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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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塑j!垒筻.!兰!塑!厂—————’菲丽根据笔者多年来的工程管理实践,发现当前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问题一:1999年3月15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规范全国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起到规范作用。
人们常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颁布实施10年来,笔者在实践中发现该合同法本身也存在着缺陷,仍有需要修改完善之处。
如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成立。
这就表明合同正式生效,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也可以是只要双方单位或组织盖章均可生效。
实践证明,此规定在执行中显得不够严密,存在漏洞。
因为实践中合同书上无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情况很普遍,一旦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必然会给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带来难处。
问题二:合同示范文本应随着国家相关行业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及时调整和修订。
如监理委托合同2000年示范文本第(7)条规定,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监理并没有这个权利。
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当监理工程师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时应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时,应当责令其停止施工,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当施工单位既不整改又不停止施工时,监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否则出了安全生产事故,按57条规定监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很显然,这一条与监理合同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停工要经过建设单位同意之间不相吻合。
问题三:现行的施工合同,监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开头有经办人签字,盖单位或组织印章,而专用条款后边无签字盖章手续,这样造成一些合同后边的专用条款或者附加条款中,常常随意加上违法的条款或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内容。
如某监理委托合同的附加条款中就有“监理应对旋工现场的安全负责”,这样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采办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采办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描述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采办合同管理成为企业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采办合同管理依然存在着一些普遍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管理流程不规范、信息化程度不高、变更管理不到位、履约管理不到位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企业的运营效率,还可能导致合同风险的发生,有必要对采办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问题分析1. 合同管理流程不规范在一些企业中,采办合同管理流程并不规范,可能存在合同实施、变更、结束等环节的操作程序不清晰或者不完整,也缺乏相应的流程监督和控制措施。
这样容易导致合同的操作过程中出现纰漏或者差错,从而增加了后期的纠纷和风险。
2. 信息化程度不高在信息化程度不高的企业,采办合同管理工作仍然过于依赖纸质文件和传统的手工操作,这不仅容易造成信息传递的滞后和不确定性,还增加了合同管理的工作量和难度。
3. 变更管理不到位在采办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的变更频繁且复杂,但由于变更管理手段不到位,导致合同变更操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得不到保障,也增加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风险。
4. 履约管理不到位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因为缺乏对供应商或者合作伙伴的监督和评估,有些合同的履约情况得不到及时、全面的跟踪和评估,这容易导致合同风险的发生。
三、对策建议1. 设立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规模,建立相应的采办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明确并规范合同的签订、变更、履行等操作流程,确保合同管理工作在合规的框架内进行。
2. 提高信息化水平企业应加大对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推行电子合同签署、合同管理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工具,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3. 加强变更管理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提高对变更管理的重视程度,制定相应的变更管理计划和流程,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跟踪、审批和记录合同变更信息。
合同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合同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合同是企业和个人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基本形式,在商业交往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合同管理是经营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的发展和规范对于一个企业的稳健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但是合同管理中常常出现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和企业的业务开展。
本文将会主要讨论在合同管理流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的对策。
一、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是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
可能的原因包括:一是合同文本本身存在漏洞或不完整;二是签订合同的人员不熟悉合同内容;三是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误解或疏漏;四是合同中的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等。
针对以上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准确,全面地撰写合同文本;二是对参与合同签订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其对合同内容有准确的认识;三是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双方的认真沟通和交流,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一致;四是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合同变更不规范合同变更在实际业务中经常发生,但是在变更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一是变更过程不规范,变更的内容缺乏明确的界定;二是变更过程中存在一些额外的限制或要求,导致变更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三是变更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导致合作伙伴对企业的信任度降低。
针对合同变更不规范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在变更前认真审查并确认变更的内容和目的;二是及时的沟通,尽可能避免冲突和争议的产生;三是建立透明的变更程序,对合作伙伴进行沟通和解释,并对加强变更后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进和监控。
三、合同履行不同步合同履行不同步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和规定的时间无法同时实现的问题。
这种情况常常发生在需要长时间履行的合同中,由于合同双方的不同理解和预期,造成业务推进的困难。
为解决合同履行不同步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对合同中的细节和内容进行更加详尽的规定和说明;二是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理解,及时协商和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三是建立完善的履行监控系统,及时发布履行情况的报告,并对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进和管理。
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合同管理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
然而,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全面评估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的困境,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的改进提供参考和启示。
一、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1.不规范的合同文本农村经济合同的文本常常存在着不规范的问题,例如语言模糊、用词不准确等。
这导致农民很难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和把握,容易引发双方在执行过程中的纠纷。
2.缺乏权威监管机构当前,农村经济合同管理缺乏有效的权威监管机构。
虽然国家有相关法律法规,但实际执行中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督和执法,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可以肆意违约或欺诈行为。
3.信息不对称农村经济合同的签订往往是在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进行的。
农民对市场信息、合同法律知识等了解不足,容易受到不公平对待;另一些商家、中介机构掌握市场信息、利益链条等,对农民处于更有利的位置,使其很难在合同谈判中取得平等地位。
二、对策建议1.完善合同文本和标准针对农村经济合同的不规范问题,应加强合同文本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
具体而言,可以制定统一的农村经济合同模板,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文本准确、明确,以便农民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内容。
2.设立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机构为了加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机构。
该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农村经济合同的监督、评估和执法工作,确保合同的公平执行,并及时处理合同纠纷。
3.提高农民的合同意识和知识水平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合同意识和知识水平的培养。
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农民普及合同法律知识,提高其在合同谈判中的主动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公开为了防止不法商家和中介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欺诈,应加强市场监管和信息公开工作。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对策在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合同不仅是事业单位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也是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规范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还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可能会给事业单位带来经济损失、法律风险等诸多不利影响。
一、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流程。
这导致合同管理工作无章可循,容易出现混乱和失误。
例如,在合同签订前,没有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对合同对方的资质、信用等情况了解不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及时跟踪和监督,对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合同变更和终止时,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合同主体不明确,有的合同没有明确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瑕疵;二是合同条款不完整,缺乏关键条款,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使得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争议;三是合同形式不合法,有的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或者虽然采用了书面形式,但没有签字盖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三)合同审核把关不严合同审核是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可行的重要手段,但部分事业单位在合同审核方面存在漏洞。
一是审核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对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无法准确判断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审核流程不严格,有的合同未经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审核批准就擅自签订,导致合同存在潜在风险;三是审核意见不落实,对于审核中提出的修改意见,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和反馈,影响了合同的质量。
(四)合同履行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但一些事业单位对合同履行的监督不到位。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
1.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对合同管理的要求不清晰。
2.合同管理流程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导致合同变更没有及时跟进,缺失重要文件。
3.企业对于不同项目的合同管理思路不同,导致各项目之间存在信息孤岛。
4.合同管理系统技术水平较低,功能不够完善。
5.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严密性不够,其监理和审核制度不够完善,存在监管漏洞。
对策:
1.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制定管理规范。
2.优化合同管理流程,通过ERP系统或者其他合同管理信息平台,确保合同管理流程透明,信息公开,保证合同变更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保存。
3.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合同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确保各项目之间的合同信息得到有机连接,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协同性。
4.引进高效的合同管理系统,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完善合同管理功能,包括合同内容的区分、文件归档、跟踪提醒等更完善的功能。
5.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监管制度,加强内外部合作,形成多方合作,员工、监理、外部审计等众多部门一起合作,完善合同管
理的监管和审核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问题概述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合同是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协议,约束各方行为。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合同管理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 合同制作不规范,缺乏严谨性和完备性;
2. 合同中的
条款表述模糊不清,不符合法律和商业规范,容易引起纠纷;3. 合同义务的执行不彻底和不规范,导致交易风险扩大;4.
合同缺乏约束力和执行力,难以有效保障各方的权益。
二、对策建议
1. 双方基本信息的确认
合同的双方需确认对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以保证后续合作的联系有效。
2. 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的明确
合同中应包含各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确保双方了解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并在执行过程中遵守协议。
3. 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制定合同条款时要仔细对比相关法规,避免违反法律。
4.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合同中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应明确,以确保各方知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而且能够积极履行义务。
5.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要明确,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合同,在签署之前,应进行认真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并且合同纠纷时能够执行。
以上是针对企业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和对策,律师需在合同纠纷时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合法维护各方的利益。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一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作为A公司一方的代理律师,刘美林律师说,这宗纠纷之所以能很快以有利于A公司的结果调解结案,并不是因为A公司提供的证据有无可置疑的说服力,主要是因为A公司在仲裁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策略恰恰相反,在本案证据的收集过程中,她感到A公司在合同审核和合同履行过程管理中做得不够否则,不会使事情发展到对簿公堂的程度刘律师认为,这个案例在合同管理中暴露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合同审核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合同审核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对勘察设计行业的调查,刘律师发现上述问题在行业中普遍存在,也事实上给客户拖欠设计费大开了方便之门,并且已经给勘察设计单位带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为防止上述损失继续发生,刘美林律师根据多年的从业经验,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合同管理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必须设立或指定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大型勘察设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法务部,中小型勘察设计单位的经营部门要指定专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归口管理合同的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专用章,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二,定期清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清查合同履行情况,让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处在动态的管理之中在清查中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正在履行的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和中止履行的合同进行审查甄别,并提出风险评估及解决方案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建立合同档案对存在问题的合同,及时收集补充有关可能产生纠纷的关键证据三,建立系统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形式将企业的合同管理活动流程化规范化要做到合同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合同要经过签订履行文本归档等阶段,合同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整个过程的管理具体需要建立以下具体规范:1.合同审核制度设计合同内容丰富多样,一些大型工程设计合同的条款可以从几十条到上百甚至上千条因此,对任何一个设计合同的审核,都要建立相应的审核流程特别重大的合同以及合同中的主要的内容和重要的条款都要有特别的审核程序;2.内部授权授信管理制度就是企业内部人员对外签订合同的权限范围受权程序等,避免因企业人员任意签约行为给企业带来不利后果;3.合同履行控制管理制度对于很多设计项目而言,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4.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应从流程上有序控制合同的签订审核履行归档应做到合同签订必须通过评审,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合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然后办理领导签批手续,最后办理用印及其他授权手续建立责任制,防止工作出现环节失控或走过场第二篇: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合同管理主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合同未写签订日期、开竣工日期要求项目部排查每份合同,关注合同签订细节,发现不完整合同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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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
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
本文围绕近年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1.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
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
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这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
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依法订立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
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
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
就是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常见遗漏的部分往往是违约责任。
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没有写明如何处理违约的条款,就无法追究责任。
4.只有从合同而无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
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
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
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
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
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1.应当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情形。
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地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
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关键在于合同变更要及时。
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未发。
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被忽视,结果施工企业受到惩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3.应当签证确认的未办理签证确认。
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
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常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
建筑企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但因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起诉时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期,无法挽回损失。
超过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6.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未能得到足够重视。
并不是所有的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
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1.选好人员。
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
在选拔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
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使其在岗位成才。
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
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为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4.建立岗位责任制。
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
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
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
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调整,不断完善。
(三)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
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
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交易越来越频繁,在各种经济交往中,人们为了使交易顺利进行,对双方的意见达成共识,就形成通常所说的合同。
合同是什么?合同是交易各方对最终形成的整个交易模式的记载。
它不仅仅是一些基本的交易条件的体现,更是整个谈判过程的思想产物。
合同的形成一定要在各方的信息交流之后。
如果交易各方不进行琢磨与推敲,合同则无从谈起。
合同既然是交易模式的记载,那么它的主要阶段包括:交易前的商谈、形成合同书,交易的履行,交易完毕后问题的处理。
合同的管理就是对整个交易过程的监控。
其分为三部分:事前的管理,就是形成合同书的过程。
事中管理就是履行过程的管理。
事后管理就是后续问题的管理,如合同履行不适当的追究违约责任的问题的处理。
下面就依据合同管理的三部分,分析我公司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
合同的事前管理合同的事前管理包括事前的调研、考察,谈判,形成合同书三个环节。
1. 事前的调研、考察既然我们明确了要交易的标的,那么我们就对交易的对方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主要围绕以下两方面进行。
第一考察交易对象的主体。
一个合格的主体是整个交易的基础。
如果主体不合格,那么整个交易都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有被撤销的可能。
如我们选择了一个不具有主体资质的压力容器制造厂家制造压力容器,造成安检不能通过,而使产品无法使用。
选择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承揽了工程,可能造成工程无法交付。
主体的适格是交易的前提。
是法人的要考察其营业执照,有资质要求的要考察其资质证书及等级,考察时要检查其原件或经检查无误的复印件。
是自然人的要考察其身份证或能证明其身份的其他证件。
其他组织或合伙企业的要考察其执照。
且忌不认真考察主体资格,而搞不清交易的对方。
第二对交易对方的商务调查,其中包括资信、性质、规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产品的先进性、己方的兼容性,价格与产品的性能比,效益性,同类产品的比较,商务调查虽不能穷尽对方的情况,但应尽可能的详细。
建议制定商务考察的基本事项,坚决杜绝考而不察现象的发生。
交易对手的信息了解得越透彻,信息量掌握的越多,越使自己占有力的位置。
被动往往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而引起的。
2.会谈会谈是双方达成合意的前提,会谈的主要内容及即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会谈中要对合同的难点,双方分歧的、履行中已发生分歧的,谈实,谈透,不要作君子协定,该说得一定要在会谈中说明,不要使用易发生歧义语言。
对数量一定要明确,对质量要说明采用的标准,对价款要确定。
避免使用发生歧义的语言。
对合同履行得细节一定要谈的细,做到尽量把交易的风险全考虑进去。
会谈的过程就是模拟交易的过程,这一过程忌浮躁、不实。
一个问题的不清,就为今后纠纷发生埋下隐患,危机交易安全。
会谈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这里不仅包括技术性的问题,也包括法律的问题,虽然合同自由,但是一旦承诺,就要履行。
合同的风险大量是此阶段会谈不充分引起的。
3. 合同书的签订经过前面的工作,依据会谈的记录,形成的语言文字性的东西,固定在一定的载体上,它是会谈的直接结果。
但是合同不仅包括合同书。
这一阶段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对与合同有关的单证保存不完整。
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对合同理解片面,仅理解为合同就是写在纸上的合同书。
其实合同是交易模式的记载,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达成的合意,都是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
合同书、电传、签单、价格确认函、工程量签单、验收记录等,这些资料的确认和留存,对于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的解决、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的意义,并对其他合同的签订、履行、客户的信息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因此一定要加强对合同资料的管理。
款到发货,货到付款第二部分: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就是交易的双方全面的、适当的完成合同的义务实现合同的权利。
合同的履行是整个交易的中心环节。
合同履行的不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的目的不能很好的实现。
合同书签订后,双方对交易的过程做了预测,下面的问题就是按记录去做。
但是合同书毕竟是双方事先对交易的模拟进行。
在具体实行过程中,难免出现当初预测不到的。
这一阶段易出现的问题是,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缺少沟通。
我公司机构设置较完备,一个交易的完成要经过多个部门的配合,这样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但也易造成相关的部门各自为政,互不沟通,出了问题相互推诿。
如货到后的及时检验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
如让财务部门中止付款,向合同的对方发传真告知,追究违约责任。
如在质保期内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扣除质保。
二、合同书不是履行前签订,而是在履行一段时间,甚至在履行完毕后为了应付检查补签合同书。
合同书的签订是为了发生纠纷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问题时找到能拿出让别人观看的证据。
虽然口头合同在我国法律上是认可的。
但由于口头合同具有不再现性,造成出现纠纷时无法再现,往往出现各说各的理,使人很难判明那些是当初达成的合意,那些是当事人为了推卸责任故意编造的谎言。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有些人过分相信对方,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标的小、双方是老关系等,但是一旦出现大的风险,可能就解决不了,如在修理合同中出现人身伤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