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局园林绿化考核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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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局园林绿化股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地的管理,改善城市生态条件,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我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月考核,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辖区内市政道路、人行道旁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的日常管护等内容。

二、考核对象

园林绿化股职工及园林绿化承包人。

三、考核方式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分10元,总分100分。

四、考核办法

考核组织: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财务股、综合办各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从2013年3月15日开始,考核小组对辖区范围内市政绿地、绿化带、行道树的管护情况等城市管理内容进行全面巡查考核。

计分办法:在检查中,由考核小组工作人员依据《市政局园林绿化现场考核扣分标准》的规定,对巡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扣分。

五、分数统计及通报

每月30日前,考核组汇总本月考核得分。考核得分以内部通报形式局主要领导、财务股及考核对象,每月考核扣款从考核对象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工作要求

(一)对考核人员的要求

1.对每月的考核结果,考核小组成员必须做好文字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日后核对。

2.考核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做到宽严适度、始终如一,切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在考核中打“人情分”或恶意扣分。严禁考核人员接受考核对象的吃请、送礼。

(二)对考核对象要求

各考核对象要支持、配合考核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联络和参与考核工作。

二0一三年三月一日

附件

园林绿化股现场考核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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