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患者住院须知
住院新农合政策宣传

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须知
住院号:患者姓名:床号:
尊敬的患者朋友:
您好
欢迎您在住院期间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祝您早日康复。
以下是我院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相关提示,请您熟知。
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您的主治医师或主管护士,谢谢配合!
一、住院报销程序
患者在我院入院时凭合疗证、户口簿、身份证即时审核登记,出院时凭住院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在门诊楼二楼合疗科办理补助手续。
二、住院报销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合疗证、住院票据原件及复印件;门诊及住院病历;诊断证明。
2、外伤患者需提供外伤调查表
三、贫困人口住院相关政策
1、贫困患者住院免除起付线。
2、贫困患者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出院结算后再付清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住院费用。
3、贫困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在我院合疗科实行基本农合疗、民政医疗救助一单式结算。
患者签名:
日期:年月日。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本一、入院流程1、首诊医师应严格掌握患者入院标准。
外伤患者需住院治疗的,首诊医师应告知患者或家属到医保、新农合结算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患者住院时,应出示本人医保证或合作医疗证,首诊医师认真核对,在入院通知单中标明患者身份,经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3、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时,应确保入院通知单、病案首页中患者基本资料与证件相符并对患者身份作出标识,以利于病房管理。
4、入院后,科室根据患者身份使用不同颜色的一览卡和床头牌。
新农合患者还应填写身份确认书,由护士长及主管医师签名,身份核验书附于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1、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____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新农合药品目录。
2、医保患者目录外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应控制在____%以下,新农合患者目录外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低于____%。
3、患者住院期间,收治科室应每日为其发放项日齐全、内容完整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4、病历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各项收费在有医嘱,检查报告单收集齐全,出院带药符合规定。
5、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办理出院手续,为患者提供结算所需各种材料,不得出现挂床住院现象。
三、转院管理1、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或不能确诊的患者,由科室专家进行会诊,科室主任同意后,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医保办登记备案,经医保、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转院。
2、严格掌握转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患者转出,也不得拒收下级医院转诊来的患者。
3、患者自行转院后,医师不得再补办转诊转院审批表。
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范本(二)枣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病种鉴定标准一、高血压病Ⅱ期以上(含Ⅱ期)1、有高血压病史,未服药控制血压≥160/____mmhg;2、合并有靶器官损害(含有肾功能、眼底、心脏等异常中的一项)。
二、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Ⅳ级)1、有心脏病病史,并有相应的症状和体征,以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2、具备客观检查依据(心电图、心脏彩超等)。
办理住院合作医疗流程

办理住院合作医疗流程
1、门诊(急诊)医师开具入院证并核对参合患者证件(写准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患者(或家属)持新农合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住院证—→住院管理处办理新农合身份登记(结算大厅一楼)—→住院收费处交费—→入病区治疗。
2、病区接诊医师再次核对患者身份,“人、证”相符,填写新农合住院患者身份核对登记表。
3、入院时因证件不齐,未及时办理新农合身份登记的参合患者,需在住院三日内到住院管理处办理新农合患者身份登记(结算大厅一楼)。
4、参合患者在住院期间需将“三证”备齐,留在身边备查。
5、主管医师及时告知参合患者关于转诊及患者使用的自费药品、诊疗项目及超限价一次性材料的政策规定,并填写《河南省参合住院患者知情同意书》相关内容(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病历中,一份交参合患者在办理直补报销手续时使用)。
6、符合报销政策的意外伤害参合患者,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受伤原因证明,写清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受伤时间、地点,详细的受伤经过,有无第三方责任人,并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
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属肇事逃逸的,必须由交警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加盖交警部门公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制度(共5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制度(共5篇)第一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制度一、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掌握住院标准,经核对参合人员身份并确认无误后,由接诊医生填写住院患者审核单,办理住院手续。
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患者,不准收入院治疗。
二、参合人员入院后,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要跟踪检查其住院治疗情况,杜绝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违规现象发生。
出院报销时要在住院审核单上签署意见。
三、实行住院医药费用限额报告制度。
参合患者在乡镇级医院住院医药费用达到2000元,县级医院达到5000元时,需通过电话等形式报县合管办。
合管办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监督审核,必要时报请有关专家评议。
如未按规定报告或专家评议有异议,审核时不予报销或核减相应报销金额。
四、实行大型及特殊检查审批制度。
大型及特殊检查是指CT、核磁、彩超等单项检查收费在100元以上的检查项目。
参合患者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做大型及特殊检查时,必须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型、特殊检查审批单,报分管院长审批签字,交工作站登记并做好人员核查工作。
参合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所做的大型及特殊检查本院不能开展的,必须由经治科室的科主任填写大型、特殊检查审批单,报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工作站审核登记并以电话等形式报县合管办,参合患者或家属携带审批单到合管办审查批准后方可检查,出院时其检查费用与其它住院费用合计并予以报销。
危、急、重症可先检查后补手续。
不按此规定进行的大型及特殊检查,新农合不予核销费用。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正确书写相关医疗文件,病历、处方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住院病历要完整、准确。
处方一律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复写处方,一式二联,其中一联交给参合农民患者,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报销使用。
处方书写要规范,处方药一律使用药品化学名或常用名(可以标注商品名),不得单独使用商品名,实行单独装订结算。
新农合住院患者告知书

新农合住院患者告知书
1.住院期间应遵守医院各项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医院(含夜里),住院期间不得托欠住院押金,否着不予报销。
2. 住院补偿起线和封顶线标准
起伏线: 乡级为200元,再次住院起伏线减半,县级为700元,市级为1000-1500元,省级为2000-3000元,省外为3000元.报销封顶线为15万元。
儿童住院: 报销起伏线为50元
3.住院补偿比例
乡级医疗机构:补偿90%左右,
县级医疗机构:补偿80%左右,
市级医疗机构:补偿70%
省级医疗机构:补偿65%
省外医疗机构:补偿65%
4.新农合患者住院必须带齐(医疗本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5.病人出院须持病例、出院证、结算单、一日清单三证(医疗本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6.不予补偿的项目:1、医疗废物处理费、空调费、取暖费。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故意犯罪、酗酒、吸毒、自杀、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等4、超出《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外的药品、基本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外的。
新农合住院患者或家属签字:。
新农合住院流程

新农合住院流程新农合是指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制度。
对于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来说,了解住院流程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新农合住院流程,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使用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
1. 住院前准备。
当农村居民需要住院治疗时,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和资料。
包括身份证、新农合医疗保险证、住院申请书等。
在住院前,还需要向当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备案,确保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及时报销。
2. 入院登记。
到达医院后,农村居民需要前往医院的住院部门进行入院登记。
在登记时,需要出示身份证、新农合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住院登记表。
医院工作人员会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安排好住院手续。
3. 住院治疗。
在医院住院期间,农村居民需要按照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
同时,需要妥善保管好住院期间的费用票据和医疗记录,以便在出院后进行费用报销。
4. 出院结算。
在治疗结束后,农村居民需要向医院的财务部门进行出院结算。
在结算时,需要出示个人身份证、新农合医疗保险证、住院费用票据等相关资料。
医院财务人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用结算,并开具费用清单和发票。
5. 报销流程。
出院后,农村居民需要将住院期间的费用清单、发票等资料,及时提交给当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经办机构会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费用报销。
农村居民可以选择将报销款项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也可以选择到指定的银行网点领取报销款项。
以上就是新农合住院流程的详细介绍。
通过了解和掌握住院流程,农村居民可以更好地享受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带来的便利和保障。
希望大家在使用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时,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共同维护好自己的健康权益。
新农合住院报销流程图

新农合报销流程凡参加新农合的参合人员,在补助年度内因病按照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一、身份确认:参合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当年参合收费票据,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住院标准直接办理入院手续。
防止冒名顶替发生。
二:住院治疗:1、参合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属单病种定额付费的,患者只缴纳自付部分,其中定额规定的部分在患者出院后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到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结算。
属非单病种住院的,患者入院按医疗机构规定交预付款,出院当日只交纳自付部分,给患者的补偿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新农合管理中心结算。
出院患者应在补偿结算单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2、医疗机构在病人出院办理完后,在《合作医疗证》上应如实填写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三:出院结算:1、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参合住院患者相关资料,包括《合作医疗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主及患者复印件、诊断证明〔出院证〕,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和住院费用清单等,报销时交新农合管理中心。
2、定点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合的住院患者报账资料及各种表册报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科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拨回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偿款。
四:外伤。
参合患者因伤住院,首诊医生应问清楚伤者原因并详细记录,对一时弄不清原因或涉及第三者责任的,医院应尽快告知伤者所属新农合管理中心。
参合患者可以先自付医疗费用。
待出院后持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伤因证明并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按程序审核、报销。
附:新农合不予报销范围1:医疗服务项目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打印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费、自请特别护理费等特殊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其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各种预防、保健、各种咨询、医疗鉴定等诊疗项目。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病人的消毒费。
新农合门诊、住院、转诊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管理制度一、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必须核对就诊人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做到人、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就医、补偿。
冒名就诊的,医务人员有权扣留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由定点医疗机构上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二、接诊医生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书写门诊病历,使用处方应注明新农合字样,填报辅助检查报告单作为门诊医疗费报销凭据。
三、医务人员要以病人为中心,为参加新农合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
四、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顺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目录》的规定, 目录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一律自费。
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目录内全自费药品或目录外药品时,要征求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并签字,同时要在处方上标明“自费”字样。
超出范围开展医疗服务时,必须向患者或患者家属交待清楚,该项医疗服务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并在相关单据上标明“自费”字样。
五、门诊处方用药实行定量管理,单人次门诊处方用药量急诊患者不得超过3 日用量,普通患者不得超过7 日量,同类药品不得重复开方。
六、严格执行诊疗规程,不得将门诊能治疗的新农合患者介绍入院,按有关规定及时为新农合患者办理会诊、转诊手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管理制度一、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认真核对参加新农合对象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二、参加新农合对象入院后,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科要跟踪检查住院治疗情况,杜绝冒名顶替、挂床住院等违规现象发生。
三、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将新农合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为范围内项目或分解至其它项目中列入新农合补偿。
四、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出院带药量,好转和未愈病人可根据病情需要,带与治疗本次住院病症相符的药品,急性病人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得超过7 日量,慢性病人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得超过14 日量,并应记录在病历内,在医嘱单明确记载并标明“出院带药”字样。
五、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将参加新农合患者住院费用与医护人员工资、奖金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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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患者住院须知
各位参合患者您好:
欢迎您来我院就诊,为您服务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增进您对新农合政策规定的了解,现将叶县卫生局农合办的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1、参合患者住院后,凭农合证、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住院通知书到农合办办理联网登记,未带农合证和身份证的,住院三日内务必送到农合办,否则不予报销。
2、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有事离开较长时间,需经主管医师批准,但不得回家居住。
3、现报销比例为90%,总费用减去起付线100元和首付与全额自费部分(如医疗废物处置费等),其余按比例报销。
4、对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包括外伤、中毒等非正常疾病)患者,其住院医药费用中可统筹费用的起付线以上部分,按40%比例给予补偿,封顶5万元。
5、上一个缴费期至下一个缴费期之间出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其母亲参合的,本年度发生的医药费用可以其母亲的身份享受新农合政策。
6、参合人员在参保年度内住院而跨年度治疗的,第二年继续参合的执行出院年度的报销规定,第二年不再参合的只报销参合年度的住院费用,当年未参合而跨年度参合的,只对参合年度的费用报销。
7、血液制品和部分药品及材料不在报销范围,因病情需要必须使用,主管医师要经过您的同意,不然您可以向农合办反映。
8、出院时凭医师开具的出院证到农合结算处办理报销结算。
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或有不明白的问题需要咨询,请和我们联系。
电话8343220
农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