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集团控股福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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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方案1. 简介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集团公司内部员工的薪酬福利体系公平合理、符合市场标准、激励员工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流程。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集团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方案,包括薪酬结构、绩效评估、福利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2. 薪酬结构2.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在集团公司工作期间的固定薪酬,根据员工的职级和工作年限确定。

基本工资应当公平公正,与市场工资水平相匹配。

2.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金激励。

绩效奖金的发放应当透明公开,评估标准应当明确。

2.3 职位津贴职位津贴是针对特定职位或特殊工作条件而设立的额外津贴,旨在鼓励员工担任重要职务、承担更多责任。

职位津贴的发放应当有明确的条件和标准。

2.4 加班费加班费是对于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进行加班工资的补偿。

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要求加班工时应当经过工作主管审批。

3. 绩效评估3.1 目标设定绩效评估的首要任务是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

目标设定应当与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相对应,既能够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又能够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3.2 绩效评估指标绩效评估指标应当全面客观地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

指标可以包括工作成果的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3.3 绩效评估周期绩效评估应当定期进行,一般可以按照年度进行评估。

评估周期应当与员工的工作周期相匹配,以便更好地反映员工的全年工作表现。

3.4 绩效评估结果绩效评估结果应当以客观数据为依据,不偏不倚地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

评估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别,以便根据评估结果奖惩员工。

4. 福利政策4.1 医疗保险集团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员工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4.2 住房公积金集团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员工工资和个人住房情况缴纳相应的公积金,并在员工离职时给予相应清退。

集团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方案1. 颁布目的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保证公司薪酬福利政策与员工工作表现相符合,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公司整体绩效,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此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工和兼职员工,但不包括公司管理层及其子公司,另有不同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3. 薪酬政策3.1 基本工资公司的基本工资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个人贡献等因素进行浮动调整。

3.2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业绩贡献情况,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等级和工作质量分配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包括个人贡献奖、团队贡献奖和部门贡献奖等多种形式。

3.3 加班工资根据公司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内工作,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加班工资。

3.4 节假日工资和奖金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假期,并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标准支付员工带薪休息时间的工资和节日慰问金。

4. 福利政策4.1 带薪年假和病假公司将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和病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疾病或意外事故需要请假,公司将支付带薪病假。

4.2 社会保险公司将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4.3 住房公积金公司为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按照员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用于个人购房或住房贷款等。

4.4 福利待遇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包括午餐、年度旅游、生日福利等。

5. 实施方案5.1 透明、公正、公平公司将制定透明、公正、公平的薪酬福利管理方案,所有员工均可公开查询其薪酬和福利待遇,保证薪酬福利方案的信任和公信度。

5.2 薪酬调整制度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及市场薪酬水平调整员工工资,并对员工的绩效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奖励。

5.3 福利待遇管理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个人情况,设计合理的福利制度,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6.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控股公司薪酬福利管理手册(2020版)

控股公司薪酬福利管理手册(2020版)

XX控股有限公司薪酬与福利管理手册二0二0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薪酬总额管理 (3)第三章薪酬体系 (4)第四章薪酬结构 (5)第五章薪酬审核管理 (11)第六章社会保险管理 (12)第一节养老、医疗保险管理 (12)第二节公积金的管理 (15)第七章管理制度 (16)第一节员工核薪管理规定 (16)第二节员工假期管理规定 (23)第三节员工五险一金管理规定 (27)第四节工伤管理规定 (29)第五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31)第八章附件 (38)第一章总则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员工薪酬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内容。

薪酬制度是否科学合理,给予员工的报酬是否让员工满意,不仅关系到员工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将直接影响企业的人力资源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从而影响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薪酬的内涵薪酬泛指员工获得的一切形式的报酬。

包括薪资、福利和保险等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报酬。

薪酬有不同表现形式:精神的与物质的;有形的与无形的;货币的与非货币的;内在的与外在的,等等(如图 1-1)。

图1-1 薪酬的基本形式二、薪酬的实质从某种意义上说,薪酬是组织对员工的贡献包括员工的态度、行为和业绩等所做出的各种回报。

从广义上来说,薪酬包括工资、奖金、休假等外部回报,也包括参与决策、承担更大的责任等内部回报。

三、影响员工薪酬水平的主要因素影响员工薪酬水平的因素很多,如图1-2。

图1-2 员工薪酬影响因素分析图四、薪酬管理薪酬管理是指根据企业总体发展战略的要求,通过管理制度的设计与完善,薪酬激励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薪酬形式如工资、奖金和福利等的激励作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一)、企业员工薪酬管理的基本目标1保证薪酬在劳动力市场上具有竞争性,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2对各类员工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使员工及时地得到相应的回报;3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增强企业产品的竞争力;4通过薪酬激励机制的确立,将企业与员工长期、中短期经济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与员工结成利益关系的共同体,谋求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佳兆业集团控股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可编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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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业集团控股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可编辑) 文件编号:JZYJTHRGLZDA颁布日期:公示日期:负责单位: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起草人:张志鹏修订人:余冬梅审核人:吴学军批准单位:联席总裁佳兆业集团控股员工绩效管理制度目的通过规范化的工作目标设定、绩效考核与反馈工作帮助员工提高绩效水平进而促进组织绩效的提升最终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

通过将部门OGSM计划及目标分解到月并及时检视提高员工与部门的工作目标的一致性和结果达成标准的一致性。

倡导良性的绩效文化激励优秀员工淘汰绩差员工为奖金分配、薪酬调整、职业发展、人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等工作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适用于佳兆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各下属地产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含试用期员工。

现场销售人员、顾问及其他有明确绩效评估办法的员工不适用此制度。

基本原则以结果为导向:考核工作结果、对部门目标的实际贡献和为实现结果而进行的一系列行为而不是个人潜力或素质能力。

以过程为驱动:不仅是在事后进行考核而且关注事前、事中的过程管理帮助员工提升工作能力和效率反对无目标设定、无过程监控的考核时清算。

以沟通为纽带:在绩效管理的整个周期中上级和员工之间从工作目标设定到结果评定的各方面进行坦诚、积极的沟通达成共识和承诺。

以发展来提升:培养和发展员工的工作应持续融入到日常绩效管理中。

绩效考核分数:分:优秀完成任务的质量、数量、及时性等方面明显超过设定的标准和期望且目标有高度的挑战性目标的实现存在较大风险性任务完成需要持续付出额外努力。

分:良好完成任务的质量、数量、及时性等方面达到并部分超出设定的标准和期望且目标的设定有明显的挑战性任务完成需要持续付出额外努力。

分:中等完成任务的质量、数量、及时性等方面达到设定的标准和期望。

分:合格偶尔有小的疏漏有时在质量、数量、及时性上基本能达到或接近设定的标准略低于期望要求。

分以下:不合格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在质量、数量、及时性上经常达不到设定的标准和期望。

控股集团总部薪酬管理制度

控股集团总部薪酬管理制度

xxx控股集团总部薪酬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3)1.1 宗旨 (3)1.2 效力 (3)1.3 适用范围 (3)1.4 薪酬理念 (3)1.5 薪酬体系管理原则 (4)1.6 薪酬增长机制 (4)第二章薪酬体系 (5)2.1 职系划分 (5)2.2 薪酬体制 (5)2.3 薪资结构 (5)第三章年薪制 (6)3.1 年薪制适用范围 (6)3.2 年薪构成 (6)3.3 年薪的考核周期与考核方法 (6)3.4 年薪的兑现办法 (7)第四章职能等级工资制 (7)4.1 主要收入构成 (7)4.2 工资标准 (7)4.3 考核周期 (8)4.4 年终奖金 (8)第五章协议工资制 (8)5.1 适用对象 (8)5.2 协议工资的确定及结构 (9)5.3 特殊政策 (9)第六章年终奖 (9)第七章福利 (10)7.1 一般福利 (10)7.2 社会统筹 (10)7.3 加班工资 (10)7.4 其他津贴 (10)第八章薪酬发放 (10)8.1 审批程序 (10)8.2 发放日期 (11)8.3 离职员工薪酬发放 (11)第九章薪酬调整 (11)9.1 年度调薪 (11)9.2 试用期薪资及期满转正调薪 (11)9.3 岗位调任之调薪 (12)9.4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之调薪 (12)第十章薪酬管理组织机构 (13)第十一章附则与其他 (13)第一章总则根据xxx控股总部发展战略目标,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为规范企业薪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1 宗旨本制度旨在一方面通过给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报酬,吸引和留住企业所需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通过在企业内部制定公平合理的报酬给付体系来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尽可能地体现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1.2 效力本制度是xxx控股总部薪酬管理领域的最高纲领性文件,为xxx控股总部薪酬管理提供全面准则和重要依据。

xxx控股总部所有与薪酬相关的制度和行为都必须遵照并服从于本制度。

地产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地产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地产集团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规范地产集团薪酬福利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集团下属所有子公司的薪酬福利管理工作。

二、薪酬管理
1. 薪酬结构: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组成。

2.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及市场行情确定。

3.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工作质量等因素进行评估,体现奖勤罚懒的原则。

4. 福利补贴:包括五险一金、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根据公司规定及员工实际情况确定。

三、福利管理
1. 休假福利: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产假、陪产假等休假福利。

2. 健康福利: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健康体检、医疗保险等健康福利。

3. 员工关怀:公司在重要节日、员工生日等特殊时期给
予关怀和慰问。

4. 培训发展:提供各类专业培训、职业技能提升等机会,支持员工个人发展。

四、薪酬福利的调整
1. 定期调整:公司定期对薪酬福利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调整。

2. 特殊调整:员工个人业绩、岗位晋升等因素可作为薪酬福利调整的依据。

五、管理与执行
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和解释。

2. 各级管理者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开展薪酬福利管理工作。

3. 员工应严格遵守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如有疑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地产集团人力资源部门。

3. 地产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集团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一、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贡献,并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稳定性,特制定本福利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

二、福利政策1. 养老保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

2. 医疗保险:公司为员工提供医疗保险,员工可以享受住院、门诊等基本医疗待遇,具体细则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

3. 住房公积金:公司为员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4. 带薪休假: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工龄和岗位等级享受带薪休假,包括年假、婚假、产假等。

5. 节假日福利:公司为员工发放节假日福利,具体福利标准由公司决定。

6. 其他福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不断完善员工福利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员工培训、员工活动及健康保障等。

三、福利发放1.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按时缴存。

2. 带薪休假的享受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3. 节假日福利由行政部门统一发放,员工可凭工作证及身份证领取。

4. 其他福利的发放按照不同福利的具体规定执行,由相应部门负责。

四、福利管理1. 福利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由公司领导班子决定。

2. 福利的发放和管理由公司各部门负责,确保福利的公平、公正和高效执行。

3.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福利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做出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的决策。

4. 员工有权查询和申诉福利相关问题,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合理诉求。

五、福利的绩效评估1.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进行福利的绩效评估,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努力程度。

2. 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决定员工福利的重要依据,绩效优秀的员工可以享受更多的福利待遇。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废止以前的福利管理制度。

如有需要,本制度可进行修订,但修订应经公司领导班子决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总结:集团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佳兆业集团控股员工入离职及转正管理制度

佳兆业集团控股员工入离职及转正管理制度

佳兆业集团控股员工入离职及转正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员工入职、转正和离职工作的流程和规范,加强员工管理。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和各下属地产公司。

3、职责3.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总部员工入离职手续及转正手续的办理。

按照集团授权相关制度审核下属地产公司部分员工的入离职、转正的办理。

3.2下属地产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本公司员工入离职手续及转正手续的办理并按照授权手册进行审批。

4、主要内容4.1入职管理4.1.1录用前的准备工作4.1.1.1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在完成拟录用人员的背景调查后,电话与员工沟通好录用岗位、试用期前后的薪金、报到日期等。

4.1.1.2人力资源职能部门须在新员工录用到岗前完成员工的录用审批工作,之后以邮件的形式发出《录用通知书》。

4.1.1.3在员工报到一周前,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入职手续办理负责人须通知行政相关人员(部门)准备员工办公座位、办公用品(含办公电脑、电话)、IT及邮箱系统帐号、工牌等,并保证在新员工到岗前一天完成准备工作,以便员工能快速进入工作状态,及时融入公司团队。

4.1.2 员工入职报到资料清单:4.1.2.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1.2.2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1.2.3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文件;4.1.2.4近三个月内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4.1.2.5银行卡或存折与身份证在一起的复印件;4.1.2.6其他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1.2.7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4.1.2.8两张一寸彩照及一寸蓝底电子证件照。

4.1.3 员工录用手续办理流程:4.1.3.1员工入职当天需交验入职资料、填写入职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阅读公司相关制度(在制度附页上签字)、签署《入职承诺书》并在公司内网公告。

4.1.3.2入职手续办理负责人将新员工带到岗位后标志着入职手续的完成。

4.1.4 员工入职引导4.1.4.1人力资源部在员工报到当天由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或指定人员将新员工介绍给同事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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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兆业集团控股福利管理制度
1、主要目的
为规范员工福利管理,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保证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逐步得到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和各下属地产公司。

3、主要内容
3.1带薪假期
3.1.1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1.2婚假:符合法定婚龄的员工,于公司服务满半年者,持有效结婚证件证明,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1.3丧假:员工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处理丧事,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丧假。

3.1.4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正常分娩者产假90天,晚育增加15天,剖腹/难产增加15天,返岗后补齐有关证明或资料。

3.1.5护理假:于公司服务满半年的男员工,妻子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10天,返岗后补齐有关证明和资料(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明)。

3.1.6年休假:入司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具体标准如下:
●员工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员工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员工工龄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根据员工工龄情况进行年假调整。

满足年假调整条件者,将于第二
年1月1日起按新的级别享受年休假;
●当年度的年假可延长至第二年春节前后完成,不可跨年度累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三)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四)工龄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
3.1.7调动假:经批准当年在办理调干或招调工的员工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调动假。

3.1.8探亲假:外派及借调人员可享受探亲假,具体标准参照《佳兆业集团控股异动人员福利管理制度》。

3.1.9调休假:经批准并有考勤记录的加班可享受轮休,调休以半个工作日为单位,以1:1的比例换算调休时间。

3.1.10休假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请假审批单》,如情况紧急需口头沟通,返岗当日补填《请假审批单》,一次性请假天数超过4个工作日的,需提前2周提交申请,并做好工作交接,假期结束后需到人力资源职能部门核销假期。

3.2社会保障
各公司根据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集团统筹为相关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下属公司可委托集团统一购买商业保险,并于月末提交当月入职新员工名单与集团,费用划归各下属公司。

3.3文体活动
3.3.1协会活动:为增强员工体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各下属公司可成立员工体育活动协会,集团总部单独成立活动协会。

●协会的成立由各分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组织,报集团行政及人力
资源部审批。

●协会需以健康向上为宗旨,范围可涵盖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
球、棋类和登山等一个或多个项目,员工总人数超过20人的分公
司,可按实际需要申请设立协会,每增加40人,可申请增设1个协会,单个分公司协会个数不能超过4个。

●协会活动的费用由协会会长报销,在核定额度内当月实报实销,协
会费用仅用于购买部分活动道具、适当的饮用水以及场地租金(不含教练费用),不得用于与协会活动无关的事项。

●经集团审批成立的协会,单个协会季度活动经费不能超过4000
元,各协会活动总费用按公司总人数平均,人均不超过130元/季度。

3.3.2部门活动:部门集体活动经费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部门活动,活动经费按部门人头数合计,每人每月100元,部门活动经费只限用部门集体活动,不可挪作他用。

3.3.3外出旅游:为舒缓员工工作压力,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外出旅游,年度旅游以公司为单位,为不影响正常工作,出游可分批进行,但不以部门为单位。

●福利对象:当年度1月1日前转正的全体员工;
●费用标准:以当年度1月1日为基准,司龄未满1年的每人每年
1000元,司龄每增加1年,旅游经费增加500元;员工旅游费用上限为5000元,集团总部总助级以上及下属分公司高管旅游费用上限为10000元。

●员工司龄按员工最近一次入司后在公司服务的时间核定,活动专款
专用,不可挪作他用。

●出游时间可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允许额外占用1个带薪工
作日。

●年度旅游由各公司人力资源职能部门组织并报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
部审批。

●此福利项目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度旅游标准遵照
旧制度执行。

3.3.4联欢活动:公司视情况可组织司庆、春节和中秋联欢活动。

3.4节日经费
每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员工可享受节日经费,其中春节1000元,端午节600元,中秋节600元,以上节日费用试用期员工减半执行;三八妇女节,女员工享受300元过节费或组织相应活动。

3.5交通补贴:参照《佳兆业集团控股交通补贴方案》。

3.6项目补贴
3.6.1餐费补贴: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及现场旧改人员每人每月享受700元的餐补,由部门统一附发票报销。

员工入职当天即可享受餐费补贴,不再另行报销加班餐费。

3.6.2现场补贴:
●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现场旧改人员每人每月补贴450元。

●现场销售人员、现场收款员、现场签约人员、现场档案文员每人每
月补贴300元。

●员工入职或岗位异动在每月15日(含)前的,给予半个月补贴;
15日后入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享受现场补贴。

●离职员工离职当月不享受现场补贴。

3.7慰问及补贴
3.7.1喜庆贺仪:员工在司期间首次结婚、生育可享受600元的喜庆贺仪。

3.7.2生日贺仪:员工可在生日当月享受价值200元贺仪或等值生日礼物。

3.7.3丧葬悼仪: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领取600元的丧事悼仪。

3.7.4住院慰问金: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住院的,可获得600元住院慰问金。

3.7.5降温补贴:每年夏季员工可享受降温补贴,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及现场旧改人员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时间每年7-10月份。

3.7.6加班餐费补贴: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加班以及晚上加班,晚上7点以后可以享受当日加班餐补贴,一线城市餐补为20元/餐,其他
城市餐补为15元/餐,员工根据实际出勤记录申请,由考勤管理人员核准后凭票到各司财务部报销。

3.7.8加班交通补贴:晚上加班超过22:00可以享受的士补贴, 员工根据实际出勤记录申请,由考勤管理人员核准后凭票到各司财务部报销。

3.7.9应届毕业生宿舍及交通补贴:参照当年度《佳兆业新佳族薪酬方案》。

3.8员工体检
公司每年6-9月份组织当年度1月1日前入职的员工进行全面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各下属公司年度体检方案需报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

3.9员工落户
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符合公司所在地入户条件,调动档案、资料齐全的,可以申请统一落户。

3.10购置物业内部优惠
3.10.1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申请购买公司开发或转让的物业,经公司审查批准同意后,可享受对内价优惠折扣(以享受司龄折算前数额为基数,累计不超过150万元,高于150万元部分不予折扣)。

3.10.2购置公司开发或转让物业需填写《购房内部优惠审批表》,按授权手册审批后,转销售部门执行,行政职能部门视实际需要协助个人购置物业。

3.10.3个人需提供个人真实资料、购买房屋有关资料和证明。

3.10.4员工内部购置住宅优惠系数参考标准:
3.9.5员工内部购置商铺优惠系数参考标准:
4、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订、解释权属于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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