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收发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气瓶接收、发放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气瓶接收、发放
管理制度
1、接收氧气、乙炔气重瓶时,应由库管人员和专业
人员(气焊操作工)共同检验,经验收合格后,
办好接收手续,方能入库。
2、发放氧气、乙炔气重瓶时,防护帽及减震胶圈佩
戴齐全,否则气焊操作人员有权拒领,并上报有
关领导。
3、接收氧气、乙炔气空瓶时,应检查瓶体有无污渍,
防护帽及减震胶圈等,完好齐全。
若达不到要求,可以拒收空瓶,同时不发放重瓶。
4、抢险、加班、节日和周末期间,经领导同意,方
可发放氧气、乙炔气瓶,否则不可发放。
5、气焊操作人员,在使用完氧气、乙炔气瓶后,应
及时送回库房,各队不许存放。
6、库管人员应做好验收和发放记录,确保氧气、乙
炔气瓶的安全保管工作。
250*300=2块材料泡沫。
氧气乙炔收发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收发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 介绍本文档主要介绍氧气乙炔收发运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和乙炔是工业中常用的气体,但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使用不当,将会造成严重的事故。
因此,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对于氧气乙炔的收发、输送和使用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
2. 收发运输2.1 收发2.1.1 进货验收公司在进货验收过程中应当确保所购氧气和乙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气瓶外观、检验合格证、标识和压力等方面的要求。
2.1.2 存储公司应当对氧气与乙炔进行分别存储,并放置在有专门储存气瓶的仓库内。
同时,气瓶的存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避免氧气与乙炔混放,或将其与其他物质储存在一起。
2.2 运输2.2.1 运输车辆公司应当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来运输氧气和乙炔。
运输车辆应经过安全检验后方可上路。
氧气和乙炔应分别运输,避免混在一起。
在车厢内应配置固定式气瓶架。
2.2.2 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氧气和乙炔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保护:•保持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密封;•在车厢内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禁止与易燃、易爆、易腐等物质混装;•在车厢内设置压力计、温度计、密封检查器等安全装置;•禁止携带火种、明火等引火物。
•同时,相关人员应对氧气乙炔输送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管理。
3. 使用3.1 使用原则3.1.1 人员培训公司的氧气乙炔使用人员应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熟悉相关知识和技能,了解氧气与乙炔的危险性和安全管理制度,能够正确使用和操作氧气乙炔设备。
3.1.2 操作规程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禁止擅自操作和私自改变工艺流程。
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停机处理或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3.2 证照管理公司应确保所使用的氧气乙炔证照齐全、有效,并对领用证照的人员进行监管和管理。
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证照上的规定,否则将会产生安全隐患。
3.3 设备维护氧气乙炔设备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检查压力表、安全弛实验和紧固件是否完好。
气瓶入库、发放登记及使用管理制度

气瓶入库、发放登记及使用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加强公司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做好出入库、发放、使用的管理工作,完善和规范气瓶管理,杜绝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高压气瓶、氧气、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9号)2.2《气瓶颜色标记》GB7144-19993 术语、定义气瓶是包括不同压力、不同容积、不同结构形式和不同材料用以贮运永久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的一次性或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的压力容器。
4 职责4.1 供应室负责对气瓶供应商的安全管理,签定气瓶供应安全合同;4.2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对各类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4.3各使用部门负责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建立气瓶安全管理台帐;4.4公司内现场使用的工业气瓶,由各使用部门统一管理;4.5 各使用部门应按照生产实际需要,提前报仓库,由仓管员报供应室负责联系供应商,由供应商直接送到公司,并对气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实时登记;5 管理内容及要求5.1气瓶的租赁5.1.1 气瓶的购置、租赁、充装气体必须到市劳动局指定的经销单位或生产制造厂家。
5.1.2气瓶的管理及发放,部门应建立气瓶档案,档案包括生产制造单位、日期、合格证、产品质量说明、检验记录等。
5.1.3各类充填气体的气瓶外表颜色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气瓶颜色标记》GB7144-1999的规定,色泽字迹清晰。
检验标记要明显易识别。
并在检验周期内。
否则,不准使用。
5.2气瓶的入、出库管理规定5.2.1 仓库保管员应认真检查供应商所送气瓶的数量,并认真检查气瓶的质量标准,检查气瓶的附件、充气排气阀处的防护帽、瓶体防震胶圈等是否完好,对气瓶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5.2.2收货时必须检查气瓶外观和标志等。
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对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拒绝接受:5.2.2.1无充灌合格证;5.2.2.2外观有缺陷及腐蚀、有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5.2.2.3不在有效的使用、检验周期内,无气瓶检验钢印和不能识别的气瓶;5.2.2.4漆色及标志是否正确明显;5.2.2.5字样和色环标记应符合规定,且有气瓶警示标签。
气瓶 管理制度

气瓶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气瓶的采购、存储、使用、检验和维护等环节。
3. 气瓶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管理职责1. 设立专门的气瓶管理部门,负责气瓶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配备专业的气瓶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3. 建立气瓶管理台账,记录气瓶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
三、采购与验收1. 采购气瓶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明。
2. 收到气瓶后,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气瓶无明显损伤和缺陷。
3. 验收合格的气瓶应登记入账,并贴上标识标签。
四、存储与搬运1. 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干燥、阴凉的环境中,远离火源和热源。
2. 存储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3. 搬运气瓶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和滚动,严禁抛掷和跌落。
五、使用与维护1. 使用前应检查气瓶的外观是否完好,阀门是否灵活可靠。
2. 使用时应按规定的工作压力和温度范围操作,不得超压或超温使用。
3. 定期对气瓶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检验与报废1. 按照国家规定的周期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其安全性能满足要求。
2. 经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应立即停用并进行维修或报废处理。
3. 报废的气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转卖。
七、应急处理1. 制定气瓶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泄漏、火灾和爆炸等情况的处理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气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气体经营部气瓶验收、发放制度

气体经营部气瓶验收、发放制度1. 介绍为确保企业气体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保障员工及用户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本制度旨在建立企业气瓶验收、发放的管理与考核标准。
各部门及从业人员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气体经营部门及相关人员,在气瓶验收、发放环节上的全部操作和管理。
3. 规范要求3.1 气瓶验收3.1.1 基本要求•验收工作必需由具备资质和相关培训的员工进行。
•验收时应进行相关资质证件、气瓶标志、安全阀和背胶标签等的检查和确认。
3.1.2 检查内容•检查气瓶外观,包含表面是否有锈蚀、瘪瓶、裂瓶等缺陷。
•检查气瓶标志,包含气瓶编号、规格、压力等标志的清楚与完整性。
•检查气瓶阀门,包含阀门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气现象。
•检查气瓶安全阀,包含安全阀是否完好、调校间隔是否合理。
3.1.3 验收记录•每次验收都应有相应的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含验收日期、验收人员、气瓶编号、气瓶规格、验收结果等。
•验收记录应保管肯定时间,以备需要时查阅。
3.2 气瓶发放3.2.1 发放要求•发放工作必需由具备资质和相关培训的员工进行。
•发放时应核对用户身份和气瓶需求,并记录相应信息。
3.2.2 发放流程1.用户填写气瓶发放申请,并供应相关证件和签名确认。
2.发放人员核对用户申请并审核相关证件的真实性。
3.确认无误后依据用户需求发放气瓶,并填写发放记录。
3.2.3 用户登记•每次发放都应有相应的发放记录,记录内容包含发放日期、发放人员、用户姓名、用户证件信息、气瓶编号、气瓶规格等。
•发放记录应保管肯定时间,以备需要时查阅。
4. 管理标准4.1 培训与资质•全部从事气瓶验收、发放工作的员工必需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员工每年应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知识的更新和掌握程度。
4.2 监督与审核•气瓶验收、发放工作应受到管理部门的定期监督和审核。
•监督和审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操作人员的培训情况、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气瓶管理制度

气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气瓶安全使用及管理,加强对气瓶收还的有效监控和精确统计,杜绝气瓶的人为丢失,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细则。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分公司)维保、检修项目及工程项目的气瓶安全使用及管理.三、职责1、公司机动物资部负责公司各车间(分公司)气瓶管理工作及检查考核各车间对气瓶的安全使用及管理情况。
2、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作业区、班组气瓶管理工作及监督检查。
3、车间材料员负责本车间气瓶收还登记帐、气瓶收还登记本及具体气瓶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4、气瓶的流向,车间应建立跟踪卡,形成可追溯机制。
四、气瓶贮存1、气瓶应置于专用仓库贮存,仓库内应阴凉、通风良好,并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及远离任何热源或火种.2、气瓶库应有醒目的禁烟火标志,配备适宜有效的消防器材。
3、气瓶应按其所装气体种类分开存放,并作好有关标记。
氧气瓶及其管道严禁沾染油脂,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少于10米,乙炔瓶禁止卧放使用.4、满瓶与空瓶应分开存放及张贴合适标贴,满瓶存放时应按照先存放先使用的原则安排.五、气瓶管理1、气瓶管理制度实行车间仓库集中管理、作业区集中管理相结合的方针.2、车间气瓶仓库由车间材料员管理,作业区气瓶仓库指定专人管理且只有专人持有钥匙,实行有效管理。
3、车间建立车间气瓶汇总台帐,作业区建立作业区气瓶收还登记台帐、气瓶收还登记本,所有气瓶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4、送气单位把气瓶送到指定收气点时,负责人要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包括品种、数量,安全附件(瓶阀、瓶帽、和防震圈)及气量检验,气瓶有无泄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一律不收。
5、每次收、还气瓶时,气瓶数量要记录在登记本上,欠瓶数量每次都要与送气单位核实记录,双方互签,登记本上记录的欠瓶数要与实际相符。
6、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瓶帽和防震圈不得擅自拆卸、安装下来,遗失或损坏钢瓶、瓶帽和防震圈要予处罚(瓶帽:26元/只,防震圈10元/只).7、每月二十日作业区气瓶负责人把作业区气瓶收还登记台帐上报给车间材料员作汇总统计、核对,并把气瓶收还登记本上交给车间材料员检查并核实欠瓶数。
气体行业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气体行业仓库的管理,确保氧气、乙炔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氧气、乙炔等气体行业仓库的日常管理,包括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三、仓库管理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气瓶的收发、验收、储存、搬运等工作。
2. 仓库保管员负责气瓶的入库、出库、盘点、维护等工作。
3. 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理等工作。
四、仓库安全管理1. 储存仓库应具备耐火性能,门窗应向外开,装配的玻璃应用毛玻璃或涂以白油漆;地面应平坦不滑,砸击时不会发生火花。
2. 储存气瓶的仓库应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符合以下要求:容积较小的仓库(储存量在50个气瓶以下)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少于25米;较大的仓库与施工及生产地点的距离应不少于50米;与住宅和办公楼的距离应不少于100米。
3. 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距离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品。
不准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4. 储存气瓶仓库内应设架子,使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的型板,堆叠高度不准超过1.5米。
5. 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它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6. 储存气瓶的仓库内不准有取暖设备。
7. 储存气瓶的仓库内必须备有消防用具,并应采用防爆的照明,室内通风应良好。
五、气瓶搬运1. 气瓶搬运时,应使用专门的搬运工具,确保搬运过程中的安全。
2. 搬运过程中,应避免碰撞、挤压、倾倒等事故发生。
3. 搬运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割手套、防尘口罩等。
六、验收及保管1. 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 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工业气瓶出入库管理制度
工业气瓶出入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业气瓶的出入库管理,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防止气瓶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业气瓶出入库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业气瓶的出入库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氧气瓶、乙炔瓶、氮气瓶、氩气瓶等。
三、管理职责1.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气瓶保管员负责工业气瓶的日常出入库管理,确保气瓶的数量、质量、安全标识等信息准确无误。
3.气瓶使用部门或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
四、入库管理1.工业气瓶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检查其外观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气瓶阀门是否完好、是否有泄漏现象等。
2.验收合格的气瓶应登记入库,记录其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存放位置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3.气瓶应分类储存,按照不同类别、不同介质的气瓶设置专门的储存区域,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
4.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远离火源、热源和电源,防止阳光直射和雨淋。
五、储存管理1.气瓶储存期间,应定期进行检查,包括外观、阀门、安全标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气瓶的安全储存。
2.发现气瓶有泄漏、损坏、标识不清等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3.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储存区域。
4.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好,防止倾倒和滚动。
六、出库管理1.工业气瓶出库前,应核对出库单上的信息,确保与台账上的信息一致。
2.出库的气瓶应经过保管员的确认,确保数量、质量、安全标识等信息无误。
3.气瓶出库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在搬运、装卸等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损坏等事故。
4.出库的气瓶应记录详细的出库信息,包括出库时间、数量、接收人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七、安全培训和应急措施1.公司应定期对涉及工业气瓶出入库管理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气瓶管理制度
气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规范储运公司生产所需气瓶管理,预防因气瓶使用、管理不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主管部门为生产技术部,检修部为气瓶的使用部门,附则气瓶的领用、使用和送回。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规定的气瓶范围指地面生产系统检修作业所使用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
第三章气瓶使用管理
第四条检修部需要使用气瓶时,按照物资领用流程到物资供应公司仓储部领用气瓶。
第五条气瓶使用过程中需对压力表、乙炔表进行检查,发现欠压、超压现象及时送回物资供应公司仓储部。
第六条空气瓶应及时送回物资供应公司仓储部。
第七条气瓶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应对气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使用中出现三违现象应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气瓶管理制度规范
气瓶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气瓶管理工作,提高气瓶使用安全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气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气瓶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气瓶管理工作应将责任明确,监管到位,以保障气瓶安全使用为根本任务。
第五条气瓶管理工作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气瓶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法操作。
第七条全体工作人员应接受气瓶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气瓶贮存管理第八条气瓶贮存应符合《气瓶安全管理规程》和现行标准规定。
第九条气瓶贮存场所应是干燥通风的室内,严禁露天贮存。
第十条气瓶贮存场所应有固定的气瓶架,保证气瓶储存的稳定性。
第十一条气瓶贮存场所要求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开贮存,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气瓶贮存场所应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气瓶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第十四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气瓶领用登记制度,确保气瓶使用安全。
第三章气瓶使用管理第十五条气瓶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阀门是否完好无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气瓶使用前应了解气瓶存储和使用注意事项,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七条气瓶使用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使用。
第十八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九条气瓶使用单位应建立气瓶事故应急预案,确保能及时处理事故。
第二十条发现气瓶泄露、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第四章气瓶废弃处理第二十一条气瓶废弃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二十二条气瓶废弃前应将气瓶内气体排干净,保证安全废弃。
第二十三条对废弃气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合理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气瓶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二十五条对气瓶管理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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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收发管理制度
为有利于气瓶检验收发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客户的财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气瓶检验站的气瓶收发工作由销售部气体收发室具体负责。
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收和发放气体。
第二条气体收发室工作人员对客户送来的需检气瓶进行如实登记,填写“气瓶收发登记表”。
并履行相应手续。
第三条气体收发室工作人员在气瓶收发过程中,应如实记录气瓶及客户的相关信息。
保证工作的准确性。
第四条为保证气瓶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气瓶收发人员应对接收的钢瓶进行初次判定,对于检验站无法检验的气瓶,应退还用户,并负责向用户解释。
第五条对已接收的钢瓶,收发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标识,保证用户的钢瓶不被相互调换。
第六条经检验完毕,合格的钢瓶,应填写气瓶发放记录,并履行相应的手续,保证客户满意。
第七条经检验不合格必须报废的气瓶,气瓶必须经破坏性处理后方可退还客户。
同时应向客户出具相应的“气瓶报废通知书”。
严禁将不经破坏处理的不合格瓶直接退还给客户。
第八条气瓶的发放必须征得检验员的许可,严防未经检验或检验未完成的气瓶对外发放。
第九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四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气瓶检验站。
四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
气瓶检验站
二○○五年五月一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