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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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安平县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安平县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一)安平县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广大妇女及各级妇联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 组织、引导、团结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妇女干部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 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调研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 指导乡镇、社区、县直妇委会开展妇女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

(6) 承办县委、政府、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上述职责,安平县妇女联合会设1个职能科室(不包括县直妇委会和乡镇妇联)办公室负责领导全县妇女工作,拟定年度工作安排、总结,负责信息上报,档案管理,负责妇女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妇女团结在县委政府的周围,推进富美安平的建设。

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注弱势群体,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法》等有关预算管理规定,我县县级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反映本部门当年收入。

2017年预算收入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安平县妇联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的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0万与公用经费2万;项目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石家庄市桥西区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石家庄市桥西区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石家庄市桥西区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一)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拟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手语和盲文的推广及盲文按摩职称的上报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的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保障残疾人出行权利。

(四)开展康复、扶贫、教育培训等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保障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和残疾人就业率,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

加强残疾人康复设施、机构建设、实施康复重点项目,为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残疾儿童、农村残疾人提供基本的康复服务。

机构设置: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财政收入。

桥西区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收入预算683.11万元。

按照收入来源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3.11万元,占100%;财政专户核拨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性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35万元,占96.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6万元,占3.33%;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说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大学部门预算-深圳大学计划财务部

2018年深圳大学部门预算-深圳大学计划财务部

2018年深圳大学部门预算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为深圳市中、小、幼教育培养合格教师;提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社会职业培训和在职人员提高文化素质的继续教育服务;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为全市医护人员提供高水平培训基地,为卫生系统培养优秀的卫生人才;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承担医学教育任务,带动医院临床教学水平、医疗技术、科研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深圳大学系统包括深圳大学本部、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深圳大学总医院共4家基层单位。

系统事业编制数3,314人,员额306人。

实有在编人数2089人,员额人数268人;离休9人,退休838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342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临聘员额2349人。

全日制学生人数3357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16人,硕士研究生5879人,本科生27482人;成人教育学生人数19,925人。

具体如下:1.深圳大学本部事业编制数2,861人,实有在编人数1952人;离休9人,退休709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311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临聘员额2098人。

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8辆,包括定编车辆50辆和非定编车辆18辆。

2.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事业编制数453人,实有在编人数137人;离休0人,退休129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雇员31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临聘员额201人。

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无非定编车辆。

3.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事业编制数0人,实有在编人数0人;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列支的临聘员额50人。

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5辆,无非定编车辆。

4.深圳大学总医院人员员额306人,实有人数268人。

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公务车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深圳大学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坚持内涵发展,强化发展特色,积极推进高水平大学二期建设;2.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报告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第七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一、机关运行经费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三、其他第八部分名词解释22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宣传和落实国家、省、市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政策,提供辖区公共就业服务;行使人事行政部门授予的部分行政工作职能;负责各类人才引进和招聘服务工作;为辖区失业人员提供招聘信息、就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负责开发就业岗位和岗位信息管理,组织开展就业招聘会。

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负责应届毕业生接收报到,个人积分招调工(干)代理,流动人才人事档案、人事关系托管以及集体户口管理。

负责受理、审批发放各类就业补贴、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广东省个人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发放大学习实习基地补贴、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区英才荟租房和生活补贴;办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登记备案等公益性服务工作。

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包括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共1家基层单位。

事业编制总数53人,实有在编人数53人;退休25人;劳务派遣人员8人。

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一)根据《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福府办[2017]1号)的规定,实习基地可为符合条件的实习人员申请实习补贴,实习补贴标准为:大专实习生每月900元,本科实习生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25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3750元,新申报实习生一次性补贴保险100元。

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医院

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医院

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医院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1.部门职责:临床医学、诊疗、预防、医学保健等。

2. 机构设置: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1、收入说明:2019年预算收入814.94万元,其中部门预算收入434.94万元,经营预算收入380万元。

2、支出说明:2019年预算支出814.94万元,其中部门预算支出434.9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69.38万元,正常公用经费支出15.56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经营预算支出380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1.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8.38万元,项目支出100.1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预算较2018年减少5.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减少5.8万元,(减少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所以2019年比2018年人员经费相对减少。

)。

(2)2019年经营预算收入较2018年增加20万元,因为在2019年里我单位争取创收增加经营收入。

(3)2019年经营预算支出较2018年增加76.06万元,因为2019年我单位需要增加专用设备,所以经营支出有所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芦台经济开发区医院共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5.6万元,主要为:单位取暖费8万元,福利费2.7万元,工会经费2.46万元,邮电费2.6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本单位未安排三公经费,所以没有此项数据。

五、绩效预算信息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做好公共卫生健康体检、跟踪随访、慢性病人员信息档案管理。

改善就医环境,提高专技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结合唐山、天津等地区的名医开展合作。

为我区百姓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七、国有资产信息情况2018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508.03万元,累计折旧为499.4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8.61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3.39万元,通用设备0.87万元,专用设备4.35万元。

滦州市总工会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滦州市总工会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滦州市总工会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滦州市总工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有关的社会职能。

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2、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意愿和要求,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3、协助市政府做好各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市以上劳模管理工作。

4、研究拟定工会的组织制定和民主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搞好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四有”职工队伍。

5、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市总工会机关内设5个职能(部)室,单位规格均为科级。

单位性质为行政,经费保障形式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1、办公室负责总工会工作的协调、监督和综合服务工作、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文秘、档案、督查、保密、保卫、收发等工作。

2、组宣部负责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宣教文体工作,推进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建设;负责对基层工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及基层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基层工会建设“职工之家”。

3、保障部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做好困难职工救助,维护特困职工群体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指导基层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负责全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工作。

4、财务部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级及机关经费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和行政经费的管理、使用、审核、监督;指导基层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沈阳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

沈阳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

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第一部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一、主要职责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5、部门收支总表表6、部门收入总表表7、部门支出总表表8、项目支出预算表表9、收入预算按单位分类汇总表表10、支出预算按单位分类汇总表表11、“三公”经费支出表第三部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依法授权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

(四)承担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责任,组织查处网络商品及服务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五)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及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七)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其经纪活动。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指导广告业的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宣传行为和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其他商标违法行为。

关于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关于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关于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一、部门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统一管理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区、县(市)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及区、县(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及调整建议。

(四)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职责分工;提出全市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认定意见。

(五)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机构设置、调整及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立;审核市直机关、区直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以及县(市)机关、乡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审核各类开发区、保护区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六)牵头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拟订全市各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标准,审核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审核区副科级以上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设立;指导、协调市直和区、县(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批市直、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职数。

(八)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九)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区、县(市)机构编制审批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行政管理学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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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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