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医疗领域中所建立的重要制度,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高质量和可及性。
查对制度则是指在医疗核心制度中采取的一种审核和监督机制。
查对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诊断查对:医疗机构内部设立相关部门,负责对医生的诊断进行查对和评估,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2. 药品查对:对医疗机构所配药品进行查对,以防止错误药品或过期药品的使用。
3. 病历查对: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历进行查对,核对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的正确性。
4. 医保查对:医疗机构对医保报销的相关费用进行查对和审核,以防止虚假报销和医疗费用的滥用。
5. 患者信息查对: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身份信息进行查对,核实患者的身份和医疗保险资格,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性。
通过这些查对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权益,并维护医疗秩序。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2024 年,医疗行业对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这十八项核心制度的详细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在遇到复杂、疑难或特殊病例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或组织会诊,确保患者得到准确的诊断和恰当的治疗。
二、三级查房制度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 2 次,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 1 次,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1 2 次。
各级医师在查房过程中,要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制定和调整治疗方案,指导下级医师的医疗工作。
三、会诊制度当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室诊疗范围或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应及时申请会诊。
会诊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认真查阅病历,提出会诊意见,并对会诊结果负责。
四、分级护理制度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将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护理人员应按照相应的护理级别,为患者提供全面、细致的护理服务。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包括临床科室值班、医技科室值班、护理值班等。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患者的病情、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等。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于诊断或治疗存在困难的病例,应组织相关科室的医师进行讨论,分析病情,明确诊断,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疑难病例讨论应定期举行,并做好记录。
七、术前讨论制度在手术前,手术医师团队应针对患者的病情、手术指征、手术方式、手术风险等进行全面讨论,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和应急预案。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对于死亡病例,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
分析死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
九、查对制度在医疗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医嘱开具与执行、药品发放与使用、手术操作等,都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医疗操作和用药的准确性。
202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一、定义: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三、内容。
(一)“危急值”是指检查、检验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出现这种检查、检验结果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边缘,临床医师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数值称为“危急值”,“危急值”包括检查结果危急情况和检验危急值。
(二)医技科室检查、检验人员发现“危急值”,应按照本部门操作规范、流程及相关质量控制标准,对检查、检验的各个环节进行核查,必要时予以复检复查确认。
如无异常,通知临床科室。
(三)出现危急值结果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部门发报告之前,需核对标本和申请单是否吻合,检验仪器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可单人双次核对。
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
(四)临床医科室在接到危急值后,若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病情不相符,医技科室应与临床科室需共同查找原因,必要时可以重新进行检查、检验。
(五)检查、检验中发现同一项目同时出现3例“危急值”,必须立即报告各科科主任并进行复核,若复核结果仍然异常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备案,必要时医疗管理部门需向分管院领导报告。
出现大批量或群体检验结果为“危急值”,必须立即报告医疗管理部门,同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必要时可紧急召开院处理检验“危急值”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处理方案。
(六)住院患者危急值报告程序1.医技科室检查、检验人员确认“危急值”后,立即通过信*息系统向患者所在科室护士站、诊疗组发送危急值警示信*息,必要时同时报告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并电*话通知病区护理部门。
电*话通知时要求接听人复述结果,以免发生差错。
2.病区护士获取信*息系统危急值警示信*息或接到医技科室检查、检验报告人电*话后应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应以最快的速度报告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2022最新18项医疗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2022最新18项医疗制度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2版)第一条义务救治制度: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履行义务救治职责,对生命危(wei)险的患者实行紧急救治,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对病情危(wei)险的患者实行救治,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第二条规范医疗行为制度:医务人员应当严守医德医风,遵守职业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依法从事医疗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特点,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三条应急医疗救援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参预应急医疗救援,建立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治的准备工作。
医务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原则和应急处置规定。
第四条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安全检查。
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疗风险控制和医疗纠纷处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信息化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信息化建设,保证医疗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第六条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从采购、储存、配送到使用环节,严格控制药品质量。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药品,减少药品滥用和错误用药。
第七条费用公示制度:医疗机构应当明码标价,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示,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医疗价格公开透明度。
第八条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医务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医保支付制度:医保部门应当建立医保支付制度,按照医保目录规定,对参保人员享受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进行支付。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第十条疾病防治制度: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疾病的防治工作,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开展疾病预防和科普宣传。
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报告疾病疫情,开展病例分析和防控指导。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doc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一、医疗信息化建设医疗信息化建设是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医疗信息化建设包括电子病历管理、医院信息平台、远程诊断与会诊、医疗质量评估等内容,致力于实现医疗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
二、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档案管理是指对每个居民建立完善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健康档案的动态更新和共享。
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将包括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疾病诊断与治疗信息、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情况等内容,方便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科学研究。
三、医疗资源配置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优化是指根据人口分布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合理调整医疗资源的空间布局和数量分布,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公平性。
根据需求预测和优化模型,医疗资源配置优化将合理规划医院建设、医生培养、药品配送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能够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四、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质量控制是指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质量标准和指导原则,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医疗质量控制包括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和认证、医疗过程和结果的监测和评估、医疗差错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旨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医疗价格监管医疗价格监管是指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和调控,防止过高的医疗费用对患者造成经济负担。
医疗价格监管包括对医疗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制定,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测和定价机制的完善等内容,旨在实现医疗价格的合理公平和透明。
六、医改力度加大医改力度加大是指在医疗体制改革方面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和政策,推动医疗服务体系的创新和改进。
医改力度加大包括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保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致力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医疗技术创新医疗技术创新是指通过科技手段,研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效果。
医疗技术创新涉及医学研究、药物研发、医疗设备研制、临床实践等方面,旨在推动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医疗服务的升级。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年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年版自2023年起,我国将实施新版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本文将就这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医疗技术和研究创新1.1 推动医疗技术和研究创新,加强医疗技术的监管和审批制度,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药品安全保障制度2.1 强化药品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安全合格的药品。
2.2 加强药品流通管理,建立健全药品流通追溯体系,确保药品的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三、医疗机构分类管理3.1 制定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
3.2 加大对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促进医疗资源的下沉和分级诊疗的有效实施。
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4.1 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推动医疗费用合理下降。
4.2 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严禁虚高价格和乱收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负担。
五、医保制度改革5.1 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5.2 加强医保基金管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降低医保费用的比例。
六、医务人员激励机制6.1 完善医务人员激励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
6.2 推动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七、医患关系和医疗纠纷处理7.1 建立和完善医患关系协调机制,促进医患沟通和理解。
7.2 加强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推动公正、公平、公开的医疗纠纷解决。
八、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8.1 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的发展,加强互联网医疗信息安全管理。
8.2 提供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和查询医疗信息。
九、医疗废弃物管理9.1 健全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运和处理工作。
9.2 加大对医疗废弃物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
最新制定医院医疗机构十八项核心制度之查对制度

最新制定医院医疗机构十八项核心制度之查对制度1. 目的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及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及患者满意度,特制订本制度。
通过严格、系统的查对程序,确保所有医疗行为的准确性,减少医疗事故,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医疗科室及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实习生、进修医师、规培医师等。
具体查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嘱、给药、输血、抽血、特殊饮食、无菌物品、各项有创操作、检查等。
3. 定义查对制度是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一套系统性管理制度。
通过多层次、多环节的查对措施,确保医疗行为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 内容4.1 患者身份识别4.1.1 患方如实填写信息,确保患者基本信息的准确性。
4.1.2 入院处为患者编具唯一住院号,病房护士在佩戴腕带前应核实患者姓名,由患者自诉姓名。
4.1.3住院患者、急诊留观和急诊抢救室患者均使用“腕带”条码技术识别患者身份,门诊患者实施就诊号管理。
4.1.4 身份不明的患者以“无名氏n”(n=1、2……)+日期表示,确认身份后及时修改信息。
4.1.5收费室、门诊、入院处、临床医务人员等在评估和处置患者时必须核对信息,如发现不符应及时纠正。
4.1.6重点关注对象:危重患者、新生儿、婴幼儿、老年人、精神异常者、手术患者及不愿提供个人信息、语言沟通不畅或有疑问的患者。
4.1.7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查对方法包括腕带和询问。
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唯一标识。
4.1.8为无名患者、意识不清、交流障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必须由两名医务人员共同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或就诊号,并用电子设备(如PDA)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4.1.9腕带应正确佩戴,字迹清楚,松紧适宜,完整可用。
如字迹模糊应及时更换。
4.1.10落实各关键流程(如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之间的转运)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详见患者转科时的身份识别流程)。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 -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1.开具医嘱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等。
2.应班班查对医嘱。
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总查对由护士长组织,每周1次。
其内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
3.查对、处理医嘱者,须签全名。
4.对转抄医嘱须由另外一人核对。
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5.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完整复述一遍,经医师复核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完毕,医师应在6小时内补开医嘱并签名。
6.查对时有疑问的医嘱,必须与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二、服药、注射、输液、处置查对:1.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1)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
(2)八对:对住院号/门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姓名、住院号、出生年月等)确认患者身份,禁止将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3.对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无法陈述姓名的患者,由陪同人员陈述患者身份信息,并及时佩戴腕带。
对无法陈述姓名且无人陪伴的患者,可临时采取其他方式标记其身份(如无名氏+性别+来院时间等),并佩戴腕带,由双人查对确认。
4.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有效期和批号有无超期。
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5.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特殊管理药品及高警示药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经过双人核对,特殊时间段,本岗位仅有一人时,采用单人双次复核查对和两次签字。
用后保留空瓶及时交回药房。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7.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8.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空瓶,经另一人核对并在药袋或药瓶上签名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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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查对制度定义: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
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
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
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一)临床科室:1.医嘱查对制度(1)医嘱经医生录入后主班护士确认后方可执行。
(重点确认:床号、患者信*息、开始时间、医嘱内容、频次、用法、首日执行次数、首次执行时间、停止时间等)(2)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生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3)对有疑义的医嘱暂不处理,通知医生,并记录于《模糊、可疑、超常规医嘱登记本》,将新开医嘱做相应核查,确认无误后执行。
(4)医生补开抢救医嘱,经两人核对后护士通过护士长授权在电脑上补签执行时间、执行者姓名,应与《抢救患者口头医嘱记录本》记录内容保持一致。
每日下班前检查IIH系统中病人当日执行计划完成情况,并对未执行的医嘱进行交班。
(5)每日下班前检查本班医嘱执行情况,并对未执行的医嘱进行书面交班。
(6)所有处方或用药医嘱在执行时应严格三查八对。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包括服药、各种注射、静脉维持)(1)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扫码执行,并严格进行三查八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5)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6)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正确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
3.输血查对制度(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①根据输血医嘱、输血申请单,经二人独立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原始血型、诊断,告知患者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②准备采血管,贴好标签,核对条形码上的患者姓名、住院号、床号、血型与PDA信*息及病历中打印版原始血型是否一致。
③两名医护人员到患者床边,分别使用PDA扫描患者腕带和血交叉试管条形码,核对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血型、试管与条形码、诊断,与患者核实无误后方可抽血。
④采血时,必须一人一管单独执行:如两名或以上的患者需采血时,应分别单独执行。
(2)取血查对:接到输血科取血通知后,打印取血核对凭证,双人独立核对、签名。
携带取血核对单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输血科输血记录单结果、血制品的外观、输血种类、输血量等,确认后使用专用取血装置取回血制品。
(3)输血查对:1)输血前,两名医护人员:①查血袋:a.包装:有无破损及渗漏;b.血袋标签:产品号、献血者血型(包括Rh血型)、输血量、血液有效期及患者信*息等;c.血袋内血液质量:有无溶血及凝块等。
②查对输血记录单:受血者姓名、住院号、床号、血型(包括Rh血型)、血液种类、产品号、有无凝集反应;检查出库时间是否在半小时之内。
用PDA扫描取血单上患者腕带二维码和血袋左侧两个条形码,完成入科接血。
接血护士在输血记录单上注明接收时间、签名。
③查对病历:a.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b.医嘱:输血种类、输血量;c.输血同意书;d.检验报告单;感染性疾病筛查、血型检验报告中的ABO血型、Rh血型等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④查对以上三项之间内容的一致性:包括患者身份、血型(包括Rh血型)、输血种类、输血量、产品号;核对无误后,在输血记录单双人签字确认,检查血袋上的输血瓶签。
2)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持患者病历、输血记录单、血袋至床边独立双人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床号、血型(包括Rh血型)、输血量、血液种类、有无凝集反应及献血者血型(包括Rh血型)、产品号及血液有效期;同时让患者自诉姓名及血型(包括Rh血型)。
PDA扫描患者腕带和血袋左侧条形码,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入PDA系统内,第二核对者确认无误后两人在输血记录单签字,开始输注。
3)输血完毕在空血袋标签上签注输血结束时间、签名。
血袋保留24h,按照医疗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置并记录,以备必要时送检。
4)输血完毕,PDA扫码完成,观察患者有无不良反应。
将输血记录单粘贴在病历的特殊化验单上。
4.饮食查对制度(1)开具或更改饮食医嘱后,按饮食单核对患者床前饮食卡,核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并告知患者或家属,同时做好相应的饮食指导。
(2)发治疗饮食时,核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患者床边再次核对饮食种类。
5.采集标本查对制度(1)采集标本做到采集前查、采集时查、采集后查。
(2)采集前,查对采集标本信*息(床号、登记号、姓名、检查项目)与医嘱是否相符,标本容器是否正确,容器标识是否清楚。
同时根据标本采集要求查对患者准备是否完善。
(3)采集时,做好患者身份确认,反问患者姓名、床号,核对标本容器、标本量,扫描患者腕带和标本容器条码,确认无误后,正确采集标本。
(4)采集后,再次确认患者姓名、年龄、标本类型、标本检验项目、标本容器、标本量是否正确,及时送检,并与送检部门核实签字。
(二)手术室查对制度1.手术患者查对制度(1)根据手术通知单接患者,并与病区护士共同查对患者的科别,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手术部位、术前准备、术前带药等,防止接错。
(2)准备间护士及巡回护士根据病历首页、患者腕带、接病人凭条与患者核对身份、查看交接记录单及所带物品等,对不能准确语言表达的患者需与其家属或手术医生核对。
(3)手术开始前由手术护士与手术医生、麻醉医生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
(4)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与苏醒室护士共同查对患者基本信*息,皮肤,输液,输血情况,确定患者的送往地点,并详细填写手术护理记录单。
2.手术室无菌物品查对制度(1)手术室所有无菌物品使用前查对名称、有效期、包装及性能是否完好、有无潮湿,符合无菌标准方可使用。
(2)手术室专人每天负责智能储存柜及术间无菌物品查对,做好推陈出新。
(3)巡回护士手术前检查无菌手术器械及敷料包内外的高压指示胶带和无菌指示卡变色是否符合无菌要求,确保包装完好、物品齐全。
(4)巡回护士发放一次性无菌物品前与手术医生共同查对其名称、型号、有效期、使用数量等,双方共同签字。
(5)严格执行物品清点制度。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由巡回护士,器械护士和手术医生,共同在术前与关闭体腔及缝合皮肤前,认真清点各类敷料,器械,巡回护士准确填写手术物品清点单。
3.手术室输血查对制度(1)手术医生或麻醉医生下达输血医嘱,巡回护士核对输血申请单无误方可取血。
(2)输血前须由手术室护士和麻醉师共同查对交叉配血单,血袋标签各项内容,血液质量,患者姓名,性别,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单报告相符后方可输入,并在系统内登记。
(3)输注过程中严密观察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4)输血结束后妥善保存输血袋24h,以备核查。
4.手术室用药查对制度(1)用药前严格进行三查八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3)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4)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5)麻醉药品,毒性药品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6)口头医嘱执行前后均须复述一遍,用过的空安瓿保留至术后,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丢弃。
(7)手术台上应用不同的容器分别装麻药和其他药品,并作出明显标识。
(三)消毒供应部查对制度:1.回收器械时,使用者应将复用器械与一次性物品分开放置,进行预处理后,病房护士清点查对数量、结构、功能情况,并置于封闭容器中。
特殊感染器械、物品预处理后,双层封闭包装并注明感染性疾病,由CSSD单独回收。
不应在诊疗场所进行清点。
回收至消毒供应中心后,在去污区进行核对、清点,有异常及时与临床、手术室联系。
2.清洗前,根据器械结构、材质、精密程度、污染性质及程度,选择正确、合适的清洗方式。
清洗中、清洗后检查器械数量、清洗质量、结构、性能,合格后方可传至包装间。
3.准备器械包装时,应经两人核对包名、器械数量、结构完整性、功能、清洗质量,以及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质量,合格方可包装并灭菌。
4.灭菌时查看灭菌器运行情况,查看灭菌温度、压力、时间、浓度、程序等。
灭菌后查看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结果,及有无湿包。
5.无菌物品发放时,应查对科室、品名、包装完整性、灭菌失效日期及灭菌指示胶带变色情况。
6.定期检查各物品的基数,及时补充,推陈出新,保证供应。
(四)药剂科查对制度:1.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2.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3.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4.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5.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6.高警示药物调配发放和使用前要实行双人核对,在夜间,本岗位只有一人的情况下,采用单人双次复核查对和两次签字形式。
(五)输血科查对制度: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
3.血袋包装核查: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或条形码),储存条件。
(六)医学检验科查对制度: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等。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申请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
4.检验结果产生后,查对检验目的、结果,如结果异常,需进行回顾分析等处理。
必要时,添加备注信*息和建议,并联系临床。
如结果确认达到危急值则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处理。
5.发报告时,必须再次查对科别、住院号、姓名等。
(七)病理科查对制度:1.签收标本核对:接收标本时,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登记号或住院号、标本部位、标本数量等基本信*息,同时核对临床诊断及检查目的是否清楚。
2.取材核对:病理医师进行巨检和取材时,再次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登记号或住院号、标本部位、标本数量一致后方可取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