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策字566号
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高技术服务业是指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高科技产业与服务业的结合体。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时代背景下,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对于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推进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以下是相关的指导意见:一、构建良好的政策环境1.制定具有竞争力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技术服务业的创新发展。
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积极回应市场需求,关注企业实际困难,并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政策。
2.减少行政审批程序和时间,推行便利化政策,提升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速度。
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建立快速审批通道,为高技术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
3.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业的财税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
通过降低部分税率,提高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增加高技术企业的减税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二、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1.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转化的环境。
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与企业间的技术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2.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建立与科研机构的长期合作关系。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创新能力,培养和吸引高水平科技人才。
3.积极推动政府支持的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对接,促进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推广。
加强产学研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动力度。
三、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支持1.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特殊需求。
设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天使投资,扶持初创企业。
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加强知识产权的金融支持,推动知识产权的融资、投资和交易。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和资金实力。
3.引导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等多样化方式筹集资金,提高企业的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积极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促进高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关于科技服务业内涵和外延的界定

业 的 明确 界 定 。
科 技 服 务 业 界 定 相 关研 究 状 况
目前 还 没 有 对 科 技 服 务 业 内 涵 和 外 延 比较 公 认 一 致 的看 法 。 国在 1 9 年 由 原 我 92
一 。 清 晰 的 界 定 . l. 0l 碧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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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 词 :科技 服 务 业 内涵 外延
国家科委颁布 了《 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 、 科技 信息 和技术服 务业意 见 》(以下 简称 “ 科技 咨询 、科 技信 息和技术服 务业 的统
《 见 》 , 意 见 》 中 将 科技 服 务 业 定 义 为 意 )《 称 ” 科 技 服 务 业 的 概 念 开 始 被 大 家 所 认识 , 和 接 受 。但 此 概 念 过 于 笼统 ,并 没 有 对 其 内涵 做 出界 定 ,只 是 给 出 了 科 技 服 务 业 所 包 含 的行 业 , 且 也 不 完全 , 研 发 试 验 、 而 如
技术转移服务等行业没 有包含在 内。
目前 国 内 学者 对科 技服 务 业 的 定 义 可 以分 为两 类 。 一 类 是 以杭 燕 ( 0 6) 王 第 20 、 亮 ( 0 7) 为代 表 的 “ 20 等 目的 论 ” 他 们 认 。 为 “ 技 服 务 业 是 为 促 进 科 技 进 步 和 提 升 科 科 技 管理 水平 提 供 各 种 服 务 的 所 有 组 织 或 机 构 的 总 和 ” 把 促 进 科 技 进 步 和 提 升 科 技 。
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首先,加大科技服务业创新力度。
创新是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要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培养一支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队伍,提高科技服务的创新能力。
此外,政府可以通过加大科技服务业项目的资金支持,提供创新券等优惠政策,为科技服务机构提供更多的创新空间和发展机会。
同时,还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通过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落地,激发科技服务业的创新潜力,提高科技服务的实际效果。
再次,加强科技服务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科技服务业是具有较大国际竞争力的领域,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可以获得更多的创新资源和市场机会。
要鼓励科技服务机构与国外同行建立合作关系,共享科技资源与经验,推动科技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
可以通过开展国际研讨会、展览会和科技交流活动等,促进科技成果的国际推广和合作项目的落地。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大对科技服务业的对外投资和合作力度,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服务品牌。
最后,加强科技服务业的监管和标准化建设。
科技服务业是充满活力和创新性的行业,但也面临着一些乱象和问题。
要加强对科技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科技服务行业的标准化体系,推动科技服务机构规范经营和专业化发展。
可以完善科技服务机构的注册制度,提高机构的准入门槛,规范机构的经营行为。
同时,加强对科技服务项目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确保科技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促进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大创新力度、加强与实体经济的对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强化监管和标准化建设,可以推动科技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升科技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2.12.20•【文号】国科发政字[2002]488号•【施行日期】2002.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2]4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创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条件,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研究提出了《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意见》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并把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附件:关于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大幅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技支撑,现就进一步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科技中介机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中介机构以专业知识、专门技能为基础,与各类创新主体和要素市场建立紧密联系,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重要的支撑性服务,在有效降低创新风险、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对于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加速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与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创业投资服务机构为代表的我国科技中介机构迅速发展。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若干意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函【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国科发工字[1996]196号【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1996.05.13【实施日期】1996.05.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函(1996年5月13日国科发工字[1996]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在我国创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已近四年,这项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研究院和企业等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数量从最初的十家试点发展到现在的近百家,增长速度不断加快。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提出的“要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服务机构”的精神,我们在总结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了在新形势下推动这项工作健康的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制定了《“九五”期间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规划纲要》、《生产力促进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和《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参照执行。
为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提出“要建立、健全为中小型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服务机构”的要求,推动我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在“九五”期间有更大的发展,在数量上、规模上、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上一个新台阶,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精干高效的中小型企业技术服务网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的紧迫性与必要性1、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稳步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创新服务体系构成

创新服务体系构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郭励弘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必须要有一个能够提供全面、高效、优质服务的服务体系,这是毫无疑义的。
要想建立并进而规范、完善一个体系,不能不对这个体系的构成、内涵、各子系统的分类及定位等等有一个明确的共识。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指出:“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主要是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等咨询业)、信息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是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之一。
同年’月!!日,为贯彻中央精神,《国家科委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意见》中确定:“要在进一步搞好科技工作,为第三产业提供科技支撑的同时,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与科技进步相关的各种服务行业。
近期要重点发展科技咨询业、科技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三者以下简称科技服务业)为主的新型服务行业,为促进第三产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这是“创新服务体系”最初的提法和范围确定。
问题是从“发展第三产业”引出的,我们的讨论也从第三产业开始。
一、关于第三产业迄今为止,经济学界和各国政府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划分并无统一、完全一致的意见。
目前在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是世界银行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三次产业分类,但是各国在具体划分时仍有所区别。
%&’(年)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号文件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提出我国产业的范围分类。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水、电力、蒸汽、热力、煤气)和建筑业;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行业属第三产业。
这样一种以排除法建立的第三产业概念,是许多国家都采用的办法。
其优点,是产业的划分可以囊括所有的行业;其不足之处,是对第三产业并没有一个质的定义。
当然,很可能非常难于做到两者兼得。
中国科技服务业30年:发展历程、经验总结与改革趋势

中国科技服务业30年发展历程、经验总结与改革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也不断得到深化,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获得了快速发展。
经过30年的发展,科技服务业已经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和支撑作用日益增强。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在技术变革和技术融合的推动下,科技服务业内部不断滋生新的产业分支,专业化和社会化分工得到深化,行业本身得以壮大和充实,产业内部的活力也不断得到激发。
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国家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国家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一中国科技服务业发展历程我国科技服务业几乎涵盖了我国科技工作的所有领域和全部过程。
科学研究主要是指人们探索未知世界所进行的创造性活动,其中既包括自然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活动,也包括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活动;而技术服务主要是指与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有关的、有助于科技知识的产生、传播及应用的活动。
(一)科技服务业的产业定位长期以来,科技服务业与教育、文化等行业的部门在我国一直都属于公益性、事业性部门。
1992年,中央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下面称《决定》),提出要以产业化为方向将现有大部分福利型、公益型和事业型第三产业逐步向经营型转变。
这为我国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科技领域的改革也得以推进。
《决定》还明确指出,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主要是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等咨询业)、信息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是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之一。
1992年,原国家科委发布了“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意见”,提出重点发展以科技咨询业、科技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简称科技服务业)为主的新型服务行业,指出科技服务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也是从事富有创造性劳动的智力密集型行业。
要大力发展为决策的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兴办科技咨询信息业、技术转让中介服务业等新兴行业;积极支持并参与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及法律、财务、经济等与科技进步相关领域的咨询业;通过提供科技情报、图书、档案、专利、数据收集与处理,以及设计与开发信息系统等方式,向全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面向企业、农村及广大消费者,大力发展技术服务业。
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为加快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2. 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协同发展、坚持开放合作。
3. 发展目标:到2025年,科技服务业成为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力量,支撑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1. 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
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科技服务企业,打造一批科技服务特色品牌。
2. 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服务载体。
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园区)等。
3. 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资源整合和共享,提升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4. 优化科技服务政策环境。
完善科技服务业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5. 促进科技服务与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科技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的融合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
2. 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3. 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科技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技服务业人才队伍。
4. 深化国际合作。
加强与国际先进科技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5. 完善统计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数据分析和监测预警。
四、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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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文号:国科发策字566号颁布时间:1992-08-22发布单位:国家科委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国科发策字566号1992年8月2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科技司(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全国科技界应该抓住当前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有利时机,加速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发展与科技进步相关的各种服务业,为促进第三产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此,国家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意见国家科委1992年8月22日关于加速发展科技咨询、科技信息和技术服务业的意见科学技术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咨询业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等新兴行业的主体与依托。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是科技界义不容辞的光荣任务。
我们要在进一步搞好科技工作,为第三产业提供科技支撑的同时,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与科技进步相关的各种服务行业。
近期要重点发展科技咨询业、科技信息业和技术服务业(三者以下简称科技服务业)为主的新型服务行业,为促进第三产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经过四十余年的努力奋斗,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科技情报、标准、计量、理化测试、环境保护、气象、地震等许多领域在内的社会公益型、服务型科技服务系统。
各类机构约上千家,从业人员达几十万人。
改革开放十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兴科技服务业蓬勃发展,其中属科技咨询和信息服务业的机构已有万家以上,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应该看到,从总体上说我国的科技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其中总体实力及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都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目前,全世界咨询与信息服务业每年营业额都达几千亿美元,而我国只有几十亿人民币,这与我国的大国地位极不相称。
另一方面,多年来在原体制下所有的公益型、服务型科研机构均作为事业单位来管理,不少应该进入市场的机构尚未进入市场,大有潜力可以挖掘。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科技界面向经济,进入市场的一条重要途径,我们科技界必须增强对发展科技服务业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把我国的科技服务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发展我国的科技服务业对促进全社会的科技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的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提供智力服务为主要特征的科技服务业蓬勃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上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发展最快、最活跃的领域之一。
科技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乃至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尤其在当前加快改革、开放和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必将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快速走上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企事业单位自主权的强化,各个单位自主权、决策权会增大,对咨询、信息和技术服务的需求必将日益强烈。
尽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有利于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发展第三产业,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科技服务业拥有十分广阔的发展前景,科技界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加快科技服务业的发展。
(二)发展科技服务业,有利于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
多年来,我国在科学技术工作中比较重视研究与开发工作,而对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的中间环节重视不够。
科研与生产脱节的问题至今仍在困扰我国科技、经济的健康发展。
究其原因,除了存在着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的问题之外,未形成一个发达的科技服务业来促进先进科技成果和技术的转移、推广、应用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在加快经济体制、科技体制改革中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可能大大加强科研与生产的联系,充分调动科技力量为经济建设服务,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
(三)发展科技服务业,是强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
发展科技服务业,有利于尽快形成研究与开发、推广与应用以及配套服务的科技工作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可以把一部分开发型科研机构,许多公益型和服务型科研机构,部分政策机构,以及大量闲散在社会各领域的科技人员从原有体制中分流、引导出来,直接面向经济、进入市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为科研机构的结构调整,人员分流提供了广阔天地;发展科技服务业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供了一条十分重要的途径。
二、发展科技服务业的任务与目标(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明确指出,"与科技进步相关的新兴行业,主要是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等咨询业)、信息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是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之一。
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为科技界发展第三产业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在90年代,科技界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为决策的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举办科技咨询信息业、技术转让中介服务等新兴行业,积极支持并参与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及法律、财务、经济等与科技进步相关领域的咨询业;利用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等多种手段,建立各行各业各种层次的信息服务系统,采用提供科技情报、图书、档案;专利、数据收集与处理,以及设计与开发信息系统等方式,向全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面向企业、农村及广大消费者,大力发展技术服务业,对于为技术水平较低、管理落后的广大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提供社会化的技术服务业尤其要重视,推动其迅速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通过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把我国的科技资源最大限度地调到国民经济主战场上来。
(五)争取经过十年或更长时期的努力,建设成由全民、集体、个人以及独资、合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合理配置的,各专业领域结构合理的科技服务业体系。
要努力实现科技服务业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科技服务业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
形成一支符合国际惯例,达到国际水平的科技服务业队伍。
(六)通过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优化我国科技组织结构和科技人员的布局。
把发展科技服务业作为一条重要途径,推动科研机构的结构合理调整和科技人员的合理分流。
到本世纪末,力争在机构数量、从业人员、产值、效益等方面,科技服务业都要明显超过研究与开发领域。
三、主要政策与措施(七)各科技部门要采用多种手段,鼓励、引导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村吸纳新技术、新成果和各种技术服务,以提高其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各级政府的决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都应积极接受各种咨询和信息服务。
各级各类重大决策应该严格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包括重大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科技攻关、重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都须进行事前分析论证和咨询,提高决策的成功率,同时促进信息业、咨询业的发展,在加快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各地各部门要采用各种手段启动对科技服务业的需求,促进科技服务业的形成与发展。
同时积极宣传信息型产品,知识型劳务的商品属性,以及科技服务业可以创造价值的产业性。
宣传科技服务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逐步确立科技服务业的应有地位。
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科技服务业的认识与理解,求得全社会的支持。
(八)采用多种方式增加对科技服务业的投入。
要争取在财政拨款,银行贷款业务中,为科技服务业开辟资金渠道。
鼓励个人集资,吸收海外资金等多种方式集资金兴办科技服务业,同时大胆尝试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改革措施,多方面筹措资金。
全社会要认识、尊重科技服务的劳动价值,按质付费,逐步形成科技服务业合理的市场规则。
(九)积极支持广大科技人员兴办全民、集体、合伙、个体以及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各种所有制、各种形式的科技服务组织,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兴办科技服务业的局面。
其营业范围可以是某一专业的,也可以是多种专业综合的。
(十)积极协商各有关部门,力争减化审批、登记、注册手续,在严格把握经营范围和人员素质的条件下,合理降低兴办科技服务机构的最低开办资金和人员数量标准。
严格实行政企分开的原则,减少行政干预。
鼓励科技服务业机构实行自由组合、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的原则,交易价格要随行就市、实行市场调节。
(十一)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兴办科技服务业。
基础性研究机构和技术开发型机构中多余的闲散科技人员可以转入科技服务;对大部分可获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社会公益型的服务型科研机构,要努力创造条件,使其逐步转化为科技服务业经营实体,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对少数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分析、论证的软科学研究机构,少数以获取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型科研机构,政策要继续给予重点支持。
鼓励从政府机构精减下的以及分流出来的科技人员兴办科技服务业。
(十二)科技人员可以承包、领办、兴办各种类型的科技服务机构,通过辞职、停薪留职等多种方式进入科技服务业。
要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建立,解除辞职人员的后顾之忧。
对辞职人员也可采用先停薪留职一段时间,再逐步过渡到辞职的办法,减少辞职人员的风险。
停薪留职时间,由所在单位灵活掌握。
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以及科室负责人停薪留职,可适当延长留职时间。
积极鼓励离退休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服务业,对接近退休年龄进入科技服务业的人员,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行政人员兴办科技服务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科技服务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它专业知识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将在实践中形成自己的经营方式和行业特征。
要根据科技服务业的特征搞好有关的法规建设,尽快制定科技服务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科技服务业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以及科技服务业应负责任等方面的行规行法,引导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
(十四)各级科技部门要主动承担科技服务业的宏观调控管理职能,与政府其它部门搞好协调,积极为科技服务机构提供支持与服务。
要积极支持科技服务业专业行业组织(协会、学会、联合会)的活动,支持它们充当政府与科技服务机构之间的桥梁,也可以委托这些行业组织承担一部分行业服务的职能。
(十五)加强科技服务业的自身建设。
科技服务业是新兴的行业,其基本要求,行为准则,国际惯例,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相关的法规等都需一个认真学习、探索的过程。
科技服务业的各类机构、人员要努力学习有关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鼓励和支持部分大专院校增设有关专业,开展正规教育。
同时大力发展在职培训,并积极向海外输送学生、学者。
采用多种方式培养科技服务业的各类专业人员,尽快提高业务水平。
(十六)科技服务业是从事富有创造性劳动的智力密集型行业。
从事科技服务业的机构,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努力争取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享有的各项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