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溪镇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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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的工作方案

乡镇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的工作方案

XX镇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2015〕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X 精防处〔2016〕5号)的通知,进一步理清我镇主要相关部门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和肇事肇祸及倾向预防处置工作中的职责,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开展排查摸底(一)加强基础排摸。

各村牵头成立排查管控小组(可与关爱小组结合),明确一名联络员,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问卷》,对辖区内全部人口(包括外来流动人口)中的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排,形成初筛名单。

对排摸过程中发现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但不知下落,或者已知现居住地,但不在本镇的,由各行政村及时登记,并负责追踪。

(二)组织复核确诊。

诊断时,由乡镇安排场所,并组织发动排摸出的疑似对象及监护人到指定场所,医务人员开展诊断并进行危险性评估,填好《精神障碍患者调查登记表》,复核诊断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现场维持秩序。

在全镇统一开展的专项行动以外,各行政村日常发现的疑似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由行政村及时与镇卫生院精防人员联系,精防人员联系市第三医院,确定时间后,镇政府组织患者及监护人到市第三医院进行确诊工作。

复核诊断时危险评估为三级及以上的,由镇卫生院将名册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区疾控中心。

(三)登记确诊患者。

卫生院应将排查后经复核诊断确诊或专业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明确诊断为严重精神疾病的本地居住患者,征得患者本人或者监护人(近亲属或村委会指定干部)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的,以及从专业医疗机构出院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者,卫生部门要全部纳入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按要求建立或补充患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及时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录入《XX省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XX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XX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XX镇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情况汇报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XX 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该方案,从方案下发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网格式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行动。

现将近期排查工作汇报如下:一、排查工作开展情况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巡查工作摆到重视工作位置。

我镇从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患者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接到工作要求后,及时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专班,并制定行动方案。

于5月9日召开工作专班和村“两委”专题工作会议。

研究、部署、落实排查工作。

通过加强领导,制定方案,为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治救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全面排查,最大限度地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视线。

全面掌握全镇各类精神病人员基数根据派出所、卫生院提供的信息名单基础上,排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工作专班从5月16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各村(居)“两委”干部逐门逐户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对全镇范围内在册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开展一次“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掌握底数信息。

对排查出来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统一登记造册,建立管控档案,尽最大能力做到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清、情况明,基本信息掌握得了,现实动态控制得住”,并及时消除社会隐患。

工作专班至现阶段共排查出精神障碍患者188人(原在册187人)。

其中三级以下157人,疑似三级以上9人,在册死亡3人,新发现精神障碍患者的6人,在册外出居住14人,排查建档166人。

3、明确责任,认真落实“三位一体”的包户责任。

在通过前期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每一个排查出在家居住的精神障碍患者落实村(居)干部、民警和监护人“三位一体”的包户责任。

对随访医生鉴定出有三级以上严重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拟定包户民警,并督促其监护人加强日常管控,防止发生伤人或危害社会稳定问题出现。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X综治办【X】12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指示要求,切实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和救治救助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本次集中排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合力推进专项排查工作,确保专项排查工作“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网”,为十九大和全运会的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面实现“四升两降”的工作目标(“四升”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检出率、纳管率、治疗率、稳定率上升;“两降”指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案率、命案率下降)。

(一)摸清患者底数。

彻底摸清本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逐人登记备案并建立一人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明确重点对象。

对排查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进行诊断和评估,对肇事肇祸和危险性等级3级及以上患者重点管理。

(三)掌握患者情况。

及时掌握辖区内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动态情况,为同意随访管理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按照管理级别进行定期随访和危险性评估;针对不同意管理患者,社区及时关注其动向,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落实救治救助。

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对新发现的确诊患者及时进行治疗、随访或收治住院,落实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落实精神残疾人相关救助工作。

二、排摸范围(一)辖区居民的排摸工作要对辖区内居民疑似或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排摸,重点抓好辖区内居民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排查工作要周密组织,确保落实落地。

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解决排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各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

(二)三无人员的排摸工作针对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或抚(扶)养人(即“三无”人员)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摸工作;负责依法按政策落实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

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最新)

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最新)

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对X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摸清基础信息(包括身份、监护人、亲属、单位、异常史、肇事肇祸史、办理医疗保险、精神医学诊断以及危险程度等情况),重新评估诊断,逐一登记建档,实现三个100%的目标(走访排查对象的人口覆盖率100%、患者在卫生计生系统的建档管理率100%、三级及以上重性患者在公安机关的列入管控率100%),为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患者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

二、基本原则——坚持“不遗不漏”。

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对全区在册和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掌握底数信息。

——坚持边排查边救治救助。

一经排查发现并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登记建档的同时,即由综治、卫计、民政、公安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立即落实救治救助措施。

——坚持统筹协作。

发挥综治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和公安机关的牵头推进作用,加强综治、公安、财政、人社、卫计、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一体化排查监测机制。

——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贯彻《精神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单位、病历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坚持“双排查、双通报、双列管”。

对风险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患者,现住地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均要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实行“双排查、双通报、双列管”制度。

外地户籍的常住患者由现住地派出所负主责,户籍地派出所配合;临时居住患者由户籍地派出所负主责,现住地派出所配合。

关于开展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工作的通知

开展重性精神病病人筛查工作安排按照局疾控中心要求,为确保辖区居民的绝对安全,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为期关于重性精神病人筛查工作安排。

为全辖区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为做好我辖区重性精神病病人的排查工作,发现重性精神病人,做好诊断复核及危险度评估,逐一建立健康档案和登记工作,为后续落实管理措施打好基础。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一)工作范围在各辖区的人口中开展排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1. 重点排查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以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

2.组织对各各服务站医生开展精神疾病规范管理培训。

(三)工作流程1.筛查人员对辖区可疑、确诊精神病患者进行摸底,建立登记册。

2通知辖区医生集中到中心授课培训。

3.筛查辖区可疑、确诊精神病患者进行诊断复核和危险度评估,患者必须由监护人陪同。

行动不便或病严重者,筛查人员将上门服务。

(三)工作方法。

要充分发挥筛查组的作用全面细致排查,既要掌握现有资料中的病人,更要发现资料外的精神疾患人员,全面掌握本辖区精神病人的详细情况。

三、时间安排自月日开始,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迅速排查。

要充分认识重性精神病病人排查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积极深入辖区开展线索调查,认真做好诊断和复核工作,把我辖区重性精神病病人的底数查清。

2、逐一核对,建立档案。

对摸排出来的确诊或疑似病人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康档案,保证发现1个、诊断1个、建档1个,尽最大可能减少漏查现象的发生,对所有排查对象及时录入国家数据收集分析系统。

3、严格保密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患者隐私。

重性精神病人排查涉及患者隐私,各单位在排查工作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体现人文主义关怀,以患者接受的方式进行调查、访问,同时严格信息保密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无关机构或人员泄漏患者信息,最大限度尊重和保障患者隐私。

XX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XX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XX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掌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和现实情况,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措施,预防、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定制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按照“全面摸排、重点管控”的原则和“精准、完整、鲜活、到位”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患者开展摸排管控,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全救治、全救助、管得住。

对每名摸排确诊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患者逐人建立村关爱帮扶小组,落实看护人员及其责任,采取针对性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推动建立健全全覆盖、责任化、精准化、动态化的摸排管控工作机制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以及村级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强化医疗救治和保障,加强患者信息共享、实战应用,提高预警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者按规定录入信息系统,并按照工作规范定期开展随访管理等服务,确保应入库的患者补充入库,着力实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录入更新工作精准化、动态化。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卫生院牵头,镇民政所、司法所、残联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3月25日前2.强化信息共享。

各单位要加强对各渠道发现、掌握患力弱事者信息的审核对比,防止出现信息错误采集、重复采集等问题,保证信息准确、完整、鲜活,并强化信息实时共享。

凡是在公安库中的患者信息及时提供给镇平安办并上报县卫健委录入卫健库,凡是卫健库中危险性等级评估达3级(含)以上的患者信息及时提供给镇派出所上报公安局并录入公安库。

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卫生院牵头,镇民政所、司法所、残联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3月25日前3.强化重点患者管理。

对从精神病医院出院的患者,被强制医疗所、羁押场所解除强制医疗、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或者释放的患者,相关单位要及时将患者信息上报镇平安办, 由镇平安办组织综合服务管理小组、关爱帮扶小组等及时开展患者服务管理等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 通 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 通 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通知为了保障社会安全、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以及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危害,我们决定进一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精神治疗和心理支持。

2.强化患者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患者信息数据库,确保信息安全和有效的跨机构共享。

3.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动态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患者进行评估和随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二、加强社区康复服务1.加大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资金和人力支持,提高康复机构的服务能力。

2.鼓励和培育社区康复服务人员,加强对社区康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专业的康复服务能力。

3.定期组织康复服务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患者及其家属对康复服务的认知和参与度。

三、加强患者家属参与1.建立患者家属支持组织,为患者家属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和法律咨询服务。

2.定期组织家属教育活动,提高家属对严重精神障碍的认识和应对能力,提供家庭关爱、理解和支持。

3.鼓励患者家属参与康复服务和治疗过程,共同制定和执行治疗计划,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生活质量。

四、加强执法力度1.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收治、隔离和紧急救助制度,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安全。

2.加强对社会危害性较高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定点监测,确保其行为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

3.加大对患者的返院复诊和规定服药等治疗措施的督促力度,防止患者因失药或停药而导致精神状态恶化。

五、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1.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严重精神障碍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严重精神障碍的认知和理解。

2.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精神健康教育,提高人们对精神健康的重视程度。

3.在主要媒体上广泛宣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成功案例,为患者树立榜样。

此外,我们还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和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管理经验和做法。

XX镇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方案

XX镇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方案

镇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了我的办公桌上,思绪随着键盘的敲击声渐渐飘散。

关于镇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方案,我脑海中浮现出了一系列的画面和想法,就让我以意识流的笔触,为你描绘这幅蓝图。

一、背景分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其健康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随着社会压力的增大,精神障碍患者数量逐年上升,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镇作为我国基层单位,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工作目标1.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治疗率和管理率。

2.提升患者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3.加强精神障碍防治知识普及,提高全民心理健康素养。

三、具体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健全患者档案对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健全患者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档案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证明、治疗方案、康复情况等。

3.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培训精神障碍防治专业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防治工作,发挥志愿者作用。

4.完善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疗保险、民政救助等政策范围,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5.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精神障碍防治知识,提高全民心理健康素养。

6.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服务,优化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7.加强康复服务建立康复中心,为患者提供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患者重返社会。

8.做好生活关怀关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生活状况,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患者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如住房、就业等。

四、工作要求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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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字〔2017〕68号
西溪镇关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现实危害,努力打造“平安西溪”,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请各单位按方案内容严格落实。

附:2017年西溪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4日
2017年西溪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现实危害,努力打造“平安西溪”,着力构建“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卫生为主、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格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央综治《关于近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中综委密电[2017]27号)、省综委等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浙综委办[2017]1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近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排查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一)摸清患者底数。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彻底摸清本辖区范围内的全部人口(包括外来流动人口)中的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逐一登记备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明确重点对象。

对排查发现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进行诊断和评估,对有肇事肇祸(倾向)和危险性等级3级及以上的患者全部纳入管理。

(三)落实救治救助。

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对新发现的确诊患者、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及时进
行治疗、随访或收治住院,落实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落实精神残疾人相关救助工作。

二、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排查活动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和残联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精神障碍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开展逐村逐户排摸登记,共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理、救助等相关工作。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综治部门:负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治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将排查、救治救助工作纳入平安综治考评,加大考核力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摸登记、统计分析,组织专家组队疑似患者进行诊断、危险性评估、医疗处理和建立健康档案等工作,并将相关数据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

派出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摸工作,对接处警中涉及的流浪乞讨且查找不到监护人或无法查明身份的疑似患者进行送诊;会同卫生计生等部
门做好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和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在完善强制医疗条件的前提下,依法做好强制医疗收治工作。

民政:负责流浪汉乞讨人员和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或抚(扶)养人(即“三无”人员)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摸工作,依法按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

残联:负责残联人中的疑似精神患者的排摸工作,会同卫生计生等部门做好精神残疾人补助、康复指导及庇护机构的康复训练服务等工作。

村干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全部人口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摸登记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流动人口协管员、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作用,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做好有意隐瞒或拒绝提供病情线索家属的思想工作,切实抓好专项排查活动。

三、方法步骤
整个排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15日至22日)。

对专项排查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排查培训,明确保障措施。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7年7月23日至8月31日)。

通过监护人自报、逐村逐户调查走访、群众反映、信息交换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多方法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比对基本情况信息,做到镇(街)不漏村(社区)、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诊治管控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5日)。

对每个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乡镇(街道)牵头建立由社区精防医生、社区民警、民政干部、村居干部、监护人等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签订管控责任书,落实监护、救治、救助、服务、管理等工作措施,严防脱管漏管。

(四)督导总结阶段(2017年9月15日至22日)。

各地对本地区专项排查活动的落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机制。

市综治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依法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排查活动上来,增加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认真制定排查活动方案,成立专项排查活动办公室,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紧抓实抓好排查活动。

(三)加强部门协作。

本次专项排查活动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切
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协调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积极协调有关方面,落实人员、力量和经费,发挥综合优势,形式工作合力,保障专项排查活动有效开展。

(四)完善制度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专项排查活动,注重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要将严防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作为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护航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大会战的重要任务,作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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