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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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细则(较全面45页)

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细则(较全面45页)

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细则(较全面45页) 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晋安监煤字[2021]2号发布第一部分国有煤矿“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章管理责任制第四章技术措施与现场管理第一节矿井通风第二节瓦斯及瓦斯抽放第三节矿井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第四节局部通风第五节瓦斯排放第六节防灭火第七节综合防尘第五章安全培训第六章资金保障第七章其它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煤矿瓦斯、煤尘及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2条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的国有煤矿和外商投资煤矿,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国有煤矿是指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和县营及其以上(包括县、市营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的煤矿企业(简称煤矿企业,以下同)。

第3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对所辖区域内的煤矿企业的“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对所辖区域内的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监察。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对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监督、监察时,发现煤矿企业违反本规定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其行政处罚。

第4条煤矿企业必须把“一通三防”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着“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一通三防”责任制,设置和完善“一通三防”专门管理机构,做到人员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

第5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以下“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矿井抽放瓦斯管理制度;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4.防灭火管理制度; 5.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6.通风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7.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8.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9.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0.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1.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12.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第6条煤矿企业依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是指在企业或组织内部为了减少空气中的粉尘污染,保护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1. 目标和原则:- 目标:减少空气中的粉尘污染,保护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

- 原则:科学合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2. 责任分工:- 管理层:制定防尘目标和计划,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 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具体的防尘措施和管理工作。

- 员工: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与防尘工作。

3. 防尘控制措施:- 技术措施:使用封闭式和密闭式设备、采取湿法作业等措施来减少粉尘产生和扩散。

- 管理措施:制定和执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培训员工的防尘知识和技能等。

- 个体防护措施:提供适当的防护用品,如口罩、防尘服等,并保证其正确使用。

4. 监测与评估:- 粉尘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进行测量和监测,确保粉尘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 健康评估: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与粉尘相关的健康问题。

5. 培训与教育:- 培训计划:制定员工防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

- 信息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向员工宣传防尘知识和意识,提高员工对防尘工作的重视程度。

6. 故障处理与整改:- 故障处理: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漏洞,减少粉尘泄漏的可能性。

- 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7. 评估与改进:- 防尘目标:定期评估防尘工作的目标和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

- 改进措施:对防尘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防尘管理水平。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不同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以确保防尘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煤矿防尘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矿工身体健康,根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正在运营的煤矿和有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外包单位和其他与煤矿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防尘管理机构和人员一、煤矿应设立防尘管理机构,具体人员设置和职责如下:(一)防尘管理机构由总经理领导,设立防尘管理办公室,负责煤矿的防尘工作。

(二)防尘管理办公室由专职人员组成,包括防尘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和岗前培训师,分别负责防尘设计、防尘设备维护和矿工培训等工作。

二、防尘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和经验,熟悉煤矿防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能够独立完成本工作职责。

第三章防尘管理制度一、煤矿应建立健全防尘管理制度,确保煤矿防尘工作的有序进行。

(一)煤矿防尘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粉尘超标情况的发生。

(二)煤矿应制定防尘目标和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煤矿应落实防尘设备和工艺的改进和更新,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

(四)煤矿应建立防尘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粉尘浓度和防尘效果。

(五)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

二、煤矿应建立防尘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防尘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第四章防尘设备和工艺一、煤矿应配备适合的防尘设备和工艺,确保煤矿的防尘效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一)煤矿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确保其性能和质量合格。

(二)煤矿应定期维护和检修防尘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煤矿应采取有效的防尘工艺措施,如喷水降尘、覆盖堆场、湿法磨煤等,降低粉尘污染。

(四)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防尘设备和工艺,提高防尘效果。

第五章防尘培训和教育一、煤矿应加强对矿工的防尘培训和教育,提高矿工的防尘意识和技能。

(一)煤矿应制定详细的矿工防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培训。

(二)煤矿应培训矿工正确使用防尘设备,了解防尘工艺的操作方法。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矿井的防尘工作,保障职工健康,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煤矿所有井下和地面生产作业区域。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确保防尘工作有效实施。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煤矿企业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岗位要认真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防尘技术措施、防尘设备管理、防尘监测等,具体内容由煤矿企业进行详细规定。

第二章防尘技术措施第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全面的防尘技术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确保职工掌握正确的防尘方法。

第七条井下作业区域必须加强湿法作业,减少粉尘浓度。

并定期开展各类清洁作业,保持井下环境清洁。

第八条煤矿企业要完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作业区域空气流通良好,减少粉尘沉积。

第九条对于易爆区域,煤矿企业要加强粉尘防爆管理,确保防爆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条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买矿法、打湿法、刮油法、装筛目法等措施,确保降尘效果。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特殊作业区域的防尘管理,提高特殊区域的人员防尘意识。

第三章防尘设备管理第十二条煤矿企业要定期检查维护防尘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要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设备,保证设备有效防尘效果。

第十四条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防尘设备,并加强对防尘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对防尘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防尘监测第十六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尘监测机制,定期对井下和地面的粉尘进行监测核查。

第十七条对于监测结果不达标的区域,煤矿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矿井的粉尘浓度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防尘监测记录,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保防尘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5篇)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5篇)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做到煤矿防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必须最大限度的减少井下各产尘点的产尘量,提高捕尘、捉尘效果,针对目前的实际条件和装备水平,现制定以下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一、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实施煤体注水工艺,不注水或注水效果不好的地点严禁放炮落煤,对强行生产者按严重违章论处(班长、放炮员、技术员)。

2、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必须严格要求把关,不能流于形式,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注水效果,每班由安全员、调度员负责监督注水效果,注水结束后,注水人员必须填写注水记录,由跟班技术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按违章论处。

3、采煤工作面上班注水范围要保证够下班采煤,无注水地段不准生产。

4、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水泡泥,不准用煤粉或其他屯炮,否则不准放炮。

5、采煤工作面放炮结束后,必须坚持先洒水,减小煤尘飞扬。

6、采煤工作面和下巷溜子机头处,洒水喷枪等喷雾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随着工作面煤量的多少正确使用。

无喷雾装置或喷头不管用,不准生产。

7、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

在生产期间,根据本区内工作情况,保持开启,严禁私自停止,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8、采煤工作面在采舍帮煤时,尽量低位放煤,减小产尘量,并在放煤地点回风侧进行洒水降尘,不降尘不准出舍帮煤。

9、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必须保证每班冲刷、清扫一次,杜绝煤尘堆积,发现一处,追究班长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1、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发现有干打眼者,按严重违章论处。

2、掘进工作面必须有洒水管路,距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____米。

3、掘进工作面在放炮前、落煤前必须先在掘进工作面____米内进行全面洒水。

放炮后,在出煤前,要先洒水,坚持不洒水不变攉煤。

4、掘进头向外____米范围,必须有可靠的喷雾装置,并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放炮后坚持喷雾洒水。

煤矿综合防尘措施

煤矿综合防尘措施

曲靖市富森矿业有限公司罗平篆长煤矿矿井综合防尘措施二零一三年元月矿井综合防尘措施为了进一步优化矿井工作环境,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具体如下:一般规定一、成立矿井综合防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粉尘治理措施,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

二、加强井下粉尘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矿井粉尘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所有产尘地点粉尘浓度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三、每月在召开“一通三防”例会时,要解决粉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粉尘治理情况。

并按照考核办法,每月考核一次。

四、必须建立健全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该项制度必须有:(一)巷道冲刷制度;(二)防尘设施管理制度;(三)隔爆设施管理制度;(四)粉尘测定制度。

五、编制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组织编制矿井防尘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属于防尘工程、防尘材料消耗的费用由年度安技措费用或生产成本中支付。

六、采区准备、巷道掘进、采煤面投产防尘、隔爆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必须经有关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七、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

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大片。

对已查明患有尘肺病的职工及时调离粉尘作业区,并做好定期复查、治疗工作。

八、采掘区(队)必须配备兼职防尘工,管好、用好采掘工作面的防尘设施,机电、运输部门要保证电气设备的完好,杜绝电气失爆,杜绝外因火源引爆煤尘,做到带式输送机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机运队负责运输系统内综合防尘设施的完好与正常使用工作。

矿井防尘、降尘措施一、生产系统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面出煤系统转载点喷雾、掘进面扒矸机联动喷雾,装、卸载点喷雾应尽可能实现自动化,不能实现的必须安装手动防尘设施;采面实行煤体注水,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都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必须封闭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防尘管理标准

防尘管理标准

防尘管理标准防尘管理标准QG/XQ0225-2021一、制定依据本标准依据以下规范的相关条款制定:《煤矿平安规程》、《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21、《永煤集团瓦斯综合治理规定》(永煤股份[2021]53号)、《永煤集团"一通三防'例会等四项制度的通知》(永煤生[2021]100号)。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井通风管理的标准,适用于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的实施与考核。

三、标准内容(一)综合防尘系统管理标准1.胶带机巷及刮板输送机巷内的防尘管路(108)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井下煤仓、输送机、转载点有完善的喷雾洒水装置,喷雾掩盖煤流,喷嘴之间距离为300mm;若煤体比较潮湿且没有煤尘飞扬,可以不打开喷雾,否则打开喷雾进行降尘。

主要进、回风大巷及采区进、回风巷每400~500m安装一道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及掘进工作面安装二道净化水幕,第一道距工作面30~50m(综采面80m),其次道距工作面80~100m(综采面130m),采掘机工作时或爆破前必需开启,喷条距顶板50mm,两喷头距离为400~500mm。

全部净化水幕迎向风流,喷头与顶板成30度夹角,要能够封闭全断面,在检查时发觉违反规定,每处/次对责任区队罚款200元,对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

2.采掘机必需有内外喷雾装置,能掩盖滚筒,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必需停机;采掘工作面采纳湿式打眼和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洒水灭尘。

否则每次对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100元。

3.各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实行谁安装、谁管理、谁修理。

主要进风大巷及采区进风巷的净化水幕由生产技术科组织验收后交运输队使用和管理,每班要开启2小时,发觉问题书面形式向生产技术科汇报,生产技术科支配通风队修理(喷嘴不出水由运输队处理);主要回风大巷及采区回风巷的净化水幕由机电二队安装、使用、维护。

全部净化水幕及装卸载点喷雾装置必需悬挂管理责任牌,写明责任人,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2024年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1、必须对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进行鉴定。

煤尘的爆炸性由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公司通风管理部。

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产生粉尘和受粉尘威胁的所有地点都必须采取煤尘措施。

没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和防尘设施不得生产。

地面永久性水池每季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确保防尘用水的水量和水质。

3、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所有巷道和地点,包括: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联络巷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井上、下所有转载。

所有防尘管路和设施必须指定专人管理,至少每周巡检一次,管路不得通过封闭区域。

防尘管路统一标准色为消防红。

管路要吊挂平直、不拐死弯、接口不花接不漏水。

管路中的支管和阀门(手把)要齐全灵敏,井下洒水管路所有支管和阀门的规格型号必须统一,胶带巷的所有冲洗、转载喷雾、净化水幕的阀门都要安设在巷道行人侧。

4、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面进回风巷、开掘巷道、装煤点和井上下其它需要风流净化的巷道都必须安设风流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运输巷内还应设水幕。

水幕要吊挂平直,喷雾能封闭巷道全断面,雾化效果好。

5、井上下煤仓和溜煤眼放煤口及所有转载点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并正常使用(必要时封闭)。

所有皮带转载点还要设喷雾,喷雾要安装稳固,能封闭尘源,雾化效果好。

转载点落差宜≤0.5m,否则安装溜槽或导向板。

井下所有转、装、卸载点总粉尘的降尘率应≥85﹪。

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有涌水时可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6、每季度填制一次防尘系统图,标明水池位置及容量,管路布置长度及管径,设施布置。

7、定期冲刷巷道积尘,冲洗前要先清净浮煤,冲洗时要做到无死角、无粉尘堆积,特别是各类联络巷、通风硐室等处,且要制定相关措施进行及时清扫冲洗。

对容易造成煤尘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洗,巷道内严禁出现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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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2021)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14
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则(2021)
为了进一步做到煤矿防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必须最大限度的减少井下各产尘点的产尘量,提高捕尘、捉尘效果,针对目前的实际条件和装备水平,现制定以下煤矿综合防尘实施细
一、采煤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实施煤体注水工艺,不注水或注水效果不好的地点严禁放炮落煤,对强行生产者按严重违章论处(班长、放炮员、技术员)。

2、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必须严格要求把关,不能流于形式,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注水效果,每班由安全员、调度员负责监督注水效果,注水结束后,注水人员必须填写注水记录,由跟班技术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按违章论处。

3、采煤工作面上班注水范围要保证够下班采煤,无注水地段不准生产。

4、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使用水泡泥,不准用煤粉或其他屯炮,否则不准放炮。

5、采煤工作面放炮结束后,必须坚持先洒水,减小煤尘飞扬。

6、采煤工作面和下巷溜子机头处,洒水喷枪等喷雾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随着工作面煤量的多少正确使用。

无喷雾装置或喷头不管用,不准生产。

7、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保证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

在生产期间,根据本区内工作情况,保持开启,严禁私自停止,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8、采煤工作面在采舍帮煤时,尽量低位放煤,减小产尘量,并在放煤地点回风侧进行洒水降尘,不降尘不准出舍帮煤。

9、采煤工作面上、下巷必须保证每班冲刷、清扫一次,杜绝煤尘堆积,发现一处,追究班长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1、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发现有干打眼者,按严重违章论处。

2、掘进工作面必须有洒水管路,距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30米。

3、掘进工作面在放炮前、落煤前必须先在掘进工作面20米内进行全面洒水。

放炮后,在出煤前,要先洒水,坚持不洒水不变攉煤。

4、掘进头向外15米范围,必须有可靠的喷雾装置,并能雾化整个通风断面,放炮后坚持喷雾洒水。

5、各运输转载点必须装有洒水喷头,保证灵敏、可靠,并且坚持使用,发现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者一次罚款10元,按违章论处。

6、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浮煤班班洒水清扫,严禁煤尘堆积,巷帮上的浮煤及时冲刷,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追究当班责任人的责任。

7、掘进工作面在条件具备时,要坚持提前煤体注水,注湿煤层,减少落煤时的产尘量。

三、打茬地点降尘措施
1、井下各打茬地点在开工前,必须有喷雾装置,并保证喷雾装置齐全、可靠,否则不准开工。

2、打茬施工过程中,根据扩修生产的需要,喷雾必须开启使用,发现不使用,对班长按违章论处。

3、从技术上、工艺上采取措施,杜绝冒顶,避免煤大量脱落,产生大量煤尘。

4、打茬地点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及时清扫,保证无浮尘堆积(长5m,厚2mm),发现堆积一处,罚现场负责人20元,记违章一次。

5、扩修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由巷道承包区队进行班清理。

四、机电、运输巷综合防尘措施
1、各转载点必须有可靠的煤场喷淋降尘系统,全年可正常使用,无降尘装置或装置不齐全、不灵敏、不可靠时,设备不准开启,否则按违章论处。

2、发现喷雾装置完好但不使用,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元,记违章一次。

3、主要进、回风巷必须装设风流净化水幕,净化风流。

以上规定由本班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员、技术员具体落实。

干部下井进行抽查落实,严格监督。

以上规定及措施自该文件下放之日起开始实施,望各单位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把煤尘防尘防治工作做为近段我们的一个重点工程来抓。

XXX图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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