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定期工作管理办法
火电厂管理制度

火电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火电厂的管理行为,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火电厂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火电厂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火电厂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由火电厂厂长负责。
第四条火电厂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必须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火电厂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生产运行的安全、稳定和环境的保护。
第六条火电厂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火电厂管理部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七条火电厂生产管理应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保障生产安全。
第八条火电厂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火电厂生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火电厂生产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调试,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火电厂生产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火电厂生产部门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的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置和救援。
第十四条火电厂应对生产过程进行持续的技术改进和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第十五条火电厂应加强能源节约和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能源消耗和资源浪费。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火电厂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八条火电厂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火电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和事故记录,及时掌握生产安全情况。
第二十条火电厂应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保障设备和生产场所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火电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火电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火电厂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火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火电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火电厂应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利。
第四条火电厂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火电厂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火电厂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火电厂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故。
第七条火电厂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掌握和解决安全事故。
第八条火电厂应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火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火电厂的安全管理职责第九条火电厂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火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火电厂的厂长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厂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火电厂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火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职工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火电厂的职工应积极参与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第三章火电厂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火电厂应制定并公布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条火电厂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火电厂应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对新进职工和在岗职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火电厂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火电厂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故应对的程序和责任人。
第二十条火电厂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火电厂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时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火电厂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火力发电企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火力发电企业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高效运行,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火力发电企业的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依规,科学管理;3. 优化流程,提高效率;4.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2. 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第三章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生产计划管理1. 企业应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2. 生产计划应科学合理,充分考虑资源、设备、人员等因素。
第八条生产调度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调度制度,确保生产调度工作有序进行。
2. 生产调度人员应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调度,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第九条设备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设备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应按计划进行,确保设备完好率。
第四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条质量管理责任制1. 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质量职责。
2. 员工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质量检验与控制1. 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检验。
2. 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二条人员招聘与培训1. 企业应按照岗位需求,合理招聘员工。
2.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火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细则

火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细则火电厂是我国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燃煤作为能源,通过发电设备将煤炭转化为电能。
然而,火电厂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因此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来确保生产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探讨火电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细则,并强调其重要性。
第一条,火电厂应建立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
所有进入火电厂工作岗位的员工都必须接受相关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在工作期间,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酗酒和吸毒。
同时,火电厂应设立监控设备,对员工进行监察,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二条,火电厂要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首先,火电厂应设置消防设备,并定期对其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其次,火电厂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人员,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火电厂还应摆放合适数量和位置的灭火器材,以备不时之需。
第三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火电厂的发电设备大都涉及到高电压电流,一旦出现电气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火电厂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并建立相应的巡检制度,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火电厂还应对电气设备进行防雷接地处理,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火电厂应建立全面的安全生产监测制度。
火电厂的各项生产指标和数据应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此外,火电厂还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性。
第五条,火电厂应建立科学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对于新员工,应进行系统的入职培训,使其了解火电厂的工作环境、生产流程和安全规定。
对于在岗员工,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火电厂还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确保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掌握和遵守。
第六条,火电厂应建立及时的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华能火电厂设备部定期工作管理制度 精品

华能XX电厂企业标准Q/HNTD-103.01 -XXXX 设备部定期管理工作制度批准:编写:设备部华能XX电厂设备管理部设备部定期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履行部门的管理、生产职责,保证各项定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使部门、班组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部门各项定期工作的程序、管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规范。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设备部是各项定期工作执行的监督考核部门。
第四条班组是定期工作的执行部门。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五条日定期管理工作:1、各班组在每日下午16:20分上报每日汇报至各对口专业专工及主任处。
(附表一)2、设备定期巡检:2.1各班组对设备按班组人员结构状况进行划分,责任到人。
2.2每天8:30分设备责任人到现场巡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缺陷,清擦设备,并做好巡检记录。
2.3按照定期工作标准,班组定期对设备进行加油、测量振动、测量温度及保温检查,并建立定期工作记录。
第六条周定期管理工作:1、各班组每周一9:00 按时召开班组安全活动例会,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各专业专工应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例会的执行情况。
2、周工作计划:2.1每周五上午班组将下周周工作计划及本周计划完成情况上报到各专业专责,审核后汇总到安全专工,安全专工汇总形成部门周工作计划,由部门主任批准后作为部门周工作计划。
(附表二)2.2在上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时,应切实详细,对未完成条目必须著明原因,对完成条目著明完成质量及数量。
3、检修周报:各专业专工、专责每周一下午组织各班长、技术员对所管辖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每周二上午上报部门主任处。
(附表三)4、班长例会:部门每两周召开一次班长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各专业专工将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及存在问题做简单汇报。
第七条月定期管理工作:1、各班组每月25日前上报月度采购计划至专工、专责处,由专工、专责审核后上报主任处审批。
火力发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火力发电站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火力发电站是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设施,为了确保生产的安全和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火力发电站的管理人员应当有责任制定和执行本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得到全体员工的理解和遵守。
2. 每个员工都有责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
3. 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并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措施1. 火力发电站应建立完善的生产安全管理系统,保障设备、管线、电气及自动化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火力发电站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检查,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火力发电站应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和变电设备,并进行绝缘测试,以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
4. 火力发电站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检查,储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确保应急情况下的安全。
5. 火力发电站应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岗位,负责监测和处理排放物、废气等污染物,保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 火力发电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意识和技能。
2.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
3. 火力发电站应及时调查安全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检查和评估1. 火力发电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 火力发电站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少风险。
六、员工的安全权益1. 火力发电站应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合理的劳动保护设施。
2. 火力发电站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定期进行体检。
3. 火力发电站应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火力发电站应建立员工安全奖惩制度,充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和事故预防。
火电厂功能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火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火电厂所有生产、管理、维护等环节,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二、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设备管理(1)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3)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3.人员管理(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确保员工按时到岗、按时下班。
(2)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3)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现场管理(1)现场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2)严格遵守现场作业规程,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措施。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
6.安全检查与考核(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附则1.本制度由火电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如需修改,需经火电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火电厂规章制度

火电厂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电厂生产、经营及员工行为,维护生产秩序,保障生产安全,促进企业稳健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火电厂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第三条火电厂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火电厂生产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工艺流程,保证生产质量。
第五条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流程,规范操作,不得擅自变动工艺流程。
第六条生产设备定期维护,故障及时修复,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爆、防电等各项安全措施。
第八条火电厂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监督,确保生产秩序。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火电厂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监督、培训及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第十二条火电厂应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前预案应对突发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员工要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第一。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火电厂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严格把关。
第十五条生产工艺要规范操作,做到精益求精,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监督,建立质量档案,追溯产品质量。
第十七条员工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八条火电厂应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九条生产过程中要减少排放物,严格执行排放标准,遵守相关环保法规。
第二十条环境管理部门负责环保工作监督,核查环保情况,确保环境达标。
第二十一条员工要加强环保意识培训,减少浪费,保护环境。
第六章岗位责任第二十二条火电厂岗位责任要明确,各岗位特定工作要求要清晰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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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定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云南大唐国际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内发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内各电厂。
第三条定期轮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之间轮换运行;定期试验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进行动态或静态启动、保护传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的健康水平。
定期轮换与定期试验统称为定期工作。
第四条】
第五条设备的定期轮换内容包括电气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水机设备的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公用系统的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消防系统设备及压力容器设备等设施的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
第六条定期工作包括每值、每日、每轮换值、每月、每季、每年定期工作,以及不同季节、不同负荷和运行方式的定期工作。
第二章定期工作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所属水电厂定期工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定期轮换与试验管理的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公司总工程师是定期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对定期工作的
;
度、标准的起草、制定和完善等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各水电厂是定期工作的组织、管理、实施部门,负责日常期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且对定期工作标准作业质量负责。
第十条公司生产部是定期工作的考核、监督部门,负责
各电厂定期工作实施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第三章定期工作管理的制定
第十条定期工作必须定时间、定设备、定方法、定标准。
第十一条公司生产部各专业点检要制定设备的定期工作项目,制定定期工作管理的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印发到各水电厂。
)
第十二条公司生产部要对定期工作管理方案进行备案。
第四章定期工作的要求
第十三条定期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在做定期工作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工作,不得从事检修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定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管理制度,每项工作必须都有标准的操作票。
第十五条定期工作开始前,要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采取预控措施,做好事故预想,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六条各电厂要建立《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台帐》,完整、准确的记录设备定期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在执行定期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时要认真分析,记录在台帐上,同时填写缺陷通知单。
*
第十八条定期工作结束后,如无特殊的要求,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被试设备及系统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第十九条在调度管辖的设备上进行定期工作时,要严格按照《云南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必要时填写申请,在征得调度值班员的许可后才能进行定期工作。
第二十条在特种设备(厂房桥机、尾水台车)上进行定期工作时,要安排无恐高症病例的运行人员操作。
第二十一条在大坝上进行闸门定期启停工作时,事先要拉警笛疏散周围群众,确保下游河道无人,再进行定期工作。
第二十二条进行重要设备定期工作时,应规定相关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二十三条定期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安全规则,不得随意拆除安全措施及防护遮拦,严禁乱碰、乱动按钮及自动保护装置。
第二十四条由于某些原因,不能进行或未执行的,应在定期工作记录本内记录并注明原因。
第二十五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定期工作次数。
一、,
二、设备存在重大缺陷和异常。
三、大修后的设备或技术改造后的设备。
四、当天气严重恶劣变化。
五、主汛期。
六、长时间满载、空载或限出力运行。
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下,并经过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定期工作,但必须将原因记录清楚。
一、设备有明显的缺陷,如经试验将引起缺陷发展或导致运行工况
恶化,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二、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处于不稳定状态或不具备试验条件,若试
验或轮换,可能造成设备异常或者事故。
三、.
四、备用设备失去备用。
五、执行单机保安全措施,涉及主机安全及重要辅机安全的定期工
作。
六、其他由有关技术管理部门明文确定暂时不进行的定期工作。
第二十七条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执行定期工作的,在条件具备时相应的班组要及时补做。
第二十八条对检查出缺陷尚未处理的带病运行的设备,运行专工及厂长及时根据缺陷情况制定出具体的措施,交值班人员执行。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各电厂运行专工、厂长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考核意见。
第三十条对在定期工作中发现并消除重大设备隐患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玩忽职守未发现重大设备隐患而且造成设备事故者要追究责任和严肃处理。
*
第三十一条奖惩考核由电厂上报生产部,生产部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运行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日起执行。
定期试验工作表
单位:执行时间:
定期轮换工作表
单位:执行时间:
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工作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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