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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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四川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 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09〕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一)发展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突出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使评价过程成为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过程。

(二)科学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学生自评、互评为主,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做到阶段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基础性发展目标。

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附件1)执行。

具体的评价标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

三、评价方式及结果呈现(一)评价方式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教师、家长参与。

教师要全程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开展评价,促进学生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使评价过程民主、真实、和谐;家长要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公正客观评价自己的孩子。

学生成长记录是对普通高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

学校要引导学生以事实为基础做好成长记录,如实反映学生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上的各方面表现,其中应重点包含学习情况的记录,如选修课的修习及所获学分的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学校社团活动等基本信息。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细则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细则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以及中央、省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教师法》和《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 思想政治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任职年限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应达到《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不够的,须按破格条件进行推荐、评审。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的配套文件的通知》(川委办[2003]21号)中的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暂行办法》中关于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其任职年限放宽一年”的规定,凡2003年及以后,到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工作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在申报评审教师职务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一年。

(三)学历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即高中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1、根据省职改办《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的规定,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免试和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者除外),应参加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等级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强和创新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是指经省教育厅评审认定或委托市(州)评审认定的普通高级中学。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设定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一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级普通高中)、四川省三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三级普通高中)。

一级为最高级别。

第三条经评审认定的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三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其原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主体不变,仍分别享有原有的国家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市(州)级示范性高中政策待遇。

第四条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与管理要注重内涵发展,要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有利于学校多样化发展,办出特色;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和学校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第五条各地在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城乡薄弱高中建设,提升区域内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应符合《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及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

第七条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在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积极为本地薄弱学校提供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第八条各地要加强对省级示范高中的建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对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做出分年度建设的评估规划,制定建设方案。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记录方式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记录方式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记录方式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在学业、品德、身心健康、艺术、劳动等方面综合发展情况的评价。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业表现: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进步、学习态度等。

评价内容包括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学科思维能力、学科方法运用等方面。

2.品德表现: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法纪意识、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评价内容包括遵守国家法纪、团结友爱、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等品质。

3.身心健康:包括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等。

评价内容包括体能素质、心理素质、健康知识与行为等方面。

4.艺术表现:包括学生的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艺术素养。

评价内容包括艺术创作能力、艺术欣赏能力等方面。

5.劳动表现:包括学生的劳动能力、劳动态度等方面。

评价内容包括劳动技能、劳动合作能力、劳动责任感等方面。

以上内容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教学目标进行综合评价。

二、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方式为了更好地记录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四川省普通高中采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评语的方式进行记录。

1.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校建立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情况等。

档案中包括学生的学业表现、品德表现、身心健康、艺术表现、劳动表现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档案可以通过电子档案系统进行管理,方便查阅和更新。

2.综合素质评语: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语,包括学生的优点、不足之处以及对学生的鼓励和期望等。

评语可以在学期末或学年末进行填写,也可在日常教学中进行定期更新。

评语可以通过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保存,便于查阅和沟通。

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方式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全面了解自己的发展状况,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为进一步的改进和提升提供参考。

同时,也可以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到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

综上所述,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业表现、品德表现、身心健康、艺术表现、劳动表现等方面。

市级示范性中学评审标准

市级示范性中学评审标准

市级示范性中学评审标准1. 背景市级示范性中学评审标准旨在评估中学的综合素质并确定其是否符合示范性中学标准。

这些标准将指导中学在教学、教育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发展,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水平。

2. 评审标准2.1 教学质量- 教师素质:评估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是否达到要求,并鼓励教师的进一步发展和成长。

- 教学资源:评估学校的教学资源是否充足,并且能够满足学校的教学需求。

- 学生研究成果:评估学生的研究表现以及学校的教育成果,包括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发展。

2.2 教育管理- 学校领导力:评估学校领导层的管理能力和领导风格,包括目标设定、决策制定、组织协调等方面。

- 教育环境:评估学校的教育环境是否良好,包括校园设施、学生安全管理、师生关系等方面。

- 家校合作:评估学校与家庭的沟通与合作情况,包括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程度和方式。

2.3 学术研究- 学术科研能力:评估学校的学术科研水平和成果,包括学校教师的科研能力和科研项目等。

- 教育创新能力:评估学校的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改革成果,包括教育科技应用、课程改革等方面。

3. 评审程序市级示范性中学评审程序如下:1. 申报材料准备:学校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学校基本情况介绍、教学教育管理情况汇报等。

2. 学校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学校进行评审,并针对各项评审标准给出评价和建议。

3.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指定的公示渠道上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4. 结果认定:根据评审结果和公众反馈情况,市教育局认定是否给予学校示范性中学的称号。

4. 结论市级示范性中学评审标准是评估中学质量的重要指标体系,它将对中学的教育质量和水平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过遵循这些评审标准,中学可以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使学校成为可信赖和受人尊敬的示范性中学。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

附件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审主要内容评分细则得分备注A1队伍建立〔100分〕B1领导班子〔55分〕C1办学方向〔15分〕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关注全体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开展;学校德智体美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做得好的给10—15分,一般的给5—9分,差的给0分。

C2办学理念〔5分〕一级:有独特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学校工作不断创新,得到普遍关注和认可;表达了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依法治校、标准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取得明显成效。

获得相应认可的给4—5分,一般的给1—3分,差的给0分。

二级:有较为成熟的办学理念,学校工作不断创新,得到普遍关注和认可;依法治校、标准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取得成效。

C3开展规划〔5分〕制定了符合学校实际的中长期开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做得好的给4—5分,一般的给1—3分,差的给0分。

C4班子配备〔10分〕领导班子成员均符合高中教师任职资格。

班子成员构造合理,学历到达本科以上,职称到达中级以上,信息技术水平达标,全部参加了校长岗位培训。

班子成员有1人的1个工程没有达标的,扣1分,扣完为止。

C5班子管理〔10分〕学校校长综合素质较高,班子成员政治素养高、清正廉洁,有扎实的学校管理知识,熟悉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工作运转高效。

班子成员坚持学科任课,并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教学工作。

校长及班子成员每学期平均听课不少于30节。

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分。

C6班子评价〔10分〕一级:领导班子在师生中威信高,教职工对班子的满意度超过90%。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教职工满意度没有到达规定比例的给0分。

二级:领导班子在师生中威信较高,教职工对班子的满意度超过80%。

B2教职工队伍〔45分〕C7教职工配备〔15分〕一级:师生比例到达省定标准,专任教师及其它教辅人员按规定配备,30%以上教师获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进修班毕〔结〕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现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2022年6月29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规〔2022〕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进行过程性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终身学习能力、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促进学校转变育人方式,提升素质教育水平,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1.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正确的教育改革方向,着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引导学校改革管理模式和育人方式。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

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一、评审目的和原则1.评审目的:通过评审,选出具有示范性的普通高中,为其他学校提供发展的榜样和借鉴。

2.评审原则:-公正公平:评审过程中,确保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学校。

-以质量为导向:评审主要关注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综合实力。

-因材施教: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注重个性化教育。

二、评审标准1.办学理念:评估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否与国家和地方教育政策相一致,是否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否注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有机结合。

2.师资队伍:评估学校师资队伍的结构和素质,包括教师的资格、教学经验和教育思想,以及相关教学资源的配备情况。

3.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学生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等,以及教学管理、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情况。

4.学生发展质量:评估学校对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关注程度,包括学生心理健康、职业规划、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5.办学特色:评估学校的办学特色,如特色课程、学科竞赛、社团活动等,是否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创新性。

三、评审程序和要求1.评审程序:-学校自愿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评审材料。

-评审组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和办学特色。

-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审意见报告。

-相关教育部门组织专家对评审意见进行评审,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2.评审要求:-学校必须具备参评资格,包括学校资质符合规定,并符合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招生标准。

-学校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评审材料,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教职员工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学校必须配合评审组的实地考察和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学校必须接受评审结果,并按要求配合整改、改进。

四、评审结果和奖励1.评审结果:-经评审的学校分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和候选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

-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可以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并向公众宣传,以示范其他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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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的给4分,一般的给2-3分,差的给0分。
C27激励机制(4分)
学校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制度为师生普遍认可,工作运转高效。
做得好的给4分,一般的给2-3分,差的给0分。
B7教学工作(60分)
C28教学常规(15分)
教学常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教学管理制度适应新课程要求;教学常规管理落实;各类教学管理、考核资料齐全。
C6班子评价(10分)
一级:领导班子在师生中威信高,教职工对班子的满意度超过90%。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教职工满意度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给0分。
二级:领导班子在师生中威信较高,教职工对班子的满意度超过80%。
B2教职工队伍(45分)
C7教职工配备(15分)
一级:师生比例达到省定标准,专任教师及其它教辅人员按规定配备,30%以上教师获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进修班毕(结)业。
附件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审主要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A1队伍建设(100分)
B1领导班子(55分)
C1办学方向(15分)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关注全体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学校德智体美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做得好的给10—15分,一般的给5—9分,差的给0分。
一般的给3-4分,差的给0分。
B4校园环境及教学用房(50分)
C13校园布局(8分)
校园规划布局合理,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运动区区分明确,功能齐全,设施齐备,整洁优美,生均绿地面积1平方米以上。
达到要求的给8分,基本达到要求的给5—7分,有差距的给3—4分,差距大的给0分。
1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的酌情扣分。
C20图书配备(8分)
一级:生均藏书量和报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电子图书、期刊、工具书种类、数量达到《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纸质图书学生生均拥有量达到50册,馆藏图书结构合理,复本量不超过《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达到要求的给8分,生均藏书每少2册扣1分,报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电子图书、期刊、工具书种类每少5%扣1分(不足5%不扣分);图书结构不合理、藏书复本量超标、每年新增图书比例未达标各扣1分,扣完为止。
A3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200分)
B6管理体制(35分)
C23民主管理(7分)
学校现代管理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制定有学校章程,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学校管理民主,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做得好的给5—7分,一般的给3—4分,差的给0分。
C3发展规划(5分)
制定了符合学校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做得好的给4—5分,一般的给1—3分,差的给0分。
C4班子配备(10分)
领导班子成员均符合高中教师任职资格。班子成员结构合理,学历达到本科以上,职称达到中级以上,信息技术水平达标,全部参加了校长岗位培训。
班子成员有1人的1个项目没有达标的,扣1分,扣完为止。
做得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分。
二级:校园文化建设较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学校工作,各种文化设施的教育性、知识性、艺术性较强,能较好彰显学校的办学理念,有体现学校底蕴和特色的文化环境。
B5教学设备设施(35分)
C19实验室装备(10分)
一级:高中理化生及通用技术实验仪器设备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四川省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要求配齐配足,分组活动满足每组人数不多于2人,全部功能教室配有网络多媒体,按规定配齐专职实验教师。
评审主要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C14办学规模(8分)
学校办学规模适度,高中班班数在24个班以上,新设立的普通高中班数原则上不超过54个班(3000人)。严格控制班额,每个班班额不超过56人。
达到要求的给8分,每少一个班扣1分,扣完为止,班额每超过5人扣2分,扣完为止。
C15生均面积(8分)
学校占地面积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求,城市生均不低于20平方米,农村生均不低于25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城市生均不低于8平方米,农村生均不低于10平方米;体育场地面积,城市生均不低于6平方米,农村生均不低于8平方米。
C5班子管理(10分)
学校校长综合素质较高,班子成员政治素养高、清正廉洁,有扎实的学校管理知识,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工作运转高效。班子成员坚持学科任课,并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教学工作。校长及班子成员每学期平均听课不少于30节。
好的给8—10分,一般的给5—7分,差的给0分。
二级:生均藏书量和报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电子图书、期刊、工具书种类、数量达到《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纸质图书学生生均拥有量达到40册,馆藏图书结构合理,复本量不超过《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C21教育信息化(8分)
信息技术设备达到《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要求。宽带接入和网络条件下的教学环境建设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学校信息化管理广泛普及,实现学生、教师、仪器设备及图书、教学等方面的管理信息化,学校网站、公共教学资源库、各学科教师课件库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平台能满足课程教学应用的需要,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共享程度高,运用情况好。
做得好的给10—15分,一般的给5—9分,差的给0分。违规购置教辅资料,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重的给0分。
15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审主要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C29课程开设(20分)
一级: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必修课程和必选课程,学校至少有60%的学生跨班级选修;学校应开设丰富的自主选修课程,至少有15门以上开设稳定、效果较好的校本课程。
A2办学条件(100分)
B3经费投入及管理(15分)
C10经费来源(6分)
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等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学校经费来源稳定;学校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设施添置等专项经费纳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民办学校举办者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切实增加经费投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做得好的给5-6分,一般的给3-4分,差的给0分。
达到要求的给9分,未达到要求的,各学科仪器设备的品种和数量,每少3%扣2分(不足3%酌情扣分),扣完为止,其它未达要求的酌情扣分。
1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审主要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备注
二级:学校体育场馆与办学规模相适应,原则上有标准的300米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运动场;体育、音乐、美术、卫生仪器设备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四川省中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动技术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要求配齐配足。1/2的功能教室配有网络多媒体,按规定配齐体卫艺管理人员。
达到要求的给8分,基本达到要求的给5—7分,有差距的给3—4分,差距大的给0分。
C16教室、专用教室(8分)
教室和专用功能教室能充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实验教学功能用房间数、使用面积达到《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川教﹝2011﹞61号,下同)要求。
达到要求的给8分,未达到要求的,各类功能教室少一间扣2分,其使用面积每低10%扣1分(不足10%不扣);其它各类教学辅助用房少一间扣1分,其使用面积每低10%扣0.5分(不足10%不扣),扣完为止。
做得好的给10-15分,一般的给5-9分,节假日违规补课收费、违规办补习班的给0分。
C26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4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四川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校重视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积极开展“推普周”活动;所有教师取得所任学科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应作为基本教育教学用语。
C17师生生活用房(8分)
合理解决学校教师周转房,学生食堂、宿舍等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
达到要求的给8分,基本达到要求的给5-7分,差距大的给0分。
C18文化设施(10分)
一级:校园文化建设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学校工作,各种文化设施的教育性、知识性、艺术性强,能彰显学校的办学理念,有体现学校底蕴和特色的文化环境。
C24制度建设(5分)
一级:积极进行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充分体现教育改革要求。
做得好的给5分,一般的给3-4分,差的给0分。
二级:积极进行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落实基本到位,制度建设基本符合教育改革要求。
C25办学行为(15分)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
做得好的给15-20分,一般的给10—14分,差的给0分。必修课程和选修Ⅰ课程未开齐、开足的给0分。
二级: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必修课程和必选课程,学校至少有40%的学生跨班级选修,学校应开设丰富的自主选修课程,至少有10门以上开设稳定、效果较好的校本课程。
C30课堂教学(15分)
C11经费增长(5分)
学校教育经费、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学校的预算外资金能及时足额返还学校使用;学校无新增债务且逐年化解债务。
做得好的给4-5分,一般的给2-3分,差的给0分。
C12财务管理(4分)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簿。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合法有效。民办学校近三年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工作且年检合格。学校每年均应将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以上用于教育科研、教师学习和培训提高。
C2办学理念(5分)
一级:有独特和先进的办学理念,学校工作不断创新,得到普遍关注和认可;体现了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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