资料及其他类的装订
○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往来对账单等每月度都应存档,年度类比会计账簿装订;
○其他临时资料或临散资料可用文件册归档,文件册按照递增序列编码存档即可。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保管
(1)会计档案应由专人保管,对以前年度的会计档案要单独存放,并列清册。

(2)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1)借阅会计档案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2)公司内部人员(不含总裁、董事长、各公司总经理)借阅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财务档案需经会计主管批准,借阅其他财务档案需经集团财务总监审批。

外部任何人员及部门查阅财务档案均需有正规文书,否则禁止查阅。

(3)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详细登记借阅人的姓名、部门、查阅理由、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数量、内容、归还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4)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和财务部门经理批准,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办理登记手续,(5)查阅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6)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和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详细记载有关内容。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具体见档案清单。

(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本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1)各公司对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财务档案要报各公司总经理及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后方可进行。

(2)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3)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二条本办法经财务总监批准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六章附件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
附件二:西藏天峰档案清单(初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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