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调研工作手册

政务公开试点情况跟踪研究课题调查工作手册国家行政学院、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2012年7月目录一、课题调查背景 (4)二、调查内容和调查工具 (6)三、调研提纲 (7)四、调查方式及要求细则 (9)(一)文献调查 (9)(二)个别访谈 (11)附:访谈提纲 (12)(三)座谈会 (15)附:座谈提纲 (16)(四)问卷调查 (19)附:调查问卷(A版) (20)附:调查问卷(B版) (23)(五)活动记录 (26)五、调查成果及标准 (27)六、附录 (29)一、课题调查背景“我国县级政务公开试点情况跟踪研究”课题是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2012年度委托课题,接受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指导。
由国家行政学院牵头组织实施,负责人是国家行政学院胡仙芝研究员、中国改革体制研究会姜秀谦、王君琦等。
本课题调查工作组由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的专家、教授及部分研究生组成。
本课题组将对国办函〔2011〕99号所确定的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100个县市区中选取至少10个典型县市区(包括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阶段、不同城市化水平的社会构成、不同民族构成社区以及不同区域特点等的县、市、区),对其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完善政务公开、规范政务服务的工作情况和改革探索进行跟踪调研,重点探索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原因及其可行的对策措施,并根据分类学的原则,剖析典型案例,探究县级地区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规律,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基础的贯彻、为政府信息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在全国的实现、为更大范围内实现政府廉洁、高效和法治责任等探索有力途径。
调查工作要服务课题调研的需要。
课题组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最终形成《我国县级政务公开试点情况跟踪研究报告》,整理出其中的对策建议,提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还将调研试点县市的相关经验汇总,编辑《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案例精选》,以达成问题研究和经验交流的目的。
古蔺县丹桂镇彭营村一组、刘国勇、古蔺县人民政府等行政处理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

古蔺县丹桂镇彭营村一组、刘国勇、古蔺县人民政府等行政处理决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0【案件字号】(2019)川行终184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胡华杨军伍平会【审理法官】胡华杨军伍平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古蔺县丹桂镇彭营村一组;刘国勇;古蔺县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古蔺县丹桂镇彭营村二组;罗应才;罗应元【当事人】古蔺县丹桂镇彭营村一组刘国勇古蔺县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古蔺县丹桂镇彭营村二组罗应才罗应元【当事人-个人】刘国勇罗应才罗应元【当事人-公司】古蔺县丹桂镇彭营村一组古蔺县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古蔺县丹桂镇彭营村二组【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古蔺县丹桂镇彭营村一组;刘国勇;古蔺县丹桂镇彭营村二组;罗应才;罗应元【被告】古蔺县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一审期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被上诉人古蔺县政府具有对本案土地争议作出处理的行政职权。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第三人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证据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一审期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被上诉人古蔺县政府具有对本案土地争议作出处理的行政职权。
古蔺县政府受理申请后,到争议现场进行了勘验,走访调查有关知情人员,争议双方均无有效的证据支持各自的主张。
鉴于争议地原属于荒地,经调查了解后仍无充分有效的证据确定其权属,古蔺县政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争议地的权属双方各得一半,具有公平合理性,处理并无不当。
TRS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配置说明

如果重新创建系统,修改了组织机构分类,则需要同步修改文件 wcm/WCMV6/gkml/sqgk/DepartmentConfigs.jsp,修改页面中的 arrDepts 数组的内 容,格式为: {以冒号隔开的部门组织树,部门信息} 如: {"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信息目录: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
TRS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 3 配置说明
第2章 工程初始化创建
由于系统中自带了演示数据,如果确认需要清除演示数据,重建政府信息公开服 务系统,请先参照第 4 章执行。
2.1 进入工程初始化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安装完成后,首先需要进行工程初始化创建。启动政府信 息公开服务系统,用系统管理员账号登录进入后台管理首页,点击“工程初始化创建”, 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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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CKM抽取的配置 .................................................................................................. 21 第 5 章 重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系统................................................................................ 23
李成强、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成强、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01【案件字号】(2021)川05民终3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锋何燕陈先洪【审理法官】何锋何燕陈先洪【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成强;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当事人】李成强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当事人-个人】李成强【当事人-公司】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古蔺县农业农村局【代理律师/律所】徐旭贵州雅实律师事务所;陈刚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陈波四川泽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旭贵州雅实律师事务所陈刚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陈波四川泽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旭陈刚陈波【代理律所】贵州雅实律师事务所四川朝旭律师事务所四川泽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成强;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被告】古蔺县农业农村局【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合同当事人的陈述证明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综合各方当事人诉辩意见,本院对本案争议焦点评析如下:一、关于李成强1997年5月30日是否收到25500元还款?经查,原农技站于1997年1月1日向李成强借款45000元,约定月利率为2%,于1997年5月30日出具了25500元的收条一张,但该收条没有时任负责人黎凯的签名入账。
1997年12月30日李成强出具的收取10800元利息的凭条,该凭条载明所付利息为“借款4.5万元的资金利息每月900元,共计10800元”,时任负责人黎凯在该凭条上签署“按站内研究的方案予以入账”。
如李成强已经收到25500元的还款,则1997年12月30日不应当按照本金4.5万元作为基数计算利息。
2024年网上三务公开制度(二篇)

2024年网上三务公开制度为了加强“三务”公开工作,提高“三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镇党委、政府对本镇“三务”公开工作负总责,要保证“三务”公开规范、真实、全面、及时。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的“三务”公开工作。
第二条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及基层站所应当将“三务”公开有关内容及时报送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资料应当包括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
第三条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应当在____日内将报送内容审核完毕,并在农廉网相关栏目予以公开,同时要在村内公开栏杯公开。
第四条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应当保证公开内容与报送内容相一致,公开内容与栏目名称相一致,并保证公开内容和图片大小适中,排列整齐。
第五条镇阳光农廉服务中心应当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各村“三务”网上及公开栏内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改正。
并将督查情况向镇领导和县农廉监管中心汇报。
网上农村农村三资公开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农村____“三资”公开行为,提高农村____“三资”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____经济____应当每月定期将当月发生的财务事项送镇经管站和会计服务中心审核报账。
第三条镇会计服务中心应当在下月上旬按规定将各村报审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同时录入三资监管系统,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在村内公开栏内公开。
第四条县农经部门管理人员对“三资”公开情况采取网上和实地监查相结合的办法,应按月在网上全面检查或部分抽查“三资”公开情况,必要情况下还应实地督查。
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后报送县农廉监管中心负责人,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乡镇或村。
第五条相关乡镇或村对存在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农廉监管中心。
第六条对于村级大额资产变动、重大资源经营等情况,村____经济____应按规定程序事先报乡镇审批,乡镇批准后应及时报县农经部门备案。
第七条县、乡镇农廉监管(服务)中心应当对村级“三资”重大变动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责令限期纠正,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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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同时降低申贷门槛,“一站式”服务。
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快办”行动,(文/古蔺县人社局 刘明强)珙县举办重点群体专场招聘会2022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推进提出以“需求摸排、资源整合、产业发展及就业情况、10家,多部30人(供稿单位/旺苍县就业局)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充分就业,近日,宜宾市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巡场镇政府共同组织举办了珙县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专场招聘会。
招聘会前,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立足区域产业特点和企业人才需求,积极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同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全面摸排,双向匹配信息,并提前将招聘会预告通知到各村、社区,让更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了解信息。
此次招聘会共提供岗位80余个,发放就业宣传资料300余份,56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供稿单位/珙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屏山县:“三岗联动”促进脱贫人口充分就业今年以来,宜宾市屏山县坚持把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防止返贫致贫的关键举措和重要手段,采取政策保障稳岗、就业服务扩岗、兜底保岗等“三岗联动”模式,全力促进全县17951名脱贫人员充分就业。
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加大“返补”稳岗政策落实力度,及时兑现稳岗返还、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交通补贴、稳岗补贴等政策资金。
今年,已兑现首批104家服务业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67.81万元、脱贫人口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交通补贴6.54万元、脱贫人口稳岗补贴57.6万元,稳定就业岗位5347个。
优化提升转移就业服务、做实“就业需求”“岗位供给”两张清单,促进人岗精准对接。
今年,已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今冬明春就业专场招聘活动等线上线下招聘会37场,累计提供就业岗位5.8万余个。
同时,组织运送2589名农民工前往宜宾三江新区就业、3926名农民工到屏山县经开区就业,促进脱贫劳动力转移到浙江就业432人。
古蔺县茅溪优质酱酒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

古蔺县人民政府二零二二年七月古蔺县茅溪优质酱酒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古蔺县茅溪优质酱酒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前言2019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指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市县国土空间总统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做出的具体安排,是开展乡镇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村规划的编制依据、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法定依据。
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做好镇村国土空间规划是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要以片区(经济区)来编制规划,以规划区来引领国土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促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茅溪片区是古蔺县域六大片区(经济区)之一,以优质酱酒、特色农业、生态康养发展为重点,加快推进本次规划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是古蔺县落实四川省“两项改革”重要举措。
•茅溪镇、石宝镇、丹桂镇3个乡镇全域,总面积47277公顷,涉及3个社区,41个行政村。
•2020年片区户籍人口138562人,常住人口92012人,人口持续流出,整体人口流出率为33.60%。
片区60岁及以上30308人,60岁及以上老龄人占户籍人口的21.87%,老龄化程度高。
石宝镇丹桂镇茅溪镇片区总面积:47277公顷茅溪优质酱酒片区•2020年片区国内生产总值约22.86亿元,占古蔺县国内生产总值的11.26%,经济水平位于古蔺县域中下游。
(一)规划范围地形:北高南低,高差显著,周边群山环抱,海拔高度在372-1452m。
一水环绕河谷纵横。
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在区内密集分布。
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2个,文物保护单位省级1个,市级7个,县级2个,未定级11个。
有玉华山、两江沟瀑布、杨梅林海、碧云寺等知名旅游资源。
文化:包含酱酒文化、红色文化和民俗文化等。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商务工作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变更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三资企业解散、清算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文化工作
未编制入目录的有:内资娱乐场所设立及变更许可;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及变更许可,内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及变更许可;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核定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国有纪念建筑物或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印刷企业设立;依法由区级政府办理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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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彩票公益金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社会事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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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
经济发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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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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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2011年11月2日星期三当前位置:首页/综合政务/02A文秘工作/政府文件/报告/索引号:135/2011-00002主题分类:发布机构:水口镇发布日期:2011-09-26 文号:水府[2011]2号关键词:教育督导评估自查报告水口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自查报告古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古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安排,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于今年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根据《古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真落实川教督〔2006〕2号和泸教局发〔2005〕25号文件的通知》(古教督〔2007〕1号)要求,严格按照《古蔺县(乡镇)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细则》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水口镇基本情况我镇位于川黔交界的赤水河北岸,与国酒之乡茅台镇隔河相望,是黔北入川第一镇,也是红军四渡赤水第三转战的地方,蔺(四川古蔺)仁(贵州仁怀)公路横穿境内,赤水河流经镇内八个村。
幅员面积198.33平方千米。
政府所在地水口寺距县城98千米,辖15个行政村,125个村民小组。
2009年总人口4.329万,其中农业人口4万。
2009年全镇实现人均国内2919元,年人均地方财政收入3064元。
农民年人均收入3066元。
二、水口镇教育基本情况全镇现有各级各学校22所,其中中学1所,农技校1所,片区中心校3所,村级小学14所,民办幼儿园3所。
全镇在校学生总数9282人,其中小学在校生5763人,初中在校生2757人,幼儿在园762人。
全镇有公办教师191人(未含特岗教师23人),代课教师57人。
水口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科教兴镇”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把教育工作列入镇委、镇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目标责任,明确提出了“打造教育强镇”目标。
坚持办好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的办学思想,办特色学校,每年办好五件实事。
紧紧抓住提高教育质量这个中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千方百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抓村级小学教学质量为突破口,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突出“两个重点”,一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实行轮岗、竞争上岗和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制度;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推进“三大工程”,一是实施“两全普九”工程,分类规划、分步推进“两全普九”;二是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示范性学校建设工程;三是实施教育质量和目标管理督导评估工程。
办好“五件实事”,一是党镇领导一对一救助一名贫困学生,逐步完善贫困救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二是每年召开一次骨干教师座谈会,加强教师队伍建;三是党镇领导每年深入课堂听一节课,,强化教育研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四是为学校办一件实事,逐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五是每季度召开一次教育联系会,研究教育工作,解决教育的实际问题。
切实加强农民工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实现劳动力资源的转移。
2007年,顺利通过县政府“教育督导”验收,去年“两全普九”合格。
近三年来,我镇在狠抓巩固提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两全普九”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基础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职业教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义务教育阶段“四率”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基础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学水平日益提升。
三、接受教育督导评估自查情况A1、领导职责B1、“以县为主”管理体制C1、镇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承担起统筹镇内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职责。
制定了《水口镇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水口镇学校建设规划》并制订了分年度实施计划。
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列入政府年度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任务。
镇政府对义务教育承担了相应责任,村民委员会承担一定责任,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镇级部门、村委协同配合抓教育的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先后成立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两全普九”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素质教育领导小组,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建立了镇政府领导和镇级部门联系学校制度,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订了《水口镇教育工作目标责任》,《水口镇人民政府实施素质的措施》,《水口镇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实施“两全普九”加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的意见》,《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有力,全力推进全镇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C2、按照县政府全面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的有关要求,及时下拨各种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
长期以来,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全镇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为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拨付,保障学校必要的公业务费支出以及办学条件改善,我镇教育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工资直发和经费专拨”,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拨付,无拖欠、挪用现象。
为确保教育经费用于教育,结合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制定了《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为教育经费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益提供了可靠保障。
C3、镇政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学校领导干部的聘用和管理,积极向教育局推荐基层领导,积极向人事部门及教育局争取教师。
B2、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C4、积极实施“教育强镇”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制定了近期、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并将发展目标纳入政府的年度工作任务,教育工作列入镇委、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镇政府成立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每年召开涉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会议达到4次以上。
针对危房改建工程、贫困生资助、“两全普九”的实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现场会议,切实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C5、镇政府把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规划。
《水口镇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为“教育强镇”奠定了良好基础。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水口镇建设规划》,并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全镇中小学校的危房改造任务,并作为政府实事工程。
C6、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镇党镇班子领导经常深入学校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调研教育工作,关心教职工,各部门努力为教育创造发展的宽松环境,解决学校的具体问题。
社会各界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镇上下形成了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镇政府专门建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严禁部门对学校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全镇未发生过部门对学校的“四乱”行为。
每年教师节,镇上都要表彰一大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镇政府设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并在重阳节召开教师座谈会,与教师共同商讨教育大计。
B3、目标责任制C7、实行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成立了教育工作领导组,明确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镇长为具体负责人,按照《对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路线履行镇政府的职责,按照评估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由镇政府与中心校及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C8、建立了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定点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每年召开两次以上镇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联系学校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镇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口联系一所学校,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了解办学情况,帮助解决学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帮助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帮助协调解决贫困生入学、农民工子女入学、留守儿童入学等问题,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镇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深入联系学校或村社看望留守儿童。
A2、教育改革与发展B4、各类教育发展C9、镇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改造薄弱学校的规划及措施》,坚持“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镇政府对镇内中小学的发展实行统一规划,加大薄弱学校建设力度,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教师互动活动,做好困难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就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镇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目前,全镇镇所在地学校与村校学校之间,片区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育质量上差距已明显缩小,水口镇提出了办特色学校的要求,目前水口小学已经启动创建语言文字示范学校,水口中学开展英语角活动,充分发挥龙头学校的带头示范作用。
C10、2000年水口镇通过县政府“两基”验收后,镇政府把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来抓。
2006年制定了《关于实施“两全普九”“两基”巩固的总体规划》,镇政府坚持把控辍保学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来抓,把学生巩固率列入对学校的重要考核内容。
镇政府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工作纳入“两全普九”。
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圆满接受义务教育,并不断提高普及程度。
每学期开学,镇教育主管领导把镇内的控辍保学列入议事日程。
学校把开学第一周作为追流工作周,确保了控辍目标的完成。
2009年制定了《“两全普九”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县政府“两全普九”验收。
2009年,全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85%,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100%,小学生年辍学率0%,小学毕业班学生毕业率100%,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100%;初中阶段入学率100.22%,初中学生年辍学率0%,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率100%,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100%,普及程度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指标。
C11、镇政府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全镇义务教育阶段有留守儿童1000多人,印发了《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并制定了年度教育和管理工作计划,各学校都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
全镇上下形成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共同关心、教育和管理留守学生的机制。
C12、镇政府按照《古蔺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普高和职高协调发展的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大力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普职高协调发展的目标。
三年来初中升高中阶段人数逐年上升。
2008年全镇升入县职高39人,2009年全镇升入县职高94人,2010年全镇升入县职高281人,合计414人,三年升入普高351人,超过普职招生入学比例1:1要求。
C13、镇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
有职能股室专人专门负责学前教育工作。
2006年印发了《水口镇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及措施》,每年对民办幼儿园实现年检,2010年水口镇中心幼儿园被县教育局认定为县级合格中心幼儿园,进一步规范了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基本做到全镇各类幼儿园协调发展,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