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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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可靠、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配电工程的供电方案制定、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检验,指导工程建设。

各地市公司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地市层面的住宅小区配电设计技术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以及其他低压供电的非住宅类产权分界处止的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技术要求。

第四条住宅工程配电设计除应满足本规定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五条住宅小区住宅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配建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第六条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以及其他低压供电的非住宅类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设施。

第七条公共服务设施一般称公建,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含中小学、幼儿园、卫生所、会所、居委会、储蓄所、粮站、小商铺、小餐饮店、小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小区公变指为小区内中小用户服务,设备产权属供电企业,并由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公用变电所。

第九条小区专变指为共用及其他设施服务,设备产权属居民住宅小区开发或管理单位,并由物业管理部门运行维护的专用变电所。

第十条开关站设有中压进出线配电装置,用于中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中压侧功率的再分配。

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和户外;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式。

第十一条配电站户内设有10(20)千伏环网柜、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监测及计量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等的配电场所统称为配电站。

第十二条三双接线指双电源、双线路、双接入的一种配电网接线方式。

其中,“双电源”指两个上级高压变电站,“双线路”指连接“双电源”的两条中压电缆或架空线路,“双接入”指公用配变通过自动投切的开关接入“双线路”。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2020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2020

宁波市住宅⼯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2020⽬次1 总则 (1)2 术语和定义 (3)3 供配电系统 (5)3.1负荷分级 (5)3.2电源及供电要求 (5)3.3容量统计及计算 (6)4 变电所 (8)4.1 ⼀般规定 (8)4.2 设置原则 (8)4.3 环⽹室 (9)4.4 ⼩区公⽤变电所 (9)4.5 ⼩区专⽤变电所 (10)4.6 配电设施智能化 (11)4.7 电能质量 (11)4.8 相关专业要求 (12)5 电能计量及能耗监测系统 (14)5.1 ⼀般要求 (14)5.2 ⼩区⽤户计量 (14)5.3 充电桩计量 (15)5.4 光伏计量 (16)5.5 ⼩区专⽤变电所计量 (16)5.6 能耗监测 (16)6 低压配电系统 (17)6.1 ⼀般规定 (17)6.2 公共部位要求 (17)6.3 户内要求 (18)7 导体选择及敷设⽅式 (20)7.1 导体及线缆选择 (20)7.2 线缆的敷设⽅式 (21)7.3 室外线路敷设 (22)8 防雷与接地 (23)8.1 防雷分类 (23)8.2 防雷 (23)8.3 接地 (23)9 光伏系统 (25)9.1 ⼀般要求 (25)9.2 接⼊要求 (25)9.3并⽹要求 (26)10 充电桩配电系统 (27)10.1 ⼀般要求 (27)10.2 供电与配电 (27)10.3 配电线路 (28)附录A 附图 (29)图A-1 10kV单环电缆⽹ (29)图A-2 10kV双环电缆⽹ (29)图A-3 10kV环⽹室配电装置配置接线图⼀ (30)图A-4 10kV环⽹室配电装置配置接线图⼆ (31)图A-5 10kV环⽹室电⽓平⾯图(单列布置) (32)图A-6 10kV环⽹室电⽓剖⾯图(单列布置) (33)图A-7 10kV环⽹室电⽓平⾯图(双列布置) (34)图A-8 10kV环⽹室电⽓剖⾯图(双列布置) (35)图A-9 单相住户配电箱系统图 (36)图A-10 三相住户配电箱系统图 (37)图A-11 电缆井道最⼩尺⼨⽰意图 (38)图A-12 全系统将N与PE分开的TN-S系统 (39)图A-13 在装置的受电点将PEN分离成PE和N的3相4线制的TN-C-S系统 (40)附录B ⽤词说明 (41)附:条⽂说明 (42)1 总则1.0.1 主要内容为适应居民⽣活⽔平⽇益提⾼的需要,促进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现状,本着以⼈为本、安全经济、实⽤、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

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

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1. 设计依据根据《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及《住宅小区供配电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136-2001)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2. 设计原则1.确保供电可靠性:采用双电源供电方式,提高供电可靠性。

2.优化配置:合理配置变压器容量,满足住宅小区不同负荷的需求。

3.节约能源:采用高效节能设备,降低供电损耗。

4.安全环保:确保供配电系统安全运行,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5.便于管理:简化系统结构,便于运行、维护和管理。

3. 供电方式本项目采用高压双电源进线,低压双母线分列运行的供电方式。

高压侧采用两路10kV进线,分别来自不同变电站,低压侧分为A、B两段母线,A段母线带负荷Ⅰ、Ⅱ类负荷,B段母线带负荷Ⅲ类负荷。

4. 配电系统4.1 配电室设置本项目设一个配电室,位于小区中心位置,便于供电和维护。

配电室面积应满足设备安装、运行和维护需求。

4.2 变压器选择根据住宅小区负荷特性,选择干式变压器。

变压器容量应根据负荷计算结果及功率因数选取,满足小区高峰时段用电需求。

4.3 低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主要包括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等。

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载、缺相等保护功能。

4.4 电缆选择根据负荷性质、供电距离、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电缆类型、截面和敷设方式。

5. 供电质量5.1 电压质量本项目电压质量应满足《供用电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确保电压波动、闪变、谐波等指标在规定范围内。

5.2 供电可靠性双电源供电方式可提高供电可靠性。

在正常情况下,两路电源互不干扰,共同承担负荷。

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能独立承担全部负荷。

6. 安全防护措施6.1 继电保护设置过电流保护、零序保护、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等继电保护装置,确保供电系统安全运行。

6.2 防雷接地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进行防雷接地设计,降低雷击对供电系统的影响。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要了解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你得先搞清楚电力系统的基础。

简单来说,就是咱们的家里、楼里、整个小区用电的“心脏”都得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安装和维护。

那这些规则到底是什么呢?好,咱们来一步步聊聊,保证你听了明白,笑了开心!1. 供电设施的重要性1.1 电力系统的“主角”住宅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就像是电力系统的“主角”,它的作用可是举足轻重的。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它们,你的家里电器就会像“瘫痪”了一样,啥也干不了。

供电设施不仅要保证电力的稳定,还要确保电力分配的合理,这样你家里就不会出现“一个锅里煮五十个蛋”的情况了。

1.2 如何设计才合理?设计住宅小区的供电系统时,首先要搞清楚小区的用电需求。

你家那小冰箱要多少电?空调又需要多少?这些都是需要精确计算的。

想象一下,如果设计不合理,电量供应可能会出现“南辕北辙”的局面,结果就是“人有三急”也没电用,那真是悲剧了。

2. 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2.1 标准配置一览根据技术标准,供配电设施要按照一定的要求来配置。

首先得有一个合格的电力变压器,像是“电力的守护者”,它负责将高压电变成我们可以用的低压电。

接着,还需要配电柜和开关设备,它们的作用就像是电力的“交通指挥员”,确保电流流向正确的地方。

2.2 设备选型与安装设备的选型非常关键。

就像买衣服一样,得合身才行。

选择了不合适的设备,不仅会影响电力供应,还可能让整个系统变得“鸡飞蛋打”。

安装时,得按照规定的步骤来,确保每一个连接都牢固可靠,不然一旦出现问题,可能就会有“乌龙事件”了。

3. 安全与维护3.1 安全第一安全是最重要的。

电力系统的维护就像是给汽车做保养,定期检查是必不可少的。

电线电缆如果出现老化或损坏,就像是汽车的轮胎爆了,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大家一定要定期对供电设施进行检修,确保它们处于“最佳状态”。

3.2 常见问题与解决在日常使用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小问题,比如电力中断或者电流不稳。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1. 引言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旨在规范住宅工程中的电力配电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保障住宅工程的安全可靠运行。

本规定适用于宁波市范围内的住宅工程。

2. 设计原则2.1 安全性原则住宅工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以保障用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前提,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设计应考虑火灾安全、漏电保护、过载保护、过电压保护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2.2 可靠性原则住宅工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保障供电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以确保用户正常用电需求的满足。

2.3 经济性原则住宅工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合理选用设备和材料,尽可能节约能源,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3. 设计要求3.1 配电负荷计算根据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设计标准,合理计算配电负荷。

计算时应考虑住宅内主要用电设备的功率、数量、同时使用率等因素。

3.2 主干线和分支线设计主干线和分支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主干线的截面积、材料和保护措施应能满足负荷需求和安全要求。

分支线的设计应合理布置,确保各个分支线的负荷平衡。

3.3 配电箱设计住宅工程配电箱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配电箱应设在易于管理和维护的位置,便于用户用电设备的接入和故障排除。

3.4 电气设备选用住宅工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应可靠,并具有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和过电压保护等功能。

3.5 接地系统设计住宅工程的电力接地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接地电阻应满足安全要求,确保可靠接地。

4. 施工要求4.1 施工现场管理住宅工程配电施工过程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管理和现场整洁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4.2 电缆敷设电缆的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电缆的敷设路径应清晰,并保持适当的弯曲半径和间距,以防止电缆损坏或发生故障。

4.3 接线和接头处理住宅工程配电线路的接线和接头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甬DXJS 008-2020 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技术规定

甬DXJS 008-2020 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技术规定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甬DX/JS 008-2020 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技术规定Technical regulations on charging facilities and charging equipment for electric vehicles for civil buildings in Ningbo2020-09-04 发布2021-01-01 实施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前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 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27 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设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82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技术要求,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配置与设计技术规定》(2017 甬DX-05)进行了修订。

原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配置标准及平面布置、供电与配电、配电线路、计量、相关要求等。

修编后的《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配置技术规定》,其内容扩展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项目设计、验收、运维较为完整的技术标准,全面指导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序、规范开展。

本规定共分十章,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配置标准及相关要求、电气系统、监控及通信、消防、其他专业、验收、运行和维护等。

目次1总则 (1)2术语 (3)3基本规定 (5)4配置标准及相关要求 (6)5电气系统 (12)5.1负荷分级 (12)5.2供电与配电 (12)5.3负荷计算 (12)5.4配电线路 (14)5.5 计量 (14)5.6 电能质量 (15)5.7 照明 (16)5.8 防雷与接地 (16)6监控及通信 (17)6.1一般规定 (17)6.2监控及通信 (17)7 消防 (18)8 其他专业 (19)8.1 建筑 (19)8.2通风与空气调节 (20)8.3机电抗震 (21)8.4标志标识 (21)9 验收 (22)9.1一般规定 (22)9.2验收条件 (22)9.3验收程序 (22)9.4验收内容 (22)10运行和维护 (23)附录 A (24)表A.1 快充需要系数Kx 选择表 (24)表A.2 单相交流充电桩需要系数Kx 选择表 (24)附录B (25)充电桩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5)表B.1 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26)表B.2 充电桩工程问题整改表 (26)附录C 用词说明 (27)附:条文说明 (28)1总则1.0.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浙江省和宁波市政府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规范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建设的配置、设计、验收、运维,制定本规定。

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配置与设计技术规定(试行)2017甬 DX-05

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配置与设计技术规定(试行)2017甬 DX-05
本规定共分 8 个章节,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配置标准及平面布置,供电与配电,配电线路,计量,相关要求 等。
本规定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编制单 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订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至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地址:宁波市海 曙区永丰西路 490 号,邮政编码:315010),以便修订时参考。
动车停车泊位按 3 个车位/户计算。
2.办公类建设工程的停车配建指标可按下表计算。
大类
中类
小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II 办公
II-1 行政办公
II-2 其他办公(包 括物业办公)
≥25000 ㎡
核心区 其他区
<25000 ㎡
核心区 其他区
核心区
其他区
计量单位
车位/100 ㎡ 建筑面积
机动车停车 位指标 0.6 1.0 0.8 1.2 0.7 1.0
编制单位: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
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宁波市建筑电气学术委员会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 年 05 月 01 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甬建发〔2017〕25 号
关于发布《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 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配置与设计 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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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 4 4 配置标准及平面布置............................................................................. 6 5 供电与配电...................................................................................... 11 6 配电线路......................................................................................... 13 7 计量...............................................................................................14 8 相关要求......................................................................................... 15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

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2016年4月目录1 范围 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0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5)5 供配电设计原则 (6)6 设备选型原则 (12)7 开关站、配电室及线路通道建设要求 (19)8 附录: (23)关于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执行标准的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的术语和定义、10kV 及以下配电网规划原则、供电方案编制原则、用户受电工程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要求、用户受电工程设备选型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石家庄市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1094 电力变压器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6450 干式电力变压器GB/T13499 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GB/T16934 电能计量柜GB/T16935 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GB/T17467 高压/低压预装式变电站GB/T1746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5006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 2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60 3~110kV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1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93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368 住宅建筑规范DL/T404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DL/T537 高压/低压预装箱式变电站选用导则DL/T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99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601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2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DL/T728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条件DL/T791 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DL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范DL/T5103 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DL/T5118 农村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5216 35~220kV 城市地下变电站设计规程DL/T5220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31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JB/T10088 6~220kV 级变压器声级JB/T7113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JGJ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NDGJ96 变电所建筑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DL/T 614—2007多功能电能表DL/T698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CJ/T188-2004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Q/GDW 1376.1-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协议第1部分:主站与采集终端通信协议Q/GDW 1374.2-2013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集中抄表终端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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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Regulations of design technique forresidential engineering power distribution in Ningbo(proposed)2006甬SB-01起草单位: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试行日期:2006年6月1日2006宁波关于发布《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甬建科发[2006]102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单位,各开发建设、勘察设计、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住宅用电量大幅度增长。

原《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1997年)已不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为此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专项研究,并列为2003年建设科技攻关项目,经过两年多调研与研究,提出了新的技术规定,该规定已经我委组织专家通过评审,现予以批准与发布。

本规定的编号为2006甬SB-01,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

本规定由宁波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宁波市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编写单位具体负责解释。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二00六年四月七日前言随着宁波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住宅用电量已大幅度增长,1997年制定的《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试行)》已远远不能适应形势。

根据宁波市2003年度建设科技项目所立项内容与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对原规定进行重新编制。

住宅配电是一项系统工程,21世纪的住宅工程势必向科技、环保、智能化方向发展,大量电子设备进入家庭,着重抓好配电安全、电能质量、容量需求及运行经济性(节能),使本规定能与远期发展相衔接。

本规定的编制,目的在于指导本市住宅工程供配电设施的规划和设计。

本规定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1、总则;2、引用标准;3、术语和定义;4、供配电方式;5、负荷容量统计;6、住宅户外配电工程;7、住宅户内配电工程。

本规定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目次1总则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供配电方式2 5负荷容量统计2 6住宅户外配电工程3 7住宅户内配电工程5附录A(规范性附录)附图7附录B(资料性附录)用词说明10附录C(资料性附录)有关国家城市人均年生活用电量参考表11附加说明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设计技术规定000011总则1.1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促进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相协调,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规定了住宅小区10kV系统接线原则,小区变电所的标准化接线方式,380V/220V系统接线原则,电力线路进户方式,住户负荷配置原则,户内接线方式及相关电气设备技术主要参数要求。

1.3本规定适用于宁波市区(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小区(多层、高层、别墅,不含商住楼)的户内外配电设计。

市郊乡(镇)建设的农居小区及各县(市)住宅小区可参照本规定或结合当地实际,拟订实施意见,同时报当地供电局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4住宅工程的户内外配电设施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但应确保住宅工程的安全用电。

户内外配电工程的器材应选用符合国标或部标的优质、节能、安全可靠的产品,优先选用体积小、容量大、污染少、免维护的节能产品。

1.5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除应满足本规定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及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

0000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本规定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引用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定的各方应探讨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3096-8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50352-200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DL/T599-1996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000013术语和定义3.1住宅小区本规定中住宅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配建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2公共服务设施一般称公建,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含中小学、幼儿园、卫生所、会所、居委会、储蓄所、粮站、小商铺、小餐饮店、小娱乐场所等)。

3.3高层住宅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3.4中压电网本规定指额定电压为10kV的电网。

3.5低压电网指额定电压为380V/220V的电网。

3.6小区公用变电所指为小区内中小用户服务,由供电部门管理的公用变电所,简称小区公用变。

3.7专用变电所指为公建和公用设施服务,由有关业主管理的变电所,简称专变。

3.8小区变电所小区公用变电所与专用变电所的总称。

3.910kV环网站指10kV进出线电缆都设负荷开关,用于10kV电缆分接的设备及其配套建筑物(构筑物)。

3.10户内变电所指把中压设备、变压器、低压设备等设在建筑物户内的变电所,简称户内变。

3.11箱式变电站指把中压设备、变压器、低压设备装在一个箱体内的组合配电设备,简称箱式变。

3.12低压电缆分支箱指用于低压电缆简单分支,进出线都设开关的箱体。

3.13电能表计箱指内设电能计量表计、进出线开关等设备的箱体,简称表箱。

3.14低压住户配电箱指内设进出线低压开关等设备的箱体,简称配电箱。

3.15住宅户外配电工程指由10kV环网站,10kV/0.4kV的小区公用变电所及10kV/0.4kV用户专用变电所,10kV电缆线路,380V/220V电缆线路,380V/220V封闭母线,电力电缆沟,低压电缆分支箱,路灯线路(含电缆、灯柱、路灯、路灯配电箱),380V/220V接户绝缘线路,电能表计箱等组成的配电工程。

3.16住宅户内配电工程指电能表计箱以后的配电工程,由表后进户电缆、电线,低压住户配电箱,室内绝缘线路、插座、灯具、开关等组成。

000014供配电方式4.1十九层及以上的住宅楼的消防电气及应急照明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并在消防设备末端加置双电源自动投切装置,其它电梯及生活给水泵应采用双回路供电,100m及以上的超高层住宅还应配置自备电源。

4.2十层至十八层住宅楼的电梯及给水泵宜采用双回路供电。

4.3除上述以外的用电设备及居民用电可采用单电源供电。

4.4住宅小区内设若干10kV/0.4kV小区公用变电所,小区的住户采用380/220V供电,装表到户。

4.5装机容量或按本规定第5.2条计算的用电负荷不大于100kW的公建,宜采用380V供电,装表到户;用电负荷大于100kW的公建,应采用10kV供电,设置10kV/0.4kV专用变电所。

非物业管理的公用设施(含通信机房等)按上述规定执行。

4.6属小区物业管理的公用设施(含消防设施、生活给水泵、电梯、楼道灯、地下室照明、应急照明、通风设施等),以一个单体建筑(含地下室)为单位计算容量。

单体建筑内非消防设施装机容量(如消防设施装机容量大于非消防设施装机容量,按消防设施装机容量计算)不大于100kW的,宜采用380V供电,装表接电;大于100kW的,应采用10kV供电,设置10kV/0.4kV专用变电所。

000015负荷容量统计5.1住宅用电容量按以下原则确定:多层、高层按60W~75W/m2(指建筑面积,以下同)计,其中别墅按80W/m2计。

5.2配套公建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

设备容量不明确时,按100~150W/m2计。

5.3住户用电负荷配置住户用电负荷配置一般可按表1选择。

表1负荷配置住宅类型建筑面积(平方米/户)用电负荷〔千瓦/户〕电源性质备注普通多层、高层住宅80以下6单相按60~75W/m2配电80-1508单相150-200(含150)12三相四线200及以上起点12KW,超过按实际确定三相四线别墅(含连体)200及以下20三相四线按80W/m2配电200以上起点20KW,超过按实际确定三相四线00001注:以上配置为最小控制值,住宅设计中对电气容量有特殊要求时,按实际计算确定。

5.4小区公用变压器容量5.4.1小区公用变应按不小于80VA/m2配置变压器。

5.4.2综合电压降、线损、安全经济运行及远期负荷增长等因素,规划设计时,每台小区公用变供电范围宜控制在8000m2左右,最大应控制在10000m2内,小区公用变应尽可能深入负荷中心,满足环境、环保、消防等要求。

小区公用变压器单台最大容量,近期一般宜控制在不大于630kVA,远期宜控制在不大于800kVA;对于高层或负荷密度比较高的小区,近期宜控制在不大于800kVA,远期宜控制在不大于1000kVA。

000016住宅户外配电工程6.1小区应设置10kV环网站,采用电缆环网接线向小区供电,小区内按建筑面积计算设若干小区公用变电所,小区内每个环网近期配置的小区公用变总容量不宜大于3000kVA,远期不宜大于4000kVA。

普通负荷的小区可采用单环网,有重要负荷的小区宜采用双环网,其10kV网主接线见附录A中的图A-1及图A-2。

6.2小区变电所的设置原则6.2.1住宅小区在规划、方案设计阶段,应根据小区总平规划、区域电网发展规划,按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便于管理并留有发展可能的原则考虑小区变电所的建设,并应符合6.10.1条规定的供电半径。

6.2.2小区变电所应采用户内变电所模式,宜为独立建筑物,不宜采用箱式变。

6.2.3当小区变电所设于建筑物本体内时,应设在地上层面,并应留有电气设备运输和检修通道。

当条件限制且有地下多层时,应优先考虑地下负一层,不应设在地下最底层。

小区变位置严禁设置在卫生间、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下方。

6.2.4小区变电所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排水、排风、防潮与隔音措施。

6.2.5小区公用变内变压器容量和台数,应按实际需要设置。

当最终容量在800kVA及以上时,应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6.2.6小区变电所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范要求,对于独立式小区变,可采用油浸式变压器,;对于楼内式小区变,应采用干式变压器或耐燃油型变压器和无油开关设备。

小区变电所净高宜达4.2m以上,小区变不包括附属用房其有效建筑面积:采用干式变压器的小区变电所不小于50m2/台,采用油浸式变压器的小区变电所不小于60m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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