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071_全国造价员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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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管理基础知识讲义及精练相关法律法规

造价员管理基础知识讲义及精练相关法律法规

造价员管理基础知识讲义及精练相关法律法规1. 造价员的职责造价员是建设工程中负责预算和控制费用的专业人员。

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工程量清单和分部分项工程预算等;•协助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进行成本和质量分析;•对合同价款进行分析和支出计划;•撰写工程结算报告和施工投资估算报告等;•维护工程造价的机密性。

2. 造价员的专业知识如果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造价员,必须掌握以下专业知识:2.1 工程测量学工程测量学是造价员必备的基础知识之一。

他们需要熟练掌握各种测量器械的使用方法和常见误差的消除方法。

2.2 工程材料学工程材料学是研究材料的力学性能、外观性能和化学性质等方面的科学,它是造价员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

造价员需要对建筑材料的性质、用途和价格等方面有深入的了解,以便在编制预算和进行成本分析时能够准确实用。

2.3 建筑构造学建筑构造学是一门研究建筑物结构和它们之间的联系的学科。

它是造价员必须理解的基础知识之一。

造价员需要对建筑的构造和设计有深入的了解,才能够更加准确地预测建筑工程的成本和时间。

3. 相关法律法规在编制工程造价预算和进行成本控制时,造价员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下是造价员必须了解的法律法规:3.1《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础法律。

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造价员需要熟练掌握《建筑法》的相关规定,以便在预算编制和成本控制过程中充分考虑法律责任。

3.2《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招标范畴、招标投标程序和评标办法等方面的规定。

招标投标过程中,造价员必须看到、听到和执行招标规则,遵守招标程序和标书编制规则,保证招标文件的严密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便更好地完成预算编制和成本控制等工作。

3.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在建设工程中应用的重要法律法规。

其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责、建设工程的质量检验和检测等方面的内容。

作为造价员,必须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便在预算编制和成本控制过程中考虑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质量管理可能带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上的影响。

造价员-基础知识-精讲班-第3章(美工版)

造价员-基础知识-精讲班-第3章(美工版)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 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 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2、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四点) (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 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2)因施工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 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 付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 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损 失和实际费用。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一、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合同关系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体系中,业主和承包商是两
个最主要的相关方。 (一)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
业主为了实现建设工程项目总目标,可以通过 签订合同将建设工程项目寿命期内有关活动委托给 相应的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机构。如工程勘察、工 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工程咨询 (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与项目管理服务等。
典型题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 )要考虑 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主要风险。 A.承包商 B.发包方 C.监理方 D.业主 答案:A
性研究、技术咨询、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 管理、施工监理等,需要与相关单位签订工程咨 询或项目管理合同。 6、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是指业主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 如业主与银行签订的合同。 7、其他合同 如业主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等。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典型题目: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设 备与材料采购、施工任务全部发包给一个承 包商的工程承包合同是( )。 A.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B.施工总承包合同 C.EPC承包合同 D.特殊专业工程承包合同 答案:C

造价员-基础知识-精讲班-第2章(美工版)

造价员-基础知识-精讲班-第2章(美工版)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4)物资准备。主要包括落实原材料、协作产品、燃料、
水、电、气等的来源和其他需协作配合的条件;并组织工器
具、备品、备件等的制造或订货。
典型题目: 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了建设准备和具备了开工条
件以后,由( )负责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
可证。
A.施工单位
B.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可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按照其盈利性不同, 政府投资项目又可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项 目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典型题目: 按照项目的投资作用,建设项目可分为( )。 A.在建工程 B.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C.筹建项目 D.投产项目 E.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答案: BE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
验收、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 是各项工作必 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各阶段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次序, 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 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一)投资决策阶段工作内容 ⒈ 编报项目建议书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3. 施工 工程项目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即进入了施工安装
阶段。 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
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 期。
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 。
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 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
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合格15日内,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1.造价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教程文件

11.造价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教程文件

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 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二.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讲义PPT教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讲义PPT教案

5,投资估算工作内容—书上一 段文字
6,资金筹措的几种形式
第二节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
(1)作用
(2)内容
(3)文件组成—二级编制、三
级编制
第28页/共60页
(4)综合吨位指标法(会做计
第三节 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 1,施工图预算的概念和作用 (1)同一套图纸,结果不一样 (2)对各方的目的和作用
数关系 (2)工作时间研究—工人、机

2,材料消耗定额 第22页/共60页
(1)消耗定额内容及公式
第五节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 及定额基价
1,人工单价—包含的内容
2,材料单价 (1)材料预算价概念及内容 (2)材料原价概念及内容—检验试
验费的特定含义
第23页/共60页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第37页/共60页
7,标底保密,且只能是一个
第四节 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方 法
1,内容—了解10个文件
2,图7-4 投标程序图—先后次 序
3,编制方法
(1)编制依据
第38页/共60页
(2)措施项目增加
3,评标 (1)设标底的情况 (2)成员应遵守的规定 (3)初评中废标情形规定 (4)重大偏差的约定 (5)评标与定标
第八节 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积累与造价指数 1,工程造价信息—四类信息
2,工程造价资料 (1)按不同阶段分 (2)量、价、技术经济条件 (3)制度建立、数据库作用
3,工程造价指数—各种分类
第25页/共60页
第六章 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 确定和控制
第一节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1,决策的概述—直接关系到投资和造价水
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一节 合同概述 1,合同的订立 (1)要约和承诺 (2)格式条款的解释 (3)缔约过失两个前提,三个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精讲
方法
单价法和实物法。
作用
是施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施工单位制定人工、材料和 机械台班需求计划的重要依据。
04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过程
投资决策阶段造价管理
投资估算
根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制投资估算,作为项目投资决策的依据 。
VS
风险评估
对项目投资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市场风险 、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为投资者提供 决策参考。
施工阶段造价管理
工程变更管理
对工程变更进行严格管理,控制因变更引起的额外费用 支出。
进度款审核
对施工单位申报的进度款进行审核,确保工程款支付符 合合同约定。
竣工阶段造价管理
竣工结算
依据竣工图纸和合同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 交的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后评估
对项目进行后评估,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的定义与特点
大额性
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都相当 大,动辄数百万、数千万,特大 型工程项目造价可达数十亿、数 百亿人民币。
差异性
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的结构和设计 都有所不同,相应的工程造价也 各不相同。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的定义与特点
动态性
建设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 使用需要较长时间,期间很多因 素都可能影响工程造价,如人工、 材料、机械价格波动,工程变更 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 识精讲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 •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与方法 •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过程 •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与优化
0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造价的定义与特点

全国造价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讲义148页全套

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以及因工程量误差而引起的工 程造价增减 值等。
动态投资是指考虑物价上涨、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影响因素的建设投资。动态投资除包括静态投资外,还包 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涨价预备费等。相比之下,动态投资更符合市场价格运行机制,使 投资估算和控制更加符 合实际。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密切相关。动态投资包含静态投资,静态投资
造价工程师
《建设工程管理》
精讲课讲义
目录1...
造价管理(主讲:朱俊文)第一讲 第一章 第一、二节4..
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4...
第一节工程造价的基本内容4..
第二节 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和内容5...
造价管理(主讲:朱俊文)第二讲 第一章 第三■五节7..
第三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制度7...
4..
3.
造价管理 (主讲:朱俊文) 第十一讲 第三章 第四节4..
8
第 四 节 流 水 施 工 组 织 方 法
4..
8.
造价管理(主讲:朱俊文)第十二讲 第三章 第五节(1)5..3
第 五 节工 程 网 络 计 划 技 术
5..
3.
造价管理(主讲:朱俊文)第十三讲 第三章 第五节(2)5..5
造价管理 (主讲:朱俊文) 第十五讲 第三章 第五节(4)
是动态投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动态投资的计算基础。
例:某项目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560万元,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为3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为13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02万元,涨价预备费5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59万元(没有固定资产投资方 向调节税),则静态投资为()万元。
A.1023B.1125C.1180 D.1239

造价员管理基础知识讲义及试题精练汇总.doc

造价员管理基础知识讲义及试题精练汇总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考纲要求了解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考点汇总一、建筑法一建筑许可来源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3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

2.从业资格l单位资质;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1.建筑工程发包l发包方式;2禁止行为。

2。

建筑工程承包l承包资质;2联合承包;3工程分包;4禁止行为;5建筑工程造价。

三建筑工程监理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二、合同法一合同的主体采集者退散1.自然人。

2.法人,包括1企业法人;2非企业法人。

3.其他组织。

二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的原则,自愿的原则,公平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的原则。

三合同法的构成三、招标投标法一招标一、单项选择题1.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准后,在工程开工前,应当由A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来源C.总承包单位D.监理单位2.建设单位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则A 。

A.建筑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B.由发证机关收回建筑施工许可证C.由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处以罚款D.取消该建设项目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某市老城区拟开发住宅项目涉及拆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以下有关房地产公司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应具备的条件中,正确的是D 。

A.拆迁工作必须全部完成B.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部到位来源考试大C.拆迁工程量已完成50%D.拆迁进度已符合施工的要求4.某公司拟开发建设星级酒店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许可的规定,该公司必须先确定C,方可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A.工程设计企业B.工程监理企业按照规定该工程应委托监理C.工程施工企业D.材料供应企业5.某公司拟建设高层写字楼,为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公司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应当A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重点讲解

第四章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含义与特色一 .工程造价的含义1.第一种含义:从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从工程建设角度提出,广义观点1)非生产性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就是建设工程固定财富投资的总和;2)生产性建设工程的总造价是固定财富投资和铺底流动资本投资的总和。

2.第二种含义:狭义观点指为建设某项工程,估计或实质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钱。

二. 工程造价的特色1.大额性2.单个性。

3.动向性。

任何一项建设工程从决议到完工交托使用,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期。

在这一期间,如工程改正、资料价钱、费率、税率、利率、汇率等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必定会影响工程造价的改动,直至完工决算后才能最后确立工程造价。

4.层次性。

建设工程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和单位工程造价。

5.阶段性〔频频性〕。

§建设工程造价的内容与构成***一. 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的构成设备原价设备购买费设备购买费设备运杂费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买费建直接费设建筑安装工程费间接费项利润目税金工土地使用费程工程建设其余花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余花费造与未来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余花费价预备费根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财富投资方向调理税图 4.1 建设工程工程造价表示图建设工程总投资 =建设投资 +建设期贷款利息 +固定财富投资方向调理税 +流动资本建设工程工程造价 =建设投资 +建设期贷款利息 +固定财富投资方向调理税 +建设投资 =工程花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买费〕+工程建设其余花费+预备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贷款利息+ 融资花费。

二.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直接工程费人工费、资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直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暂时设备费,举措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建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版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设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安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装规费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危险作业工间接费不测伤害保险程公司管理费管理人员薪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财富使用费、造利润工具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员工教育经价营业税费、财富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余税金城市保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带图 4.2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构成表示图1.直接费1)直接工程费:①人工费:包含根本薪资、薪资性补贴、生产工人协助薪资、员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造价员考试《基础知识》辅导讲解汇总1篇

造价员考试《基础知识》辅导讲解汇总1篇造价员考试《基础知识》辅导讲解 12017年造价员考试《基础知识》辅导讲解一. 合同的订立1)要约① 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请。

a) 要约邀请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

b)寄送的价目表、招标__、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③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④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⑤ 下列情形之一,邀约不得撤销:a)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行变更。

2)承诺①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② 以信件或电报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③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④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⑤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约;⑥ 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⑦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已承诺的内容为准。

2. 合同成立的其他情形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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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中国计划出版社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 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建筑许可①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发包①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②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③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④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建筑工程监理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3)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二.增合同法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①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②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③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④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⑤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2)干预措施: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2.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①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1)建设用地①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③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④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b)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c)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d)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e)公路、铁路、机场、扩厂等经核准报废的。

3.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4)财产保险合同①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属财产保险;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③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④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5)人身保险合同①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②投保人如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③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④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但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⑤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应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费。

⑥无论哪方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⑦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是须经被保险人同意;4.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3)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4)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5)按税收征收对象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种。

§1.2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一.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①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②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③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④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b)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d)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e)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f)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g)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h)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i)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j)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⑤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⑥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2.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①无工作业绩;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二.增合同法1.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乙级资质标准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11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甲级资质标准①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①⑤⑥⑧⑨⑩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⑤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⑥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有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⑧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⑩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⑪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⑫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三年内无违规行为。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备案: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4)应由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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