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桥梁养护与管理
2024年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桥梁的维护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提高桥梁的使用寿命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与养护相结合的原则,优先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
第四条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采取细致、全面、及时的方法开展工作。
第五条养护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养护管理机构第六条养护管理工作由设立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规定和标准;(二)组织开展公路桥梁的巡查、检测和评估工作;(三)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四)协调并监督养护施工单位的工作;(五)收集、汇总和分析养护数据,做好档案管理;(六)开展养护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七)监督养护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进行报告;(八)完成交通运输部门及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养护工作。
第三章桥梁养护工作流程第八条养护工作的流程包括巡查、检测、评估、计划、施工和验收等环节。
第九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一)定期开展桥梁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开展桥梁的结构检测工作;(三)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桥梁安全评估;(四)编制桥梁养护计划,确定具体养护方案;(五)组织养护施工单位进行养护工作;(六)完成养护工程后进行验收,并填报相关资料。
第四章养护标准和技术第十条养护标准和技术要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
第十一条养护标准和技术包括以下内容:(一)养护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和使用;(二)养护工程的施工方法和要求;(三)养护工程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四)养护工作的巡查和检测要求;(五)养护档案的管理和保存;(六)养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养护标准和技术的执行和监督由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负责,养护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执行。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5篇)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路桥梁(指桥梁、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下同)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区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保持桥梁处于完好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提高路网服务水平。
根据《____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____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区所有公路的桥梁、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全区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含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下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技术措施,对所1辖公路桥梁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部颁《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六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自治区交通厅负责全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自治区公路局负责全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业务管理工作。
各盟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各盟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具体____工作。
县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
收费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____实施。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安全运营。
国道、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公路养路费中列支,其中收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车辆通行费中列支。
县道2及其他公路上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由农村牧区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费用中列支。
普通公路桥梁养的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4篇)

普通公路桥梁养的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普通公路桥梁养护工作的管理,提高桥梁使用寿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桥梁养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保养为主、维修为辅、合理布局、分类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桥梁养护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五条桥梁养护工作应科学合理,注重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养护作业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桥梁养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养护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七条养护工作的责任单位:1. 桥梁养护单位:负责桥梁养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 桥梁管理单位:负责对桥梁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八条养护工作的职责和权限:1. 桥梁养护单位的职责:(1)制定养护计划和养护方案。
(2)组织实施桥梁养护工作。
(3)组织桥梁养护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4)负责桥梁养护材料的采购和管理。
(5)负责桥梁养护作业记录的保管和归档。
2. 桥梁管理单位的职责:(1)负责桥梁的日常巡查和查验。
(2)负责桥梁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3)负责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4)协助桥梁养护单位组织养护作业。
第九条养护工作的权限:1. 桥梁养护单位依法享有桥梁养护的权益。
2. 桥梁管理单位依法享有桥梁管理的权益。
第三章养护计划和养护方案第十条养护计划应根据桥梁的使用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制定,包括养护目标、养护内容、养护周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养护方案应根据养护计划制定,详细描述养护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等。
第十二条养护计划和养护方案应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养护作业管理第十三条养护作业应按照养护方案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桥梁保护层的修补和养护。
2. 桥梁桩基础的维修和加固。
3. 桥墩和桥面的清洁和维护。
4. 桥梁防水和防腐。
5. 桥梁设备和设施的保养和维修。
第十四条养护作业应遵守以下原则:1. 技术规范:养护作业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养护质量。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公路桥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公路运输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公路桥梁养护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经济、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应注重预防为主,维修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应注重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
第六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对养护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其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形成合力。
第二章养护管理组织第八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应设立养护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组织养护工作。
第九条养护管理部门应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和预算,确保养护工作的合理安排和资金保障。
第十条养护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养护管理人员,负责养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督导。
第十一条养护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权限、责任和考核办法。
第三章养护管理流程第十二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应按照确定的流程进行,包括养护计划制定、工作任务分配、施工方案编制、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等环节。
第十三条养护计划制定应根据桥梁的使用情况、养护周期和资源情况等因素制定,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第十四条工作任务分配应根据养护工作的特点和养护人员的技术能力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方案编制应根据养护需求和工程条件等因素制定,要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操作简便。
第十六条材料采购应按照养护计划和施工方案的需求进行,要选择质优价廉的材料,确保养护质量。
第十七条工程施工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要做到标准化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第十八条质量检查和验收应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要做到全过程控制、全面检查、及时整改。
第四章养护管理措施第十九条养护管理应加强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模版(3篇)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桥梁养护工作,根据____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及《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试行)》,结合我省公路桥梁养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切实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技术措施,对所辖公路桥梁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桥梁的完好和安全运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省道公路及____省交通厅公路局(以下简称省厅公路局)所辖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构造物的养护工作。
其余公路桥梁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路桥梁养护实行省厅公路局、市公路局、县(区)公路局(以下简称县公路局)或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三级负责制度。
省厅公路局、市公路局、县公路局或管理处养护管理部门应分别设桥梁养护工程师,在各级养护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有关桥梁养护工作。
第五条县公路局或管理处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一)____实施桥梁的经常检查工作。
协助上级做好桥梁定期检查及特殊检查工作。
(二)提出向市公路局建议的桥梁养护工程计划方案。
____实施列入计划的桥梁小修保养等工作。
(三)根据上级审定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方案,指挥超重车辆通过,并详细观测检查桥梁主要受力部件变化情况,同时做好现场记录并及时录入数据库。
(四)负责辖区桥梁数据库维护及其他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公路局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一)____实施桥梁的定期检查及特殊检查工作。
(二)审核县公路局或管理处提出的桥梁养护工程计划方案,监督、检查县公路局或管理处的桥梁小修保养等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
(三)根据桥梁检查结果及县公路局(管理处)上报的建议方案提出桥梁养护工程计划项目及设计方案。
按规定____实施列入计划的有关桥梁养护工程。
(四)____编制超重车辆过桥方案并报市公路局领导审定。
负责____车辆过桥时的现场检测工作。
(五)负责辖区桥梁数据库维护及其他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城市桥梁养护和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城市桥梁养护和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桥梁养护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规范桥梁养护和管理行为,确保城市桥梁的安全运行和良好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桥梁,是指位于城市道路、河流、铁路等交通运输线上,用于车辆、行人、水流、列车等交通功能的建筑物,包括:公路桥梁、人行桥、铁路桥梁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桥梁养护和管理工作,包括桥梁巡查、桥梁检修、桥梁保养和桥梁维修等内容。
第四条城市桥梁养护和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经济、科学、合法”的原则,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养护和管理资源,确保桥梁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城市桥梁养护和管理工作应与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相衔接,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城市桥梁养护和管理工作应加强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城市桥梁养护和管理工作应重视创新和技术进步,采用先进的养护和管理技术、设备和材料,提高桥梁的质量和寿命。
第八条城市桥梁养护和管理工作应注重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桥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本制度由城市桥梁养护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养护第十条桥梁养护是指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和改造,以确保桥梁的安全和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桥梁养护应按照规定的养护周期和要求进行,包括常规养护、定期养护和专项养护。
第十二条常规养护是指对桥梁进行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包括:清除桥面积水、清理桥面杂物、修补刮痕和麻面、保洁桥面沿线设施等。
第十三条定期养护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桥梁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包括:检查桥面、桥梁结构、桥墩基础、桥梁防腐等,并做好相应的维修工作。
第十四条专项养护是指对桥梁进行特殊要求和措施的养护工作,包括:疲劳裂缝修补、钢梁防腐、伸缩缝更换等。
第十五条桥梁养护应建立档案,记录养护工作内容、时间、责任人等,并做好档案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第十六条桥梁养护应及时整理和分析养护工作数据,形成养护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根据养护报告进行业务总结和经验分享。
高速公路桥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平阳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桥梁涵洞及其养护管理工作;其他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东梁养护处负责桥梁管理、检查、养护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平阳高速建管处上报;建管处对桥梁的检查、维修、抢险、修复等任务的安排养护处应及时完成,保证桥梁安全运营;第五条桥梁管理应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桥梁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设立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并保持其人员的相对稳定;第三章桥梁检查与评定第六条东梁养护处应当做好管辖区域内的公路桥梁的检查工作;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第七条经常检查是指对桥面设施、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经常检查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经常检查主要以目测方式配合简单工具进行,其周期为每月不少于一次,汛期应增加检查频率;经常检查中发现桥梁重要构件存在明显缺陷,可能出现四、五类状况病害的,应当采用必要的仪器、量具及时检查;经常检查实行月报制度,由东梁养护处按月报平阳高速建管处;第八条定期检查是指按照规定周期,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跟踪的全面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定期检查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桥梁定期检查主要以目测结合仪器检查方式进行;其检查周期高速公路一般为三年一次,特殊结构桥梁每年一次;第九条特殊检查指在特定情况下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鉴定,判定桥梁的病害成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等;桥梁的特殊检查评定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特殊检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 特殊检查应采用仪器设备,通过检测或试验的方法,并结合理论分析,对桥梁的缺损状况、病害成因、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作出科学明确的判定;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针对性的维修处治措施建议;桥梁需做特殊检查的三种特定情况如下:一桥梁遭受洪水冲刷、漂流物、船舶撞击、地震、滑坡、风灾或超重车辆通过后对桥梁造成严重损坏的;二定期检查中病害原因及程度难以判明的;三桥梁要求提高载重等级的;第十条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和单孔跨径60米及以上大桥的检测评定工作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在桥梁上下部结构的必要部位埋设永久性位移观测点,并定期进行观测,一、二、三类桥每年至少一次,四、五类桥每季度至少一次,特殊情况时应加大观测密度;二安排专项经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的特殊检查;一、二类桥每五年至少一次,三类桥每三年至少一次,四、五类桥应立即安排进行特殊检测;三对特别重要的特大桥,要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养护管理系统和健康监测系统;第十一条桥梁技术状况的评定可通过专家现场评估、承载能力验算和荷载实验等方法进行;依据检查结果,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分为一至五类;一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完好或良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保养维护;二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或较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小修或保养;三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较差状态,个别重要构件有轻微损坏或部分次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但桥梁尚能维持正常使用功能;四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差的状态,部分重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严重缺损,桥梁正常使用功能明显降低,桥梁承载能力降低但尚未直接危及桥梁安全;五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危险状态,部分重要构件出现严重缺损,桥梁承载能力明显降低并直接危及桥梁安全;危桥为五类桥梁和四类桥梁中重要部件出现严重功能性病害并继续扩展,实际承载能力比设计承载力降低25%以上,影响通行能力处于危桥状态的桥梁;第十二条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由东梁养护处组织评定;由平阳高速建管处桥梁工程师提负责组织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期间,东梁养护处应采取应急保障措施,保证桥梁运营安全;第十三条检查结束及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结果确定后,要及时更新桥梁管理系统数据;第十四条桥梁管养单位在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结果和桥梁鉴定报告及时报送主管单位;第四章桥梁养护工程及计划管理第十五条公路桥梁经管养单位鉴定认定为四、五类的桥梁,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一先行设立警示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同时报请交警、路政部门进行交通管制;二按职责权限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平阳高速建管处;三在主管单位桥梁技术状况复核期间、工可批复期间及未安排改造、加固计划前,对五类桥梁,可实行交通封闭,但要及时开设便道、便桥或指明绕行路线;四类桥梁可采取交通管制、跟踪观测、临时支护等措施,同时在桥头两侧设臵醒目危桥、限载、限速标志,一旦出现险情立即封闭交通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第十六条主管单位认定危桥后,应加强桥梁养护工程的前期工作和计划管理;前期工作程序为:一由东梁养护处申请立项,由平阳高速建管处审批;二项目批准后,由东梁养护处编制建设方案或加固方案,一般方案要两个以上对经济、技术合理性进行科学比较,此项工作由平阳高速建管处负责;三建管处组织专家依据技术论证分析或桥梁特殊检查结果,确立大修、改建方案和投资并列入计划;四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桥梁坍塌,不受前期工作计划限制,采用特事特办的原则,可直接编制抢修方案报主管单位审批后实施;计划安排原则:一重点考虑影响行车安全的危险桥梁;二对一般性露筋、小范围桥面破损、栏杆缺损、锥坡损坏在日常养护、小修和中修费用中考虑;三桥梁的加固应以恢复或提高承载力为主,提倡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四公路桥梁的管理、定期检查,特殊检测计划要列专项费用解决,专款专用;第十七条大修、改建工程应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推行招标投标制度; 情况特殊或抢险项目不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应报主管单位批准;第十八条桥梁大修、中修、改建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并要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实施后的桥梁技术状况必须恢复至一、二类;第十九条对需要封闭交通或长时间占用行车道施工的桥梁养护工程,除紧急情况外应在项目开工前15天,发布相关信息;断交施工信息应及时按规定报交通部备案;第二十条桥梁养护施工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区,设臵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车辆、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必要时还应协助交警、路政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第五章技术档案管理第二十一条做好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公路桥梁技术档案资料,即:桥梁基础资料、管理资料、检查资料、养护维修资料和特殊情况资料;还要收集积累超限车辆过桥、管线架设过桥等方面的技术资料;要大力推广应用公路桥梁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桥梁技术数据,并对公路桥梁进行科学的评价与决策;第二十二条基本资料缺失的桥梁,应根据历年检查、养护资料,逐步建立和完善其技术档案;必要时,可专门安排有针对性的检测、试验或特殊检查,补充、完善桥梁技术资料;第二十三条收费公路、经营性公路管理单位应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提供桥梁技术档案;第六章应急处置管理第二十四条制定以预防和处置桥梁坍塌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还应单独制定针对重要和特大型桥梁的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组织工作井然有序;第二十五条接获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建管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臵工作;应急处臵过程中,要按相关规定向建管处续报有关情况;第二十六条发生以下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应在接获有关信息后立即上报交通部:一桥梁损毁中断交通的;二大型、特大型桥梁出现严重病害危及桥梁安全的;三车辆或船舶与桥梁设施相撞,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七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七条对管养单位领导不力、职责不明,没有及时安排桥梁检查、危桥改造或没有及时采取交通管制而造成桥梁安全事故的,按其职责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八条对管养单位疏于管理,不按相关规定评定桥梁技术状况或技术状况评定不规范、不准确而造成桥梁安全事故的,按其职责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九条危险桥梁及重点保障桥梁应常年派人观测,并建立健全桥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制定应急处臵预案,对没有明确责任、监管不力而导致桥梁安全事故的,按其职责追究相应责任;第三十条对发生桥梁安全事故,不报、瞒报或不按规定时间上报造成长时间中断交通、社会反映强烈的按其职责追究相应责任;第三十一条桥梁大修、中修、改建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未达到设计标准和要求的,按养护工程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路桥梁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行车安全和畅通。
为了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持桥梁完好工作状态并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xxx应加强对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
xxxx机构都要设置专职(或兼职)桥梁养护工程师(或技术员)一人,保持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经常监督检查桥梁的养护管理情况。
第三条各级桥梁养护工程师应认真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桥梁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切实掌握桥梁的技术状况,保障桥梁正常使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公路的桥梁养护工作。
第二章桥梁养护分级负责制度第五条桥梁养护实行二级负责制:1.xxxxx管理机构设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
2.xxxxx设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负责全州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1.主持桥梁的经常性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
2.根据经常性检查结果,负责向上一级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和xxxx报告三类以上桥梁的病害状况。
3.负责主持辖区内桥梁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并根据上级审定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方案,组织和指导超重车辆通过,其后详细检查有无破损,同时记录在案。
4.提出辖区内桥梁小修保养年度工作计划。
5.参与辖区内桥梁养护大、中修、改善工程的竣工验收。
6.协助上一级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作定期检查。
第七条xxx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1.制定、安排桥梁年度定期检查计划,组织实施辖区内桥梁养护的定期检查,以及桥梁受各种自然灾害、人为损害情况的检查,并按规定提出检查报告。
2.根据上述检查结果,提出桥梁养护、维修、改善方案和对策措施。
3.向上级专职桥梁养护主管工程师提出年度需作特殊检查桥梁的申请报告,说明需要检查的部位和原因,供工程师审定。
4.提出辖区内桥梁养护大、中修、改善工程项目年度计划。
5.负责桥梁养护大、中修工程计划的落实和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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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检查
(1)应急检查:桥梁遭受洪水、流冰、漂流物、船舶撞
击、滑坡、地震、风灾和超重车辆自行通过之后,应立
即对结构作详细检查。查明破损状况,采取应急措施,
尽快恢复交通。
(2)专门检验:对定期检查中难以判明损坏原因 及程度的桥梁、要求提高载重等级的桥梁以及技 术状况为四类的桥梁,要求针对病害进行专门的 现场试验检测、验算与分析等鉴定工作,以便采 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第三章 桥梁涵洞养护
养护维修:主要是对危害桥涵正常运营的部分进行经常
性的修缮工作,如保持桥面清洁,伸缩缝完好并能伸
缩自由,疏通泄水孔,铺砌加固涵洞进出口等。 技术改造:是通过加强薄弱构件,增加辅助构件或改变
结构体系等措施来恢复和提高其承载能力及通行能力。
工作范围:
(1)技术检查与检验;
(2)建立和健全完整的桥涵技术档案;
力检算。
(2)当检算结果不满足或难桥梁技术状况的评定
根据缺损程度(大小、多少或轻重)、缺损对结构使用功能的 影响程度(无、小、大)和缺损发展变化情况(趋向稳定、发展
缓慢、发展较快)等三个方面,以累加评分方法对各部件缺损状
况作出等级评定。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分为 一类: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 二类:二类桥梁需进行小修 三类:三类桥梁需进行中、大修或加固 四类:四类桥梁则需通过检验以确定加固或改建,交通管制。 五类:五类桥关闭交通,改建或重建
(3)桥涵构造物的安全防护;
(4)桥涵构造物的经常保养、维修与加固。
第一节 桥梁检查与检验
一、桥 梁 检 查 1.经常检查: 主要对桥面设施和桥台附属构造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 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缺损进行小修保养工作。 2.定期检查: 桥梁的定期检查是桥梁养护管理系统中,采集结构技 术状况动态数据的工作,为评定桥梁使用功能、制定 养护计划提供基本数据。
三、桥 梁 检 验 ①结构材料缺损状况诊断,包括材料损坏程度检测,材料 物理、化学性能测试及缺损原因的分析判断。
②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鉴定,包括结构承载能力(强
度现度和稳定性等)鉴定,桥梁抗洪能力的鉴定。 结
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鉴定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1)根据实际的结构技术状况进行结构检算、水文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