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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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学院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为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顶岗实习工作程序,增强学生的行为规范,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计划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制度。

1.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各系(部)主任为组员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实习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实习的组织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

教务处作为教学归口部门,负责对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监控并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工作;收集全院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一学生顶岗实习相关资料和文件的格式。

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结束后撰写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学工处作为学生管理归口部门,指导并督促各系(部)处理好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归口处理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

就业指导中心作为学院就业归口部门,积极协助各系(部)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并和各系(部)密切配合,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就业工作。

2.系(部)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各系(部)是其下属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环节教学和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顶岗实习的相关事宜。

为确保顶岗实习工作能保质保量实施,各系(部)应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

主要职责为:(1)负责落实本系(部)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办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

(2)制订本系(部)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和顶岗实习计划。

(3)本系(部)顶岗实习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管理。

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规范职业学校学生的实习行为,提高实习效果,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进行实习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实习准备1.学校将根据专业要求和学生意愿,组织实习岗位的选择和分配。

2.实习前,学校将对学生进行相关实习前培训,包括实习目的、内容、注意事项等。

3.学生应确保具备参加实习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如实习单位要求的特殊技能或证书。

三、实习安排1.学校将为学生提供实习单位信息,并与实习单位沟通安排实习事宜。

2.实习期间,学生应按照实习单位的要求和规定履行实习职责,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3.实习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学生的实习指导工作,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四、实习过程管理1.学校将组织实习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定期与实习单位和学生进行沟通,了解实习进展情况。

2.实习单位应及时向学校反馈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和问题,并配合学校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困难。

3.学校将根据实习过程的表现,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学生实习的重要依据。

五、实习结束及总结1.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及时完成实习报告,总结实习经验、心得和收获。

2.学校将组织实习总结会议,对实习成果进行汇总评价,并对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为今后的实习工作提供参考。

六、附则1.本管理规定由学校实习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实习期间如遇异常情况,学校和实习单位将共同协商解决,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内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这份规定旨在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相关制度,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实习环境和机会,帮助他们提升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更好地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做准备。

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措施,可有效提高学生的实习质量和学校的实习管理水平,实现实习双方的共赢。

愿本规定能够得到全体师生的认可和遵守,共同促进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提升。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校职业学校的学生实习管理。

第二条【目的】为了规范学生实习行为,提高学生实习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学生实习义务】学生应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完成实习岗位工作,保证实习期间的工作质量。

第四条【学校实习安排】学生实习安排由学校负责,并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和学生的特长进行合理的分配。

第五条【实习合同】学生在进入实习单位之前,必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实习考核与评价】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需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考核与评价,并提供给学校相应的实习报告。

第七条【实习补助与福利】学校将根据实习单位提供的补助标准,给予学生一定的实习补助,并为学生购买相应的保险。

第八条【学生实习期间禁止】学生实习期间,禁止与实习单位员工产生纠纷、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禁止接受实习单位以外的工作,禁止泄露实习单位的商业机密。

第二章学校的职责第九条【实习协议的签订】学校负责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并明确学生实习期间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实习安排的调整】学校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实习安排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实习单位和学生。

第十一条【实习考核与评价】学校负责监督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提供必要的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实习报告的整理】学校负责整理学生实习报告,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三章学生的职责第十三条【实习纪律】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

第十四条【工作态度】学生应认真对待实习岗位工作,积极与同事合作,服从上级的安排,保证实习期间的工作质量。

第十五条【遵守法律法规】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泄露实习单位的商业机密。

第十六条【学习与进修】学生应利用实习期间,积极学习与进修相关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学生实习,是指学院内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职和高职各专业学生,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各系安排或者经系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知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知实习是指学生由系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系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学院各系应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安排组织好学生实习工作。

第二章实习组织第五条学院成立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务科研处处长担任副组长,教科处、学工处、各系为成员单位,成员由成员单位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院教务科研处负责顶岗(跟岗)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各系具体负责和实施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并及时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高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高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

高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篇:高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高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规定校内实习实训教学指在校内进行的占用整个教学周的时间连续进行实践性教学环节。

1、在实习/实训前一周,教学系应根据指导教师同时承担理论或实验教学任务的情况,安排其他具有指导能力的教师代替其完成指导工作,做好替代安排,保证指导力量充足。

2、指导教师应提前选定课题,并经领导审核同意,联系设备管理人员提前完成设备采购和实训准备。

实训教学的课题要求来源于工程实践或生产实际,不允许是日常实验的简单重复。

指导教师应提前一周向教学系上缴实践环节指导工作计划。

3、指导教师应编制实训任务书并下发学生。

实训任务书包括课题来源、课题的工程背景、课题的技术要求、课题进度总体安排、报告要求、参考资料、考核标准与成绩评定办法等,对学生完成实训课题提供指导。

4、校内实习/实训由指导教师提前通知学生动员地点,在实习/实训开始前由指导教师完成动员和安全教育,明确实习/实训目的要求、相关内容、考核标准。

5、校内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各项操作,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问题;指导教师应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

6、校内实习/实训指导过程中,教师应严格考勤,填写实训教学记录,记载实习/实训进行情况,登记各单项成绩。

7、教学系和教务处对校内实习/实训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教学巡查。

8、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实训结束后2 周内完成报告批阅和实物质量审查,按评分标准综合评定成绩,通过网络完成成绩上报,并将纸质成绩单上报教务处;同时将实习/实训教学指导工作总结、实训教学记录一起上缴教学系,存档到学生毕业后一年。

9、教学系存档实践环节指导工作计划、实训任务书(实习手册)和指导工作总结,同时存档实习报告/实训报告(或光盘文件资料)。

10、教学系应组织教师对各实训环节教学项目建立技能测试题库,以备专业技能测试使用。

第二篇:高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范文高职学生实习实训管理规定1总则: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高职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实习实训为中心,通过实习实训带动就业,带动教学改革”的思想。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为了促进学生及时贯彻落实实践教学要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类型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分为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三种类型。

1、实习实训类:职业学校学生在具有良好的实习基地的实习实训环境中,通过联系实际生产实践,提高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

2、社会实践类:职业学校学生可以在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3、志愿服务类:职业学校学生可以在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学生的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二、实习要求
1、实习基地要求:实习基地应具有良好的环境,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有能够指导学生实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与学校有实习协议。

2、实习时长要求:高中阶段职业学校学生每学年实习时间不少于140小时,其中实习实训类不少于100小时,社会实践类和志愿服
务类不少于40小时。

3、实习质量要求:学校要定期对学生实习质量进行考核,并给予学生实习成绩。

三、实习管理
1、学校要负责学生实习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确保实习质量。

2、实习基地要负责学生的实习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安全。

3、学生要认真完成实习任务,不得违反实习纪律,服从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

四、违纪处理
学生在实习中违反实习纪律的,由学校和实习基地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严重者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有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祝大家学习进步!。

高职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高职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

高职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1. 引言高职学校学生实习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实习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高职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其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

2. 制度背景高职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确保学生实习过程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由于学生实习活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需要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来约束和保障实习的质量。

3. 实习机构选择学生实习机构的选择是学生实习管理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与实习机构达成合作协议,明确实习机构的资质和要求,并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兴趣开展分配,在实习过程中提供指导和支持。

4. 实习安排学校应当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合理安排学生的实习时间和地点。

同时,实习期间的学习内容应与学校的教学内容相衔接,实习任务应贴近实际工作环境,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5. 实习指导学校应派遣专业教师或指导员担任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实习活动。

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职业素质,能够提供专业指导和实践技巧的培养。

6. 实习评价学校应建立科学的实习评价体系,对学生实习过程和成果进行评估。

评价内容可以包括实习报告、实习记录和实习反馈等,以及实习机构的评估意见,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实习表现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改进和优化措施。

7. 实习奖惩学校应建立实习奖惩制度,对实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和认可,同时对实习表现不佳或违反实习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这有助于激励学生在实习活动中更加用心和努力。

8. 实习反馈学校应及时收集和反馈学生实习的情况和问题,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通过实习反馈,学校能够了解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改进和调整。

9. 实习报告学校可以要求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对实习过程和经验进行总结和归纳。

实习报告可以帮助学生梳理实习经历、提升写作能力,并为学校提供了解学生实习情况的重要依据。

10. 实习保障学校应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包括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和法律权益的保障等。

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XXXX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8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学生岗位实习的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实习成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岗位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对于建在校内或园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依照法律规定成立或登记取得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的,可作为学生实习单位,按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加强学生实践能力锻炼,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学生实现就业零适应期打下扎实基础。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院实行岗位实习备案制度,每年6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应将下一学年在校生岗位实习计划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每年6月30日前将实习计划上报XX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系统。

第五条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岗位实习分两个阶段进行。

二级学院要将岗位实习作为专业必修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以及考核要求、办法等,保证学生实习期间既有学习任务、又有生产任务。

通过将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直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获得真实的职业体验,实现实习与就业有机结合。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统筹管理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主要负责联系学生岗位实习单位,各二级学院应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实习指导、管理、跟踪、考核等工作。

各单位具体分工职责如下:1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职责:负责联系岗位实习单位、实习单位的考察和与实习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协调学院和学生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协助或参与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实习进行巡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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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学生实习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以确保实习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一、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组织
1、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设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院各专业认识实习、教学实习、顶岗实习各项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院教务处。

学院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需要,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岗位,责任部门和岗位工作人员调整时,领导小组成员一并调整,不再另外发文。

2、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是关系学院专业建设的重要工作,各系部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企业需求实际,在学生外出实习前一学期,分别按要求制订专业认识实习、教学实习、顶岗实习实施方案。

学生认识实习、教学实习、顶岗实习均按照项目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在项目实施前,要确定专门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负责各阶段实习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落实。

项目工作小组一般由系部主任任组长、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专业课教师和辅导员任成员,并在工作小组中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和学生实习分布情况,对学生实习工作责任到人。

二、学生实习工作流程
1、实训基地建设:由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制订各专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经学院实习
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列入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分期分批逐年落实。

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按照学院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择优扶持,每年重点扶持1-2个专业做好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和完善。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由各系部结合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不断开拓新的实习基地,并对正在实施中的实习基地分年度完成实习基地年度报告,并提交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备存,便于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外实习基地情况的掌握。

2、实习工作实施流程:学生认识实习一般安排在第一学期,由系部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任课教师制订认识实习工作方案,专业带头人指导校外认识实习工作的落实,实习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按照系部要求对认识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并通过宣传报道的方式在学校媒体进行宣传。

教学实习根据各专业的情况,按照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需要开展教学实习工作,教学实习严格按照专业教学实习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要报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顶岗实习工作由系部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就业工作实际,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招就处协助落实实施方案,尽量确保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工作的连续性。

3、实习工作量计算:认识实习组织过程中,实习指导教师完成相关材料后,按照每天3学时的任务计入工作量,每次实习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教学实习过程,各系要对每个实习点安排指导教师,负责联系实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每个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在20-30名之间,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费用按照4课时/月标准(课时费统一按中级职称计算)计算实习指导工作量。

学生参加教学实习期间,系部按照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情况统筹考虑教师
现场指导等事宜,现场指导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由各系提出现场指导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执行。

教师现场指导期间,在途期间费用按照差旅费用报销标准处理,在驻地指导期间,指导费用按照出差补助处理,不再考虑交通费用。

三、学生实习工作职责
1、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是学生实习工作的院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对校内外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方案进行审查,定期召开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实习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按照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落实学生实习工作职责。

原则上在每年春季学期在6月初、秋季学期在12月初安排专题会议,遇其他重大事项,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安排会议讨论决定。

2、学院学生实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专业实习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学生通过各阶段实习达到人才培养目标。

3、各系部作为学生实习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提交实习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任务。

4、学工处作为学生主要管理部门,指导系部做好学生实习的思想工作,督促系部按照实习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学生保险,确保学生实习期间保险的无缝衔接。

5、安全保卫处作为学院安全责任部门,指导系部做好学生实习前后的安全教育工作,督促系部在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隐患排查。

6、后勤处作为学院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部门,按照各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要求,分专业逐年落实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方案。

7、财务处作为学院财务保障责任部门,按照学院发展规划和通过的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统筹考虑专业建设经费支持。

8、招就处作为学院招生就业工作责任部门,统筹规划学生实习和学生就业工作落实事宜,确保各专业学生就业质量的不断提升。

9、交流合作处作为学院对外交流合作的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学生实习基地的前期联络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由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确保专业实习工作方案的落实。

2、学生实习管理工作采用项目管理模式,按照一次实习,包括一个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含项目工作组成员和责任)、一个实习协议、一个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一个完整的项目实施议程安排。

各责任系部须按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将每次项目落实到位后,由各系部按照专项经费结算办法办理项目经费决算。

3、学生实习工作中,各系部要按照学院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认真收集相关材料,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做好实习指导工作,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实施细则自颁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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