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控技术监督管理系统实用标准
热控技术监督实施办法

热控技术监督实施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总称热控设备)是保障机组安全启停、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重要设备,是促进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不可缺少的手段。
为了加强******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各级领导及热控专业人员应切实做好热控设备的监督工作,使热控设备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热控技术监督的和管理、网络、职责和范围。
热控技术监督网络由公司总工程师统一领导,安全生产部管理归口,业务上接受**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1.3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上级颁发的条例不符或抵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1.4 本办法适用于******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热控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办法引用了下列标准中的相关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DL/T 655-2006 火力**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6-2006 火力**厂汽轮机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7-2006 火力**厂模拟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8-2006 火力**厂顺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9-2006 火力**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774-2004 火力**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DL/T 838-2003 **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6-2007 **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 5000-2000 火力**厂设计技术规程DL/T 5004-2004 火力**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DL/T 5175-2003 火力**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182-2004 火力**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电缆设计技术规定DL/T 5190.5-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五部分热工自动化DL/T 5227-2005 火力**厂辅助系统(车间)热工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JJF 1033-2008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3 监督的范围3.1 热控装置技术监督的范围3.1.1 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3.1.2 自动调节系统;3.1.3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3.1.4 分散控制系统和程序控制系统;3.1.5 热控电源和气源系统;3.1.6 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热工技术管理监督规定设备运行、检修监督1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 保持整洁、完好, 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1. 2 仪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度等级要求, 仪表反映灵敏, 记录清晰。
并应定期测试整套仪表的系统误差,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 3 由调节器控制的重要运行参数应有越限报警或监控保护装置, 在调节器正常运行工况下, 被调量不应超出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的规定范围, 在扰动后被调量应能迅速恢复正常值。
1. 4 信号光字牌应书写正确、清晰, 灯光和音响报警应正确、可靠。
1. 5 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 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 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1. 6 熔断器应符合使用设备及系统的要求, 应标明其容量与用途。
1. 7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 应保持盘内、外整洁。
1. 8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管路和一次设备, 应有明显的名称、去向的标志牌。
2主要仪表、自动调节系统、热控保护装置(见附录A)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无故停运。
因主设备及其系统问题造成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停运, 该主设备不能定为完好设备。
主要保护系统的保护条件暂时退出的应由厂总工程师批准, 报主管部门备案。
3 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热控人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 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热控运行日志上。
4 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非热控专责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
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定值进行调整时, 应按厂有关规定执行, 并作好记录。
5 进行计算机软件组态、设定值修改等工作, 事先必须提出修改报告, 经总工程师批准后, 由热控人员指定专人执行, 修改结束后, 应通知提出修改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确认以后及时编写异动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 方可投入使用。
热控专业在工作结束3天内将修改后的组态图存档。
6人员应加强对机组监控, 防止事态扩大, 并及时通知热控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热控专业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5.3.4做好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保证技术记录、检定记录、技术台帐的规范、准确、及时和图纸齐全并与现场保持一致。经常总结生产经验,采用先进技术,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培训工作。每半年向热控监督专责人上报热控专业设备台帐。
6.1.2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内容
6.1.2.1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等物理量的一次传感器
及配套的前置放大器、转换器、变送器、信号开关等)
6.1.2.2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
6.1.2.3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电缆、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6.1.2.4显示仪表及控制设备(指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调节器、操作器、
6.2.5所有仪表(如变送器、补偿导线、测温袋、节流装置、测温元件等)安装前均应进行检查和校验,安装后对重要仪表应做系统综合误差测定,并填写仪表安装前检定证书和综合误差报告(节流装置填写复核尺寸数据报告)。所有这些原始资料均须在投产验收后三个月内和竣工图一起移交生产部门存档。严禁将不合格的仪表进行安装使用和投入运行。
5.3.5参加分公司发生的热控系统及设备的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反事故措施。
5.3.6参加分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机组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设计、审查、安装、调试的质检验收和交接工作。
5.3.7每月向分公司生产管理部上报“热控监督月报表”和技术监督月总结,同时每季上报“三率”报表。做好年度技术监督计划和年中、年终工作总结,分析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年度的工作打算。
5.4.6负责本班组人员技术培训工作,保证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三篇)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热工技术的监督,保障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适用于我国热工技术监督领域。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是指对热工技术活动进行的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热工技术监督应当依法、科学、公正、独立进行。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便民原则,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热工技术监督机构,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资源。
第二章热工技术监督机构第七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是具备法定资格和独立地位的机构,负责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第八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设立监督部门,组织实施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第九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监督经验。
第十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效果性。
第十一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积极开展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防范事故发生。
第三章热工技术监督的对象和范围第十二条热工技术监督的对象包括热工设备、热工装置、热工工艺以及与热工技术相关的其他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更新等环节。
第十四条热工技术监督应当对热工技术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环保性和节能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热工技术监督的职责和任务第十五条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应当承担以下职责和任务:(一)负责热工技术监督的组织和实施;(二)制定热工技术监督的工作规定和标准;(三)对热工技术活动的申报、审批和验收进行监督;(四)对热工设备、装置和工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更新等环节进行监督;(五)对热工技术的合法性、安全性、环保性和节能性进行检查评估;(六)对热工技术人员的资质和行为进行监督;(七)处理热工技术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并追究相关责任;(八)加强热工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

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一、前言发电厂作为能源生产的重要单位,其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的监督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技术监督导则的角度出发,对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
二、热工仪表1. 热工仪表概述热工仪表是指用于测量和控制热力过程中温度、压力、流量等参数的仪器设备。
在发电厂中,热工仪表主要用于监测锅炉、汽轮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热工仪表种类根据测量参数不同,热工仪表可以分为温度计、压力计、流量计等多种类型。
其中,常用的温度计有普通温度计、热电偶温度计和红外线测温器;常用的压力计有差压变送器和静压传感器;常用的流量计有涡街流量计和超声波流量计等。
3. 热工仪表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热工仪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定期校验和维护仪表,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2)避免仪表长时间处于高温、高压等恶劣环境中,以免影响测量精度;(3)对于新安装的仪表,需要进行严格的调试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控制系统1. 控制系统概述控制系统是指用于监测和控制热力过程中各种参数的设备。
在发电厂中,控制系统主要用于监测锅炉、汽轮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控制系统种类根据控制方式不同,控制系统可以分为开环控制和闭环控制两种类型。
其中,开环控制是指通过输入信号来直接改变输出信号的值;而闭环控制则是通过反馈信号来调节输出信号的值。
3. 控制系统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控制系统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定期检查和维护控制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2)对于新安装的控制系统,需要进行严格的调试和检测;(3)避免过度依赖控制系统,应该保留手动控制的方式,以备不时之需。
四、技术监督导则1. 技术监督导则概述技术监督导则是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发电厂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技术监督导则内容技术监督导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热工仪表和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要求;(2)热工仪表和控制系统的校验和检测要求;(3)热工仪表和控制系统的更新换代要求;(4)热工仪表和控制系统故障处理要求;(5)热工仪表和控制系统使用注意事项等。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热力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热工技术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适用于涉及热工技术的各类项目、工程和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任务是对热工技术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包括热力站、热源装置、换热设备、热网管线、热能计量等。
第四条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监督管理机构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委托给地方能源监管部门进行具体实施。
第五条各级能源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热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公正、科学高效,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作配合。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报告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监督管理第八条对于新建的热力站和热源装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热力站和热源装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巡视检查,确保其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性和运行效果。
第十条对于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的抗震设防、安全运行、应急预案等方面,应当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对于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的热力生产、能耗情况、安全运行等方面,应当进行定期的数据采集和监督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对于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的维护、保养、改造等方面,应当进行定期巡视和监督管理,确保其设备的长期可靠运行。
第十三条对于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的热力供应服务质量,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取暖季节的供热质量。
第十四条对于热力站和热源装置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应当进行定期巡视和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换热设备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换热设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审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范本一、监督依据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热力条例》,并参考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和监督。
二、监督目的热工技术监督的目的是确保热能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热能利用效率,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三、监督范围热工技术监督的范围涵盖热力网络、热源设备、热交换设备、热能计量设备等方面。
四、监督要求1.热力网络的监督(1)热力网络的建设、扩建、改造施工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管道、阀门、泵站等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2)热力网络的运行应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供热质量。
(3)热力网络的热力计量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校准和检验。
2.热源设备的监督(1)热源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热源设备的运行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备长时间稳定运行。
(3)热源设备的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3.热交换设备的监督(1)热交换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备的传热效率和安全性。
(2)热交换设备的运行应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保持设备的传热效果和运行稳定性。
(3)热交换设备的泄漏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修复,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4.热能计量设备的监督(1)热能计量设备的选用和安装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定,确保计量准确性和公平性。
(2)热能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和校准应符合国家计量要求,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热能计量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法的要求,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五、监督措施1.对涉及热工技术监督的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前进行初检,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2.工程施工期间,定期进行工地检查,督促各方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对热力网络、热源设备、热交换设备和热能计量设备进行定期巡视和检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热控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阴电厂管理制度 HNH-ZD07-JD06 C/3热控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010-09-01修订2010-09-05实施华能淮阴电厂发布热控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热控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我厂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和《加强技术监督若干意见》、《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热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电力公司《热控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002年9月),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发电设备及系统的热工参数进行检测的仪表称为热工仪表;对热力设备及其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调节、控制、保护与联锁的装置称为热工控制装置。
本规定对热工仪表及热工控制装置统称为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简称热控装置。
第三条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以及周期性的与日常的检定、校验、维修和技术改进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满足生产的要求。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检修热控、输煤程控、化学程控等相关专业,并规定了华能淮阴电厂热控技术监督管理的职能、内容与方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第五条我厂建立热控技术监督网,由热控监督兼职工程师、热控点检员、检修部热控班组主要人员组成,在厂生产副厂长(副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热控装置的监督工作。
策划部是主管部门。
第六条热控监督专职(兼职)工程师的职责(一)在厂生产副厂长(副总工程师)、策划部主任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热控技术监督的指示和规定,指导和推动本厂热控技术监督工作。
(二)制定本厂热控装置的年度改进计划,协调热控专业与其它专业共同做好有关热控装置的技术监督工作。
(三)检查热控专业、班组工作的进度情况,参加本厂热控装置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
(四)参加本厂新建和扩建工程机组及改建机组的热控装置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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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控技术监督管理标准一、总则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电力企业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中的各种技术规定,保证我厂热控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火力发电厂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电力工业技术监督标准汇编》《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8年版)》《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DCS系统检修维护制度》《火电厂及电力系统反事故技术措施汇编》(热力部分)《计量管理工作规定》三、热控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1、通过对热控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控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的工作。
依靠科技进步,应用和推广成熟的新技术、新方法,确保我厂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热控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与热控技术监督有关的设备隐患,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2、热控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各项监督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可靠;并做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工作。
3、本管理标准中的有关职责分工,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以及本厂专业设备区域划分和人员配备情况而制定的,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共同搞好热控技术监督工作。
4、本管理标准适用于各级主管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事热控技术监督的工作人员。
四、监督机构与职责1、监督机构:朔州市格瑞特电厂热控技术监督工作分为三级管理,第一级为厂级,由总工程师负责;第二级为生产技术科;第三级为检修单位热控专业。
并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热控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形成覆盖全厂的热控技术监督网络。
2、总工程师职责:a、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和电厂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审批本厂有关热控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技术措施等。
定期召开热控技术监督网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厂热控技术监督工作。
b、负责对全厂在技术监督工作中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技术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c、定期组织召开全厂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交流总结技术监督工作经验,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d、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热控设备按规定进行的检定、监测、维护、检修及质量验收工作。
协调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单位共同搞好热控技术监督年度技措、反措及更改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工作。
e、组织调查与热控工作有关的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f、组织协调本厂各部门各专业共同搞好机组启停、运行中的热控技术监督以及设备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
g、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热控部分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实现电力建设与生产全过程技术监督。
h、审批热控技术监督报表和计量器具的购置、报废申请。
i、负责对全厂技术监督工作职责界面的裁决与认定。
负责对全厂公用系统、设备技术监督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3、生产技术科经理职责:a、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各项监督工作。
b、对上级单位下发的与热控专业有关的指示、精神、通知等提出具体实施计划和实施措施。
c、掌握和创新热控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并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检修质量和效率。
对较大、重要设备的检修和更新改造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技术指导。
d、参与设备事故、障碍、异常的原因分析及判断,组织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监督执行;参加热控设备基建与检修的质量验收工作。
e、审定热控专业技术改造计划,审定大小修工作容,审核设备、物资、材料计划,审核技术协议;组织、制定各检修、改造项目的实施措施和技术方案,并监督执行与落实。
f、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解决生产设备出现的异常问题,参与本专业设备的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监督工程过程的实施和质量验收。
g、定期监督检查热控仪表、自动调节系统、重要保护装置及数据采集系统的品质及热控技术监督各项考核指标。
h、组织制定与审查热控试验室、计算机室等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建立健全热控设备技术档案。
4、热控技术监督员职责:a、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及生产技术科经理的技术指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单位热控技术监督制度及厂部下达的热控技术监督制度。
b、按照上级单位热控技术监督制度的要求,具体安排、制定热控技术监督工作。
c、制定热控试验室、计算机室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热控设备技术档案(含备品备件)。
d、组织制定本专业设备技术改造计划、技措方案、反措方案,组织编写技术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措施和技术方案;制定大小修、日常维护的工作容及计划(含设备、物资、材料计划)。
e、对设备事故、障碍、异常的原因及时进行分析、判断,制定反事故措施,并执行落实。
对生产日常维护中的缺陷每月底进行分析和统计并制定相关的措施。
f、监督本专业所属班组热控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指导班组做好大、小修工作和日常维护工作,以及进一步作好热控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使其规化、制度化。
g、建立健全本专业热控计量工作标准、技术管理、技术方案、技术报告等,负责本专业热控监测仪表量值传递,按时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控计量标准准确。
h、组织专业进行技术培训、计量标准的复查认证,技术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i、参加热控设备检修的质量验收工作。
j、按时报送热控技术监督月报、季报、年度计划与总结以及大修监督检查总结与事故分析报告,督促热控专业、按时完成年度计划,发现重大问题与事故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检修单位热控专业监督职责:a、除完成第4项有关的热控技术监督工作外,应按时保送热控技术监督月报、季报、年报计划、总结以及大修、小修监督检查总结与事故分析报告给生产技术科,发现重大问题与事故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b、专业所用的标准仪表、仪器是计量工作的重要工具,应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以保证生产试验工作顺利进行。
c、严格执行仪器仪表管理方面的制度。
按操作规程正确合理地在技术规允许尺度使用仪器仪表,注意仪器仪表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保证仪器仪表正常工作时数据的可靠、准确。
d、做好维护、存放、对比、鉴定报废、记帐立卡、统计等工作。
保管好技术资料(包括合格证);e、遵守仪器仪表的周期检定制度:按照电力行业有关周期检定制度的规定,按时、按量把仪器仪表送交检验、检定,搞好计量传递工作,并保存好检定卡片或表格、记录。
f、做好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工作:防尘、防潮、防腐蚀、防老化工作。
g、做好对精密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四定”,“五不”。
“四定”:定使用地点、定使用人员、定检修人员、定专用管理制度。
“五不”:使用不离人、精机不粗用、不带病工作、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在仪器上堆放其它仪表及物品。
h、其它管理工作:仪器仪表附件管理、仪器仪表资料管理、仪器仪表报废和利用。
可通过主管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有关机构技术鉴定、审批同意后,报领导审批,正式报废。
报废后的仪器由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五、监督围与容1、热控技术监督围1.1热控系统a、热控参数测量及显示、记录系统;b、自动调节系统;c、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系统;d、程序控制系统;e、量值传递系统;f、计算机监视控制系统;1.2热控设备a、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位移等一次传感设备);b、仪表取源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c、二次线路(补偿导线、热控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及端子排等);d、显示、记录仪表及控制设备;e、热控保护及工艺信号设备;f、程序控制系统中控制设备部分;g、过程控制计算机及附属设备;h、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2、生产阶段的热控技术监督2.1热控设备运行监督a、DCS控制室和电子间环境中的微尘应无传导性,空气中微粒浓度应达到二级标准。
b、对DCS(含PLC)机柜要定期进行清洁或更换滤网。
c、DCS系统电子间应采用恒温恒湿空调,要严格控制进风不能进灰。
环境温度要控制在19-23℃之间,温度变化率<5℃/h,振动振幅<0.5mm,湿度保持在35-50%之间。
d、控制室装修材料要考虑防火、防静电,采取抗干扰措施,其他要求按设计规进行。
e、在机组运行时电子间、仪表盘、保护盘附近严禁使用产生电磁污染的设备(如手机、对讲机等),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现场要有警告牌。
f、安装在现场机组附近的控制设备,其安装位置应选在环境工作条件满足设备制造厂要求的场所。
如环境温度、振动、灰尘等。
g、运行中的热控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应保持整洁、完好,标志正确、清晰、齐全。
跳闸保护装置的接线端子应有红色明显标志。
并定期进行巡检详细记录每次巡检容,并妥善保管备查,巡检周期为每周两次。
2.2 热控设备检修监督a、热控检测仪表与控制装置的大、小修一般随机、炉检修同时进行。
热控设备的检修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遇有超差不合格表计,在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条件下,用事先校验合格的备用表计替换,进行轮换式检修。
b、热控设备检修前应编制检修计划,所需调试时间应列入检修计划予以保证。
主要改进项目应有设计图纸与说明,并经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论证后报上级公司。
c、热控设备检修前应制订标准检修项目和非标准检修项目并统计造册,严格按检修计划检修,不得漏项。
检修、校验均应按有关规程进行,并符合检修工艺要求。
并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操作。
d、对隐蔽的热控检测元件(如孔板、喷嘴和温度计等)应按计划检修周期在机组大修中进行拆装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e、检修后,热控专业应严格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分级验收,并对检修质量做出评定。
属于主设备的保护与控制装置,应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热控专业与有关单位共同验收。
f、检修后的主要热控仪表,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综合误差应符合要求。
g、检修后的热控自动调节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后应及时投入运行,并进行各项扰动试验,其调节质量应满足要求。
h、检修后的程序控制系统、工艺信号、保护联锁装置,应进行系统检查和传动试验,重要机组保护必须实际传动,确认正确可靠,方可投入运行。
i、检修结束,热控机柜与仪表盘台底部的电缆孔洞必须严密封闭,防尘、防火、必要时覆盖绝缘胶皮。
j、检修、校验和试验记录,更改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应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十五天整理完毕归档。
六、量值传递1、量值传递1.1朔州市格瑞特电厂热控试验室,负责全厂热控计量仪表的检定工作。
1.2试验室的面积、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应检定规程的要求。
1.3 根据《热控技术监督制度》,所列容配置热控计量标准仪器,并经上级质量监督局进行考核认证。
1.4 热控计量检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