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201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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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

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

周口师范学院关于2014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一)贷款额度和范围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精神,从2014年开始,贷款额度调整为普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贷款范围是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借款合同起始日:2014年11月12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20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21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22年9月20日,以此类推。

请各学院按照此规定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表,对于此前已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希望增加贷款额度的学生可以在系统中重新修改并打印申请表。

借款发放日:2014年11月12日。

借款起息日:2014年11月12日。

1本年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年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人民银行利率变化及合同约定作相应的变动。

(三)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9月2日-10月22日)9月2日起,各学院进入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9月7日(含当日),各学院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4-2015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国家助学贷款比例要与去年国家助学金的比例相当)。

10月18日,全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各学院应在录入截止前将数据按要求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今年贷款申报工作要重点做好两个环节的公示:第一是学院公示,各学院在初步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后要通过网络或报栏张贴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公告3天(10月11-13日)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如果学院没有按要求公示,学校在数据审核环节要取消其贷款资格;第二是学校公示,学校对学院数据审核通过后通过学校网或校资助中心官网面向全校学生公告2天(10月14-15日)。

32 关于做好在校生2014年生源地贷款的通知

32 关于做好在校生2014年生源地贷款的通知

关于做好在校生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重大城科学…2014‟32号各二级学院:为做好2014年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市教委统一安排与部署,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我校拥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2.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且已通过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3.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向本人所在的生源地(高中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二、贷款申办(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从即日起8月22日止,首次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页面(网址),注册、申请并填写完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此表可以在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第二次及后续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页面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此表可以在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领取);2.学生向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资助中心收到学生贷款资料并进行汇总后,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经验证由系统自动生成合同号;3.资助中心向学生出具借款合同《回执》供学生到校报到使用;4.贷款学生凭《回执》,于2013年9月1日—15日到学生处109办公室办理回执录入,在规定时间段内,没有进行回执录入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贷款处理;5.市教委、国家开发银行进行贷款审批与发放,学生办理贷款的当年11月至12月,开发银行会将审核通过的学生贷款,通过转账的方式直接打到我校财务账户,财务处再通过银行转账或领取现金的方式发放给学生。

(二)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于各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合作金融机构不同,需学生本人自行去相关机构咨询申办流程和所需提交的材料。

三、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所需材料(一)首次贷款提交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2份(学生自行准备);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学生自行准备);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二级学院贫困生认定负责人处领取,没有此件的学生不能申请生源地贷款,此件遗失不补);4.学生证,原件1份(学生自行准备)。

2014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文件

2014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文件

关于开展2014级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与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协商,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为确保本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贷款对象我校2014级本科生中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1.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在校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申请工作流程(1)申请人交书面申请;(2)班级评议小组评议;(3)学院审核;(4)学校审批;(5)中国银行南郊支行审定;(6)集中办理还款账户;(7)签写助学贷款合同、借款凭证等;(8)银行拨款。

三、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供以下资料(1)每个学生需要将个人所有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档案袋由学校统一提供)里,并按照样本要求在档案袋上粘贴包括本人姓名、学号、专业、学院以及联系方式的个人信息条。

档案袋内材料要求按以下顺序排列:申请审批表-身份证与学生证复印件-申请书-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费证明。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A4纸书写,或贴粘于A4纸上)(见附件1)。

(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由学校统一提供)(附件2)。

(4)学生的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在同一A4纸上,上下排列,身份证需要正反双面复印)一份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5)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见附件3)。

其中:农村学生须提供由乡、镇和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贫困证明上盖村委会、乡政府和县民政局公章);城镇学生须提供由街道和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贫困证明上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区民政局公章)。

关于开展2014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南工学工字[2014]37号关于开展2014年大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各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我校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我省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使用情况的通知》(赣助中心[2010]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和条件1、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学习刻苦,能够顺利完成学业;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生活简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1、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5月31日之前在电子校务上向班主任提出申请。

2、班主任在6月5日之前对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进行鉴定,从学习态度、学生成绩、经济状况等方面,提出能否给予申请人贷款的审核意见,并在电子校务上提交所在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3、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本院(部)申请助学贷款学生进行审核,在6月12日之前为本院(部)审核通过的学生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并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审核汇总,对同意给予贷款的学生,于6月18日之前将办理好的《学生在校证明》返回各院(部),并由各院(部)发给学生。

5、学校审核通过的家庭所在地属于江西省九江、上饶、景德镇、吉安、萍乡、鹰潭等六个地市的学生接到《学生在校证明》后,同时登陆/syddk/网址进行江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按照网上的流程进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网上贷款申请提交成功后,本人在规定时间内(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到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6、学校审核通过的家庭所在地属于外省市及江西省除上述六个地市外的学生接到《学生在校证明》后,按照当地生源地贷款所要求准备的材料去当地县(市、区)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在网上提交申请,网址是:。

关于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4〕5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2015 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助学贷款额度执行新的资助标准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为7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为12000元。

二、贷款学生资格审核各学院负责对申请学生是否符合高校助学贷款贷款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内容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资格是否经过有权部门认定、申请表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申请材料及复印件否齐全等。

(一)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一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经学院认定,家庭经济困难,贷款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6、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贷款。

(二)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不受理我校助学贷款申请1、未获得我校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者;2、上学年必修课成绩有不合格者;3、有违纪、违法及其它严重不良表现者;4、2013-2014学年已获助学金超过4000元者(特殊情况除外);5、贷款申报书面材料不齐者。

三、助学贷款工作时间安排(一)贷款规模预报工作1、9 月26日—9月29日,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情况,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报2014-2015学年助学贷款规模,贷款规模预报的人数与实际获得贷款的人数误差率须小于2%(含),上报后不得变动贷款人数和金额。

(二)申请与审查、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1、申请与审查(10月8日-10月11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并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5〕327号),2015年省财政一次性安排我校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43万元,用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相关工作,为做好本次专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读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和名额1.资助分为特殊困难助学金和困难生活补助金两类。

其中,特殊困难助学金为1500元/人,共资助120人;困难生活补助金为1000元/人,共资助250人,一次性资助。

2.各学院资助名额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恶意拖欠学费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四、申请程序1.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生所在班级评议、班主任推荐。

3.学院初审。

各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申请学生进行评选和审核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4.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五、材料报送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资助工作,结合各类资助,统筹评选,公平、公正、公开、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请各学院于2015年12月9日(星期三)下午5:30前将《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报送至行政大楼227室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将《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名额分配表2.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3.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汇总表4. 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填报要求及样式)5. 华南农业大学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资助汇总表(填报要求及样式)学生工作部(处)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学发…2014‟71号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认真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我校2014-2015学年需要贷款的学生能够顺利通过贷款。

现将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的具体事宜安排如下:一、请各学院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云南省高校鉴定证明”模板(见附件1)统一打印后通知学生领取填写,或发电子模板给学生统一填写后打印。

二、各学院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云南省高校鉴定证明”统一收齐并审核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2014年6月26日统一到学生处202室盖章。

三、在学生离校前务必将此“鉴定证明”发至学生手中,确保学生回家后能够顺利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注意事项: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云南省高校鉴定证明”表中学生身份证号务必准确无误。

2、贷款学年统一填为2014-2015学年。

3、《2014-201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备案表》这个表务必认真填写,到下学期把信息补填完成后才上报。

特此通知!附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云南省高校鉴定证明红河学院学生处 2014年6月12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云南省高校鉴定证明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同学(身份证号),系我校级学院(系)专业学生,学制年。

在校学习期间,该生思想积极上进,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学习成绩(合格/良好/优秀)。

该生 2014-2015 学年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现经学校审查,该生在校未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现前往你处申请办理 2014-2015 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手续。

特此证明!学院盖章所在高校学生处或学工处(资助办公室)(盖章)2014年月日 2014年月日。

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

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管理系2013级、2014级相关班级:为高效、有序完成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关于评定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陕铁院学…2015‟30号)、《关于认定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通知》(陕铁院学…2015‟20号)、《关于填写学生资助系统相关事项的通知》(学生处2014年9月14日发)几个文件要求,结合系部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该工作具体安排、细节要点把握、时间节点要求等整理如下,请相关辅导员、班主任、班级按照本安排认真落实,确保该专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班级认定贫困生阶段1.各班级认定本班贫困生,截至日期:9月20日前(2015级新生在国庆收假后一个星期内完成),认定比例一般不超过本班学生人数的60%。

2.已认定贫困生登录“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学生基本信息,系统网址:http://192.168.90.8/pcsims/First_Main_Page/index.aspx。

学生登录系统的用户名是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是123456再。

此外,登录该系统必须使用校园网(建议在实训楼机房进行登录填写)。

3.,班级—X”,需大写,,申请理由—要填写充分、真实。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或提示填写规范、完整。

4.本阶段产生资料:《陕西省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必须要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陕铁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个人申请、班级评选、班主任、辅导员审查、系部评审最终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阶段1.个人申请凡符合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者首先提交个人申请。

2.班级评选各班级对申请获得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进行评议。

3.班主任、辅导员审查辅导员、班主任对自己所辖班级申请获得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根据《关于评定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陕铁院学…2015‟30号)、《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发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关于做好2015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做好2015届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系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诚信教育会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开展贷款业务知识宣传,是有效减少学生贷款违约重要途径之一。

为协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中心和贷款银行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诚信还贷知识教育,请学院通过会议、讲座、学习交流、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其中至少组织2015届贷款毕业生学习生源地贷款工作流程(【A4】助贷宣传册)、生源地助学贷款常见问题及解答和观看贷款业务知识视频(国开行媒体播放版)一次,并将诚信还贷知识教育情况文字材料和至少一张图片报送资助科邮箱(zzynau@)。

以上工作所需的三份材料已上传至农大学生工作QQ群共享,请学院自行下载。

二、组织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开展毕业确认工作和农业银行贷款(展期)学生填报还款协议书(一)生源地贷款。

通知到本院每位贷款毕业生(名单见农大学生工作QQ群共享文件“2015届生源地毕业学生列表_云南农业大学”),于5月25前完成网上毕业确认工作。

按教育厅规定,未在网上进行毕业确认的同学,不得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毕业确认的流程为:毕业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先必须更新“联系信息”,之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发起毕业申请,确认提交,并导出毕业确认表。

打印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学生签字并按手印后,一份自己存留,一份交学院。

学院收齐本院学生的毕业确认表,于5月25日前交学生资助管理科,资助管理科在系统中完成毕业审核并将毕业确认表存档。

(二)校园地贷款。

有农业银行贷款(展期)毕业生(名单见农大学生工作QQ群共享文件“农业银行北市区支行2015年展期到期研究生名单”)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书(一式两份,到资助科领取),同时学生需在还款协议书后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及还款所用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全部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并在农行卡复印件位置的下方用碳素笔清晰书写该卡完整的卡号。

2014-2015学年困难学生评定通知(教师院)

关于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合理分配资助资源,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泰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泰院政发[2012]113号),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贫困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一、认定范围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一般困难学生(普困生)、困难学生(贫困生)和特殊困难学生(特困生)三档。

三、认定程序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泰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必须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往年已提交过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学生,如继续申请困难认定,本次只需填写提交《泰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即可。

2、各学院认定工作完成后,需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上报学生工作处。

四、材料报送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纸质版一份)。

2、《泰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各一份)和《泰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信息统计表》(纸制材料一份及电子版)。

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是做好各项助学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依据学校贫困生认定办法,严格按照认定等级和标准执行,规范认定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1、201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模板)2、泰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3、泰山学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信息统计表学生工作处2014年9月25日附2:泰山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院:附3:泰山学院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信息统计表学院名称:(签章)填表日期:注:纸质版要横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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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文件
学助管字…2014‟5号
关于做好我院2014-2015学年国家
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以前的文件精神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确保我院国家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工作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贷款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程序(所有书面资料一律用黑色碳素水笔书写)
1、借款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学习及表现情况等。

2、各系班主任、辅导员对借款学生借款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和公示。

经批准后,学生才可在班主任工作群下载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同时学生必须在网上()填写资料和申请贷款才有效,否则申请无效。

各系将初审通过的名单(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统计、汇总后报学院助学中心。

3、各系组织借款学生填写《审批表》,并根据《审批表》要求,由借款学生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或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单(14级新生不用提供成绩单)。

(2)家庭户口簿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

(3)家长承诺书。

(4)提供当年的村、镇、区(县)三级(含)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借款学生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新生允许镇(含)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

(二)上报贷款规模阶段:(9月27日前)
各系通过QQ上助学系统()上报贷款规模,9月27日前必须上交各班、各系汇总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给学生处助学中心张老师。

学生处助学中心审核各系贷款规模,9月28日前在国开行系统完成网上填报、提交工作,学院经办人汇总上报省助学中心、省国开行;
(三)系组织申请、审核阶段:(10月10日前)
有生源地贷款省份的学生不再参加学校贷款。

9月28月——10月8日,各系组织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在网上填写资料并提交为准,(已贷过款的旧生上网后,“新增--提交”;未贷过款的学生或新生上网后“注册--填资料---提交”,否则不能贷到款)。

1.先由系贷款工作小组对申请贷款学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再由系经办人组织人选集中指导网上注册、申请、提交等工作。

2.学生登录用户名、密码设置要在老师统一指导下进行,要有统一性、规律性,方便记忆。

各系要收集学生设置的用户名、密码,用于备忘。

网址:
10月12日前,系经办人导入学生申请信息,审核、汇总向系负
责人提交,系负责人复核本系学生申请信息,上报学院。

10月12日前,各系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一式二份,对各种材料真实性、规范性严格审核,完成《审批表》装订和粘贴材料(详见《审批表》填写、粘贴、装订说明)、审批并加具意见(签名、盖章)后交学生工作处,并填报附表1《国家助学贷款系审核通过名单表》。

10月15日前,学院经办人、负责人审查、汇总各系的申请信息,上报省助学中心、国开行广东省分行。

(四)签订合同、填写借据阶段:(10月17日——11月4日)10月17——21日,学生工作处到省助学中心领取借款合同和档案盒(省助学中心初定时间)。

10月22日——10月25日,各系经办人组织贷款学生签订合同。

1.系经办人在系统审核合同信息后,汇总并提交,导出合同信息,打印在合同上,组织贷款学生确认合同信息,并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各系组织贷款学生进行支付宝账号实名认证。

初次贷款学生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信息时自动生成支付宝账号(新浪邮址)和随机密码(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11月2日前,各系负责人复核合同、借据信息,上报学院。

11月2日前,各系组织贷款学生与系签订《代保管毕业证书协议书》。

11月3日前,学院经办人、负责人审查各系合同信息,汇总上
报省助学中心、省国开行。

11月3日——4日,学生工作处按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情况,制作我院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名册》一式三份,上报省助学中心。

(五)贷款发放阶段:(11月8日——9日)
11月6日——7日,学生工作处到省助学中心领取批复的借款学生名册。

11月8日前,国开行广东省分行将贷款划至省助学中心账户,省助学中心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11月8——9日,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贷款划至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划扣到学费收缴账户,交纳学费、住宿费。

12月30日前,财务处开具贷款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收据,各系统一到财务处领取收据发至贷款学生。

注:上述时间如省教厅有更改,则另行通知。

二、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各系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任到人,确保我院贷款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经办老师要加强学习。

要求经办老师在贷前认真阅读国开行网络系统、支付宝等相关培训教材,熟悉贷前学生的注册、录入资料、申请、提交,系审核、复核、提交、汇总上报、支付宝认证等操作流程,要全面系统学习,不懂的要找助学中心张老师请教,电话3073066。

(三)加强对贷款申请学生的申请前培训,确保学生填写的申报材料准确。

组织贷款学生网上填写贷款申请和支付宝账户开立、实名认证尽量集中电脑室在老师指导下进行。

(四)加强对贷款学生、家长诚信、依时还款的教育。

贷前要求组织贷款学生进行讲座、会议或其它形式的诚信、依时还款的教育;贷中要与家长电话联系,确认同意贷款,贷后寄一封《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下学期收回《回执》才办理注册手续。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抄送:学院董事会学院领导党政办公室各处室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2014年9月10日印(共印15份)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系审核通过名单表
注:1、申请贷款金额只等于或小于欠交学费,禁止大于欠交学费,贷款只能转帐用于交学费,不能取出来一分钱来使用。

贷款的尾数必须是50、100整数结束,比如贷3000、3500、4000 ……
2、已交学费是指交费单上的数字。

国家助学贷款是未交完学费的才能贷款,已交完的,无论多困难都不能贷款,只能下一年贷款。

贷款是借银行的钱,是毕业后要还的,
当然经济好转提前还也可以,不还入金融系统黑名单。

对学生提交的资料,班主任、辅
导员、系要进行严格审核,防止“开宝马又贷款”的现象。

对于不困难的,而自己乱用
完钱的坚决不给贷款。

注:可在网络系统中查询统计里面可以查询并导出Excel表再填表。

与《助学贷款审批表》一同上交
《审批表》填写、粘贴、装订、盖章、报送说明
一、学生填写注意:电脑录入再打印
1、封面:编号不用填写,学校、院系填写全称,如年级: 2013级,学号不能留空。

2、第3页:申请贷款理由,尽量不留空,最重要。

户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
家庭居住地址:现父母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本人身份证号码,18位数。

主要关系人:监护人,一般父亲或母亲,父母双亡填写与自己生活密切的亲人。

父母亲情况按要求填写,职业如农村耕种填写务农,如外出打工填写打临工,开店、做生意填写个体。

申请贷款理由:分三段,先由系准备稿纸让学生起草再抄写到表中。

第一段:本人家庭基本情况。

例:本人来自贫农家庭,年迈父母在家务农,以种田为生。

家中老奶奶体弱多病……
第二段:个人学习,思想情况
第三段:写还款承诺:本人坚定郑重承诺:贷款期限前一定还清贷款!
贷款类型、金额:只勾填学费贷款和住宿费
贷款期限:可在网络系统中查找
3、《审批表》填写不能留空,内容要与网上填写信息一致,如果父母亲不在了在相应的名字处注明已故或其它说明,没有稳定职业在职业栏填写务农、打零工、失业等。

填写家庭地址要完整:××省××市××县(区)××镇(街道)××村××号。

二、《审批表》日期填写、盖章、剪裁、粘贴、装订
填写日期、盖章、粘贴、装订应该组织相对固定的学生干部操作,但均应在辅导员的培训、指导和视线下进行。

1、统一日期填写、盖章
(1)借款申请人:贷款学生本人亲自签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

(2)院(系)意见:P4表现情况由班主任填写,负责人签名:班主任,盖系公章。

时间:2014年10月14日。

(3)院(系)材料审核情况:由辅导员填写(在方格中打√)、由辅导员或系主任签名,盖系公章。

时间:2014年10月16日。

2、《审批表》粘贴、剪裁、装订
一式两份。

二份均要各种材料粘贴页,一份为原件证明粘贴页(在审批表上写左上角用铅笔写“原”,另一份为复印件粘贴页,每份8页,第5-8页按模版提示粘贴和装订。

3、贷款期限填写
在系统查询起始日期。

如果是同一年级,贷款次数相同,贷款期限是一样的,但不同的年级,不同的贷款次数是不一样的。

三、《审批表》报送时间及要求:
《审批表》一式两份,与《合同》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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