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有关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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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救助政策

民政救助政策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一、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凡持有崇州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崇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二、城乡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一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持户主委托书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的家庭成员收入及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收入证明;农业户口的,应提供家庭承包土地亩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和种植、养殖等情况;外在务工的,应提供由用工单位或雇主出具的收入证明;3、已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的,应出具相应的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属自有产权的,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应提供由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属租房居住的,应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属借住亲友房屋的,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和产权人证明;5、因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等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应提供安置协议和补偿费使用情况含买房、装修、偿还债务、大病支出等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6、家庭成员因配偶身故或离异而单身的,应出具单身证明、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调解书;7、在法定劳动节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家庭成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8、因患严重疾病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报告;残疾申请人,应提供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劳动年龄段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9、有在校学生的家庭,应提供子女就读学校证明;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二审批程序户主书面申请——村社区工作人员或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家庭信息录入社会救助信息平台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比对——村社区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在比对结束后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2人或2人以上——乡镇街道组织村居民小组或村社区低保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对通过民主评议的家庭在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乡镇街道低保评审小组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乡镇街道审核通过的报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查通过后返乡镇公示——乡镇发放低保证,民政局通过银行代发低保金.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一、救助对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收入家庭相关救助.二、救助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50%以内的属于本市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三、救助申请: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崇州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及授权书并签章,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财产及经济状况;村社区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核对信息系统、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财产及经济状况进行调查;信息核对结果及调查结果反村社区公示并反馈本人,比对及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民政局,由民政局出具收入核对情况告知书.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一、救助范围凡具有我市户籍,因危重疾病、人身意外伤残、火灾、教育支出过大等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急需救助的家庭.主要包括:一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二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其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三因家庭成员患有重特大疾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四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人员.因自然灾害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纳入灾害救助管理.二、救助标准一因子女上大学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救助标准依照当年“阳光圆梦工程”帮困助学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此标准.二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经其他各种救助帮困后,仍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其一次性临时救助,原则上占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20%—30%.三因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严重,导致家庭暂时生活困难的,救助标准由其所在乡镇街道根据其家庭情况评议后提出建议,报市民政局审批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一年内,救助家庭因同一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救助,家庭年救助总额不超过10000元.快速救助一、救助对象和标准一救助对象.崇州市户籍人口含持有崇州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因突发性、特殊性等原因造成当前基本生活无法维持、急需救助的家庭.二救助标准.一年内对需救助家庭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00元.二、申请、审批、发放和复审程序一申请.申请快速救助的家庭,以家庭为单位或户主委托他人持户主委托书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困难原因证明等材料,并填写村社区快速救助申请审批表.二审批及发放.由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审议通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发放救助金.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向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三议事会复审及公示.村社区居民议事会定期对村社区快速救助金的发放情况逐一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资金应予追回.村社区快速救助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应在村社区居务公开栏中公示,并要照相留档.医疗救助救助范围:我市医疗救助政策主要包括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补充医疗救助.1、资助参保救助对象: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低保家庭学生及一、二级残疾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年社保缴费标准30%的比例,资助自愿参加大病住院互助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2、门诊救助救助对象:对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中一、二级精神病患者,门诊救助每人每年200元,其他城乡低保对象,门诊救助每人每年100元,年度包干.其中城乡低保对象中一、二级精神病患者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3、住院救助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及城乡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提供资料到村社区申请住院医疗救助,由村社区审核后交由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交由民政局审核后划拨救助金.所需资料包括:成都市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救助对象农商银行卡复印件.4、补充医疗救助救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一年内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在0.5万以上含0.5万元的人员:1城乡低保对象;2入院时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离退休费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对象在申请大病补充医疗救助政策时,60岁以上老人未领取离退休费或遗属生活补助,但领取了人社部门发放的75元基础养老金补贴,这部分老人视为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样可以享受慈善会的大病补充医疗救助政策;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众.救助程序:城乡低保对象提供资料到村社区申请补充医疗救助,由村社区审核后交由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交由民政局审核,民政局交由成都市慈善会审核后划拨救助金.所需资料包括:成都市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救助对象农商银行卡复印件.五保供养1.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崇州市户籍老年年满60周岁以上、残疾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2.目前农村五保供养形式有哪些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3、哪类人员可以入住农村敬老院有意愿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可以入住敬老院,但患精神病、法定传染病的五保对象除外.。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1994.02.01•【文号】民优发[1994]3号•【施行日期】199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1994年2月1日民优发(199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为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经研究,决定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

现将提高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1994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革命伤残人员(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伤残抚恤金和伤残保健金标准。

此次调整的在乡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的抚恤标准,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原则,参照1992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制定的。

二、三等伤残抚恤标准参照特等抚恤标准按一定比例递减。

职工工资高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要在全国统一标准基础上制定当地革命伤残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有的地区已这样做),以确保革命伤残军人的生活。

新的革命伤残人员抚恤金标准表见附件一。

二、从1994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其基本标准,在1993年民政部、财政部确定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新的“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见附件二。

三、从1994年7月1日起,调整提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具体标准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在1992年7月1日确定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60元、30元;红军失散人员在1993年确定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新的“三红”生活补助标准表见附件三。

四、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县市人民政府,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和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并根据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入伍时间、家庭状况和生活困难程度,制定当地的补助标准。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及生活困难补贴申请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及生活困难补贴申请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及生活困难补贴申请
一、对象范围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年满16周岁被评定为智商iq值49以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通过劳动获取经济收入,生活不能自理,靠亲属或家人照料的无业残疾人;
(二)具备上述条件,虽已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但尚未享受养老金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无业残疾人.
二、补助标准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统一纳入特殊救济对象救济标准调标范围,由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
重残无业人员生活困难补贴标准:城镇每人每月30元、农村每人每年240元(每人每月20元).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残联办理重残认定手续;
(二)申请人经残联部门重残认定后,次月到所在街镇社会救助事务所办理重残无业生活困难补助的申请手续;
(三)街镇社会救助事务所进行审核;
(四)区民政局审批同意后,自申请人申请补助当月起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
四、需要提交材料
(一)书面申请,填写《上海市城乡居民社会救助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户口簿复印件;
(四)残疾人证复印件;
(五)《上海市残疾评定表》(区残联认定为符合重残条件);
(六)无业证明(街镇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并盖章).。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杭民发〔2021〕123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对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助推共同富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构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专项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44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统一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通知如下: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了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本次提高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救助标准,实现市域同标。

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02元。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37元。

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571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调整为2057元;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残、患重病、患罕见病、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的差额发放生活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儿童,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差额的50%发放生活补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儿童,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差额的30%发放生活补贴。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定期生活补助和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标准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调整为扣除刚性支出后,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当地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区、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本地户籍家庭。

武汉低保标准

武汉低保标准

武汉低保标准武汉市作为湖北省的省会城市,是中国中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

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低保标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低保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城乡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所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

那么,武汉市的低保标准是怎样的呢?首先,武汉市对低保标准的界定主要是根据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负担能力来确定的。

根据武汉市民政局的规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

同时,家庭的负担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家庭的生活水平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也可以申请低保。

其次,武汉市的低保标准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两部分。

生活补助是指国家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确定的,主要用于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

而医疗补助则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助。

此外,武汉市对低保对象的认定也是比较严格的。

主要是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社会救助和家庭情况等方面来认定的。

同时,对于申请低保的家庭,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家庭人口状况证明等。

最后,武汉市对低保对象的帮扶措施也是比较全面的。

除了提供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外,还会对低保对象进行社会救助和帮扶,包括就业援助、教育资助等方面。

同时,还会加强对低保对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低保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

综上所述,武汉市的低保标准是根据家庭收入、负担能力来确定的,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两部分,对低保对象的认定也是比较严格的,同时也会提供全面的帮扶措施。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发展。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正文: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批准,从2011年4月1日起提高我市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88元。

二、建立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今后,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同步调整。

调整幅度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中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20年的普调幅度执行。

三、按照现行事权责任和财政体制规定,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调整所需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

考虑到市内六区居委会较多,区财政负担较重,参照对居委会在职人员调标补助办法,由市财政对市内六区给予适当的转移支付补助。

各涉农区县调整居委会退养主任生活补贴标准可参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结束——。

北京抚恤金发放标准

北京抚恤金发放标准

北京抚恤金发放标准北京市抚恤金是为了保障城市中的困难群体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照受益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和确定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北京市抚恤金的发放标准。

首先,对于因公牺牲的军人和公安民警,其抚恤金发放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

按照国家规定,因公牺牲的军人和公安民警的家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长期抚恤金的双重补助。

一次性抚恤金是指在因公牺牲后,国家向受益人家属一次性发放的经济补助,而长期抚恤金则是指国家每月向受益人家属发放的经济补助。

具体的补助标准和发放办法可以参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其次,对于因公殉职的工人和职工,北京市也有相应的抚恤金发放标准。

根据北京市的政策规定,因公殉职的工人和职工的家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长期抚恤金的双重补助。

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而长期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则是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此外,对于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北京市也有相应的抚恤金发放标准。

例如,对于因公殉职的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环卫工人等,其家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长期抚恤金的双重补助。

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由北京市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而长期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则是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总之,北京市的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根据受益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和确定的,涵盖了因公牺牲的军人和公安民警、因公殉职的工人和职工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

各类受益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和申请,以获取相应的抚恤金补助。

同时,北京市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合理、公平,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帮助困难群体改善生活。

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7.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各开发区民政、财政部门,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为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更好的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24年7月1日开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760元。

为确保各项救助标准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救助标准衔接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核定为每人每月760元,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532元;按新标准70%核定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其耕地收益不计入家庭收入,根据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和家庭经济状况分为A、B、C三类,分别按核定低保标准的100%、80%、60%发放低保金。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3680元。

家庭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特困供养对象,其基本生活标准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3680元;家庭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特困供养对象,其基本生活标准按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9576元。

二、做好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统计和标准提高测算、补发工作,提前将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报同级财政部门。

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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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救济倒房户:全倒补助1万元/户;半倒补助1-5千元/户
城市低保城镇低保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补差;农村低保按每人每月130元标准补差
收容遣送如果到外地丢失了钱包,可以到民政局,会给你安排吃饭住宿,买票送你回家。

殡仪火化火化车来装,每公里往返计程3元/公里,火化费740元
退伍就业目前农村兵退伍优待金每年按3950元发放,城镇兵退伍优待金每年按5000零几元发放。

西藏兵翻三倍;退伍就业:原先浮梁县农村兵不安排就业,城镇兵安排就业,现在浮梁县农村和城镇兵都不安排就业,都是自谋职业,不过农村兵回到自己的乡村,城镇兵按军龄每年6000元/年的安置费标准一次性结清。

目前自2011.8.1起,60周岁的农村退役军人可以享受按军龄每年10元的补助标准,按每月按时发放。

军休安置部队团级以上转业安置
婚姻登记结婚,离婚前不久有人叫我帮他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
福利彩票主要是有奖募捐,前几年到广场大型摸奖,现在搞福利彩票投注站
社会捐赠四川汶川大地震,民政局接受社会捐款
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今年是村委会的班子换届选举
行政区划村合并,乡建镇
社会福利福利厂和其他福利机构的建立,及免税等优惠政策
老龄工作年满60周岁可以办理老年证,享受坐车、旅游等相关优惠政策,浮梁县农村6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享受55元的补助(这个是农村养老保险一块的,原先在民政局拿钱,现在在社保局拿钱),85岁老人享受100元每月的补助
大病医疗救助在农医局报销后剩下金额还超过5千元的住院医疗发票的,可以到民政局大病医疗救助办公室(即现在的低保办),按20-30%的标准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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