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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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会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印制受理申请机关专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说明1、本表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4页)。

2、本表可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部网站()下载打印。

3、有关常见问题可查询交通部网站。

4、本表必须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要求用正楷,字迹工整。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名称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企业预先核准全称或个体经营者姓名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姓名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姓名”及“经办人姓名”项通信地址邮编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申请许可内容请在内划√ 拟申请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或拟申请扩大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如拟申请扩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请选择现有的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货物运输车辆信息已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序号厂牌型号数量载重质量(吨)车辆技术等级外廓尺寸(毫米)1 2 3 4 5 6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外廓尺寸指车辆长*宽*高。

拟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序号厂牌型号数量载重质量(吨)车辆技术等级外廓尺寸(毫米)1 2 3 4 5 6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如申请扩大经营范围,请填写“现有运输车辆情况”表现有运输车辆情况序号道路运输证号厂牌型号车辆数量载重质量(吨)车辆技术等级外廓尺寸(毫米)1 2 3 4 5 6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拟聘用营运货车驾驶员情况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取得驾驶证时间从业资格证号从业人员资格类型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申请材料核对表请在内划√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本表)2、负责人、办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现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4、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只有上述5份材料齐全有效后,您的申请才能受理声明我声明本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知悉如此表中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将被吊销。

我承诺我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有关道路运输法规的规定。

负责人签名日期负责人职位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职位”项赣州市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表业户名称经济类型地址法人代表经营许可证号赣市运管许可字号联系人道路运输证号赣交运管字号联系电话车辆号牌(车辆照片)号牌颜色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型号核定吨(座)位或牵引总质量车辆出厂日期年月日车辆入户日期年月日车辆技术等级客车类型等级准购证号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保费金额车辆外廓尺寸长毫米宽毫米高毫米车辆类型客车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普通客车□ 卧铺客车□ 轿车□ 其他□ 重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普通车□ 厢式车□ 罐式车□ 集装箱车□ 冷藏保鲜车□ 平板车□ 自卸车□ 其他□ 牵引车□ 挂车□ 常压罐车□ 承压罐车□ 危货标志灯号运输范围班线客运□ 包车客运□ 旅游客运□ 出租客运□ 普通货物□ 专用货物运输□ 大件货物运输□ 其他□ 县(市、区)运管部门意见年月日市运管部门意见年月日备注客车特大型12米<车身长度≤13.7米,大型9米<车身长度≤12米,中型6米<车身长度≤9米,小型3.5米<车身长度≤6米货车大型货车4吨以上,中型2-4吨,小型2吨以下,重型8吨以下。

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表填表说明1、填表说明(1)

单位或业户名称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名称填写,且与车辆行驶证名称相符;(2)危险货物品名、类别、项别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内容填写;(3)车辆类型、厂牌型号、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等按机动车行驶证上内容填写;(4)经营范围按交公路发[2005]524号文有关要求填写; (5)燃料类型按汽油、柴油、液化气等填写;(6)驾驶员栏目按提供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关内容填写;(7)押运员栏目按提供的押运员操作证有关内容填写;(8)槽罐车辆填写槽罐类别以及质监部门核发的罐体检测合格证号码;2、申请新增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提供复印件)(1)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表;(2)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3)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检测报告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4)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有关材料A、与投入营运车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B、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操作证复印件;C、合法有效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5)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6)车辆正面45度角彩色照片三张(危运车辆正面照片四张,车辆正面照片含车头顶灯,车辆尾部照片一张含车尾标志牌);(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递交上述材料复印件的同时提供其原件

以备查验。

3、备注(1)运输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2)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罐式集装箱除外;(3)运输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4)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核定载重吨位10吨(不含10吨)以下车辆,每车每年投保最低责任限额20万元。

10吨(含10吨)以上车辆,每车每年投保最低责任限额35万元。

(4)此表一式一份,由辖区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存档;(5)此表须用钢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6)危运车辆由县区运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级运管部门审批。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受理申请机关专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说明1、本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应当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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