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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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交换平台开发项目可行性报告

数据交换平台开发项目可行性报告
在当前信息系统工程中,出于功能、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的考虑,大量使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的网络设备,或使用集群、双机热备份等网络技术,网络结构日趋复杂。为了能够满足网络使用的要求,中间件产品通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部署,做到系统之间构筑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树型网络结构,使系统配置和管理大为简化,同时也能满足系统数据传输的要求。
消息传输中间件是中间件领域中应用最广、销售量最大的一类中间件产品。消息传输中间件为应用系统提供了可靠的消息通信手段,能够实现不同操作系统平台、数据库和硬件系统平台的数据通信。
从的市场分布来看,中间件的应用正在从电信、金融、电力、中石化、中石油等行业市场,不断扩展到交通行业铁路、航空、航运、公路等行业,以及政府行业的电子政务、公安、税务、工商、社会保障、民政等市场以及教育、企业市场,这些市场需求极大促进了消息中间件应用的发展。2002年国内中间件市场的年销售额达到72500万元,预计2003年国内中间件市场将继续保持高增长率,这一高增长率的市场发展趋势将至少维持到2005年。
针对国内用户来说,提供一个方便的目录文件接口,会极大节省客户二次开发的工作量,也增加了应用整合的范围,降低了成本。
最后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消息传输中间件的安全性和可管理性。对于消息传输中间件来说,应该具有基本的安全措施,包括完善的认证机制、数据加密和对异常情况的处理等。可管理性主要指是否提供图形方式的日志、运行参数调整、实时监控等管理功能,这些都是评价一个消息传输中间件的重要指标。
四、项目开发的主要内容
数据交换平台软件项目的主要目标是HIEP软件产品开发工作和成果推广工作。
1.HIEP软件产品的开发工作
开发工作以提交软件HIEP V2.0为目标。具体如下,
三、国内外该技术的发展情况、特点

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为支持以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为核心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支持范围主要是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数字视听、测试仪器和专用设备、电子基础产品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促进其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

第三条国家安排电子发展基金的基本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二)有利于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

(三)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促进技术成果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四)有利于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五)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形成规模经济。

(六)有利于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七)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电子发展基金由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财政部职责:负责电子发展基金资金管理,根据信息产业部初审意见,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追踪问效、监督检查。

信息产业部职责:负责发布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初审,建立项目库并实施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组织项目验收。

信息产业部与财政部联合设立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审查委员会,负责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审查;信息产业部下设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电子发展基金按照项目管理,采取公开招标和企业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选择项目承担单位。

具体程序如下:(一)信息产业部于每年7月份以后组织编制下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指南,在全国范围内发布。

1)前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1)前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和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第一部分:项目申报一、申报资格(一)四个基本条件1.企业。

依据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对无偿资助方式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具有法人资格。

依据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3.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依据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历年来,电子发展基金对省市推荐项目的实际支持额度最大为200万元,承担单位注册资本达不到200万元,被认为没有资金配套能力而不予申报。

4.提供前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要求,“提供前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实际操作中,也是按这一要求执行的。

只要能提供前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没满整两年,可以通过形式审查。

(二)其他有关问题1.党政机关、行业协会,大学、学院等教育机构,事业性质的研究院所、中心不能申报。

已经改制为企业的研究院所、中心等,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定为准。

兵团的农业师、团、处,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定为准。

2.公司、分厂、事业部、研发中心不具有法人资格,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是《营业执照》,而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能申报。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申报。

4.外商(含港澳台)投资企业不能申报。

5.注册资本不到200万元,正在增资的企业:--申报截止前,拿到新营业执照,并按要求附在申报材料中,可以申报。

--在网上注册用户时,可以先以预增资注册资金填写相关内容,以通过审批。

--申报截止后,未拿到新营业执照,形式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6.原来已有基金项目已经立项/正在执行/未验收的企业:--本次申报项目与以前承担的项目不是同一个项目,可以申报。

--由于企业原因拖延验收、或有其它不良记录,不可以申报。

7.多家单位联合不可以申报。

省市推荐项目须独立申报。

二、项目指南1.招标项目和非招标项目的区别申报渠道、流程和申报材料等要求都不一样。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广 应 用 , 成 规模 经 济 。 形
( )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单 位 , 照 二 符 按
项 目 指 南 要 求 通 过 电 子 发 展 基 金 申 报专 网 申报 ( 址 : 网 WWW .f n .o . iu dg v t
( ) 利 于 引 导 社 会 资 金 支 持 六 有
业 部 下 设 电 子 发 展 基 金 管 理 办 公 室
算 、行 业 发展 规 划 从 项 目库 中 选 择
项 目,分 期 分 批 制 定 项 目支 持 建 议 草 案 , 送项 目审查 委 员 会 审查 。 报
的 基 本 原 则
( )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电子 一 符
信 息 产 业发 展 规 划 。 ( ) 利 于 提 升 我 国 电 子 信 息 二 有
( ) 要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条 件 或 三 必 生产 设 备 、 施 。 设 ( ) 研 究 与 开 发 领 域 已取 得 四 在
产 业 自主 创 新 能 力 , 进 产 、 、 推 学 研
( ) 息 产 业 部 根 据 项 目审 查 五 信 委 员会 审 查 意 见 拟 定 电 子 发 展 基 金
项 目安排 和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报 送 财
政部批复。
( 下 简 称 基 金 管理 办 公 室 )负 责 日 以 , 常事 务 管理 。
字视 听 、 试 仪 器 和 专 用 设 备 、 子 测 电
( ) 金 管 理 办 公 室 根 据 专 家 四 基 评 审 结 , 对 进 入 项 目 库 的 项 目 实 施 动 态 管 理 、滚 动 支持 ,根 据 年 度 财 政 预
基 础 产 品 等 电子 信 息 产 业 核 心 领 域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已经成为了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促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我国政府成立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本文将从基金的背景、运作模式、投资范围和产业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与运作模式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成立于2006年,是我国政府主导下的国家级产业基金之一。

该基金的宗旨是通过投资和支持电子信息产业的相关企业和项目,促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和产业升级,提高行业的技术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基金的运作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一是通过直接入股的方式,用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等活动;二是通过设立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并与政府基金形成联动,共同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投资范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投资范围涵盖了电子信息产业的各个领域,例如半导体、信息通讯、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

具体来说,基金的投资方向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1.电子元器件及设备:例如芯片、光电器件、半导体设备等;2.信息通讯技术:例如通信设备、基础软件、智能硬件等;3.互联网应用和电子商务:例如在线游戏、电子支付、移动互联网等;4.物联网和智能制造:例如工业自动化、传感器技术、机器人等;5.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例如机器学习、数据分析、语音识别等。

三、产业影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在促进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对企业和产业链的投资,促进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了国内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此外,基金的设立还对规范市场竞争、鼓励创新创业、提升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它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使得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国际上有更加积极的竞争态势和影响力。

总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是我国政府主导下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性投资,对于推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和提升其核心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于国家财政补贴政策和标准(天津)

关于国家财政补贴政策和标准(天津)

关于国家补贴政策项目详单关于申报详细说明一、主要计划项目及支持方式和额度1.国家主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部:86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97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各领域专项等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等住建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等2.支持方式及额度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后补助、资本金注入等形式支持额度:不同的计划项目对企业的支持额度不同,通常一般项目国家资金额度为70-200万,重点项目200-300万元,重大项目500万元以上,如:863、973、科技支撑等国家重大项目经费额度都为500万元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中小企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额度为70-200万元;二、供热行业相关资金简介1.资源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指南摘要:节能方面燃煤锅炉改造。

主要包括北方采暖地区锅炉房系统改造,采用高效燃煤锅炉替代低效锅炉。

选项条件: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前期工作扎实。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齐全。

地方主管部门推荐上报。

申请500万元及以上资金的项目原则上需要进行招投标。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指南摘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科技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共性关键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包括热泵关键部件(压缩机、高效换热器)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基于吸收式热泵的供暖技术及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区域制冷/制热系统能效提高关键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太阳能高效热利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等。

申报条件:企业研发实力较强,具有一定规模。

关于天津补贴政策项目详单备注说明:关于相关扶持、贴息、创新、专利、节能减排、技术革新等申报口都分别在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委、经信委、科委、财政局、环保局、环境司等部门根据不同地域有不同政策,关于项目详细概要以及申报方式就不一一列举,同时获取最新的相关扶持补贴等资金政策,必须与个口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长期紧密联系,便于获取最新信息。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为支持以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为核心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支持范围主要是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数字视听、测试仪器和专用设备、电子基础产品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促进其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

第三条国家安排电子发展基金的基本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二)有利于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

(三)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促进技术成果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四)有利于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五)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形成规模经济。

(六)有利于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七)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电子发展基金由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财政部职责:负责电子发展基金资金管理,根据信息产业部初审意见,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追踪问效、监督检查。

信息产业部职责:负责发布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初审,建立项目库并实施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组织项目验收。

信息产业部与财政部联合设立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审查委员会,负责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审查;信息产业部下设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电子发展基金按照项目管理,采取公开招标和企业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选择项目承担单位。

具体程序如下:(一)信息产业部于每年7月份以后组织编制下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指南,在全国范围内发布。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招议标项目合同书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招议标项目合同书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招议标项目合同书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签订:甲方: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乙方:(项目承担单位)鉴于:1、乙方向信息产业部申请承担项目的执行;2、财政部(文号:)、信息产业部(文号:)已批准支持乙方承担项目的执行;3、信息产业部已授权甲方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事宜,并与乙方签订本项目合同;4、甲、乙双方同意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甲方因乙方承担项目的执行而给予乙方总额为万元的资助。

第二条资助的实施1、甲方在乙方保证完整、正确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的情况下给与乙方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资助;2、按信息产业部批复金额,乙方向甲方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方视乙方配套资金落实及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拨款时间及金额;4、甲方资助资金按以下开支范围列支。

┌───┬─────────────────┬────────────────────┐││ 支出项目│金额│├───┼─────────────────┼────────────────────┤││合计││├───┼─────────────────┼────────────────────┤│1 │设备、仪器、软件购置││├───┼─────────────────┼────────────────────┤│2 │原材料││├───┼─────────────────┼────────────────────┤│3│燃料动力││├───┼─────────────────┼────────────────────┤│4 │资料、印刷││├───┼─────────────────┼────────────────────┤│5 │租赁││├───┼─────────────────┼────────────────────┤│6 │鉴定、验收││├───┼─────────────────┼────────────────────┤│7 │财务费用(贴息项目填写)││├───┼─────────────────┼────────────────────┤│8 │人力费用││├───┼─────────────────┼────────────────────┤│9 │调研费用││├───┼─────────────────┼────────────────────┤│10│││├───┼─────────────────┼────────────────────┤│11│││├───┼─────────────────┼────────────────────┤│12│其他││└───┴─────────────────┴────────────────────┘第三条项目目标1、项目的实施期为资金到位至验收完成;2、项目的目标为a、总体目标: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完成投资____万元;本项目完成时,项目达到______生产阶段,年生产能力达到______;企业资产规模达到_______,资产负债率达到____;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___篇,专著___册;申请专利___项;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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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重点招议标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住所:
鉴于:
1. 乙方向信息产业部申请承担项目的执行;
2. 财政部(文号:)、信息产业部(文号:
)已批准支持乙方承担项目的执行;
3. 信息产业部已授权甲方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事宜,并与乙方签订本项目合同;
4.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甲方因乙方承担项目的执行而给予乙方总额为万元的资助。

第二条资助的实施
1. 甲方在乙方保证完整、正确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的情况下给与乙方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资助;
2. 按信息产业部批复金额,乙方向甲方报送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方视乙方配套资金落实及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拨款时间及金额;
4. 甲方资助资金按以下开支范围列支。

第三条项目目标
1. 项目的实施期为资金到位至验收完成。

2. 项目的目标为:
(1)总体目标: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完成投资万元;本项目完成时,项目达到生产阶段,年生产能力达到;企业资产规模达到,资产负债率达到;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篇,专著册;申请专利项;并通过甲方的项目验收。

(2)经济指标:在本项目执行期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万元、新增效益万元、上交税金万元、净利润
万元、创汇万元、社会贡献率。

(3)技术指标:项目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

(4)其他指标:。

第四条乙方保证
1. 乙方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若为联合投标项目,必须明确投标法人主体,参加投标单位之间必须签定有关协议;
2. 乙方有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员、研发和生产设备;
3. 乙方已取得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基础性科研成果;
4. 乙方就本项目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保证完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取得甲方资助;
2. 乙方应保证按照《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实施本项目,使用资助资金;
3. 完成第三条规定的项目目标;
4. 配合甲方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5. 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表和项目资金年度决算报告;
6. 在项目完成后按甲方要求向甲方申请项目验收;
7. 按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基金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8. 凡利用甲方提供的资金购买的国外先进设备,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行业力量消化、吸收其先进技术,由甲方选择性提供给行业使用。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视乙方配套资金到位的情况,拨付款项;
2. 甲方随时有权检查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3. 如乙方违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可随时暂停或终止资助款项的拨付,并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4. 甲方应依法保守乙方不涉及项目的其他商业秘密。

第七条项目成果
1. 本项目的所有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
2. 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对上述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
3. 经双方同意,上述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双方按商定的比例分享收益。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如乙方违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资助款项的拨付,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拨付款项;
2. 如乙方违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本合同的规定的,应根据实际占用资助资金的时间,每日向甲方支付资金总额的分之的违约金;
3. 如甲方违反《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或无故停拨合同规定的款项,乙方有权停止合同的执行,甲方不得追回已拨付的款项。

第九条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
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及政府行为、法律修改等;
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终止本合同,于此情形不追究任何一方的违约责任;
3. 遭遇不可抗力而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相关证据。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1. 本合同一经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乙方不得擅自变更;
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修订和调整,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单方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3. 甲方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可不返还已拨付的款项;
4. 乙方要变更合同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十一条通知
任何一方向他方发出关于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两份,乙方份,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联系人: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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