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消防工程监理是指对建设项目中的消防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确保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
二、监理范围1. 消防工程设计的监理:对消防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过程进行监督,包括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消防设施的布置、疏散通道的设置等方面。
2. 消防工程施工的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包括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施工质量的把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等方面。
3. 消防工程验收的监理:对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包括验收资料的完备性、验收标准的符合性、验收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
三、监理程序1. 前期准备阶段:a. 确定监理方案: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工程监理方案,包括监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等。
b. 签订监理合同: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监理费用等事项。
2. 设计阶段监理:a. 审查设计文件:对消防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b. 参与设计讨论:参与设计单位组织的设计讨论会议,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c. 监督设计过程: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过程,包括设计变更、设计审查意见的整改等,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施工阶段监理:a. 审查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流程、材料设备的选择等,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b. 监督施工过程: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包括施工质量的把控、施工进度的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等,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c. 检查施工材料: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消防工程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4.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a. 审查验收资料: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包括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确保资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消防工程监理是指在建造、装修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确保消防设施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消防工程监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二、监理范围本实施细则适合于各类建造工程、装修工程和其他消防工程的监理工作。
三、监理职责1. 监督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2. 监督施工单位的消防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3. 监督消防设施的材料采购和使用,确保其质量合格;4. 监督施工单位的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长期有效性;5. 监督施工单位的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确保应急响应能力;6. 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和指导,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7. 编制监理报告,记录消防工程施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监理流程1. 前期准备阶段:a. 审查消防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b. 参预消防设施的招投标评审,确保施工单位的专业能力;c. 确定监理计划和工作任务。
2. 施工监理阶段:a.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的施工和安装;b.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c. 抽查消防设施材料的质量;d. 监督施工单位的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工作;e. 参预消防演练和应急预案制定。
3. 竣工验收阶段:a. 参预竣工验收会议,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b. 检查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包括消防设施的验收报告、使用说明等;c. 编制监理报告,记录施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消防工程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2. 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保持独立、公正、客观的态度;3. 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4. 监理人员应积极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问题;5. 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施工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提出整改要求;6. 监理人员应保守施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消防工程监理是指在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工程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为了规范消防工程监理实施,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范围本细则适合于所有消防工程监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造物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三、监理流程1. 前期准备a.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责;b. 监理单位组织编制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c.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
2. 施工前监理a.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消防设计要求;b.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得到落实;c.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保施工场地符合消防要求。
3. 施工中监理a.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按照计划进行;b.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c.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进行监督,确保材料质量合格;d.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4. 施工后监理a.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消防工程符合设计要求;b.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确保设施完好并符合相关标准;c.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进行审核,确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
四、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每周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施工进度情况,包括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2. 施工质量情况,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整改情况;3. 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4. 材料采购情况,包括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和供应商的信誉情况。
五、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2.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监理,不得有失职、溺职等行为;3.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4. 建设单位应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赋予支持和配合,及时解决监理中的问题。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消防工程监理是指对建筑物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确保消防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监理范围1. 消防工程设计监理:对消防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包括消防水源、疏散通道、灭火设备等设计内容。
2. 消防工程施工监理: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材料选用、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方面。
3. 消防工程验收监理: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确保消防系统的功能正常、性能可靠,包括消防设备的试验、性能检测等。
4. 消防工程维护监理:对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进行监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记录的完善。
三、监理程序1. 设计阶段:a.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了解设计要求和目标。
b. 审核设计文件,包括消防水源、疏散通道、灭火设备等设计内容。
c.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设计符合法规和规范要求。
2. 施工阶段:a.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
b. 监督施工过程,包括材料选用、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方面。
c. 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和隐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验收阶段:a. 监理单位参与消防工程的验收工作,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b. 对消防设备进行试验、性能检测,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可靠。
c. 出具验收报告,记录验收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4. 维护阶段:a. 监理单位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b. 监督维护记录的完善,包括维护内容、时间、人员等信息。
c. 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四、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2. 监理单位应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单位等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3.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规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监理工作,不得有失职、渎职等行为。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831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8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消防工程监理实施行为,确保消防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消防工程监理实施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项目准备第四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在项目准备阶段进行项目初步审查和评估,制定监理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与建设单位协商确认。
第五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参与项目设计阶段,对消防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与项目管理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组织消防工程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知识。
第三章监理实施第八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方案和工作计划,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第九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消防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消防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一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消防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组织召开工程质量评审会,对消防工程进行终验,出具监理报告。
第十三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确保消防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章质量控制第十四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制定消防施工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各项质量控制要求和措施。
第十五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测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抽检,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六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组织开展消防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对合格的消防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十七条消防工程监理机构应对消防工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重点监控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的重要部分受到有效控制。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监理人员资质要求1.1 监理人员应具备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背景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1.2 监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消防法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进行定期更新学习。
2. 监理前期准备工作2.1 监理人员应在项目施工前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权益。
2.2 监理人员应向施工单位提供监理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进行监理工作安排。
2.3 监理人员应参与消防设计审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消防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 监理施工阶段工作要点3.1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厂进行验收,并核对消防设备、防火构件等的合格证明。
3.2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并记录相应的监理日志。
3.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消防施工进行抽查,并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指导。
4. 监理验收阶段工作要点4.1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并对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报告的编制。
4.2 监理人员应组织对消防设备的性能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价和记录。
4.3 监理人员应与相关部门一起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消防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5. 监理报告及相关工作要求5.1 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记录编制监理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2 监理人员应保护好监理档案,确保监理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3 监理人员应在工程竣工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质量跟踪,确保工程的消防安全性。
附件罗列:1. 监理合同范本2. 消防设计审查意见表3. 监理日志表格4. 工程验收报告表5. 消防设备性能测试记录表6. 监理报告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消防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国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
2. 监理:指监督指导施工过程中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各个方面,确保工程符合法规和合同要求的行为。
3. 防火构件:指用于阻止火灾传播、保护建筑物结构的构件,如防火门、防火涂料等。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消防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消防工程监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二、监理范围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适合于各类建造物和场所的消防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综合体、工业厂房、公共场所等。
三、监理主体1. 消防工程监理机构:由消防工程监理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组成,负责对消防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理。
2. 业主单位:委托消防工程监理机构进行监理,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四、监理要求1. 设计阶段(1)监理机构应对消防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监理机构应与设计单位进行协调,解决设计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
(3)监理机构应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并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
2. 施工阶段(1)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消防设备材料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其质量合格。
(3)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4)监理机构应及时向业主单位报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
3. 竣工验收阶段(1)监理机构应对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并参预竣工验收过程。
(2)监理机构应对消防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性能测试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3)监理机构应对消防工程的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监理机构应对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的发放进行审核,并向业主单位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业主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和建议。
2. 施工阶段的监理检查记录和问题整改情况。
3.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检查记录和验收意见。
4. 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和建议。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前期监控要点:1、工作范围消防工程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材料、器材、组件、设备进场检验,管网施工、水压试验、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等。
如本细则未涉及之处,按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相关条款执行。
2、资质验证承建消防工程的承包人应取得与工程相应的消防工程的资质证书。
承包商进场前须向监理项目部报验资质、营业执照、合同等书面资料。
3、材料、器材、组件、设备等进场检验⑴ 所有材料、器件、组件、设备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和有关现行标准规定,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文件等。
⑵ 喷头、湿式报警阀、信号蝶阀、水流指示器、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剂贮存容器选择阀、阀驱动装置、水泵结合器、烟、温感探测器、控制设备等器材、组件、设备应具有合格证和“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⑶钢管、管件、阀门、可曲挠软接等的材质、规格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还须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及各项指标的检验证书,否则应作所缺项复检。
钢管及管件在进场时应作外观检查,其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重皮、凹陷、厚薄不匀等缺陷。
⑷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⑸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经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管网安装安装前,应对穿墙、过板的预留孔洞尺寸、位置、标高等进行复核,若与设计要求有出入,应予修正或采取相应措施。
管道敷设时,其管径、坐标、标高、支架、间距连接方法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处,应设钢制套管,管道接口不得置于套管内,钢制套管应与墙体饰面或楼板底部平齐,上部应高出一般楼地面20 mm,高出卫生间、厨房楼地面50伽。
套管与管道四周间隙应使用难燃材料填塞紧密,楼板套管上口应采用沥青油膏封口。
在湿式报警阀出口系统,必须采用镀锌钢管、卡箍连接或丝接。
管道安装质量必须符合下列技术条件:⑴、螺纹连接:a、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飞边、毛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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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新华商业街工程(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核人:衡水市新华人防地下商业街工程项目监理部2012年08月15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02)二、编制依据 (02)三、监理工作流程和基本程序 (03)四、监理控制工作概述 (03)五、监理工作内容 (05)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 (18)一、工程概况1、本工程为衡水市新华人防地下商业街工程,处于衡水市内繁华地段,东临红旗大街,南侧紧贴衡水师范学院、河北长途电信传输局衡水线务局和衡水日报社,西邻报社街,北为新华东路。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2570m2,开挖深度8.0m。
为地下室一层,筏板基础,板柱结构,平时为商业及配套车库(车位数168个), 战时为二等人员掩蔽部(2个防护单元)及六级人防物资库(4个防护单元)。
2、消防工程范围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防火卷帘等。
消防泵房设在地下室,有两台消防泵和两台喷淋泵。
气体灭火系统采用全淹没式,防护区包括低压配电室,高压配电室,发电机房,供电开关房及控制室等。
3、本工程设施完备,装修标准高,工期紧。
工程在达到高质量的前提下还必须保证建筑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证建筑、装修、安装三者的整体美观与协调。
该工程安装工作量大,工期紧;材料设备类繁多,质量要求高,从材料进场检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以及各个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质量都要达到评优标准,专业性强,包括消火栓给水、气体消防、水消防及通风、防排烟等各有其特点;协调工作量大,总承包和各专业安装及装修分包商多。
顶面地面、室内室外、多方位的立体交叉作业,各种问题必须要及时解决,要求各参建单位顾全大局,通力合作、主动协调,以高标准的现场施工综合管理水平实施。
二、编制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消防报建批文;《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消防专业分包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三、监理工作流程和基本程序1、监理工作流程A、材料设备监理流程根据合同或投标文件对进场的主要材料、设备进行核查,资料齐全、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文件要求即在设备开箱记录或材料进场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并留底一份备查。
B、现场施工监理流程隐蔽工程报验或工序交验----设备、管道支架安装方式报设计确认----设备管道安装----报业主、设计、监理、总包单位确认----及时填写并进行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按施工标段)工程自查自纠、初验收等工作。
特殊情况按该项目的有关规定运作。
2、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详见程序1);工序交工、中间及隐蔽验收程序(详见程序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详见程序3);项目竣工验收程序(详见程序4)。
四、监理控制工作概述A、设计1) 消防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2) 承担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3) 建筑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B、材料设备1) 安装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 安装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并按有规定进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或提供商检局质量证明、海关报关单。
3) 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的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应有中文说明书。
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C、施工1) 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监理和筹建办的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2) 承担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3) 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设计图纸、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批准或确认擅自拆改电、空调、综合布线等配套设施;4)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5) 各工程与相关各专业、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6)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7)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8) 管道接口及弯制钢管的弯曲半径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
9)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灌水试验;D、验收1) 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与其配套的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按要求填写各种验收表格,各方验收签字后,分类装订、整理成册;2)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a、每个施工标段在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填写《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由总监或其授权代表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b、隐蔽工程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各参建单位代表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各方履行签字手续。
c、检验批的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各参建单位代表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各方履行签字手续。
d、施工单位按相同项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进行汇总统计,并填写各相应《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由总监或其代表人组织监理工程师和各参建单位负责人或其代表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各方履行签字手续;e、施工单位按各系统安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成果进行统计汇总,并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由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和各参建单位负责人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各方履行签字手续;f、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由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和各参建单位负责人进行核查、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各方履行签字手续。
3) 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整理、组卷要求消防给水、通风及防排烟、火灾自动报警、电气等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资料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划分规定“化整为零”,归入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配合总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对工程技术资料整理、组卷。
五、监理工作内容消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火灾报警集中控制器、联动控制柜、探测器、消防广播等);水系统(供水设备,各系统管道、阀类、消火栓、喷头等子分部分项工程);防排烟系统(各类型风机、风管配件、防火阀、加压送风阀和排烟防火阀等);气体灭火系统和防火卷帘等的安装和调试,施工各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同时配合土建、装修、智能建筑、设备房等专业工程施工监理和协调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1、消防水系统监理工作内容1.1 消火栓系统安装1)管材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等。
2)管道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立管应在其底部、顶部设固定支架,同时隔层设防晃支架。
3)穿楼板及防火墙套管与管道间间隙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4)地上消防管道应涂以红色。
管道上的阀门应有明显启闭标志。
5)消火栓箱应有明显标志,结构牢固、美观,箱门开启灵活。
6)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7)箱式消火栓的安装时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允许偏差+20 mm;1.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及系统组件安装1)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2)管道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A 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密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列》的有关规定;B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一个,四通上不得超过两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C 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3)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261—2005)表5.1.8的相关规定。
4)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 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大于下表规定:B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C 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D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E 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15m;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F 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除中间用管卡固定外,还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5)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采取抗变形措施。
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穿过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地面20 mm; 穿过卫生间或厨房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且套管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
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