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建筑定额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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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5839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5839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13定额计价规范

2013定额计价规范

2013定额计价规范篇一:2013计价规范2013年1月学习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为及时总结我国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的实践经验和最新理论研究成果,顺应市场要求,结合建设工程行业特点,在新时期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行为,实现“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动态监管、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 的宏伟目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时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进行全方位修改、补充和完善。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属性研究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改革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招标投标中报价方法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所采取的一种方式。

长期以来我国沿袭前苏联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建筑工程项目或建筑产品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1模式:即“定额预算计价法”。

这种方法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加上材料价差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经汇总即成为工程预算价,用作标底和投标报价。

这种方法千人一面,重复“算量、套价、取费、调差(扯皮)”的模式,使本来就千差万别的工程造价,却统一在预算定额体系中;这种方法计算出的标价看起来似乎很准确详细,但其中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表现在:第一、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好几套人马都在做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

第二、违背了我国工程造价实行“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原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极不适应。

第三、导致业主和承包商没有市场经济风险意识。

第四、标底的保密难于保证。

第五、不利于施工企业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属性研究目前,“定额预算计价法”世界上只有中国、俄罗斯和非洲的贝宁在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一般都不依赖由政府颁布定额和单价,凡涉及到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价格都是根据市场行情来决定的。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1 总则1。

0。

1为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制定本规范。

1。

0。

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中的工程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1。

0.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1.0。

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

0.1 工程量计算指建设工程项目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国家标准的计算规则,、计量单位等规定,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活动,在工程建设中简称工程计量.2.0.2 房屋建筑在固定地点,为使用者或占用物提供庇护覆盖以进行生活、生产或其他活动的实体,可分为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

2.0。

3 工业建筑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区建筑、动力站、与厂房相连的生活间、厂区内的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2。

0。

4 民用建筑非生产性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办公楼、幼儿园、学校、食堂、影剧院、商店、体育馆、旅馆、医院、展览馆等。

3工程计量3. 0。

1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范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1经审定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经审定通过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3.0。

2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计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的相关规定执行。

3.0。

3本规范附录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3.0.4工程计量时每二项目汇总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1 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2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宁夏2013定额计算规则

宁夏2013定额计算规则

宁夏建筑工程2013年新定额计算规则第一部 建筑工程第一章 A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人工土(石)方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

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定额。

2.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的规定划分,如无规定时,应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4.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只列疏撑,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发生时按相应疏撑项目乘以下系数执行:支木挡土板乘以1.31;支钢挡土板乘以1.22。

5.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

6.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占用体积),人工乘系数1.5。

7.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8.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

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1.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

表列V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X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XⅥ类为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5N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3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3
18、石方一般开挖及平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m3 计算。
19、石方沟槽或地坑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 m3 计算。允许超挖厚度:较软岩按 0.20m 计算,较硬 岩按 0.18m 计算,坚硬岩按 0.15m 计算。
20、土、石方运输的运距,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装载机、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或堆放地点)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 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
1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 m3 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第二章、桩基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桩基定额中的土壤类别划分应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的土壤类别划分表确定: 2、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桩身断面积以 m3 计算。 3、打桩定额中除静力压桩外,均不包括接桩,接桩应按不同接桩方法分别计算。 4、灰土桩和钢筋混凝土桩凿、截桩头均按根数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数计算,硫 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积乘接头个数以 m2 计算。 5、打钢管桩工程量应按重量以吨计算。 6、机械打孔的灌注混凝土桩、灌注砂桩及碎石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增加 0.5m 乘钢管外径截面面 积以 m3 计算。 7、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增加 0.5m 乘钻头外径截面面积以 m3 计算。
8、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 15º)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 15º)打桩时,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 乘系数 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 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地槽深度大于 1m)桩时,将相应定额项 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 1.11。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年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3年建设⼯程⼯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发布⽇期:2014-10-14 08:53:33 浏览次数:87634《2013⼯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程造价计价⾏为,统⼀建设⼯程计价⽂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于建设⼯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程费、措施项⽬费、其他项⽬费、规费和税⾦组成。

1.0.4 招标⼯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付以及⼯程造价鉴定等⼯程造价⽂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程造价⼈员承担。

1.0.5 承担⼯程造价⽂件的编制与核对的⼯程造价⼈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程造价⽂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程量清单载明建设⼯程分部分项⼯程项⽬、措施项⽬、其他项⽬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项⽬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程量清单招标⼈依据国家标准、招标⽂件、设计⽂件以及施⼯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程量清单构成合同⽂件组成部分的投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已确认的⼯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程分部⼯程是单项或单位⼯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特点或施⼯任务将单项或单位⼯程划分为若⼲分部的⼯程;分项⼯程是分部⼯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法、材料、⼯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程划分为若⼲个分项或项⽬的⼯程。

建筑装饰工程定额(2013)

建筑装饰工程定额(2013)

建筑装饰工程定额(2013)
广西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版计算规则说明
1.25A.22成品保护工程
1.25.1说明
A.22成品保护工程
说明
1.本定额适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成品保护。

2.成品保护,是施工过程中对装饰装修面所进行的保护。

3.本定额编制是以成品保护所需的材料考虑的。

4.本定额成品保护费包括楼地面、楼梯、栏杆、台阶、独立柱面、内墙面等饰
面面层的成品保护。

1.25.2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梯、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栏杆、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3.其他成品保护,按被保护面层以面积计算。

90。

湖北省2013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装饰、公共专业)

湖北省2013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装饰、公共专业)
第一章 砌筑工程........................................................................................................................................2 第二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6 第三章 木结构工程..................................................................................................................................12 第四章 金属结构工程..............................................................................................................................14 第五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16 第六章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19 第七章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工程..................................................................................... 21 第八章 脚手架工程..................................................................................................................................25 第九章 垂直运输工程..............................................................................................................................27 第十章 常用大型机械安拆和场外运输费用表..................................................................................... 29 第十一章 成品构件二次运输..................................................................................................................30 第十二章 构筑物工程..............................................................................................................................31 装饰装修.............................................................................................................................................................. 1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1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3 第三章 幕墙工程........................................................................................................................................6 第四章 天棚工程........................................................................................................................................7 第五章 门窗工程........................................................................................................................................9 第六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11 第七章 其他工程......................................................................................................................................15 第八章 拆除工程......................................................................................................................................17 第九章 脚手架工程..................................................................................................................................18 第十章 垂直运输工程..............................................................................................................................19 第十一章 成品保护工程..........................................................................................................................21 勘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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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

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

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

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

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

计算公式: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一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定额中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八、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管理,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规定执行。

九、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计算。

十、执行定额时的有关规定:1.本定额中,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2.定额的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文中,凡注明允许按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换算的,均应按本定额所列单价计算基价。

3.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数量、单价及人工拆分比例,各地不得自行调整。

4.定额中机械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且定额配置机械能够完成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时,不允许换算。

十一、本定额未列的项目,由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和方法收集补充,并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备案。

十二、本定额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的,均包括“××”本身。

“××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第一章砌筑工程说明一、砌砖、砌块1.定额中砖的规格按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三类编制,砌块的规格按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三类编制,各种砖、砌块规格如下表所示。

多孔砖、空心砖、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砌筑是按常用规格设置的,如实际采用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含量可以调整。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单面清水砖墙(含弧形砖墙)按相应的混水砖墙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5。

5.清水方砖柱按混水方砖柱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06。

6.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别按墙身、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7.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8.砖砌挡土墙时,两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两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9.砖水箱内外壁,区分不同壁厚执行相应的砖墙定额。

10.检查井、化粪池适用建设场地范围内上下水工程。

定额已包括土方挖、运、填、垫层板、墙、顶盖、粉刷及刷热沥青等全部工料在内。

但不包括池顶盖板上的井盖及盖座、井池内进排水套管、支架及钢筋铁件的工料。

化粪池容积50m3以上的,分别列项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11.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是按水泥混合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水玻璃矿渣等粘结剂为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12.砖砌圆弧形空花、空心砖墙及圆弧形砌块砌体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二、砌石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20mm×200mm,踏步石按400mm×200mm×100mm规格编制的。

2.毛石墙镶砖墙身是按内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mm。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4.毛石护坡定额中已综合计列了勾缝用工料。

5.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砌筑砂浆定额项目中砂浆按常用规格、强度等级列出,实际与定额不同时,砂浆可以换算。

如采用预拌砂浆时,按相应预拌砂浆定额子目套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砌砖、砌块(一)砖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1.计算墙体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拱、钢筋砖过梁和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

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

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单个孔洞横截面0.1m2以内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4.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区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5.砖拱、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拱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为240mm,洞口宽大于1500mm时,高度为365mm)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二)砖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1.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以240mm×115mm×53mm为标准,其砖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砖砌体计算厚度表2.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三)基础与墙身(柱身)的划分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士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亦不增加。

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五)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六)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面。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

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围墙定额中,已综合了柱、压顶、砖拱等因素,不另计算。

围墙以设计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围墙顶面,围墙顶面按如下规定:有砖压顶算至压顶顶面;无压顶算至围墙顶面;其他材料压顶算至压顶底面。

(七)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八)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

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九)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

其中实砌体部分体积另行计算。

(十)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一)砖柱按实砌体积计算,柱基套用相应基础项目。

(十二)其他砖砌体1.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地垄墙按实砌体积套用砖基础定额。

3.厕所蹲台、水槽腿、煤箱、暗沟、台阶挡墙或梯带、花台、花池及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按实砌体积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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