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作流程1、编制和批准部门采购预算采购程序的第⼀步是解决采购项⽬的确⽴问题。
采购项⽬确⽴的⽅式是编制预算和批准预算。
采购⼈(部门或单位)在编制下⼀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及资⾦预算列出,编制部门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按规定程序统⼀上报、审核、汇总、批复。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2、填报采购计划、落实采购资⾦采购⼈采购纳⼊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程、货物和服务时,应填报《柏乡县⾏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计划表),报主管业务股室审核并落实采购资⾦(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项⽬是否列⼊年度部门采购预算;采购⾦额是否超过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和上级专项拨款,是否有分拆项⽬以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式的嫌疑),采购项⽬较多或配置、参数复杂的要附政府采购清单。
3、采购⽅式审批及预算评审落实资⾦后采购⼈凭《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清单和资⾦来源证明等资料到政府采购办核准采购⽅式。
财政投资⼯程的同时报送该项⽬批⽂及⼯程施⼯预算,并持施⼯图及⼯程预算交财政评审部门进⾏预算审核。
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各学区及县直学校应于⽉底前上报主管部门次⽉的采购计划,由主管部门审核并连同本级采购计划⼀并汇总,于当⽉10⽇前持资⾦来源证明等资料到采购办核准采购⽅式后实⾏部门集中采购。
采购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公开招标⽅式。
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拟采⽤⾮公开招标⽅式招标采购的,应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政府采购办审查后,报局长批准⽅可实施。
4、采购代理选择采购⼈凭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表》及⼯程预算审核结论书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省级以上⼈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进⾏采购。
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是有省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招投标代理资质;⼆是获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登记备案资格。
社会招投标代理机构需向政府采购办公室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质并备案。
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图

采购部门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
市财政局
市交易中心
供应商
1、填写采购申报表。
(要有报告说明采购
理由,注明资金来源)
2、要有专家论证意见。
3、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会议通过纪要。
4、审计处审核。
审批后,填写集中采购申报表,分管副校长签字、财务处签字、盖章。
分管副市长审批、签字、盖章
政府采购办审批、签字、盖章
委托交易中心
编制招标文件(使用部门签字)
专家论证招标文件
发布采购公告
报名供应商确定
开标(使用部门与审计)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结果确认
发布结果公告
中标通知书部门确认后送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档案整理、归档
审查合同,请分管
副校长签字、盖章
审查双方验收记录。
根据项目大小通知专家、检测机构、校财务处、校审计处等相关部门进行校级验收。
出具支付报告。
供货完毕,与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

政府采购流程的八个步骤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职能需要,以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方式获取所需物品和服务。
政府采购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和规范性,下面将介绍政府采购的八个步骤。
第一步:需求确定政府采购的第一步是需要确定采购需求,包括明确需求物品或服务的具体情况、数量、质量要求以及采购标准等。
需求确定是政府采购的起点,直接关系到采购的后续流程和效果。
第二步:编制采购计划采购主体根据需求确定的内容,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的预算、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准备以及评审标准等。
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的指导性文件,为后续的采购活动提供指导和依据。
第三步:制定招标文件根据采购计划的内容,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标书内容、技术要求、评标标准等相关内容。
招标文件是政府采购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的参与和竞争起着重要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第四步:发布招标公告政府采购需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透明公开,确保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权利。
第五步:开标评标招标活动结束后,进行开标评标工作,对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审和比对,最终确定中标人。
评标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合理和合法。
第六步:签订合同确定中标人后,政府采购主体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标准和交付要求等相关内容。
合同是政府采购的法律依据,保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实现。
第七步:履行合同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履行向政府采购主体提供所需物品和服务的责任。
政府采购主体应当履行监督和检查职责,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八步:验收结算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后,进行验收和结算工作,包括对所提供物品和服务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最终结清款项,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全部流程。
验收结算是政府采购的最终环节,标志着项目的正式完成和采购活动的有效落实。
总之,政府采购涉及多方利益关系,需要按照规定流程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项目的合法,公平,透明和高效。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五)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采购单位按照财 五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 托协议,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据 此承担相应责任。委托协议必须明确中标(成交)人是由评标 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确定还是由采购人确定,并在 招标(谈判、询价)文件中予以明确。 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采购代 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采购单位不得 以委托业务为由提出不正当要求和倾向性意见,谋取局部 或个人利益。委托协议签署后,采购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协 助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工作。采购单位要按照采购需求,对 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核、审定,并签 署确认意见反馈给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双 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金额的1 o%,不得超出项目预算。采购单位应当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 采购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合同验收工作应成立验 收工作组专门负责,直接参与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主 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政府采购合 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 少于3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 作组应由采购单位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 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5人;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
(一)建立相互制约、相互分离的内部工作机 一 建立相互制约 建立相互制约、 制 (二)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 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 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计划 (三)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三 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四)采购需求的确定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采购需求的确定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四 采购需求的确定要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符合政策功能取向 (五)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五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签订委托协议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1.项目立项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发展规划、实际需要和经费状况对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
前期要对采购项目搞好市场调研和技术论证,落实项目建设、安装地点,据实制定方案。
切实做到完成项目资金不超预算,同时也要防止项目资金浪费。
需要进行预审的采购项目,应提早准备,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预审。
2.编报采购计划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政府采购编制要求编报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明确采购的品目编码、品目名称、数量、金额、时间安排、经费来源、预算、是否进口产品等。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将项目采购计划及论证报告转送计划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
3.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资产管理处会同计划财务处根据各部门、单位的立项情况及采购计划,集中编制每年的政府采购预算,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政府采购预算。
原则上年中不再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确需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由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政策办理。
4.预算批复省级财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对预算进行批复。
5.录入建议书上报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资产管理处根据审批立项的采购方案进行分类、整合,并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报采购计划建议书。
6.建议书及政府采购计划待批省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对建议书和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批。
7.项目技术参数论证资产管理处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参与省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最终项目技术参数论证。
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对所报采购项目的使用功能和产品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进行修改整理,并负责解答相关技术问题。
8.招标文件的制作及招标公告的发布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省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论证情况,进一步修改技术参数,并于论证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定稿签字确认。
省政府采购中心或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最终定稿的技术参数编制招标文件,经项目主管部门、资产管理处审核并签字确认后发布。
9.开标、评标资产管理处及项目主管部门、监督部门派出代表参与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开标、评标工作。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务流程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务流程(全国官方采购师职业资格培训中心:)一、采购委托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部门,按照当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包括追加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向省财政厅申报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向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下达采购任务书,由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采购任务书由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统一收存登记。
二、项目分配采购任务书由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信息部报主任审批后,将采购任务下达政府采购中心有关部门执行,部门负责人明确具体经办人员,经办人员主动与采购单位联系。
三、组织领导拟定项目采购实施计划,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标计划、方式、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报告等。
属于邀请招标的,还要审定拟邀请供应商名单。
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起草招标书,发标,草拟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签订合同等。
四、制作采购文件采购单位负责提出明确、具体的需求。
属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工作小组负责制作招标(谈判)文件,呈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标。
属于询价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编制询价采购函。
五、信息公告对于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在“安徽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对于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竞争性谈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政府采购中心邀请足够数量的、符合条件并在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参加,也可以在“安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六、发标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邀请)、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接受投标、公开开标。
一般来说,从发标到投标截止,不少于20天,特殊情况的根据项目需要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
七、答疑政府采购中心对在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需要说明的问题,在“中国安徽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必要的时候,政府采购中心会同采购单位组织供应商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答疑。
政府采购的流程

政府采购的流程一、采购资金的确认(一)属于财政拨款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有关业务科室根据下达给采购单位的年度采购预算,按照拨款申办程序,由负责资金拨付和账户管理的科室于采购前将计划安排的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预算资金,单位只须在网上填报采购预算给相关业务科室批复后采购办人员即可在网上查询到,其资金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未列入政府采购计划,需另外追加的采购项目,由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申报,采购办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给予追加采购计划;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采购追加资金,其资金的确认同上,不需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三)属于单位自筹的采购资金,采购单位应在采购前5个工作日将资金划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二、采购计划的确认(一)属集中采购的项目,在采购前,各单位必须对所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资金渠道、售后服务等要求进行确认(公务用车采购的还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按采购办规定的时间上报。
(二)各单位报送的采购计划,不得提出具体的品牌要求。
但考虑到部分项目的特殊性及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可提出1-2个推荐品牌,供市采购办参考。
(三)属较复杂、非标准的货物,报送采购计划时应附详细的采购要求及说明。
(四)各单位一般不采购外国货物,确因工作需要采购的,应当报经市采购办批准。
三、政府采购流程(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
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
政府采购流程

一、概念政府采购流程,是为规范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政府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依法、真实、有效进行的环节、步骤和程序。
二、内容政府采购流程包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制定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采购的组织及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四个主要环节。
三、业务流程(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在政府采购预算表中单列,按程序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并随部门预算批复各主管部门执行。
(二)制定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分别制定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并自接到财政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和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报财政部门备案,并将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抄送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
(三)采购的组织和实施1.政府集中采购。
符合政府集中采购条件的,由主管部门与集中采购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集中采购机构汇总各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并与委托方协商后,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包括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方案。
然后,由集中采购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财政部批准的其他采购方式,按照经备案或审批的操作方案开展采购,确定供应商。
2.部门集中采购。
符合部门集中采购条件的,由主管部门负责部门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具体采购事务可以由财务(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办理,也可以另行明确一个机构具体负责办理。
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部门预算,明确本部门、本系统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范围,逐级下达到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制定具体操作方案。
之后,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确定供应商。
3.单位自行采购。
单位自行采购依据法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开展,并按规定实行备案和审批管理。
4.签订采购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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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具体采购工作程序如下:
第一,“采购前的基础工作”阶段:
采购人将“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及采购项目需求(经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和需求的电子版送达采购中心办公室后,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因2010年3月份开始,市纪检委按省纪检委要求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政府采购项目除询价中车辆采购(已在纪检委备案)、定点采购、市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外,均需由中心办公室人员出具一式两份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给采购单位经办人,由采购单位经办人到纪检委综合室进行备案,纪检委指定采购项目制作及评标监督人员后采购单位经办人将“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送还给采购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在接到采购单位送还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报中心主任审批,中心主任按照采购类别分配到业务科中,业务科科长接到“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项目需求(纸质、电子)及“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分配任务到科室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录入相关采购信息后,开始着手准备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制作标书。
不同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制作情况不同:
1、采用询价、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项目因采购的内容都是标准性产品,是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采购需求,由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心文件范本制作询价文件;
2、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是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由采购单位授权的制作招标文件的采购人代表,会同中心办公室专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采购人代表一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按中心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制作,招标文件中同时制定出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由采购单位审核,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人、中心领导审核后,连同招标公告由制作标书专家及监审人员签字确认后移送中心办公室由专人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对于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复杂、采购金额比较大的询价采购还同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上发布公告,并由办公室专人发售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公布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家数及名单。
采购需求由采购人编制,这里的采购需求包括: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技术需求指对采购标的物的功能和特征的描述。
采购标的物的性能、功能、质量、技术规格、参数、数量等,采购人编制技术需求时每种货物均应将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辅助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分别编制。
其中,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
者负偏离。
商务需求指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合理资质要求、供货地点、方式、时间、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限、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等。
采购人提供采购需求时应做到:具体准确、不带倾向性,要求符合环保、节能等政府采购政策。
例如:数码摄像机采购:主要技术参数有CCD像素的大小,最低光照度即感光能力、镜头的口径、光学变焦倍数、电池容量、存储介质;选配件有备用电池是否原厂的、容量是多少、备用存储卡容量、是否要用三角架、是否需摄像包对摄像包的材质要求等,这些都需要按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参数,采购人提供需求准确与否直接影响采购质量,因此导致的采购失误由采购人负责,招标文件是按照采购单位的需求制定的,需求提供的不准确、不完整、有倾向性将直接影响采购结果。
采购人在提供需求阶段易出现的问题:对于所采购商品的详细需求容易忘记加盖采购办公章;市场前期调查不细,要购买的商品有时出现已停产或未下线及预算做的过低,无供应商响应或超预算均造成废标,以至采购周期长;采购需求事先要考虑完整,不能无故变更,变更需采购单位书面说明经采购办审批,已公告的还要上网以布变更公告,开标时间也将顺延。
对于特殊性的采购项目中心使用的专家库中没有相应的专家的,由采购人负责推荐相关专家(要求推荐至少十人
以上包括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单位加盖公章报采购办审核后交到采购中心办公室,同时送纪检委综合室备案。
在制作标书和评标时按采购人推荐的专家名单形成的专家库随机抽取,具体过程同上。
第二,“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阶段:
1、开标:到公告公布的开标日期前一天,中心项目负责人准时通知采购人代表及监审人员第二天开会时间,采购人代表要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中心项目负责人准备好开标所需的各种表格和文字资料,到达会场,在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会场的投标供应商,经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其已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存入了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由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供应商履行签到手续,在实质响应供应商达到三家以上时,对于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项目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由采购单位授权评标的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2-4名评标专家(竞争性谈判和大额的询价采购需两名专家、公开招标需4名专家)与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投标截止时间到,中心主持人宣布开标,先宣读会场纪律,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及监审人员名单,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程度后,开始唱标,唱标结束,中心工作人员在会场监审人员陪同下将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送到评标室交给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2、评标:在监审人员监督下,中心进入评标室的工作人员先向评审小组成员宣读评审人员的权利义务及相关的纪律、评标标准、方法。
评审小组成员在监审人员监督下独立行使评标权,按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形成评标意见。
3、定标:由评审小组出具评标结果,并在会场上宣读中标结果(或拟中标结果),评审小组负责答复未中标供应商在会场中提出的问题。
中心工作人员按照评审小组出具的评标结果形成中标结果公告,在规定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进行公告。
第三,“中标后的执行管理”阶段:
项目负责人在中标结果公布后负责督促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负责进行合同鉴证。
负责协调履约有关事宜,加强履约管理,做好验收手续的存档工作,负责接收供应商送交的付款手续,审查合格后办理付款相关事宜,整理采购项目要求的资料,签署审核意见,汇总移交档案管理员审查存档。
以上是采购中心的具体采购程序,其中多个环节需要采购人的大力配合,重点说采购人的权力和义务:
采购人的职责:
1、向采购中心提供采购项目的详尽采购清单,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3、为采购中心实施采购项目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有义务以授权方式委派专人协助采购中心办理采购事项,并参与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活动。
4、无条件接受采购中心按合法采购程序确定的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并及时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按照一定的政府采购程序、选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与供应商达成协议后,就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尽快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签订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对于投标文件中优于招标文件的部分以投标文件为准,合同签订后必须送到采购中心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合同鉴证,合同经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鉴证后生效。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供应商提供相应环境,并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要及时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采购人应当成立由采购单位项目使用部门以及资产管理、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验收小组,制订验收方案,组织验收。
(一)验收小组要落实验收责任,完善验收手续,认真细致验收,防止走形式、走过场,避免出现所接收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与采购合同不符的问题,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
(二)验收中如果发生争议,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法解决。
(三)验收通过后,由验收小组形成验收结论,填写《辽源市市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全体成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四)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聘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履行相关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验收合格付款95%,其余5%一年以后,由采购人出具无质量问题证明后由采购中心履行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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