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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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建设监理概论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制度1.建设工程监理概念: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概念要点:(1)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工程监理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其主体为政府部门。

(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工程建设文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4)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总投资3000万以上);③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5万方以上);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①服务性:主要任务是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②科学性:主要表现在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体制;要积累足够的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

③独立性;④公正性。

3.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工程监理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适当的建议,从而避免发生建设单位的不当建设行为,这对规范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4.建工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体系(分三个层次)(1)法律(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行政法规(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1、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2、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监理资质证书的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3、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这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一项重要规定。

4、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5、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①工程建设文件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

6、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以分为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建设阶段范围。

7、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③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

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⑤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交通运输等。

8、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其目的是更有效地发挥监理规划、控制、协调作用,为在计划目标内建成工程提供最好的管理。

9、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①服务性②科学性③独立性④公正性10、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①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②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③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④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11、建设工程的特点:①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②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③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④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12、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工程建设监理概论(第一章)

工程建设监理概论(第一章)
建市[2006]248号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 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节 建设程序与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 建设程序 1、概念 建设程序是长期工程建设实践中总结出来 的,应该遵循的内在规律。 “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就是最基本 的程序。 建设程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人们认识 的不断深化而完善的。近几十年来主要的变化 是在工程建设中实行了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工 程招投标制度、建设监理制度和项目法人制度。
第二节 建设工程监理理论及其发展趋势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 1、 理论基础 组织论、控制论、管理学 2、 工程监理的实质 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 二、现阶段监理的特点 1、监理服务对象的单一性 2、强制性推行的制度 3、对被监理者的建设行为的监督作用 4、市场准导入双重控制(企业与从业人员资质)
第五部分 规范性文件 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4.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近期有关文件 15.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 干意见 16.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17.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
三、建筑法 主要包括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建筑活动监督管理等内容,其中涉及监理的 内容有: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有建设单位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并签订书面 委托监理合同。 • 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 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 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 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公用事业工程; 5万m2以上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 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贷款或援助项目; 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如学校、影剧院、 体育场馆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安全的项目, 这些项目不受上面的规模影响。 (2) 监理阶段范围:前期介入、设计阶段介入、 施工阶段介入,所以就有了对应的三种阶段性 的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概述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概述
建设活动实施监理的。工作的实质是为业主提供技 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服务。业主是监理的委托 方,也是监理企业的客户和服务对象;监理企业是 监理的受托方,负责处理业主委托的事务。业主和 监理企业之间要订立监理委托合同,以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
2. 具有独立性 《建筑法》明确指出,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
工程建设管理在发展过程中大致经历了以下几种 方式:
(1) 自建方式,指业主自己组织进行工程项目建设
过程中全部工作的一种建设管理方式,即业主自行
这种方式适用于没有专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的情况,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的建设。
(2) 发包方式,指业主将工程建设中的设计、施工
业务发包给设计、施工单位的一种建设管理方式。 即业主自己不直接从事设计、施工工作,而是交给
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后,业主的监督管理是一种 决策性的监管行为,监理企业的监督管理是一种日 常性的监管行为,他们之间构成授权与被授权,委 托与受托的关系。
1.2 建设工程监理的形成与发展
1.2.1 建设工程监理形成的原因和条件
1.2.1.1 建设工程监理形成的原因
建设工程监理是随着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的发展、 演变而逐步形成的,是工程建设管理专业化分工的 产物。我们可以从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的演变过程深 入了解建设工程监理形成的原因。
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建设工程监理是随着 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的发展、演变而逐步形成的。工 程建设管理方式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各项业务不 断分工、分立的过程。
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导致工程建设业务的不 断分工,是建设工程监理形成的主要原因。
1.2.1.2 建设工程监理形成的条件
(1) (2) (3)工程建设制度规范 归纳上述三点,可以把建设工程监理形成的条 件概括为:①工程技术高度发展,使建设工程监理 成为必要;②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完善,使建设工程 监理具备法定地位;③工程建设制度规范,使建设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概念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概念
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 得到有效执行。
ABCD
控制施工进度
根据施工计划,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调整, 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协调各方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其他相关单 位之间的关系,解决出现的争议和问题。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01
组织竣工验收
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制 定验收计划,确保验收工作的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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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审核权
有权对施工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施工 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协调权
有权协调业主、承包商和其他相关方的关系, 解决施工中的矛盾和纠纷。
监理责任与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性。
维护业主权益
代表业主利益,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保守秘密
专业知识与技能
具备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理 解和掌握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
具备工程预算、造价、财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够进 行项目成本和进度的控制。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能够准确 把握工程建设的合规性。
掌握现代化管理工具和方法,能够运用信息技术进行项 目管理。
职业道德与操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02
详细规定了工程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要求,是监理工作的重
要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03
强调了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明确了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
的职责。
行业标准与规范
0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规定了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和标准,是监理行业的基本准则。
02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制度1、何谓建设工程监理?它的概念要点是什么?答: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它的概念要点是:1.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3.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4.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2、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哪些性质?它们的含义是什么?答:1.服务性:建设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是从它的业务性质方面定性的;2.科学性:科学性是由建设工程监理要达到的基本目的决定的;3.独立性:《建筑法》明确指出,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4.公正性:公正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是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3、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作用?答: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4、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是什么?答: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是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自建设项目管理学。

5、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特点?答: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4、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6、《建筑法》由哪些基本内容构成?总则部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答:基本内容:1、总则;2、建筑许可;3、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4、关于建筑工程监理;5、关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6、建筑工程质量管理;7、法律责任;8、附则。

总则部分的具体内容是:1、立法目的;2、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3、建筑活动基本要求;4、建筑业的基本政策;5、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6、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主体。

7、《建筑法》对建筑许可证、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哪些规定?答:施工许可证:P11-P12;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P12;建筑工程监理:P12-P1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P13.8、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哪些?答: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内容包括:P14-P15;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内容包括:P15;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内容包括:P15;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内容包括:P15-P16.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保修有哪些规定?答:内容包括:1、关于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和质量保修书出具时间和内容的规定;2、关于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3、施工单位保修义务和责任的规定;4、对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建设工程继续使用的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第1章习题与答案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第1章习题与答案

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概述一.思考题1.什么是建设工程监理?它的基本任务是什么?答: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受建设单位委托和授权,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合同,主要在承建单位施工阶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组织手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专业化的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任务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也就是控制经过科学规划所确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三大目标。

2.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是什么?性质有哪些?答: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①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②有利于规范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③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④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也体现在4个方面:①服务性,监理单位开展的监督管理活动,是监理方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知识、技能和经验开展的有偿技术服务活动;②独立性,监理单位是直接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第三方”,与建设单位及承建单位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同约定关系;③公正性,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应当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④科学性,建设工程监理协助业主在预定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内完成工程,必须具有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和手段,必须具有发现与解决工程设计问题能力以及处理施工中存在的技术与管理问题的能力,能够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

3.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有哪些?目标是什么?答: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是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基本方法,实现建设项目的各项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的目标是控制投资、进度和质量3大目标。

4.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特点?答:①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一开始就是作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制度提出来的,也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推行的;②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只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③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一方面根据建设单位授权,监理企业有权对承建单位不当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预先防范或者指令其及时改正。

监理概论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监理概论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考点1】建设工程监理涵义及性质【考点2】强制实施监理的工程范围【考点3】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考点4】董事会与总经理职责划分【考点5】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之间关系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概述一、建设工程监理涵义及性质(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涵义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四依据、三控两管一协调、安全管理】1.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主体《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不同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后者属于行政性监督管理,其行为主体是政府主管部门。

同样,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都不是工程监理。

【监管】≠【监督】≠【监理】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提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也就是说,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工程监理单位只有与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义务、违约责任后,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拥有一定管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权的结果。

【管理权限】≠【决策权】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合同。

4.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于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均为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可以拓展自身的经营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乃至全过程工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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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概述1、在计划经济管理时期,建设工程管理通常采用以下两种管理模式:对一般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组建工程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对重大建设工程,则从与该建设工程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工程建设指挥部进行管理。

2、①建设工程监理试点阶段:在历时4年的试点阶段,主要任务就是探索建设工程监理路子,积累经验。

②建设工程监理稳步发展阶段:成立了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业组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成立;开始编写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进行监理工程师考试试点等。

③建设工程监理全面发展阶段:确立了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规》3、①按投资来源可分为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及其他投资项目;②按建设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③按产业领域可分为工业项目、交通运输项目、农林水利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等。

4、建设工程一般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1、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并获得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建设工程;2、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

他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5、监理工作主要依据: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建设工程相关规、规程和技术标准。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文件。

6、监理工作程序:1、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2、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

3、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4、总监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7、采用审查、巡视、监理指令、监理报告、旁站、见证取样、验收和平行检验等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控制。

8、监理工作容: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建设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条件。

6、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式进行抽检。

7、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8、经建设单位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令。

9、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1、项目监理机构组建应遵循适应、精简、高效的原则。

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下列情形项目监理机构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总监理工程师难以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业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项目监理机构组建程序:1、确定监理工作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容。

3、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模式选择。

4、确定监理工作岗位与职责。

5、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测监理人员工作。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案。

4、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案。

3、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4、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5、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资格;4、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5、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5、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6、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8、监理工作制度:1、审查复核制度;2、整改制度;3、监理会议制度;4、巡视检查每月应不少于一次;5、监理日志与日记制度:1、项目监理日志,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定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日对监理工作及工程施工进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2、监理日记,项目监理机构所有监理人员每日应对自己所进行的监理工作及本专业工程施工进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6、监理工作报告制度;7事故报告制度;8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法1、工作法:审查、巡视、监理指令、监理报告、旁站、见证取样、验收和平行检验等、2、巡视容: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措施。

5、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3、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形式。

4、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确定原则:应将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5、见证取样是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必须用合同来明确和约束建设单位与参建各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按合同计价式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3、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单位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规模小、工期较短,估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

可调总价合同:在工程施工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工程一般实行固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虑价格调整问题,以签订合同时的价格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但是对建设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则因考虑下列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问题:1、劳务工资及材料费用的上涨。

2、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数,如运输费、燃料费、电力等价格的变化。

3、外汇汇率的不稳地。

4、或者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

4、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而实际工程款则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中确定的单价计算。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5、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案不能预先确定,或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案,但不可能进行竞争性招标,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单位。

6、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技术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7、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8、①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②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工程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合同有关款项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9、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出工程延期。

2、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10、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主要依据应包括下列容:1、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2、工程建设规、标准。

3、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4、索赔事件的有关证据。

11、①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下列款项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已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②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从下列款项中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和已给付的款项。

质量控制1、每一循环都围绕着实现预期目标,进行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置活动。

计划P(Plan):计划职能包括确定质量目标和制定实现质量目标的行动案。

检查C(Check):包括作业者的自检、互检和专职管理者专检。

2、事中质量控制:重点是过程质量控制,即对过程实施过程进行全面控制,包括技术交底、过程输入的检验、工艺流程、检验点以及变更、不合格质量文件等控制。

事后控制的重点是发现质量面的缺陷,并通过分析提出质量改进的措施,保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容: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对已同意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有疑问的,或发现施工单位私自覆盖工程隐蔽部位的,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对该隐蔽部位进行钻探测、剥离或其他法进行重新检验。

如检验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工程延期,并支付施工单位合理利润。

6、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案。

7、质量控制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和合同措施。

8、施工工序检查:每道施工工序前的准备工作(人、机、料、法、环)是否已经完备能否连续正常施工9、隐蔽工程验收。

施工过程中,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后可进行隐蔽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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