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用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县域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基于县域典型调查

县域乡村休闲旅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基于县域典型调查摘要:在国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乡村旅游发展迎来重大历史性机遇,对欠发达地区的县域城市而言更是助力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助推器,本文依托乡村振兴战略这一重要契机,研究了国内外乡村旅游的主要模式及发展现状,并以安岳县及其周边县市乡村旅游经营主体为调查研究对象,探讨欠发达县域城市乡村旅游发展的前景与制约因素,结合实地调查提出欠发达县域城市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有效路径,探索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关键词:乡村旅游 发展模式 发展前景● 刘娅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角度,明确提出把乡村休闲旅游作为产业融合的重点,标志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成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之一。
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新型业态,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得到迅速发展,在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乡村旅游取得较好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产品功能单一、特色不够明显、资源整合有限等诸多问题,尤其是县域乡村旅游面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资源利用率不高、投资收益低、金融支持不足等问题。
一、国内外乡村旅游发展概况(一)国外乡村旅游发展概况乡村旅游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欧洲,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导致城市居民愈加向往田园生活和乡间环境,乡村旅游应运而生。
欧美部分发达国家的乡村旅游已具相当规模,并形成了规范发展轨道,如爱尔兰、法国、西班牙等国家,政府把乡村旅游作为经济增长、扩大就业、避免农村人口向城市过度流动的重要手段,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完善资源保护、产品开发、管理体系等制度,走出了一条成功的乡村旅游发展之路。
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农业旅游业正以逐年上涨的速度发展,在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突出作用。
从乡村旅游发展成熟度上看,瑞士、法国和西班牙分别位于第一、第二、第三,亚洲则属日本发展水平最高。
香格里拉森林生态旅游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哥 咨 嫉 吟 吠 O O n
中图分类号 : F590. 7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1009-1289(2006)04-0493-03
然和人文生态资源与环境为宗 旨, 并使当地居 民和旅游企 业在经济上受益为基本原则 的特殊形式 的旅游行为。森
在环境问题 日益严重的今天, 以往不注重保护旅游对 象和环境的传统旅游方式引起了人们的深人思考, 被注人 了生态的概念 , 而生态旅游则是对传统旅游新思考 的成 果。生态旅游具有生态环境的教育功能, 它能提高甚至改 变人们的环境观念和生活方式。可见生态旅游是 一种在 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 以自然区域或某些特定 的文化区域为对象, 以享受大自然和了解、 自然景观、 研究 野生生物及相关文化特征为旅游 目的, 以不影响、 破坏和 改变生态系统的有效循环及保护自然和人文生态资源与 环境为宗旨, 并使当地居民和旅游企业在经济上受益为基 本原则的特殊形式的旅游行为[ 。广义的森林旅游是指 m 在森林中进行的各种 目的、 任何形式的野外游憩。它包括 林区内的乘车、 骑马、 划船、 漫步、 登山、 滑雪、 野营、 野餐、
社 会 科 学 版
收稿 日期 20 0 5-0 4- 2 6 作 者 简 介 宋宗宇( 1968- ) , 四川达州人, 男, 重庆大学副教授 、 硕士生导师, 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生, 主要从事环境资
源法学研究; 孙红梅 ( 1981-) , 藏族, 南香格里拉人 , 女, 云 重庆 大 学硕 士研 究生, 主要从 事环境 资源法 学研 究; 柏桦 ( 1978-) , 云南曲蹄人, 女, 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 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学 研究。
林生态旅游的主要性、 健身性 , 能最大程度地 满足游客的需求 , 同时成为环境教育的天然大课堂。 香格里拉森林生态旅游虽正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 目 但 前已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并应寻求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旅游的发展对策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旅游的发展对策研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旅游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的重要方式之一。
乡村旅游是指游客走进乡村,了解农村生活、体验田园风光、品尝农家美食、参与乡村文化活动的一种旅游方式。
乡村旅游的发展,不仅可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还可以促进乡村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有利于实现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本文将对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探讨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
一、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尽管乡村旅游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
一些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充分,无法满足游客的需求和期待。
部分地方在乡村旅游开发中缺乏规划和管理,存在乱象和混乱现象。
乡村旅游服务设施不完善,导致游客体验不佳,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发展。
一些地方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乡村旅游的知名度不高,造成乡村旅游市场萎缩,经济效益下降。
1. 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乡村旅游资源主要包括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乡村风物等。
一些地方的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浪费。
一些美丽的乡村风景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导致游客流失和经济效益下降。
由于开发不足,也影响了当地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2. 缺乏规划和管理在一些地方,乡村旅游开发存在着盲目性和片面性。
缺乏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导致了一些乡村旅游项目的无序发展,存在违规用地、污染环境等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乡村旅游的形象和声誉,还影响了乡村环境的整体质量。
3. 服务设施不完善乡村旅游的发展,需要依赖完善的服务设施来支撑。
在一些地方,乡村旅游服务设施不完善,导致游客的体验不佳。
餐饮、住宿、交通等方面的服务设施不足,导致游客的出行不便,影响了整个旅游体验。
4. 宣传力度不够在一些地方,乡村旅游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了乡村旅游的知名度不高,市场萎缩。
缺乏科学的市场营销手段和策略,使得乡村旅游项目难以吸引游客,难以实现经济效益。
三亚城市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013年02月下半月刊城市旅游规划三亚具有丰富多样的旅游资源,是中国唯一的热带滨海旅游度假城市。
三亚的自然、文化旅游资源,为其大力发展城市度假休闲游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国际旅游岛战略的执行,又为三亚大力发展城市旅游产业提供了很好的机遇及政策的支持。
虽然三亚城市旅游发展前景看好,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仍暴露出许多的问题。
一.三亚城市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城市规划布局不完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987年底,三亚升格为地级市,并于1988年12月,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三亚市完成总体规划,确定三亚市性质为:重点发展旅游业和高技术产业的热带海滨风景旅游城市,人口规模远景控制在50万(2005年城市人口30万),城市建设总用地规模控制在50—60平方公里(其中市区47. 97平方公里)[1]。
从全国现行的总体规划内容和深度范围看,单纯依靠总体规划的三亚市本身难以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
旅游城市是个多变的载体,必须不断创新城市建设,规划城市布局,才能使城市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但三亚的城市规划仍然采取按部就班的方式投建和改造,只有一套城市发展总纲,很难适应瞬息万变的旅游市场需求,难以满足游客对城市差异化的追求,因此说城市规划改扩建速度滞后,一定程度影响了城市的竞争力。
另外,三亚市城市建设管理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也对三亚城市旅游发展造成了限制。
(二)城市建设不合理1.三亚城市交通网络建设存在许多不足。
三亚城市的主体骨架——市区路桥建设,市政道路50多条,总长110多公里,在贯穿市区的东西河河面上,架设桥梁8座,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市区交通网,市区面积因此达到27平方公里。
但在多年的建设改造中,却因城市规划的限制,市区面积的限制,造成城市内交通网络的拥堵[2]城市交通网络建设恶评如潮,乱、堵、霸是三亚城市交通的真实写照。
2.三亚城市整体形象不突出,缺乏明确的城市定位。
三亚城市定位未能在其城市整体形象设计中得到恰当的体现,具体表现在:三亚将自身定位为国际城市,其中,外国游客的可进入性和进入率是国际定位的重要标志,遗憾的是,三亚国际游客进入率与其游客比例为6:100,远未达到国际化定位条件;三亚将自身定位为滨海城市,但就目前来看,三亚旅游产业呈多元发展,政府与旅游部门未对三亚滨海旅游的发展引起高度重视,滨海旅游未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相应设施的开发建设滞后无法满足三亚滨海城市定位的要求;三亚将自身定位为风景城市,但三亚城市的无序扩建,使得其自然景观未能得到较好的保护,三亚城市的自然形态遭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加之三亚城市建设中与自然融合的景观设计过少,三亚城市的自然亲和力理所当然大打折扣。
长白山景区森林康养旅游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Ecological Protection生态保护长白山景区森林康养旅游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安 琪 金 花*(吉林外国语大学国际文化旅游学院,吉林长春 130000)摘 要:长白山景区森林康养旅游资源众多,且民众对森林康养旅游的兴趣与日俱增。
文章基于长白山景区森林康养旅游发展现状,归纳出其当下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相应分析。
结果表明,长白山景区旅游资源丰富且市场潜力巨大,但是吉林省内没有出台具体的森林康养标准,相关旅游产品的特色不鲜明且宣传力度不足。
所以在现有资源和市场的基础上,针对目前的问题,从建立吉林省的森林康养平台、引进人才、完善服务设施、打造长白山景区森林康养旅游品牌、开发森林康养旅游产品等方面提出建议。
关键词:森林康养旅游;发展策略;长白山景区中图分类号:F592.7;F326.27 文献标识码:A引言2019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指出到2035年要建立起1 200个国家级的森林康养基地,建成覆盖全国的森林康养服务体系;到2050年,要使全民享受到更加全面的森林康养服务,把森林康养的概念深入人们心中。
森林康养旅游是以森林对人体的特殊功效为基础,以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森林资源为依托,配备相应的休闲养生与医疗康体服务设施,使人感到身心愉悦的一种旅游活动[1]。
森林康养旅游是把森林旅游形式和康养旅游形式有机结合在一起,将二者融会贯通的产业。
一方面对森林旅游改良和升级,另一方面将两种旅游形式有机融合。
发展森林康养旅游是实现林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人们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长白山景区森林康养旅游发展现状长白山景区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处于东亚大陆边缘,濒临太平洋的强烈褶皱带,地貌为典型的火山地貌,每年的6—9月气候宜人,且湿度较高,是进行康养活动最好的季节,具备发展森林康养旅游的优势。
当前涪陵武陵山旅游区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旅游 景 区 、 国家 级 休 闲度 假 区 、 世 界 自然 遗产 申报 、
作者简介 : 何侍 昌( 1 9 6 6一) , 男, 重庆涪 陵人 , 重庆市社会 科学普及专家 , 现任 重庆市涪 陵区社科联 主席 , 研 究方 向: 区域经 济
理论与实践 。
9 9
《三峡论坛》 2 0 1 7年第 2期 , 总第 3 0 8期
国家 3 A、 4 A和 5 A级旅 游景 区 。 ( 五) 运营 管理 成效初 显 完成 了武 陵 山大裂 谷 、 国家森林 公 园 、 大木花 谷
等景 区景 点升 级改 造 、 大 木 乡 场镇 欧式 建 筑 风 格外
5 A级旅 游 区 、 国家 级休 闲度 假 区。 目前 , 旅 游 区建
区 、 大 裂谷 为
二、 涪 陵 武 陵 山 旅 游 区 发 展 中 的 主 要 问 题 及 成 因分 析
( 一) 存 在 的主要 问题
4 A级 景 区 , 离整体打造 5 A级 景 区 目标 相 差 甚 远 。 在景 点对 外宣 传上 , 景 区各 自为政 , 缺 乏整体 对外 宣
质 奇观 和多样 性 动植 物 资 源 , 是 重 庆大 仙 女 山旅 游
区的重要 组成 部分 。辖 两 乡 、 一园, 幅员 面积 2 1 3平 方公 里 , 空 间布局 为一轴 、 二核、 三 板块 , 定位 为 国家
( 四) 品牌 建设 卓有 成效 武 陵 山大 木花 谷 、 国家森 林公 园 、 大裂 谷分别 成 功创 建 国家 2 A、 3 A和 4 A 级旅 游 景 区 , 现正 在 创 建
传意 识 , 宣传 的力 度 、 广度 、 深 度 和 效果 都 远 不 及 武
隆仙 女 山 。此外 , 武 陵 山旅游 区缺 乏 醒 目 、 响亮 、 知 旅游 区在快速 发展 的 同时 , 也存 在 一 些 不 容 忽 视 的 问题 , 概 括起 来 , 主要表 现 在 以下 几个 方 面 : 1 . 管理 机制 不协 调 。虽然 已成 立 了武陵 山旅 游 区管理 委员 会 , 对 武 陵 山旅 游 区统一 规 划 、 统 一建 设
武汉市黄陂区乡村旅游发展问题及对策

武汉市黄陂区乡村旅游发展问题及对策作者:张瑞莹来源:《安徽农业科学》2018年第11期摘要论述了黄陂区乡村旅游发展的有利条件,同时对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与提升建议,以期促进黄陂区乡村旅游发展。
关键词乡村旅游;发展模式;黄陂区中图分类号 F590.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8)11-0096-02黄陂区地处武汉市北郊,是武汉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新城区。
近年来,黄陂区以乡村旅游资源和景区作为依托,同时立足区位和资源优势,以武汉为中心辐射到周边地区,是开发乡村旅游的中坚力量。
乡村旅游在如火如茶进行的同时,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笔者通过梳理相应的对策,以期促进黄陂区乡村旅游发展。
1武汉市黄陂区乡村旅游发展的有利条件1.1区位优势明显武汉在我国有着“九省通衢”的美誉,它是我国内陆最大的水陆空交通枢纽,国家经济地理的“心脏”,不仅承担着东西方向的横向联系,而且沟通着南北的纵向交流,区位优势明显。
黄陂区作为武汉市最大的新城区,面积广阔,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交通条件。
1.2旅游资源丰富被誉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武汉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黄陂区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及人文旅游资源。
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近千平方公里的生态区,黄陂区构建了全国最大的城市生态旅游集群版块,基本形成了集“食、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旅游服务体系。
黄陂拥有“盘龙殷商”“木兰传奇”“二程理学”和“首义黎黄陂”四大文化名片。
近年来,黄陂区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木兰传说》的“木兰文化”为核心,打造出“木兰文化旅游区”的旅游文化品牌,多层次、全方位地弘扬了木兰文化。
黄陂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已经成为全国最大、最有影响力且品质最高的木兰文化生态旅游景区群。
1.3客源市场广阔黄陂区乡村旅游有着十分广阔的客源市场,当中既包括武汉当地的客源市场,还包括省内外的客源市场。
武汉当地的客源市场是其主要的客源市场,客源众多且客源市场稳定;省内外客源市场的力量也不容忽视。
龙门石窟的旅游开发及问题与对策

龙门石窟的旅游开发及问题与对策周六上午一二节11金融4班李伦20112884龙门石窟位于洛阳市区南6公里。
这里两山巍峨对峙,伊水中流,形似一座天然“石阙”,故古称“伊阙”。
由于地处都城之南,古代帝王拟己为“真龙天子”,故又称“龙门”。
龙门自古为险要关隘,交通要冲,向为兵家必争之地。
因山青水秀,环境清幽,气候宜人,素为文人墨客观游胜地。
又因石质优良,宜于雕刻,故而古人择此而建石。
龙门石窟青山绿水,万像生辉,作为佛教艺术宝库,早在1961年即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0年11月30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龙门石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2006年1月被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授予“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2007年4月,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全国首批“5A级旅游景区”。
2009年,龙门石窟被中国世界纪录协会收录为中国现存窟龛最多的石窟,创造了现存窟龛数量中国之最。
龙门山清水秀,景色宜人,温泉增辉。
自古以来,龙门山色被列入洛阳八大景之冠,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说:“洛都四郊,山水之胜,龙门首焉。
”龙门石窟就开凿于山水相依的峭壁间。
它始凿于北魏孝文帝由平城(今山西大同市)迁都洛阳前后。
当时孝文帝深感国都偏于北方不利于统治,而地处中原的洛阳自然条件优越,于是在公元493年迁都洛阳,同时拉开了营建龙门石窟的序幕。
龙门石窟经历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唐和北宋等朝,雕凿断断续续达400年之久,其中北魏和唐代大规模营建有140多年,因而在龙门的所有洞窟中,北魏洞窟约占30%,唐代占60%,其他朝代仅占10%左右。
据统计,东西两山现存窟龛2345个、佛塔70余座。
龙门石窟是我国古碑刻最多的一处,有古碑林之称,共有碑刻题记2860多块。
龙门石窟是佛教文化的艺术表现,但它也折射出当时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时尚,石窟中保留着大量的宗教、美术、建筑、书法、音乐、服饰、医药等方面的实物资料,因此,它是一座大型石刻艺术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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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与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势头相比有些滞后。
受用地指标限制,许多规划的旅游项目因无法获得土地指标而无法开工,“有项目、有资金、缺土地、难落实”的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成英文张辉随着旅游经济的迅速发展,日益增长的旅游产业用地需求与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引起了一系列违规、违法的旅游项目用地现象。
同时,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滞后于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不利于旅游用地的开发和管理。
为了能够更好地运用土地政策工具,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引导,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本文对当前旅游用地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对策。
一、旅游用地的概念我国目前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对旅游用地作出一个明确解释规定。
《土地管理法》中只提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公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但对于什么是“旅游用地”没有明确指出。
国土、建设等部门对旅游用地都有其各自的内部分类体系,这些分类相互矛盾、重叠,造成各部门直接沟通不便,不利于旅游用地的开发和管理。
我们认为,旅游用地是指主要为旅游产品及其配套服务设施提供空间支撑的用地,其权属性质可以为国有,也可以为集体所有,其土地利用类型可以是建设用地、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亦可为任何两种或三种的混合用地。
在城市,按照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的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旅游用地是我国建设用地中与商业、娱乐等并列的营利性较强的用地。
一般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等竞争方式有偿取得。
按照这个规定,城市旅游企业取得旅游用地,程序和手续都合法,不存在太大问题。
问题较多的主要是郊区及农村旅游用地。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国民休闲旅游需求的暴增,沿大城市周边出现了许多凭借乡村农用地的休闲农场及观光农园,以及诸多高尔夫球场、滑雪场、度假村、主题公园等商业性休闲度假旅游设施。
而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与旅游业这种蓬勃发展的势头相比有些滞后,加上投资者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规避现有土地管理政策,造成郊区旅游用地乱象环生。
二、旅游用地现存问题1.日益增长的旅游用地需求和相对紧缺的建设用地指标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于旅游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各地旅游项目投资热情高涨,旅游用地数量明显增加,许多新型旅游项目的建设需要占用大量土地,成为旅游用地的新增长点。
但由于受用地指标限制,许多规划的旅游项目因无法获得土地指标而无法开工,“有项目、有资金、缺土地、难落实”的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即使旅游项目经过层层审批获得用地指标,但配套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如道路、卫生、游客集散等基础配套设施也因为缺乏用地指标而迟迟不能建设,影响旅游综合效益的发挥。
2.旅游规划编制时不注意与土地规划之间的衔接而导致无法落地。
许多地方在编制旅游规划时,没有将旅游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项目难获发展空间。
相应于规划期限为15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规划期限为20年的城镇总体规划,旅游项目用地的具体空间定位比较困难,导致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中无法精确落地,即面临“落地难”问题。
3.乡村旅游用地乱象环生。
造成这一问题,既有农民自身出于利益追求违法违规用地的情况,也有国家的农村土地征用、流转制度滞后方面的原因。
其一,乡村旅游用地持续扩大,多数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
从土地利用的角度看,许多乡村旅游用地都没有改变原来的自然属性,但从管理的角度出发,这些土地利用类型从农用地转变为非农用途,即非农建设用地,就要占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农用地专用指标。
例如,许多“农家乐”设施利用农民自有宅基地开发,并不具有商业用地开发属性。
甚至是利用林地苗木资源开发大型旅游项目,同样也受限于土地的农业用地属性。
为规避现行政策,许多地方不办理农地转用手续和征地手续,或采取“以租代征”等方式,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土地利用的混乱,也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其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影响到乡村旅游发展。
当前,农家乐、乡村酒店、休闲农庄、农业旅游等乡村旅游用地绝大多数是通过租赁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或是宅基地所有者自主经营。
但农民以宅基地使用权入股从事乡村旅游在法律上受到限制。
由于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相关政策规定尚未出台,集体建设用地无法实现抵押融资,投资者短期心态明显,既难以形成规模,又限制了乡村旅游的提质升级,特别是在社会资本与农民合作开展乡村旅游建设中,因产权不清带来收益分配不清,农民权益和投资者利益都难保障。
4.房地产“绑架”旅游现象突出。
所谓房地产“绑架”旅游,是指以旅游开发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
由于房地产行业征地成本高,部分地区为了经济利益,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土地,或者使用已经获得批准的建设用地,以旅游的名义修建别墅,进行房地产开发,获取暴利。
一些大型旅游区,从项目设计、机构设置到运作模式,都与原来的工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区如出一辙。
主要通过政府先期投资将“生地”变“熟地”,再“以地融资”滚动开发,在开发项目中暗藏工业项目和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
这种以旅游开发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违法用地模式具有较大的危害。
5.旅游用地节约集约水平有待提高。
其一,粗放式旅游经济增长模式造成旅游用地浪费突出。
由于准入标准过低,缺少投资强度、产出等硬性约束指标,部分地区依然存在依靠低成本的山水资源禀赋实现产业规模扩张的旅游发展模式,存在低水平同质化的开发方式和简单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用地浪费,土地资源的旅游价值未得到充分体现。
其二,存量用地使用低效和闲置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适用于旅游行业的用地(工程建设)标准和用地规模控制体系上不完善,缺少旅游行业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标准和监管体系,普遍存在“重新增建设、轻存量盘活,重短期利益、轻生态效益”问题,存量用地低效和闲置情况比较严重。
其三,旅游增量用地配套制度尚未建立。
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和石漠化土地等未利用地、盘活利用废弃工矿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存量土地等进行旅游产业项目开发的配套制度尚未建立。
其四,“高端”旅游项目占地过多。
近年来,不少地区出于追求旅游效益的需要,盲目瞄准所谓的“高端”市场,上马了一批面向高端市场的高尔夫球场、滑雪场、主题乐园、温泉度假村等旅游项目,这四类旅游项目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占地规模过于庞大,影响了旅游用地效率。
6.现有土地管理制度与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其一,旅游用地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
一些旅游项目虽未改变土地用途,但由于土地使用权人变更,需要征收审批,往往因审批层级高、程序多,项目用地获批取得慢、周期长,其结果是延误了投资机会,并且导致为了规避审批程序的违法用地现象增多。
其二,旅游用地出让价格高、年限短。
由于目前旅游产业没有单独的用地门类,各地基本按30-50年的经营性用地出让,因旅游产业本身具有高投资、高风险、低收入、慢回报的产业特征,加上旅游用地未单独设立基准地价,在评估地价时,主要参照商业服务类用地基准地价,造成旅游用地出让价格偏高,难以吸引投资,影响了旅游业发展。
其三,用地政策与旅游发展实际不相符。
旅游用地由于自身特性,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相比工业园较小(旅游用地容积率基本在0.1-0.4之间,建筑密度在20%左右),但现有用地政策大多按照工业园标准进行要求,规定容积率必须在0.8以上,旅游用地明显不符合这些政策要求,造成地方为了报批需要,弄虚作假。
三、旅游用地政策优化措施1.确定旅游用地分类标准。
旅游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对旅游用地进行系统和全面的调查,确定当前旅游用地的数量、权属、分布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旅游用地分类标准,为旅游用地分类管理打下基础。
2.重点保证旅游新增建设用地的计划指标。
作为国民经济战略支柱产业与新兴服务业,未来必然会出现更多的旅游投资需求,新增旅游用地不可避免。
因此,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用地计划时,要充分考虑旅游产业的发展需要。
土地部门在审批流程上,应对旅游用地申请开辟绿色通道。
3.旅游规划的编制,要纳入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当中,提高其法律地位。
避免土地利用规划与旅游规划在对同一地块或同一区域进行规划时,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提高旅游用地规划的可操作性,减少两者之间的矛盾。
4.乡村旅游用地分类管理。
对于已经存在的乡村旅游应当继续允许其存在。
按保障面积对乡村旅游项目用地进行计算,超过面积的应该有偿使用。
对于农民利用自己宅基地开展旅游接待活动的,只对其征收营业税,对于宅基地以外另建经营设施的,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征收土地使用费。
5.探索鼓励其他用地与旅游用地的复合利用。
旅游需求的多样性也为工业、宗教、军事及其他特殊用地向旅游用地的转化提供了可能。
这些用地向旅游用地的转化分为完全转化和部分转化。
前者是指改变原有的功能,使之完全成为旅游用地,如把一些废弃的工矿重新建造为酒店、酒吧、旅馆等,但由于此类用地并不是两种利用方式并存,因此,不属于复合利用;如北京798艺术区就是在原来一个工厂的基础上,发展成一个热门旅游区。
后者是指在保持原有的功能的基础上,发展旅游,即复合利用。
可以把一些工厂、庙宇、军事基地等发展为旅游用地,开展工业旅游、军事旅游等。
6.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旅游项目。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财政或税收政策鼓励一些大型用地旅游项目利用四荒地进行开发,如高尔夫球场、滑雪场、主题公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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