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术语选择与出口风险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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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贸易术语下卖方风险及其规避以货物运输为视角

FOB贸易术语下卖方风险及其规避以货物运输为视角

4、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卖方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了解货物运 输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如运输进度、目的港口政策等。通过与承运人保持密切沟 通,卖方可以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风险。
5、完善内部管理:卖方应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例如, 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等,以确保在FOB贸易 术语下有效降低各类风险。
2、买方权利和义务
买方的主要权利是获得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并在指定目的地收到货物。
买方在FOB术语下的主要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卖方支付货款, 并提供装船船舶或其他运输工具,并承担从装运港到目的地的运输风险。
实例分析
让我们通过一个实例来分析FOB术语下卖方的法律地位。某中国出口商与美 国进口商签订了一份FOB合同,约定出口商将一批服装出口到美国。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出口商按照约定将货物在装运港装上了买方指定的船只,但买方未按时 支付货款,且拒收货物。在此情况下,出口商需要对这批货物承担风险和责任, 包括支付装船费用、报关费用以及可能的滞期费用等。
FOB贸易术语下卖方风险及其规避 以货物运输为视角
目录
01 一、FOB贸易术语下 卖方风险分析
03
三、以货物运输为视 角的规避建议
02 二、FOB贸易术语下 卖方规避风险的建议
04 参考内容
在国际贸易中,FOB(Free On Board)贸易术语是一种常见的交货方式。在 此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装运到指定港口,而买方负责支付运费。然而,这种 贸易方式下卖方面临着诸多风险,本次演示将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并从货物运输 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避建议。
三、以货物运输为视角的规避建 议
1、了解运输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卖方应明确运输条款,包括运输方式、 运输时间、运输费用等。此外,还需了解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以确保在发生问 题时可以及时追究责任。

FOB、CFR和CI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FOB、CFR和CI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FOB、CFR和CI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众所周知,在我对外贸易业务中用以确定交货条件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装运港交货的FOB 、CIF 和CFR 这三种。

根据国际商会90年代末对40多个国家的调查统计,按使用的频繁程度,FOB 排在第一位。

由于采用FOB 条件成交时,卖方在装运港交货后,不负责安排运输和保险,也就担心运价上涨的问题。

而且在许多人中存在一种误解,即采用这三种常用术语成交,风险是完全相同的,都是以船舷为界转移风险,费用负担上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统归买方负担,只是责任上有所不同罢了。

这种误解导致一些人在对外成交时忽略了对贸易术语的认真选择,最后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发生。

其实,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2000通则》中所说的“以船舷为界”划分风险,只是用以确定货物在交接过程中损坏或灭失的后果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的问题,而并不泛指所有的风险,特别是不涉及收汇的风险问题。

事实证明,在我出口业务中,作为卖方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慎重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对于防范收汇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以下我谈谈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总体来讲,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 或CFR 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

因为,在CIF 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

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应根据交易的商品的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

二、如不得已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对于买方派船到港装货的时间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以免卖方货已备好,船迟迟不到,贻误装期的事情发生。

三、对于FOB条件下,买方指定境外货代的情况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

最近以来屡屡发生买方与货代勾结,要求船方无单放货,造成卖方钱货两空的事情。

国际贸易术语下的风险转移与规避

国际贸易术语下的风险转移与规避

国际贸易术语下的风险转移与规避本文从风险转移和规避的角度,以FOB、CFR、CIF为例,对贸易术语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进行了分析,同时,对贸易术语如何进行风险规避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贸易术语风险转移风险规避理论回顾和问题提出不同的学者对国际贸易中“风险”的定义并不相同,但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又具有某些独特特征:第一,货物的风险主要存在于运输途中,运输是不可或缺的环节,而且往往需要通过多种运输方式辗转运输,所以风险常常发生。

第二,风险的发生并不是因为买卖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也不是因为买卖当事人的违约所造成,而是指标的物的意外毁损或灭失,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当事人对此损失都无故意或者过失。

第三,风险有不确定性。

这种不确定性是不能确定风险发生与否,不能确定风险发生的具体时间,不能确定风险造成的后果与影响程度。

第四,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毁损或灭失才具有法律意义,也才构成法律上的风险。

风险转移理论的关键是风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的时间界限。

国际上关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划分,主要倾向于三种划分方法:第一种是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理论,以合同成立的时间作为风险转移的时间,合同一经订立,风险也立即发生转移。

即使卖方没有交付,买方也没有付款,货物受损的责任也随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承担。

世界上奉行合同成立主义的有罗马法和瑞士债务法。

第二种是所有者承担风险理论,是指将货物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联系在一起,以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

采取所有者承担风险原则的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同时英美法系的代表国英国也采取了这一规则。

第三种是交货时间决定风险理论,以卖方支付标的物的时间为风险转移的时间,是指风险随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确定标志。

FOB、CFR、CIF贸易术语风险转移的规则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其含义的确定依赖于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的解释。

FOB、CFR和CI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FOB、CFR和CI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FOB、CFR和C‎I R贸易术‎语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众所周知,在我对外贸‎易业务中用‎以确定交货‎条件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装运‎港交货的FOB 、CIF 和CFR 这三种。

根据国际商‎会90年代‎末对40多‎个国家的调‎查统计,按使用的频‎繁程度,FOB 排在第一位‎。

由于采用FOB 条件成交时‎,卖方在装运‎港交货后,不负责安排‎运输和保险‎,也就担心运‎价上涨的问‎题。

而且在许多‎人中存在一‎种误解,即采用这三‎种常用术语成交,风险是完全‎相同的,都是以船舷‎为界转移风‎险,费用负担上‎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统归买‎方负担,只是责任上‎有所不同罢‎了。

这种误解导‎致一些人在‎对外成交时‎忽略了对贸‎易术语的认真选择‎,最后造成意‎想不到的损‎失发生。

其实,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2000通‎则》中所说的“以船舷为界‎”划分风险,只是用以确‎定货物在交‎接过程中损‎坏或灭失的‎后果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的问题,而并不泛指‎所有的风险‎,特别是不涉‎及收汇的风‎险问题。

事实证明,在我出口业‎务中,作为卖方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慎重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对于防范‎收汇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是十分必‎要的。

以下我谈谈‎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总体来讲,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 或CFR 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

因为,在CIF 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他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

另外,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应根据交易‎的商品的具‎体情况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

二、如不得已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对于买方派‎船到港装货‎的时间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以免卖方货‎已备好,船迟迟不到‎,贻误装期的‎事情发生。

我国进出口业务中选择FOB与CIF术语的风险及防范

我国进出口业务中选择FOB与CIF术语的风险及防范

我国进出口业务中选择FOB与CIF术语的风险及防范摘要: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外贸经济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由于进出口企业对贸易术语选择不当、风险认识不足以及自身素质不高等因素造成了我国外贸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巨大损失。

因此,在对外贸易中我国进出口企业应该正确选择贸易术语、充分认识存在的风险以及灵活地选择规避方法来保证进出口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进出口业务;FOB术语;CIF术语一、FOB与CIF术语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的使用概况根据国际商会20世纪90年代对40多个国家的调查,按使用频繁程度,FOB 术语超过40%,排在各术语的第一位,其次是CIF术语。

目前,在我国出口贸易中,FOB术语的使用也是最多的,在进口中使用频率最多的是CIF术语。

(一)FOB术语在我国出口业务中的使用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开展以及国际航运条件和技术的改善,在我国对外达成的出口合同中,FOB术语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排在各贸易术语的首位。

以FOB 术语成交的业务占80%以上,而且有逐步增长的趋势。

一方面,随着我国航运市场改革的深入和逐步开放,外国班轮公司迅速进入我国航运市场开展货运代理业务。

由于外国班轮公司、货代企业服务质量好、价格优惠,进口方都愿意指定外国班轮公司和货代安排运输,因此会要求签署FOB合同条款;另一方面,由于国际运输市场运力紧张,油价不断上涨导致运价频频上调,加上各种各样的附加费,对运输行业价格的波动,各出口公司难以准确控制。

为了便于外贸成本核算,不得不选择FOB条款,考虑到有效规避对外贸易中的不确定性,因此,导致我国出口企业使用FOB术语成交的外贸合同比例迅速增长。

(二)CIF术语在我国进口业务中的使用由于当今国际贸易中存在许多的不确定因素,进口商在贸易术语的选择中更趋向选择风险小、责任少的术语,进而大大发展了CIF术语在国际贸易进口业务中的使用比例。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经济更多地融入到世界经济,我国的对外贸易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也越来越大。

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

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

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一、引言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剧,贸易术语也不断地在更新和变化。

其中,FOB贸易术语是目前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的贸易术语之一。

而与此同时,采用FOB贸易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二、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的风险1. 运输风险:采用FOB贸易术语出口时,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在装运港口进行转移。

这种情况下,卖方无法控制货物在海上或陆地交通中出现的意外和损失,这就意味着他必须对货物的损失承担一定的风险。

2. 质量风险:由于卖方通常只是在货物到达起运港口前对货物进行质量检查,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其质量可能发生变化。

此外,在发货前卖方也无法控制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是否被污染或损坏。

3. 支付风险:在采用FOB贸易时,买方需要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如果发生海运事故,卖方的货物可能会受到损害,而买方的货款可能也会受到影响。

因此,买方需要针对这些风险采取相应的支付保障措施。

4. 购买风险:在采用FOB贸易时,卖方通常只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约定的起运港口。

因此,买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购买风险,即如果货物在起运港口发生损失或被挪用,那么买方无法得到任何赔偿。

5. 责任风险:在采用FOB贸易时,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被损坏时,卖方和买方之间的责任划分可能会变得很复杂。

因此,双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三、防范措施1. 选择可靠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公司。

由于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意外或损失,因此需要选择一个可靠的运输公司,同时也需要选择适当的保险来规避风险。

2. 确保质量。

在采用FOB贸易时,卖方需要负责货物的质量。

为了防范质量风险,卖方应该保证货物在发货前进行仔细检查,并在合同中要求买方在到货前进行验收。

3. 费用协商。

在采用FOB贸易时,买卖双方需要明确支付各种费用的责任和义务。

因此,在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如何合理选择FOB和CIF规避风险

如何合理选择FOB和CIF规避风险

如何合理选择FOB和CIF规避风险1在实际业务中的一般选择:出口使用CIF,进口使用FOB在我国实际业务中,一般出口使用CIF,进口使用FOB。

因为这种选择,无论出口或进口,可以通过自行租船和办理保险,主动掌握运费和保险费的支出,还能为国家出口时增收外汇或进口时减少外汇的支付,还有利我方船货衔接,按时完成进出口任务,尽量控制FOB成交的数量,提高CIF的使用量,也有利于促进我国远洋运输事业和保险事业的发展。

采用FOB条款成交时,卖方在装运港交货后,不负责安排运输和保险,也就减少了在运输和保险上的矛盾和纠纷,同时也不必担心运价上涨的问题,这只是对买方有利的一面。

但是,在CIF术语下,国际货物买卖中涉及的三个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至少有两个由卖方作为其当事人,卖方可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备货、装运、投保等事项,从而保证作业流程上的相互衔接。

并且,将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运输环节,及代表货权凭证的运输单据的出具把握在自己手中,这样可以规避一些由此产生的风险。

同时,也有利于发展本国的航运业和保险业,增加服务贸易收入。

所以,在我国实际出口业务中,一般宜首选CIF。

当然,应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考虑自身安排运输有无困难,而且经济上是否合算等因素,做出适当选择。

2运用CIF术语的风险防范在出口中采用CIF贸易术语具有许多优势,所以我国的出口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优先选择CIF术语订立出口合同,从而更好地维护我方利益。

但是采用任何贸易术语都会有相应的风险,只是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各有不同。

在具体应用CIF术语时,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2.1时刻注意风险防范,优先考虑CIF成交商场如战场,贸易的风险无时不在,且国际贸易具有线长、面广、环节多风险大的特点。

在客户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为了减少贸易风险,应首先考虑按CIF 术语报价成交,L/C(信用证付款)付款,尤其是对新客户更应如此。

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及风险规避

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及风险规避

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及风险规避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它们是用来管理国际贸易行为的标准化术语。

借此,可以使所有当事者都能够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从而确保双方在贸易过程中的公平交易。

国际贸易术语的选择对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执行贸易关系至关重要,因此拥有重要意义。

首先,当选择或定制国际贸易术语时,双方必须考虑到法律合同等方面的风险规避。

合同使用的术语应可追溯至国际贸易法或其它法律条款,以便更全面地确定双方的相关权利义务。

因此,双方必须了解其它有关国际贸易规则,特别是订立国际贸易合同后,应尽快联系彼此的律师或其它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具有有效性。

此外,当双方进行国际贸易时,应慎重考虑使用非通用术语。

以保证双方在贸易中没有歧义,它们可能需要有特殊的说明或定义。

例如,对于一些特定的条款或概念,双方可能会解释它们的不同含义,以确保双方都明确其权利义务。

再者,如果双方决定只使用其它行业所采用的术语,双方应当仔细考虑合同中这些术语的应用情况及其它可能遗漏的细节。

因此,双方应当让术语的内涵,具体的义务,以及满足其义务的期限到货时间等都能够清楚明确地表述出来,以免两边因为术语说明存在歧义而起争议。

此外,双方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国际贸易术语的持续更新,根据贸易情况的发展调整其中的术语。

这样,无论在国际贸易规则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双方都能够将术语纳入相应的新规定,以便执行新的贸易合同内容,以避免过时术语所带来的贸易风险和遗漏。

总而言之,国际贸易术语的选用及时的风险规避,是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

双方必须充分考虑法律合同等方面的风险,遵循相关规定,使用尽可能清楚准确的国际贸易术语,努力更新贸易术语,以确保双方在贸易过程中充分遵守国际贸易法,获得安全与有效的贸易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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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选择与出口风险规避
一、货物损失的风险及规避
出口货物要经历生产、存储、运输、报关等过程,最终到达目的地。

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货物损失的风险。

货物损失的风险既有自然灾害带来的,也有人为原因带来的意外损失的风险。

有这样一个案例: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根据合同投保了一切险。

货物在海上航行过程中遭受暴风雨的袭击而使货物受潮受损。

这里的货物受潮受损就是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物损失的风险。

《*****MS 2000》对各种术语的解释中都提到“风险”在买卖双方之间的转移,按笔者的理解,该“风险”指的就是货物损失的风险。

如FOB 、CIF及CFR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转移的界限都是货物越过船舷。

在采用这三种贸易术语时,卖方都要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货物损失的风险。

也就是说,在货物越过船舷前发生的货物的损失,责任由卖方承担。

在上面的案例中,货物受潮受损的发生是在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也就是在越过船舷以后,发生了因受潮带来的货物损失。

按C.I.F.术语的解释,此责任不由卖方承担。

在实际业务中,如果货物受潮受损是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则可由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但如果假设案例中卖方签订合同时采用的DEQ贸易术语,那么货物在海上航行中的货物损失的风险的责任方就是卖方。

对于这种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绝大多数卖方都有一定的预计。

如何通过贸易术语的合理选择来避免这种风险?很简单,清楚地了解每种贸易术语风险转移的界限。

一旦选定了某种术语,作为出口企业如果认为自己承担了相应的风险,而且由风险引起的货物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极大,则可以投保相应的保险。

如果日后真的发生损失则可找保险公司索赔。

如上面的假设,贸易中采用了DEQ术语,卖方如果觉得货物在航行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比如那段航程路途较远、途经
的国家政局不稳定、气候变化较大等等,他可投保相应的保险以规避货物损失的风险。

对于货物损失的风险,虽然采用不同的贸易术语卖方承担的风险不同,但只要是可以预见的、在保险公司投保范围内的,出口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投保来避免损失。

因此在选择贸易术语时,笔者认为出口企业不一定要货物损失风险相对较小的E及C组术语,更重要的是要熟悉各种贸易术语的具体解释,分清在不同的贸易术语下自己承担到何时为止的货物损失的风险。

必要时投保相应的保险,并在商品价格中适当加上相应增加的金额。

二、经济政策变动的风险及规避
国际贸易涉及到两个及以上的国家,因此给出口企业带来影响的经济政策就包含两个方面:国内经济政策和其他国家的经济政策。

国内及其他国家的出口退税率、关税政策、国家贸易保护政策、汇率政策等等的调整和变化都会给出口企业带来风险。

例如,出口企业采用DDP术语成交其必须负责进口清关,而一旦进口国调整了进口货物的清关报关的相关政策规定,出口企业一旦对新政策不熟悉就可能耽搁货物的到货时间,甚至可能造成无法顺利完成贸易合同的履行及安全收汇。

出口企业规避政策变动的风险重点在于随时关注及熟悉国内、国际相关政策,能较准确正确地预见政策变动的趋势。

要做到这点,尤其是要熟悉其他国家的政策,对一个出口企业来说还是比较困难。

因此,在贸易术语的选择时,出口企业一方面尽可能避免选择自己承担的政策变动风险过大的术语(这也是大多数出口企业不愿选择DDP贸易术语的原因)。

另一方面,出口企业应该清楚在选定的贸易术语下,自己承担的责任中哪些是受经济政策变动的影响较大,同时这些责任也是存在潜在的风险较大的责任。

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对这些责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就可以尽可能避免风险的发生。

例如在大多数贸易术语下出口企业必须负责出口清关,出口企业必须对本国的国家管制制度如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有很熟悉的了解及预测。

因为国家管
制的具体措施如果发生改变(如原来不需要申请许可证的商品变为了需要申请许可证的商品)会直接会影响到出口清关得程序、速度及费用。

而出口企业一般不会选择DDP贸易术语,因为要出口企业要负责进口清关,对方国家的清关的具体政策及政策的变动出口企业不好把握。

但是无论选择什么样的贸易术语,经济政策变动的风险都不可能完全消除。

出口企业都必须做到尽可能熟悉相关的国内和国际经济贸易政策。

商场如战场,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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