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考试题库
担保法考题

担保法考题一、担保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担保法是指规范担保关系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担保是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一种或多种财产作为债权的保证,以确保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方式。
担保法的基本概念包括:主债权、从债权、主债务、从债务、担保物等。
其中,主债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从债权是指在主债权下,第三人对于债务人享有的次级权利;主债务是指债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从债务是指在主债务下,第三人应当履行的次级义务;担保物是指作为担保责任负载或者抵押物负载而由财产承受特定目标所确定的财产。
担保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经济发展:通过提供信用支持和风险分散机制,促进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推动经济发展。
2.保护债权人利益:担保法规定了债权人的权利和担保物的处置方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债权人的信心。
3.促进融资渠道多元化:担保法鼓励和规范了各种形式的担保方式,使得企业在融资时可以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担保方式,提高了融资渠道的多元化程度。
4.维护市场秩序:担保法规定了各方当事人在担保关系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二、担保法考题类型及解析1. 担保方式题考题示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请简要说明信用证、抵押、质押、保证等四种常见的担保方式,并比较它们之间的异同点。
解析: - 信用证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其信用为基础向受益人发出书面承诺,对受益人根据信用证规定所提交的单据支付货款或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 抵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合法占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依法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并作为债权的担保物的一种担保方式。
- 质押是指债务人将其合法占有的动产交付给债权人占有,并作为债权的担保物的一种担保方式。
-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履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或者自己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这四种常见的担保方式之间的异同点如下: - 异同点:信用证、抵押和质押都属于实物性担保,即以具体财产作为担保物;而保证是一种人身性担保,即以个人或机构提供连带责任或承诺作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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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保法试题22道一、单选题(25个)1、担保合同的属性是?A.是独立的主合同B.是从合同C.不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D.不具有从属性答案:B2.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A.买卖B.留置C.借贷D.出典答案:B3.王某以其传家之宝六四枪一把为张某的债权设定T 2000元的担保,此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A.效力待定B.有效C.效力有瑕疵D.无效答案D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何时起实施?A、1995年6月30日B、1995年10月1日C、1996年6月30日D、1996年10月1日答案:B5、甲公司的董事张某以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林某的对外欠下的个人债务3万元提供了担保,且此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对此并不知情,则此担保合同的效力是?A.效力待定B.有效C.无效D.效力有瑕疵答案C6.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财产可以抵押?A.自留山B.宅基地使用权C.某大学的办公楼D.某中学的小汽车答案:D7.张三为债务人甲向债权人乙提供担保时,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的方式可以是?A.债务人甲提供的保证B.债务人甲提供的定金C.甲的朋友丙提供的留置D.甲的朋友丙提供的质押答案:D8.自然人在担保活动中应遵循相关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个是当事人不应遵循的原则?A.平等原则B.自愿原则C.最大利益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答案:C9、下列不属于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的是A.保证B.出典C.定金D.抵押答案:B10、甲欠乙1万元,丙作为保证人为乙提供保证。
后丁作为反担保人为丙提供了保证。
后甲不能还债,丙又没有承担保证责任,则乙是否可以要求丁承担还款责任?A.可以,因为丁担保的是甲与乙的主债权B.可以,因为丁担保的不是甲与乙的主债权C.不能,因为丁担保的是甲与乙的主债权D.不能,因为丁担保的不是甲与乙的主债权答案:D11、下列不属于担保合同的从属性的方面是?A.担保合同只能在有了它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有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发生B.债的担保应当随同债权的转移而转移C.债权人可以将担保债权与债权分别为他人作担保D.债的担保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答案:C12、担保合同因为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无效时,有关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A.违约责任B.缔约过失责任C.侵权责任D.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答案:B13、担保合同因为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无效时,有关责任承担以下正确的是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承担连带责任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无过错的, 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不承担连带责任C.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偿还部分的1/3D.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偿还部分的1/4 答案:A14、担保合同因为当事人的过错而导致无效时,有关责任承担以下正确的是A.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没有过错的,担保人独自对债权承担责任B.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没有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承担连带责任C・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偿还部分的1/2D.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偿还部分的1/3答案:D15、因担保人过错而导致的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承担过错责任之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追偿?A.不可以B •可以C.视情况而定D.反担保人有过错才可以答案:B16、依据我| 《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B.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C.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D.有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答案:D1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该代表行为效力如何?A.无效B.有效C.即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也无效D.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答案:D18、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多少?A.1/2B.1/3C.1/4D.1/5答案:A19、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多少?A.1/2B.1/3C.1/4D.1/5答案:B20、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在下列哪种财产上可以设立担保权?A.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B.宅基地使用权C.某大学的办公楼D.某中学的小汽车答案:D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立法背景不包括以下哪一选项?A.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B.保障债权的实现C.为实现利益最大化D.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答案:C2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没有过错的,担保人A.仍要独立承担责任B.免责,不承担任何责任C.同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法试题

担保法试题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担保合同的效力一般是()。
a.合同成立后生效b.法院判决生效c.担保人偿付的时候才生效d.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时生效2.被担保债权的范围包括()。
a.主债权和从债权b.主债权和利息c.主债权和违约金d.主债权和违约金、利息3.担保合同的种类不包括()。
a.保证合同b.抵押合同c.质押合同d.供应合同4.担保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在担保债务到期前提前履行债务()。
a.是b.否5.被担保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担保人代为履行债务后取得的权利主要包括()。
a.追偿权b.转让权c.反担保权d.代位权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请简述担保法的基本原则。
2.请简述担保人的代位权。
3.请解释担保人的追偿权。
4.请解释担保合同的违法违约性。
5.请简述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区别。
6.请简述保证的种类及其特点。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1.请论述担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的情形。
2.请论述担保的效力及其保全方式。
四、计算题(每题10分,共20分)1.债务方甲与担保方乙签订了一项借款担保合同,约定乙为甲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还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
在第二年末,债务方甲归还了借款的1/3,问第二年末担保方乙所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总额为多少?2.债务方甲与担保方乙签订了一项借款担保合同,约定乙为甲的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责任担保,借款本金为人民币50万元,还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4%。
假设第三年末债务方甲违约,那么担保方乙所需偿还的本金和利息总额为多少?以上就是担保法试题的内容。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担保法相关试题

担保法相关试题担保法相关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请选出下列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可以为保证人的选项。
A学校、幼儿园;医院B社会团体C国家机关D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2、依法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的生效时间为()A抵押交付之日B登记之日C签订之日D当事人协商之日3、在保证担保方式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A 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B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不享有这一种权C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D 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此限制4、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
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
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证期间均延长为2年。
甲应允,双方签字,乙依约将10万元交付给甲。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丙的保证期间为1年B.丙无须承担保证责任C.丙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D.丙应对10万元本息承担保证责任5、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
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
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A甲乙丙丁B乙丙丁甲C丙丁甲乙D丁乙丙甲6、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是:()A运输B借款C委托D合伙7、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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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哪项不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A.动产质押B.不动产抵押C.权利质押D.违约金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协议。
借款金额1000万元,月利率20%,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
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其向乙公司出具的担保书声称:如借款人到期不还,担保人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还清全部本息止。
还款期限届至,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要求保证人丙公司要求偿还债务和利息。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尽管借款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主合同有效,丙公司应负保证责任B.尽管主合同无效但保证合同有效,丙公司仍应承担保证责任C.企业间禁止借贷且利率达20%,故主合同无效,而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也因此无效,甲乙公司均有过错,各依过错承担责任;丙公司若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责任D.丙公司仅向乙公司出具了担保书,此为单方允诺而非合同,故保证合同不成立3.质权因下列哪种情况而消灭?()A.质物转让 B.质物灭失 C.质物部分转让 D.质物部分灭失4.甲向乙银行借款10万元,乙银行要求提供担保。
甲自己没有财产可供抵押或出质,遂找到丁,丁也没有相应的财产,便将丙在其家中寄存的笔记本电脑6台交给乙银行用作质押,并且以丁的名义与银行订立了质押合同。
现甲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欲实现其质权。
则:()A.乙银行不享有质押权,因该质押合同因丁无权处分而无效B.乙银行为善意,可享有质押权C.质押合同无效,但乙银行没有过错,应当由甲和丁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该质押合同因丁无权处分而效力待定,乙银行是否享有质押权须待丙是否追认而定5.张某将自己的货物质押给刘某,刘某疏于管理,任其日晒雨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张某有权要求刘某妥善保管货物,如刘某拒绝,张某可以解除质押关系B.张某可以要求提存这批货物C.张某可以提前清偿债权而要求返还质物D.张某可以要求刘某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6.甲有祖传唐代玉佩一只,寄存于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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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下列担保的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2、担保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4、我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5、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移转为债权人所有,约定了的,该约定无效;6、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依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折价、拍卖、变卖;8、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9、抵押人以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10、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1、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公民可以作保证人;12、担保法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13、物权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14、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15、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应当包括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16、担保法规定,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才有受偿权;17、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18、票据的种类有汇票、本票、支票;19、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20、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判断题1、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2、担保法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3、在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免除保证责任;×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5、抵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6、质押贷款,系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7、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8、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保证人;×9、国家权力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作保证人;×10、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11、当事人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2、下列权利可以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1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14、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15、根据贷款通则,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16、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17、保证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及利息;×18、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19、判决或调解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而且申请执行的时效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20、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行使抵押物权;×三、单项选择题1、甲向乙借款,并约定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丙借款,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因甲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乙丙均欲行使对该车的质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A.甲与丙之间的质押合同无效B.甲与乙之间的质押合同生效C.乙可对依法对抗丙的质权D.乙对抗丙的质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为:B;A.抵押、质押均有效B.抵押、质押均无效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3、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00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C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4、同一抵押财产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的,下列关于拍卖、变卖抵押物所有的价款的清序,不正确是A;A.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受偿B.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C.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D.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5、依法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的生效时间为B;A抵押交付之日B登记之日C签订之日D当事人协商之日6、下列有关质押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D;A.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B.质押担保中,质押物的所有人可以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C.在质押法律关系中,质押物须移交债权人占有D.质押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和权利7、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A、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B、平等、公平、合法、诚实守法C、自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D、公平、合法、平等、诚实守法8、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AA、土地管理部门B、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C、林木主管部门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9、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BA、土地管理部门B、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C、林木主管部门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0、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元人民币;CA、一千万B、三千万C、五千万D、一亿元11、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是A;A.土地所有权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C.抵押人所有的机器D.在建工程12、下列关于抵押合同的形式,正确的是B;A.抵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B.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C.抵押合同口头、书面订立均可D.抵押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合同以外的其他方式订立13、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是B;A.运输合同B.借款合同C.委托合同D.合伙合同14、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抵押的是A;A.某大学的小汽车B.自留山C.某大学的教学楼D.宅基地使用权15、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分为C;A.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B.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C.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D.不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16、下列关于权利质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D;A.汇票可以质押B.提单可以质押C.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可以质押D.公路渡口的收益权不可以质押17、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按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后为此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C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了乙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D.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生效18、甲因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与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向丙借款,又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丙;现甲无力还款,对该车,乙欲行使抵押权,丙欲行使质权,并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A.乙的抵押权优于丙的质权受偿B.丙的质权优于乙的抵押权受偿C.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按比例同时受偿D.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谁先受偿应由他们抓阄决定19、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B.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C.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D.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20、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的债权在期满后未受清偿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乙所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D ;A.抵押合同无效B.抵押合同内容全部有效C.抵押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D.抵押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为乙所有的条款无效四、多项选择题1、根据担保法规定,可以质押的有ABC:A.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B.专利权中的财产权C.着作权中的财产权D.股东的共益权和自益权2、关于留置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D;A.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B.留置物可以的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C.债权人留置财产后,未与债务人约定履行债务的期限的,债权人应当确定1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D.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3、2002年,某国有商业银行A支行与B公司签订一个合同,双方约定,B公司以一幢价值2000万的楼房为其从A支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自2002年1月2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发生的借款都以该楼房抵押;签订合同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约定期间内,B公司3次向A支行借款1500万;2005年,A支行与某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借款合同债权与担保权利转让给C公司,并向B公司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和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BA.A支行与B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B.支行转让债权及抵押权的行为有效C.支行转让债权及抵押权的行为无效D.B有权拒绝在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上签字4、若担保合同中出现以下条款,该条款可能有效的是:ABCA.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购买一设备,双方在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未来1年内利用该设备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作为借款的担保B.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以其价值50万元的房屋为该借款设定担保,乙表示同意C.甲和乙的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人甲必须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否则抵押权人乙即可实现抵押权D.甲以其房屋作为抵押向乙借款,双方约定:甲到期不还款,该房屋即归乙所有5、下列哪些权利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ABDA.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基金份额C.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D.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6、甲向乙借款,将自己所有的奥迪车出质于乙,乙又擅自将该车转质于丙,丙因违章驾驶该车造成该车灭失,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C A.乙无权将该车转质B.乙有权将该车转质C.对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D.对该车的损失应由乙丙负连带责任7、债的担保形式有ABCDEA、保证B、定金C、抵押D、留置E、质押8、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下列哪些条件ABCD;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B、有明确的被告;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D、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9、1998年3月10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600万元,应于同年9月10日向银行还款,乙公司以公司财产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300万元;银行考虑到甲公司经营不善,一直没有向甲公司催要欠款;2002年1月20日,银行要求甲公司还款,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按物权法规定,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BCDA.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所以,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B.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但仍有权行使担保物权C.银行在2002年1月20日提出还款请求,故在此之后的2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D.银行在2000年9月10日之后的2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10、甲企业持有乙企业为支付货款给其开具的面额为200万元的本票,付款期限到2005年5月18日;2005年4月12日,甲企业向丙银行借款,将该本票质押给丙银行,并在本票上进行了背书,标明质押字样;甲企业在以前的业务往来中,还欠乙企业货款50万元,甲企业与乙企业协商于2005年5月16日之前支付;2005年4月28日,甲、乙两企业合并,成立一家新企业丁公司;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CDA.甲、乙企业互负的债务因混同而消灭B.2005年4月28日,甲企业可以与乙企业抵销50万元的债务C.甲、乙企业因合并成为一个主体,发生混同,甲欠乙的50万元货款债务消灭D.甲企业对乙企业的200万元债权并不因混同而消灭11、周某向余某借款20万元,借款协议中言明以周某家传宋版金刚经一部用作抵押;随后,周某又暗将此书以10万元卖给傅某;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有:BCDA.周某与傅某的买卖因违法而无效B.周某与傅某的买卖因未征得余某同意而无效C.余某与周某的抵押条款有效D.余某有权就周某卖书所得10万元价款优先受偿12、对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认识正确的是:ADA.被执行人未公开的发明不得查封B.被执行人及其扶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不得查封C.被冻结的财产不得重复冻结D.扣押的财产流拍或变卖不成的,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人民法院应解除扣押13、质押担保的范围ABCDA、主债权及利息B、违约金C、损害赔偿金D、实现债权的费用14、下列不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有BCDA、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公民B、国家机关C医院D、企业的分支机构15、下列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BCD;A、土地所有权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D、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的土地使用权;16、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BCDA、抵押担保的范围B、主合同C、抵押合同D、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17、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ABCDA、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B、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C、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抵利率以及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的D、违反规定的其他贷款;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下列哪种清偿顺序不正确的是BCDA、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B、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C、按照起诉时间先后清偿;D、按债权比例清偿;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正确ABCA、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B、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C、质物拍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份归出质人所有;D、质物拍卖后,其价款不足债权数额的部份,由出质人作损失处理;20、非法集资有那些特点:ABCDA、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B、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C、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D、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五、简答题1.根据担保法规定,那些财产可以抵押参考答案: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2、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参考答案: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四抵押担保的范围;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3、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有哪些参考答案:4、抵押权和留置权有何区别参考答案:5、质押权和留置权有何异同参考答案:6、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如何清偿参考答案:1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2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4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债权比例清偿7.农村信用社依法收贷的法律措施有哪些参考答案:农村信用社依法收贷的法律措施有:1催告;2扣收;3变更债务人;4签订还款协议;5执行担保合同;6申请“支付令”;7提起诉讼;8申请借款人破产;8、在保证合同中,什么情况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参考答案:⑴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⑵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9、什么是保证参考答案:担保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10、什么是一般保证参考答案: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11、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参考答案: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12、什么是抵押参考答案: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所例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13、什么是动产质押参考答案: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14、设定抵押权对应注意的主要事项是什么参考答案:1注意税收优先权;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3抵押物是否已经租赁;15.原告起诉后,经合法传唤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参考答案:原告起诉后,经合法传唤不出庭的法律后果,法院将按自动撤诉处理;16.被告经合法传唤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参考答案:被告经合法传唤不出庭的法律后果,法院将按缺席判决;17.生效的判决或调解到期不申请执行的法律后果参考答案: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执行权,超过申请执行期限,法院将不再受理债权人的执行申请;申请超过期限,发动不起执行程序,其已获权利就会成为自然权利,就只能依赖义务人的自觉履行来得以实现18、担保贷款的种类:参考答案:1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为前提而发放的贷款;2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3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19、担保法中的抵押、质押、留置的区别是什么参考答案:抵押是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的,而且抵押适用于动产、不动产和权利;质押是转移物的占有的,并且只是适用于动产和权利留置是一方可以在对方支付对价之前保留该物的占有如果对方不支付对价那么一方可以不交付留置物;留置仅仅用于动产;多见于加工承揽;20、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请问:如果担保物没有上保险,而该物在设立抵押权之后即受到不可抗力而灭失了,此时,抵押权人该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即,此时没有赔偿金代偿;参考答案:首先物权法第一百。
《担保法》试题

A.除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B.质押担保中,质押物的所有人可以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C.在质押法律关系中,质押物须移交债权人占有
D.质押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和权利
7、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8、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保证人。(×)
9、国家权力机关,军事机关和司法机关可以作保证人。(×)
10、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11、当事人以《担保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
D.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生效
18、甲因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与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向丙借款,又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丙。现甲无力还款,对该车,乙欲行使抵押权,丙欲行使质权,并引起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
A.乙的抵押权优于丙的质权受偿
B.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C.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D.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5、依法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的生效时间为(B)。
A抵押交付之日B登记之日C签订之日D当事人协商之日
A、一千万
B、三千万
C、五千万
D、一亿元
11、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是(A)。
A.土地所有权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担保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担保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履行债务,这体现了担保合同的什么原则?A. 独立性原则B. 从属性原则C. 连带责任原则D. 公平原则答案:B2. 以下哪种担保方式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A. 保证B. 抵押C. 质押D. 人身担保答案:D3. 抵押权的设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债务人和抵押人必须是同一人B. 抵押物必须是债务人所有C. 抵押权的设立必须有书面合同D. 抵押物必须经过评估答案:C4. 质押权的设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质押物必须是债务人所有B. 质押物必须是动产C. 质押权的设立必须有书面合同D. 质押物必须经过评估答案:C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是多久?A. 1年B. 2年C. 3年D. 5年答案:B6. 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A. 直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B. 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C.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7. 以下哪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解除担保合同?A. 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B. 债务人破产C. 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8.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A. 抵押物拍卖B. 抵押物变卖C. 抵押物抵债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9. 质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A. 质押物拍卖B. 质押物变卖C. 质押物抵债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10. 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可以向谁追偿?A. 债务人B. 其他保证人C. 抵押人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以下哪些属于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原则?A. 担保合同的效力依赖于主合同B. 担保合同的解除必须由主合同的解除引起C. 担保合同的变更必须由主合同的变更引起D. 担保合同的终止必须由主合同的终止引起答案:ABCD12. 以下哪些属于担保合同的独立性原则?A. 担保合同可以独立于主合同存在B. 担保合同的效力不依赖于主合同C. 担保合同的解除可以独立于主合同的解除D. 担保合同的变更可以独立于主合同的变更答案:ABCD13. 以下哪些属于抵押权的设立条件?A. 抵押物必须是债务人所有B. 抵押权的设立必须有书面合同C. 抵押物必须经过评估D. 抵押权的设立必须经过登记答案:BD14. 以下哪些属于质押权的设立条件?A. 质押物必须是债务人所有B. 质押物必须是动产C. 质押权的设立必须有书面合同D. 质押权的设立必须经过登记答案:BC15. 以下哪些属于保证人的权利?A. 追偿权B. 抗辩权C. 撤销权D. 优先受偿权答案:AB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6. 简述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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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考试题库1、单选(江南博哥)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借款期限为两年。
丙、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如期还款,丙、丁承担保证责任。
戊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批布匹(价值300万),未约定担保范围。
请回答:设甲、乙决定放弃戊的抵押担保,且签订了协议,但未取得丙、丁的同意。
丙、丁应否承担保证责任?()A.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B.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C.如甲、乙通知了丙、丁,则丙、丁应承担全部债务的保证责任D.丙、丁仍应对布匹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负保证责任答案:D2、单选正在建造的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未经登记的效力()A、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B、无效C、登记后即有效D、批准后即有效答案:A3、填空题《物权法》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保护。
答案: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不予4、多选目前我国存在的特殊抵押有哪些()A、共同抵押B、最高额抵押C、财团抵押D、浮动抵押答案:A,B5、单选甲向银行贷款200万,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
为了确保还款的安全性,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
于是朋友丙将一辆宝时捷跑车出质给银行,约定如果到期不还款则以此车变卖款归还银行。
本案中甲乙丙分别是:()A、甲是出质人,乙是债务人,丙是第三人B、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是第三人C、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是出质人D、甲是债务人,乙是质权人,丙是第三人答案:C6、问答?张某欲开办一个酒店,但资金不足,于1999年以自己房屋4间作抵押向农业银行贷款8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张某把房屋中向西的两间租给了李某,在经营酒店的过程中,张某又向工商银行贷款4万元并以上面的四间房屋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手续,又用同一办法在建设银行贷款2万元,也办理了登记手续。
2000年5月归还了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张某将4间房屋中靠东的2间卖给了孙某,孙某知道房屋上设有抵押权,但又在靠东面的侧墙新建了一个大厨房。
2000年10月,张某的酒店倒闭,此时仍欠农业银行4万元,工商银行2万元,建设银行1万元,在2000年7月,农业银行将2万元贷款的抵押权转让给了工商银行,现贷款已到期,张某无力偿还。
问:(1)张某与承租人李某的租赁房屋合同在4间房屋都抵押后是否继续有效?(2)工商银行将抵押权单独转让的行为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4)设工商银行的债权先到期,农业银行的债权未到期,应如何处理?(5)设李某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抵押权人能否中止租赁合同?(6)前述抵押权人可否就4间房屋和1间厨房一并行使抵押权?答案:(1)继续有效,参见《担保法》第48条之规定。
(2)将抵押权单独转让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50条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抵押权从属于债权,只能随债权一齐转让。
(3)根据《担保法》第53、54条之规定,债权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因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可以拍卖、变卖抵押物,将所得价款按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受偿。
即先清偿农业银行贷款,有余款时再清偿工商银行,再有余款时方清偿建设银行。
(4)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8条之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工商银行的抵押权顺序在农业银行之后,因此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农业银行债权的部分受偿。
(5)可以。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66条之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张某将房屋抵押之后方租给李某,因此抵押权人可以终止租赁合同。
(6)根据《担保法》第55条之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厨房系对主房屋设定抵押权后新建,故不属于抵押物,但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屋时,可以依法将厨房一齐拍卖,但对拍卖厨房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7、多选关抵押权的说法哪些正确()A、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B、抵押权不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C、抵押权是就标的物优先受偿的权利D、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答案:A,B,C,D8、问答?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
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
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
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
又过了一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提出解除合同。
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
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依据合同法和担保法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答案:1、合同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至于董事长违反决议而签合同的行为,应由其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决议)责任。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可以成立,这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安抗辩权的中止履行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同样也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4、甲公司将机订既已提走,则丙公司无权行使留置权,只能依保管合同,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
因为:丙公司的行为按下款第一条的规定已丧失对该财产留置权的行使。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要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持续不断的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留置合法成立后,债权人若丧失对所留置的动产的持续占有,会导致留置权的丧失。
这里指的持续占有是指对留置物的不间断地占有,不仅包括直接占有也包括间接占有。
(2)债务人不按法定期限或约定期限履行债务。
债权人在行使留置权前,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务人不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地期限内履行义务,即构成义务迟延履行,这时债权人方可就留置物行使留置权。
(3)不存在妨碍留置权实现的法定或约定情形。
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动产的权利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否则,债权人也不得行使留置权。
9、判断题保证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答案:错10、问答?甲保险公司与乙银行均违反法律规定,共同为丙公司提供担保向丁银行借款300万元。
后甲保险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协议,约定乙银行承担甲保险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中所承担的一切责任。
后因丙公司不能归还借款发生诉讼,法院认定担保合同无效并判决甲保险公司与乙银行对丙公司不能偿还的300万元共同承担50%的赔偿责任。
甲保险公司根据判决支付款100万元后,起诉至法院要求乙银行就此100万元承担反担保责任。
问:反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答案:甲保险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签订协议,从性质上应认定为反担保协议。
因为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协议也应认定其无效。
但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免责。
反担保协议无效,双方责任也是相当的。
因此,判决乙银行应当承担甲公司已经承担的赔偿责任中的一半,即50万元。
11、名词解释企业融资担保答案:主要是为中小企业的融资贷款项目提供的担保,包括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项目和开具差额承兑汇票担保项目。
目的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扶植中小企业的发展。
12、单选如下抵押人转让的说法不正确的有:()A.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
不通知、不告知的,不影响转让的效力,即转让仍然有效。
B.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C.抵押物转让后,抵押权人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仍然可以向受让人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D.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
不通知、不告知的,转让无效。
答案:D13、问答题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答案: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14、问答题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答案: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多种,其中因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很多,但是因担保合同自身原因无效的也不少。
所谓担保合同自身原因无效的,指担保合同因欠缺有效要件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因欠缺有效要件,如担保合同中缺少必要的条款,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而没有办理等。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法律禁止作担保人的主体违反规定作担保人、或者以法律禁止用于担保的财产提供担保等。
在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中可分为两种情况:1.担保合同的无效是因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过错所致,债权人对担保合同的无效没有过错。
这种情况一般很少见,因为债权人对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应当知道,知道而违反即有过错。
但在债务人、但保人规避法律对债权人隐瞒法律所禁止的情况,债权人在不知真实情况的情形下订立的无效担保合同,债权人没有过错,过错在债务人和担保人,因而应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认为,这种情况与共同侵权相似,担保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例如,公司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除债权人街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种情形就属于债权人无过错,由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