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1【通信施工安全事故案例一】高压线正下方立杆,导致触电事故,3人死亡

【案例一】高压线正下方立杆,导致触电事故,3人死亡一、事故现场2019年2月某日,某运营商中标单位施工队在进行立杆施工,违章作业,导致3名施工人员触电身亡。
二、事故经过2019年2月某日,某施工单位施工队长王某组织5名施工队员在浦北张黄镇桥圹路口沙场某地进行立杆作业,由于原设计杆路位置位于农田内,王某考虑搬运电杆至农田内难度较大,且在农田内立电杆涉及赔补问题,于是擅自更改路由,沿路边立杆。
当天,立杆位置正好位于10KV高压线正下方,且高压线距离地面不足7米,3名施工队员负责肩扛立杆,1名队员用竹梯支撑电杆,另1名队员负责固定档杆板,电杆立起过程中不慎碰到高压线,负责肩扛电杆的3名队员立刻触电倒地,全身被烧黑,高压线烧断掉落地面,事发后120赶到现场抢救,由于被高电压电流贯穿,最终无法抢救过来。
现场事故调查:该施工队人员平时穿凉鞋作业,未佩戴安全帽、验电笔、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施工随意,作业前也未对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三、问题描述(一)直接原因1.电杆碰触高压线,导致电杆带电电杆内有钢筋,碰触高压线导致电弧放电,直接接触电杆人员触电。
2.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作业人员违规在高压线正下方立杆,施工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
3.施救人员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不当施救人员缺乏基本的应急和急救常识,触电人员触电后未能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错过最佳抢救时机。
(二)间接原因施工单位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未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人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安全作业和应急救援基本知识;施工现场管理不严格,无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不齐全,未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未开展涉电应急演练。
四、案例学习关键思考点1、在供电线路或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的危险源有哪些?应充分做好哪些安全防护准备工作?需要配备哪些安全防护用品?如何识别危险源?2、在供电线路或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的危险源,应采取什么控制措施?3、电力线路附近作业,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麻痹大意,冒险心态,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实施,缺乏安全防范意识,这种情况屡见不鲜,把安全问题置之脑后,这种情况往往会发生安全问题,您是否已意识到这种不安全行为所造成危害的严重性?如何预防这一现象发生?安全红线:一、在供电线及高压输电线附近作业现场危险源描述:①带电的光缆加强芯;②杆线附近的带强电的导体;③在杆顶上方交越的电力线;④杆上悬搭的不明用途的线缆;⑤附挂电力杆的电力裸线;⑥坠落在地面上的电力线等。
通信施工事故案例

通信施工事故案例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通信施工事故案例一、触电事故案例2、违章分包、违章作业,导致触电事故2002年7月18日上午,某省通信建设工程局将某镇“村村通”工程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工程队施工.该工程队在距该镇西侧处的一个行政村,自西向东布放钢绞线.在5-6号杆跨越照明线时,在未停电情况下,使用竹梯顶着钢绞线施工.12时30分左右开始预紧钢绞线,孙某等8人拉着钢绞线刚走出3-5m,顶钢绞线的竹梯突然歪倒,钢绞线搭在照明线上,吴某在杆上听到拉钢绞线的人“哎呀”一声, 8名工人全部倒地.吴某迅速从杆上滑下跑到驻地喊人,随后跑到5-6号杆跨越照明线处,用脚猛踹支撑照明线的小木杆,将照明线挣断照明线是当地农民自己架设的,使用的线是纱包橡胶线,已经老化.结果还是导致6人当场死亡.4、布放钢绞线违章作业,导致电击事故2001年10月9日,某施工队在某山区敷设架空吊线.下午5时30分,天已渐黑,已经放出的钢绞线很难架完,施工队长决定收工.考虑到施工现场是山区,附近没有居民,已经放出的400米钢绞线就不再回收到线盘上.其间有一条小路,为了避免晚上行人过路时被铺在地上的钢绞线绊倒,决定把横放在路上的钢绞线挂在电杆上.21个人拉着钢绞线的一端一齐用力向杆上抛,小路两侧的电杆上各有一人用手接钢线.结果在上抛钢线的瞬间,发生了与钢绞线上方交叉的高压输电线感应放电,强烈的感应电流把21人全部击倒在地,距放电点越近的人被电击得越严重,其中两人造成终身残疾.5、高压线下立杆私自更改设计,导致触电亡人事故某通信工程公司承建某地光缆线路工程,工程规模为8芯20公里架空光缆,新立杆378根.该公司将工程中立杆、布放钢绞线、光缆和制作拉线等工作以2500元/杆公里分包给个人王某.随后,王某又以2000元/杆公里转包给农民张某.施工当天凌晨5时,张某安排民工(LI)某带领8名民工施工.该地区有一条10kV高压线路,原光缆设计路由在距高压线一侧12m处立杆.但(LI)某在安排施工时,发现路由上有障碍物,没有按设计路由施工,而是在距高压线一侧处立杆.由于杆长7m,高压线距地面高度,7时30分在立杆时,杆顶接触高压线,造成触电事故,3人死亡、2人重伤.二、高处坠落1、设备安装作业踩踏走线道,导致高处坠落1999年9月,某省通信工程公司在某县城进行机房搬迁工程施工时,在新建通信楼第三层机房与铁塔之间布放馈线.铁塔至三楼机房窗口的水平距离20米,已经安装了走线道.张、赵、胡三人都有登高证,在前期该走线道施工时,他们经常在走线道上走来走去.9月10日下午,项目负责人在三楼机房召开会议布置任务:张、赵、胡三人负责上塔布放馈线,其他人员各司其责.会后,按分工开始施工.张、赵、胡三人为了图方便走近路,通过三楼窗口至铁塔的走线道上铁塔,出于安全考虑,三人拉开距离,先后上了走线道.当走在最前面的张某离塔身2米、赵某走在中间、胡某 1刚离开窗口时,突然,走线道窗口端脱落,导致三人同时坠落.张某落在铁塔基础的水泥座上,赵某落在水泥地面,胡某被走线道突然脱落的惯性甩到铁塔角钢的棱角上,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三、坍塌1、未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安全施工措施,导致坍塌事故某县通信公司原有出局主干管道6孔,由于通信快速发展,原有管道严重不足,县通信公司决定在原有管道路由上23个中号人孔的左侧,再扩建6孔管道.县通信公司与具有管道施工资质的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于2000年6月11日开工.6月19日早晨,施工单位张某、闫某对19号人孔进行扩建施工.该人孔扩建拆除工作已经完成,拆除的砖石等全部堆在人孔坑边上,6条电缆悬在人孔坑中.张、闫二人在原人孔坑中扩孔施工,下午1点多,天下大雨,二人到旁边避雨.雨停后,人孔坑里的泥浆已有70多厘米深,二人将水桶系上绳子向坑外掏水,张某在坑里往桶里装泥浆,闫某站在坑沿上提水桶.突然,闫某脚下人孔坍塌,闫某随塌方泥土滚入坑中,张、闫二人均被泥土砖石砸伤,肋骨和小腿多处骨折,同时一条600对电缆被砸坏.四、中毒、窒息1、未及时发现井下有毒气体超标,导致中毒事故2003年5月20日下午,某公司线务员杨某、劳务工王某,在一电缆管道人井内处理线路故障.由于人井内积水较多,事先进行了抽水和自然通风,但仍有污水不断从井底渗入.9时30分,王某下井处理线路故障,杨某在地面协助.后因技术难度较大,线务员杨某替换王某下井作业.10时30分左右,杨某说自己头晕,随后便瘫倒在井下.王某立即打向在附近施工的班长梁某求援,并下井救人.当梁某于10时40分左右赶到现场时,发现杨、王二人均倒在井下,迅速将二人救上地面.经医院抢救,两人先后恢复知觉.但13时30分左右,扬、王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于15时30分死亡.事后,经该市卫生监督所、环境检测中心分别对事故现场人孔中的气体、污水进行采样化验, 结论是人孔内存有大量硫化氢、一氧化碳气体 ,其中井下污水中硫化氢含量超过卫生标准的6倍以上其中最大值超过国标13倍,一氧化碳含量超过卫生标准34倍.王、杨二人系吸入大量有害气体导致死亡.五、网络阻断、设备故障1、设备安装操作不慎,导致通信网络阻断2000年10月11日,某省通信公司第二分公司在某市进行程控交换机设备扩容工程.上午10时10分,在布放电源柜的直流电源线时,由于原有电源线塞得很满,新布放的电源线很难穿过,施工人员就小心翼翼地把要布放的新电源线固定在一把长螺丝刀上,并用绝缘胶带把长螺丝刀金属裸露部分包好,然后很快把新电源线穿好.这时,他发现要接新电源线的接线柱与相邻的接线柱缝隙太小并且有点歪,他就用螺丝刀去撬.由于用力过猛,螺丝刀突然滑脱,螺丝刀包缠的绝缘层被电源线接线柱碰破,使螺丝刀戳到机壳上,致使48V电源短路,中断了交换机电源,导致正在运行的1万门交换机瘫痪.等值班人员换上保险送上电,恢复数据重新运行交换机,时间已经过去了13分钟.2、随意丢放工具,导致设备短路事故某施工队在某市话分局进行通信电源设备安装,一名施工人员蹬着梯子进行汇流排接头,接头是用螺丝拧固,该施工人员拧完最后一个螺丝后,随手将活动扳手放到两根平行的铜排上.后来发现扳手没了,也没有仔细寻找.安装结束后要进行加电,结果刚一通电,汇流排一声巨响并冒了一第2 / 3页个火球,汇流排短路了,活动扳手被烧在汇流排上,汇流排被强大的电流打掉一块.六、车辆伤害1、复杂路面紧急情况处置不当,导致交通事故2001年8月30日晚,刚刚下过一场大雨,109国道路面湿滑.某省通信建设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驾驶员(LI)某驾驶跃进双排座小货车,从工地返回省城.车辆由东向西行驶,22时30分许,在距倒淌河20km处,突然发现道路中间有手电光晃动,为了避让,(LI)某紧急向右打方向,只听“哐铛”一声巨响,跃进小货车撞上了停在路边的解放大货车尾部解放大货车故障,未设置警示标志,造成双排小货车内7人中3死1伤.七、火灾、爆炸1、施工人员在人孔内吸烟,导致可燃气体爆炸1999年7月16日上午8时45分,某施工队在某市进行管道电缆施工.因为是夏季,为了避免高温,早晨很早施工人员就进入人孔进行大对数电缆接续,进入人孔前按要求进行了通风.到吃早饭时间,施工人员离开现场时将人孔盖全部盖上.约一小时后施工人员返回,打开井盖立即下井施工.此时有一人在井内吸烟,引起可燃气体爆炸,致使两个相邻人井也发生爆炸.爆炸使两个井盖蹦到空中,落下砸伤一名行人和一辆自行车,井内三名施工人员被严重烧伤.事后经检测,是相邻煤气管线泄漏,煤气进入通信管道.早饭前施工时进行了通风,施工中煤气泄漏较少未被发现.吃早饭时盖上了人孔盖,使人孔内煤气越积越多,遇明火后导致爆炸.八、物体打击1、抬水泥杆违章操作,导致亡人事故2002年10月16日11时,某施工队在某市郊进行架空线路施工.水泥杆运到现场后,需要倒运,四名临时工肩扛一根水泥杆走向已挖好的杆洞,四人中有三人用右肩,其中王某用左肩.当四人走到杆洞旁边时,还未等王某换肩,其他三人将水泥杆向右边扔出,致使王某被水泥杆砸倒在地,头颈部被压在杆下,当即昏迷不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有限空间中毒事故
6.10井下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
– 2017年6月9日,攀枝花市某工程公司承建华蓥市华蓥山广场新 建铁塔项目。在进行铁塔基坑钢筋捆绑作业时,有工人在井下 使用打火机时发现点火困难,下午下班时工人将施工井口封 闭。次日(雨),施工人员早上开始施工,一名施工人员发现 有施工人员倒在基坑内的施工跳板上,便立即报警。华蓥市公 安消防大队消防人员井下施救时反映“感觉喘不过气来、头 晕,马上返回到地面”,后由其他消防人员戴空气呼吸器继续 施救。消防人员陆续从基坑内打捞出四名施工人员;经120现 场确认,四名施工人员已死亡。
一季度渭南市工程质量监督 及安全生产情况
共发现存在问题18项 • 渭南电信存在问题7项 • 渭南联通存在问题5项 • 渭南铁塔存在问题4项 • 渭南移动存在问题2项
按照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划分 • 建设单位存在问题5项 • 设计单位存在问题4项 • 施工单位存在问题6项 • 监理单位存在问题3项
渭南工程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情况
三、未办理质监申报和备案单位
• 西安铁塔 • 商洛联通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279号)关于履行质量责任与杆顶时,施工人员未按架空光缆施工规范 进行施工,且未按施工安全防护要求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导致在拉 动钢绞线时与电力电缆发生摩擦破损后接触引发钢绞线导电,被电击顺着 线杆滑落到田埂上;四名施工人员被电击倒在杂草丛生的水田中,一名施 工人员因站在相对干燥田埂上而没有被电伤。当场三人死亡;
倒塔事故
事发经过
安徽4.11倒塔事故
2015年4月11日上午,安徽合肥,因市政 道路迁改,某施工单位对迁改路段内通信 铁塔进行搬迁作业过程中,因吊装绳索不 堪重负突然断裂,导致通信铁塔直接掉落 倒塌,砸中2部正在等红灯的轿车,当场 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
03通信施工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一:架设光缆钢绞线触及电力高压线一、事故经过2001年7月下旬某地通信工程公司第二施工队在某县的一个乡镇进行架空光缆工程施工。
24日下午雷阵雨刚停,天气非常炎热,线务员王某带领六名民工去架设钢绞线。
这段杆路经过一片果园和玉米地,16点50分准备收紧已布放过的钢绞线,王某指挥、另有四人负责拉紧,此时钢绞线被一树枝挂住,王某又调来另外两人,六人同心协力奋力一拉,致使钢绞线刮断树枝高高弹起,触及其上方电力高压线。
六名民工当场全部被击倒,造成五人死亡一人重伤的特大伤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1.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视安全管理,没有了解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在工程安全管理方面严重失职。
误认为工程的规模很小,技术上很简单,而对工程的风险性估计不足,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应负主要责任。
2.线务员王某到达施工现场后没有实地勘察,没有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周围的危险源,一味盲目蛮干、错误指挥,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3.没有安全劳动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在炎热的夏天施工,又是刚刚下过雨的潮湿的玉米地,赤臂赤脚没有任何绝缘保护措施,这是造成事故进一步严重的次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1.选派重视安全、懂得技术、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人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
针对工程的特点既要注重技术又要注重安全,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
2.加强对工程中的关键工序负责人的培训。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防护意识。
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环境中的施工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3.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检查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特别注重对在恶劣的天气、特殊的工作岗位上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加大投入落到实处。
案例二:管道人孔内的毒气毒死两人事故一、事故经过1991年3月份某省邮电工程公司第五线路施工队在某市进行管道电缆施工。
工程进入后期阶段,7月29日上午8点30分施工人员张某、谢某、王某三人到长途汽车站第8号巷道人孔测量气压,到达施工现场后张某打开井盖随即跳进人孔,这时王某接到一传呼,告诉谢某后就去打电话,二十分钟左右王某回来发现两人都已经躺在人孔中,赶紧打电话报告队长,待队长组织人力将两人救至地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通信安全事故警示案例

【案例1】附挂作业强行通过隔电子发生坠落事故一、施工现场某年10月,某通信工程中心移动项目部赵某施工队于在某地进行光缆附挂作业,附挂过程强行通过隔电子发生坠落事故。
二、事故经过某年10月下午,某通信工程中心移动项目部赵某于某地线路施工,在进行坐滑车附挂光缆作业时,施工人员吴某在光缆附挂作业的过程中,当滑车遇到一个比较大的隔电子,滑车无法顺利滑过,施工员吴某未按操作规范作业,在吊线上强行通过隔电子,导致滑车脱落,因安全带未系好,吴某失去重心坠落到地上的作业事故。
三、问题描述1、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2、进行滑车挂光缆作业时,未正确佩戴安全带;3、滑车无法通过时未按规定操作。
四、案例学习关键思考点1、进行滑车附挂光缆时,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从防触电、倒杆、坠落等方面)2、作业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有些员工嫌麻烦、图方便会选择走捷径,把安全问题置之脑后,违反操作规程,这种情况往往会发生安全问题,如何预防这一现象发生?3、通过案例的学习,请反思:为了安全,您都自觉地加强自身的业务技能的提升了吗?安全红线:1、坐滑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拢在吊线上;2、不允许有两人以上同时在一档杆内坐滑车工作;3、坐滑车遇到吊线接头(或隔电子)时,必须使用梯子,经过电杆时,必须使用脚扣或梯子,严禁爬抱而过;4、坐滑车时,人上身超过原吊线高度和下垂时下身低于原吊线高度,要防止碰触上下的电力线等障碍物,不可避免时改为使用梯子等方式,必须注意与电力线尤其是高压线的安全距离。
5、坐滑车作业时,底下应有人进行滑动牵引或控制保护。
6、有大风、下雨等异常天气时,应停止使用滑车作业。
【案例2】梯上作业违章操作引发坠落事故一、施工现场(1):某年6月,某电信电缆维护公司员工何某进行线路整改时,在梯子上试图用双手将电缆拉紧,失去重心从梯子上坠落受伤。
二、施工现场(2):某年8月,某联通代维公司员工覃某在进行跨路线路抢修作业时,因在梯子上作业重心把持不稳,导致从梯子上坠落身亡。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华夏邮电咨询监理2016年10月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目次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1.1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1)1.2相关的强制性条款 (1)1.2.1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1)1.2.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1.2.3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1.2.4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暂行规定》 (3)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5)2.1总体要求 (5)2.1.1 审核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5)2.1.2 常见施工安全隐患 (5)2.1.3 常见危险源 (5)2.1.4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6)2.1.5 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6)2.1.6 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7)2.1.7 安全技术交底 (7)2.1.8 特殊工种作业要求 (7)2.1.9 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7)2.2一般要求 (8)2.2.1 施工准备阶段 (8)2.2.2 施工阶段 (9)2.3各专业要求 (11)2.3.1 通信线路工程作业的安全要求 (11)2.3.2 土、石方和地下作业的安全要求 (12)2.3.3 通信设备安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13)2.3.4 铁塔和天馈线安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14)2.3.5 网络优化和软件调测作业的安全要求 (15)第三章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17)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1.1所涉及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全生产法》(2014版)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6)4.《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8.06)5.《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暂行规定》(YD 5204- 2014)6.《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1.2相关的强制性条款1.2.1《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通信工程作业现场事故案例

通信工程作业现场事故案例通信工程作业现场事故案例一、由于未采取通风措施中毒窒息死亡事故2004年4月23日下午,某公司劳务工阮某(男,35岁),接到分公司控制中心通知后,前往科技大道为远端一处没有通风设施的封闭机房进行临时发电,16:15左右,阮某到达该网点,启动移动式汽油发电机后,又到其他地方处理障碍。
19时许,阮某返回机房关闭油机,因其在未采取通风措施的情况下,便直接进入机房,导致一氧化碳吸入过量,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由于忽视道路交通安全造成车毁人亡事故1.2004年5月13日下午17:50左右,某公司营业部社区经理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执行公务途中,与一辆逆向行驶的厢式大货车相撞,造成徐某头部大量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
2.2004年5月22日下午15:05许,某公司副总经理张某,乘坐本单位员工张某驾驶的轿车,前往金山屯进行工程建设选址,轿车在通过连续岛状塌陷路面时失控,驶入逆行车道,与迎面驶来的大货车相撞,造成驾驶人张某和公司张某当场死亡。
3.2004年9月11日下午13:20许,某公司一辆庆铃轿车,搭乘包括驾驶员在内的5名员工,前往市公司参加培训。
当行驶至一下坡转弯处时该车向右侧直拉杆球头突然断裂,致使方向失控,与迎面驶来的一辆油罐车相撞,造成庆铃轿车内的5人全部受伤,其中3人重伤,2人轻伤。
9月12日凌晨,受伤较重的两人相继死亡。
4.2004年9月17日晚20:40左右,某公司线路维护中心线务员孙某和蒋某,在完成抢修任务后,驾车返回途中与停在道路中间的一辆载重卡车相撞,导致孙某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蒋某受轻伤。
三、由于作业未穿戴防护用品导致的事故1.2004年8月4日上午,某公司员工赵某,前往该县房庄为小灵通基站进行电源(220V)接续作业,赵某在未穿戴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即登梯攀上距地面4.7米高的基站,在作业过程中触电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2.2004年3月1日,某公司员工张某在一次安装电话作业中,由于未系安全带,当脚踏分线箱向上攀登时,脚不慎踏滑,从4.5米高的站台坠落,头部触击柏油路面,右侧头颅太阳穴严重损伤,右眼充血。
通信安全事故警示案例

【案例1】附挂作业强行通过隔电子发生坠落事故一、施工现场某年10月,某通信工程中心移动项目部赵某施工队于在某地进行光缆附挂作业,附挂过程强行通过隔电子发生坠落事故。
二、事故经过某年10月下午,某通信工程中心移动项目部赵某于某地线路施工,在进行坐滑车附挂光缆作业时,施工人员吴某在光缆附挂作业的过程中,当滑车遇到一个比较大的隔电子,滑车无法顺利滑过,施工员吴某未按操作规范作业,在吊线上强行通过隔电子,导致滑车脱落,因安全带未系好,吴某失去重心坠落到地上的作业事故。
三、问题描述1、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2、进行滑车挂光缆作业时,未正确佩戴安全带;3、滑车无法通过时未按规定操作。
四、案例学习关键思考点1、进行滑车附挂光缆时,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从防触电、倒杆、坠落等方面)2、作业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有些员工嫌麻烦、图方便会选择走捷径,把安全问题置之脑后,违反操作规程,这种情况往往会发生安全问题,如何预防这一现象发生?3、通过案例的学习,请反思:为了安全,您都自觉地加强自身的业务技能的提升了吗?安全红线:1、坐滑车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拢在吊线上;2、不允许有两人以上同时在一档杆内坐滑车工作;3、坐滑车遇到吊线接头(或隔电子)时,必须使用梯子,经过电杆时,必须使用脚扣或梯子,严禁爬抱而过;4、坐滑车时,人上身超过原吊线高度和下垂时下身低于原吊线高度,要防止碰触上下的电力线等障碍物,不可避免时改为使用梯子等方式,必须注意与电力线尤其是高压线的安全距离。
5、坐滑车作业时,底下应有人进行滑动牵引或控制保护。
6、有大风、下雨等异常天气时,应停止使用滑车作业。
【案例2】梯上作业违章操作引发坠落事故一、施工现场(1):某年6月,某电信电缆维护公司员工何某进行线路整改时,在梯子上试图用双手将电缆拉紧,失去重心从梯子上坠落受伤。
二、施工现场(2):某年8月,某联通代维公司员工覃某在进行跨路线路抢修作业时,因在梯子上作业重心把持不稳,导致从梯子上坠落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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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2016年 10月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目次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1.1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1)1.2相关的强制性条款 (1)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1.2.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1.2.3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1.2.4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暂行规定》 (3)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5)2.1总体要求 (5)2.1.1 审核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5)2.1.2 常见施工安全隐患 (5)2.1.3 常见危险源 (5)2.1.4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6)2.1.5 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6)2.1.6 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7)2.1.7 安全技术交底 (7)2.1.8 特殊工种作业要求 (7)2.1.9 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7)2.2一般要求 (8)2.2.1 施工准备阶段 (8)2.2.2 施工阶段 (9)2.3各专业要求 (10)2.3.1 通信线路工程作业的安全要求 (10)2.3.2 土、石方和地下作业的安全要求 (12)2.3.3 通信设备安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13)2.3.4 铁塔和天馈线安装作业的安全要求 (14)2.3.5 网络优化和软件调测作业的安全要求 (15)第三章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17)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1.1所涉及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6)4.《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8.06)5.《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暂行规定》(YD 5204- 2014)6.《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1.2相关的强制性条款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2.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违反以下任何一条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未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审查的;3.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暂停施工的;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5.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工程监理单位有上述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还规定了现场执业人员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法律责任。
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得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2.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工程建设生产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二)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4《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暂行规定》3.0.1监理单位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0.2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如下:1.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3.审查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及执行情况。
4.检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5.根据安全监理方案,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负责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检查、指导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
7.受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托,主持召开安全施工专题会议,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
8.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9.做好安全监理记录。
必要时,向监理机构提交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10. 收集、汇总和整理安全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周(月)报中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内容。
3.0.4现场监理人员的职责如下:1.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
2.检查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戴、施工机具的配置情况,并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3.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4.0.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编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检查部位、方法、频次。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如需重大修改,应重新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1.3事故的等级认定为了便于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行分级管理,在调查事故时通常按严重程度对事故进行分类。
事故包括人身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损失两个方面。
因此对事故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一般用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两项指标进行衡量。
1.3.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类1.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说明:以上事故等级所称的以上包括本身,以下不包括本身。
1.3.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分类指事故发生后,按事故对受伤害者造成损失以致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分类: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个;3.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位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
此种分类是按伤亡事故造成损失工作日的多少来衡量的,而损失工作日指受伤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简称失能)的工作日。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2.1总体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1.1审核施工现场应急预案1.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风险,施工单位必须编制现场应急预案,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重点审查现场预案是否符合实际,针对性强,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现场预案的特点是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该类特殊危险及周边环境情况,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做出具体、周密而细致的安排。
3.通信工程常见的事故分类:触电、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车辆交通事故、火灾、中毒、灼伤、通信阻断等。
2.1.2常见施工安全隐患1.线路工程施工常见安全隐患:地质灾害、坍塌、交通事故、触电、中毒、通信阻断等。
2.设备工程(设备安装)施工常见安全隐患:触电、物体打击、火灾、中毒、灼伤、通信阻断等。
2.1.3常见危险源1.通信工程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危险源相对较多,风险程度也比较高。
通信工程是一项技术劳务密集型项目,人的不安全行为常常是工程的主要危险源。
2.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分为指挥、操作错误;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手工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的物体;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械设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作业时分散注意力;在必须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未使用;施工人员的不安全防护装束;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置错误等。
2.1.4施工现场安全要求1.在城镇及道路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招牌,白天用红色标志,晚间用红灯,根据需要设置防护围栏等设施和警戒人员,必要时请交通管理部门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